从“人情社会”到“法治社会”

2015-01-29 18:38/
中国法治文化 2015年4期
关键词:人情乡土法治

文 / 王 洁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

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乡土中国》的重刊序言中指出:“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①借用乡土中国的定义,此处的人情社会主要是指由人情关系支配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的体系。尽管人情社会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但是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人情社会中的一些礼俗不仅弱化法治规则、软化法治精神、异化法治思维,更重要的是,由此形成的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彰,导致严格执法缺乏社会基础,阻碍了法治中国的实现。如何从人情社会进化成法治社会是当下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人情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近代以降,中国逐步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改革,乡土熟人社会日渐解体,人们开始走进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②陌生人社会主要通过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而熟人社会主要是通过私德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尽管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使得国家现代化水平日益提高,但是一些成长于乡土社会中的礼俗规则,其消极方面仍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着根深蒂固的影响,比如人情关系依然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法律在很多时候被人情关系逼退,违规违法行为呈弥散性扩展,进而导致腐败行为泛化。

(一)易引发违规行为

“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③自古以来,中国就信奉礼尚往来的传统行为规范,浓浓人情飘荡在传统的乡土熟人社会中。这种人情社会现象在一些经典文学,尤其是描述帝王生活的影视作品中都有生动的描述。从法治文化角度进行解读,我们就会发现此类描述帝王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有失深刻。这些作品侧重于宣传明君贤臣等传统观念,娱乐大众,缺少对文化与制度的反思,更缺乏法治精神。

以备受推崇的《大清相国》④为例,书中描写的皇帝以及大臣们对当时社会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事件都很清楚,但是王公大臣们想的办法也就是“不能让皇帝不高兴”,因此,很多违法违规事件在默许中一直延续。譬如,到各个大臣家中去拜访主人时,都要对管家进行打点;叩见皇帝,给皇帝磕头,给太监钱财就可能找到一个不用重磕,但却很响的地点,如此等等,都作为细节描述得栩栩如生。应该清楚,这些大臣很多是规则的制定者,如果连规则的制定者都不敢对违规行为说“不”,必然不能期待公平公正能在社会中普遍实施。

(二)易导致整体性溃败

尽管很难找到准确的实证数据,但是根据经验观察,“找关系”、“走后门”仍是现今较普遍的社会潜规则。以最影响人类心灵的教育行业为例,当下,中国教育自进幼儿园开始,为了使孩子能受到好的教育,家长就得调动各种资源千方百计托关系,更甚的是,进了学校以后拜访老师要送礼品,甚至发生教师主动索要过节礼品的恶劣行为。⑤这种人情社会现象,必然会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阴影。

就笔者调查过的家庭而言,反映孩子反对这种送礼行为的家长达到百分之百,也就是说,上学给老师送礼这种行为违背了孩子基本的公正感、公平感,使得孩子对老师产生负面评价。更进一步,就是孩子很难对学校产生好感。如今中国学校募集校友基金时,除了类似于清华、北大这样的知名高校,其他学校很不好意思公布其所获得的校友捐赠基金。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学校期间,学校给学生的不是感恩,不是爱,不是尊重,而是关系、竞争,甚至是不正之风。普通违法犯罪可能侵害的是个人,但是如果自小学教育就开始与违规违法行为接触,其留下的无穷祸患必将由整个国家和民族埋单。

(三)易形成贪腐网络

在乡土熟人社会中,国家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是根据差序格局进行的。这种配置资源的机构不仅凸显了官职的重要性,而且导致官本位意识的固化,往往造成一切由官说了算的印象,由此,使已公开的法律制度被虚置,潜规则却盛行。这种潜规则代替正式规则之后形成的社会空间,主要是靠人情、关系来调整。人情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基因,在中国当下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中仍然不断繁衍生长。

