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秋亚
析当前我国军工企业内部控制的实务操作
■ 张秋亚
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所存在的风险的大小。因此,必须在企业层面、业务层面及诸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才有可能尽量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以确保企业财务系统及经营工作尽可能的安全运行。
从长远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状况的不断改善,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应以企业层面控制和业务层面控制作为重点。对企业内部控制所出现的问题实务操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层面控制是指对企业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直接相关的控制。企业层面控制应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控制。
(1)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应当互相分离。
(2)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4)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质量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需求,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5)企业应当规范生产流程,建立严格的产品控制和检验制度,严把质量关,禁止缺乏质量保障、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流向社会。
(6)企业应当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隐患的产品,应当及时召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或消除缺陷、隐患产品的社会危害。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召开资金调度会或资金安全检查,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资金冗余或资金链断裂。
(2)企业办理资金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3)企业应当加强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管理,做好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确保采购业务的可追溯性,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有可能影响生产或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4)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存货。
(5)企业应当根据各种存货采购间隔期和当前库存,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等因素,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合理确定存货采购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理最佳库存状态。
(6)企业应当完善客户服务制度,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1.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便及时发现并堵塞漏洞和缺陷
执行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生命力,是严防内部控制制度失灵的关键所在。从已有的一些会计舞弊案中不难发现,不少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本身并没有问题,但还是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其根源就在于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因此,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在执行中发现漏洞和缺陷时应及时改进,才能使之发挥应有的效能。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切实保障两权分离。严格限制董事会与经理层重合,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在董事会下分别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使之成为一个有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经理层进行检查监督、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机构。但同时也应保证经理层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制衡过度。二是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不仅可以约束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还可以强化董事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督,减弱内部人为控制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并可提供专业性的建议,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三是完善监事会制度,可以保证监事会能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3.明确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归属,以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内容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指引》规定明确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董事会,这就解决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归属问题。只有责任明确才能更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否则,就会出现各个部门互相推诿,致使内部控制制度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现象。
4.公司管理层应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报告,并由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意见
在2000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并对外报告,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改善企业的内部控制。
5.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选拔和培养具有相关内审知识的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应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从而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在履行其职能时,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审,定期对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围绕运营效率和效果、可靠性、合规性三大目标为管理层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所存在的风险的大小。因此,必须在企业层面、业务层面及诸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才有可能尽量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以确保企业财务系统及经营工作尽可能的安全运行。
(张秋亚,西安北方华山机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