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人类表达中的符号和指号
刘洋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符号与指号之间有区别,也存在内在的联系,另外,在实际表达中某一形式会同时具有符号性质和指号性质。这种在实际表达中某一形式同时具有符号和指号性质的现象证明了符号和指号是对立统一的,两者对立于其形式与所联系的精神意识内容的关系不同,统一于哲学上的形式与内容范畴。
表达;符号;指号;形式;内容
符号是符号学的基本概念之一。语言是最重要最复杂的符号系统,故符号往往与语言学的研究有紧密的联系。指号是社会交际中能够传达情感思想的媒介物,展示的是事物本身的属性,与现象学和社会学联系紧密。学者们一般倾向于对符号和指号进行单方面研究,而对二者的内在联系不够重视。其实,符号和指号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因其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不同而对立;同时,又都是统一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形式与内容范畴下的,是形式与内容二者的结合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之总和;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组织和结构。内容和形式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又依赖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发展变化。同时,形式又对内容有反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就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就起阻碍作用。同时,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相对的,同一内容在不同条件下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同一种形式在不同条件下也可以体现出不同内容。
符号与指号统一于内容和形式,同时也因其内容与形式关系的不同而对立。
1.符号
一般,人们把可以表达某种内容的形式称之为符号。[1]符号是人们约定的代表某种事物的标记,人为约定性是符号的基本特征。[2]符号的形式是人们的感官可以感知的,是和意义结合在一起的。[3]凡是一个表达形式与其所表达的内容之间,本来不存在某种联系,如果人为将它们结合起来,成为一个由表达形式和表达内容所构成的结合体,我们都可以将这个结合体的表现形式称为符号,将该表现形式所表现的内容称为该符号的意义,将表现形式与表现内容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称为符号关系,将采用这形式表达的意义称为符号表达。[1]索绪尔在其著作《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将符号中的表达形式成为能指,即可以表达某种内容的形式;符号所表达的内容称为所指,即由能指所表达的内容。并认为,符号就是由能指与所指构成,而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假定的和任意的。简而言之,所谓符号就是被约定用来指代某种事物的标志。[4]例如,在某些国家人们用红色标志革命;用戒指标志订婚或者结婚。
因为符号的形式需要通过人类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五大感觉通道进入大脑,符号的形式主要有:视觉符号,听觉符号,嗅觉符号,触觉符号和味觉符号五种。
2.指号
事物的属性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本质的联系,不是一种假定或设定关系,人们由事物属性认识事物本身,而事物属性也常常成为人们认识事物的线索与桥梁,我们把认识事物的这种方式称为指号。[1]征候是事物本身的特征,它代表着事物,可以让我们通过它来推知事物。[3]指号的形式和内容是自然的联系,其本身就是那事物的特征。[3]例如,看到远处升起袅袅炊烟,就可以推断那里有人家。由一个人发烧、流涕、咳嗽,可以判断他得了感冒。
3.符号和指号
符号和指号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两者因其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不同而对立;同时,又都是统一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形式与内容范畴下的,都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体。
符号与指号的形式都是人们可以感知的,其内容都是普遍存在于人们脑海中的精神意识内容。但两者也有其本质的区别。符号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是约定俗成的,二者本身没有必然联系;指号的形式和内容之间的联系是自然的,指号的形式反映着该事物的本质特征。
下面我们从人类的五大感觉通道(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来逐一列举符号和指号的形式。
1.视觉形式
视觉形式指通过视觉通道传递到大脑中的物质形式与人们脑中的意识内容联系而形成的指号或符号。
(1)文字
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文字的形体与其所表达的意义的结合体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号。我们知道,文字的形式与其表达的意义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人们约定俗成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成为指号。比如甲骨文里的象形文字“水”,表示“水纹”,其独特的视觉形式与所表现的事物——水的特征之间的联系是天然的,是指号;但甲骨文的“水”这一视觉形式与“水”这一概念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它们的联系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所以它又是符号。
(2)手势
大多情况下,手势的视觉形式与所表达内容的结合体是符号,因为其视觉形式与所表达的内容之间的联系大多是人为约定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指号。比如挥手这一视觉形式表达告别这一精神意识内容的时候,二者的结合体就是符号;但是当挥手这一视觉形式与引起别人注意这一精神意识内容联系起来,其视觉形式与所表达的内容之间的联系是天然的,这时手势的视觉形式与所表达内容的结合体就是指号。
(3)身势
身势可以是符号也可以是指号。例如点头这个身势,当表达认同和同意这个意义时,其视觉形式与所表达内容之间的联系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就是符号;而当人点头打招呼示意时,其视觉形式与所表达内容之间的联系就是自然形成的,这时就是指号。
(4)表情
表情可以是符号也可以是指号。比如眨眼睛,当这一视觉形式与眼睛酸痛这一精神意识内容联系起来时,二者的结合体是指号,因为它们之间的联系是自然的;当眨眼睛与表达和对方开玩笑联系起来时,二者的结合体是符号,因为它们之间的联系的人为约定的。
(5)物形
物形可以是符号也可以是指号。例如烟和着火联系在一起时,是指号;但是烟与有危险的信号联系在一起时,是符号,如狼烟和烽火。还有,红色与温暖联系在一起时,是指号;红色与革命、危险联系起来就是符号。
2.听觉形式
和视觉形式一样,声音形式中也有很多既是符号也是指号的例子。比如人的咳嗽声,当咳嗽的声音形式与嗓子不适这一精神意识内容发生联系时,就是指号;但是当其与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一精神意识内容联系在一起时,就成为符号。故而听觉形式具体应该作为符号还是指号,取决于具体的使用环境。
3.嗅觉形式
一般情况下嗅觉形式是作为指号出现的,但有时也作为符号出现。例如咖啡的香味,这一嗅觉形式与咖啡豆自然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指号;但当某个社会团体的人们约定用咖啡香气表达某种特殊的意义时,就成为符号。
4.触觉形式
触觉形式的例子不多,比如盲文,就具体的某个盲文来说,它的触觉形式与所表达的意义这一精神意识内容之间的联系是人为约定的,是符号;但是这个具体的盲文形式又有其独特的触觉感受,其触觉形式与人们的触觉感受之间的联系又是天然的,所以这二者的结合体又是指号。
5.味觉形式
同样地,味觉形式可以作为指号出现,也可以作为符号出现。比如甜的味道,该味觉形式与蜜糖之间是自然的联系,是指号;但当我们把甜的味道和甜蜜的感觉联系在一起时,就是符号。再比如苦的味道,该味觉形式与黄连自然联系在一起时,是指号;当我们把苦涩的味道与磨难和艰苦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时,就成为符号。
指号和符号都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体,指号的形式与内容之间是自然的联系,其本身就是那事物的特征,而符号的形式和内容之间并无自然联系,之间的联系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同一种物质形式,在具体的使用环境下既可具有符号的性质,也可同时具有指号的性质。指号和符号内在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可以相互转换。所以,我们在研究指号和符号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到两者的区别,同时也要看到两者的联系,我们要辩证的看待它们。
[1]韩宝育.语言学概论[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7:92,93, 95,
[2]兰宾汉邢向东.现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6:2
[3]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27,26,27
[4]岑运强.语言学基础理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3
刘洋(1990—),女,汉族,陕西省铜川市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读研究生,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