人情社会中缺少法治文化,最典型的就是人情社会并不是以权利和义务配置资源,而是以宗族、血缘等关系来分配资源。⑥这种分配资源的方式在公权力结构中以贪腐网络化呈现,即一旦一个人犯罪,就必然会牵涉出一群人犯罪。尤其当这个权力结构中的关键人,譬如“一把手”犯罪被调查时,总会发现一群下属,或者企业老板,或者家人、朋友等存在牵连犯罪行为。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等“大老虎”的垮台就是最明显的例证。

二、法治社会的主要特征

人情社会中私德规则盛行,极大地干扰了法律规则的施行,很多法律问题都被人情消解,从而使得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得不到生长。⑦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法治社会为“法治”与“社会”的有机结合,是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⑧法治社会有其特有的含义:首先,法律在国家治理中拥有最高权威;其次,法治的根本在于公权力守法;再次,民众有要求官员守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最后,社会普遍守法。这四个顺序是依次递进的,而不能轻易颠倒,也就是说,只有公权力严格依法行政,才能要求社会民众有法必依。法治社会与法治文化的建设,必然促进法治中国的成长。法治社会主要表现为:

(一)权利平等普遍化

法治的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人情社会强调尊卑有序,但法治社会更强调平等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对权力的一种有效制约原则。

十几年前,某地收费站遇到一辆不缴费强行通过的车辆,收费人员开车要追,一看这情形,强行通过的那辆车反而停下了,有人下车喊道:“我是某某市长,还要缴费吗?”收费人员一听只好作罢。从该市长的语调之中,分明让人体会到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从法治文化角度分析,这是一种特权思想,与平等思想相违背。必须承认,传统社会中,官员由于有权力作为支撑,其拥有权力之后可以调配的资源以及可以支配的资源都是和普通群众不平等的,由此,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特权思想,通过其语言就表现出来了。此处,该语言就是权力的表征。

其实,官员更应该自觉守法,更应该践行法治,从而让全社会形成一种法治氛围。据了解,该收费站为了提高收费的效率,也曾和市里协商,即由收费站给市里几十万元钱,然后让领导们每次过桥时都缴费,以此作为榜样,让其他过桥者效仿,可市里不同意。由此看来,特权思想是破坏法治的毒瘤,只有让法治理念深入官员的理念和思维里,渗入官员的血液中,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才能获得显著提升。

(二)社会监督更有效

法治的核心要义是限制公权力滥用,保障私权利成长。有学者的研究指出,执政党提出法治的时候,政府最初会本能地服从执政党的召唤,但是当政府发现法治原来会捆绑或束缚自己的手脚时,可能会发自内心地抵触。⑨要防止权力滥用,最重要的就是强有力的制度化监督措施。

网络的发展使得对权力运作的社会监督更有效。凭借科技的发展,并伴随着言论自由权的逐步开放,乡土社会中很多当面不敢说的话,很多不敢公开的事件,借助于网络这种科技力量,可能在瞬间就传遍全世界。类似于南京周久耕、国家能源局刘铁男、陕西杨达才等因网络曝光、举报被查处落马的事件更是不胜枚举。这些事件如果发生在乡土熟人社会,可能当事人自己就会千方百计找关系摆平了。

尽管人的自由可能因为网络发达而比以往有所限制,譬如监控探头的存在使得民众的隐私减少,但是却也使得权力行使者滥权的机会减少。从国家、社会来说,官员滥权的减少是民众的福利。少一分干预,多一分自由。更重要的是,网络的监督也挽救了一批干部,使得有些干部在腐败的早期就被暴露,不至于最后锒铛入狱再后悔自己“不懂法”,从而节省了培养干部的成本。

(三)社会关系规范化

在人情社会中,由于缺少公开透明的规则,或是有的规则缺乏可行性,使得民众经常会有意或无意地避开正规则,“钻研”潜规则。就学生给老师送礼现象而言,笔者在调研过程中接触到一位在外打工的家长,其认为,如果不送礼,老师也不会明说,但是会有一些暗示,譬如将孩子的座位往后调调。现在的问题是,送礼不一定管用,因为每个家长都会送礼;但是,不送礼就万万不行,因为老师可能会认为你对孩子的教育不重视、对老师本人不尊重,会认为连这一点投资都没有,进而怀疑你的投资能力乃至公关能力,而一旦被怀疑没有相应能力或资格,很多事都可能被否定。⑩

由此可见,人情社会带来的并非总是温情,当人情泛化之后,人情导致的是人际关系复杂化,导致人们焦虑、不安,降低人们的幸福感。与之相反,法治因为有明确的规则,尽管有时候可能失却一点儿温情,但是法治规则通过界定权利和义务,让人们清楚地知道行为的边界,明白行为的结果,从而给人们提供稳定的预期,因而法治成为当下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就不难理解。

对人情社会的人际关系,不少人都有清醒的认识,视其为繁重的负担。河北省省委书记周本顺近日在河北省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会议上说:“身在官场的人,都反感复杂的人际关系,都不愿为人际关系所累。”并进而指出:“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简单对复杂。如果我们上下之间、左右之间,都按党的原则办,按党纪国法办,清淡如水,不搞庸俗的官场术,人际关系就简单了,就纯洁了。”⑪

三、建设法治社会的切入点:政府率先践行法治

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特质决定,摆脱人情社会,走进法治社会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有许多工作要做,而最关键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率先垂范,践行法治。法治,绝非简单地指制定大量法律法规,也不仅仅指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更为重要的是整个国家、社会、个人“游戏”规则的根本性改变,是人们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确立,是一种全新的生活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形成。⑫在这个意义上,法治不仅仅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更是各级政府处理社会冲突的全新的方式方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服从权威是人类强大的行为倾向。国家和政府以及社会,可以通过权威的作用,积极地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中,切实地宣誓了公权力的权威。对普通群众来说,各级领导干部所实施的各种行为,极易成为民众效仿的对象。因此,执法机关依法判处“大老虎”的腐败案件,体现了严惩贪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能唤醒民众的公正感;但是,当城管队员暴力执法,肆意砸毁民众的生产资料,却也会鼓励民众用暴力解决纠纷。

由此,在当前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公权力的行使者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仅应自觉遵守法治,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还应通过行为所体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向民众提出一种价值导向,引领民众选择法治方式解决其所面临的问题。这也是党章要求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理论依据。实践中有些干部急功近利,选择规避法律或者曲解法律的方式,以求尽快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这种方式是舍本逐末、饮鸩止渴,会给社会带来长期的不稳定。⑬例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缓解信访压力,奉行“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思维方式,在处理矛盾时以违背法治原则和法治思维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稳定,客观上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效果,实际上却埋下更大的隐患。

尽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众法治意识在逐步提升,但是,中国缺少法治生活的传统,对于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并没有成为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从“人情社会”走进“法治社会”,注定不会是一蹴而就的。这中间需要若干个阶段,可能也会面临若干次反复,才能螺旋式达至目的地。

注释:

①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②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③ 《 礼记·曲礼上》。

④ 王跃文:《大清相国》,湖南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⑤ http://finance.people.com.cn/BIG5/n/2014/0923/c66323-25712583.html,访问时间2014年10月28日。

⑥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3页。

⑦ 皮艺军:《越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自序第5页。

⑧ 朱未易、朱小易:《法治文化与法治文化街区的构成要素和功能分析》,载《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7期。

⑨ 孙笑侠:《“法治中国”的三个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5期。

⑩ 笔者2013年9月23日对一名公司老板的访谈。

⑪ 周本顺:《治理政治生态,激励清廉干事》,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7日。

⑬ 王敬波:《法治思维的逻辑起点》,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猜你喜欢
人情乡土法治
永远不要透支人情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重视培育多层次乡土人才
乡土人才选好更要用好
人大战“疫” 法治为要
乡土中国
不近人情是近人情
人情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人情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