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诗歌的先行者:夏洛特·史密斯

2015-01-28 08:48王兴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外国语学院昆明650228
名作欣赏 2015年3期
关键词:夏洛特浪漫主义史密斯

⊙王兴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外国语学院, 昆明 650228]

诗文品鉴

浪漫主义诗歌的先行者:夏洛特·史密斯

⊙王兴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外国语学院, 昆明 650228]

人们一般认为,英国浪漫主义起始于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的《抒情歌谣集》,但通过对18世纪末期一些诗人的研究可以发现,浪漫主义诗歌的因素在《抒情歌谣集》出版前很长一段时间已出现。本文认为夏洛特·史密斯是英国浪漫主义的先驱之一。在一个由男性统治的诗歌世界里,她充满女性特征的诗歌率先以对自然的热爱、对自身情感的关注开启了浪漫主义诗风先河。在她的诗歌里,浪漫主义诗歌的因素大多已经显现,因此她是当之无愧的浪漫主义诗歌先行者。

英国 浪漫主义 夏洛特·史密斯 女诗人 先驱

一、夏洛特·史密斯的个人经历及诗坛地位

在文学史研究中,关于英国浪漫主义的开始时间一直没有明确的定论。在一些学者看来,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共同发表的《抒情歌谣集》应被认定为浪漫主义的肇始之作;但也有更多的学者认为浪漫主义应该在18世纪末就已经开始,因为像威廉·布莱克这样的诗人都毫无疑问地应该算作是浪漫主义诗人。

这些不同的研究结果,其出发点都是基于对男性诗人的研究,特别是经典男性诗人,如布莱克、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拜伦、雪莱和济慈。但是,自18世纪中后期开始,英国诗坛上便活跃着一群女性诗人,她们对诗歌主题和内容的创新以及对诗歌艺术的探索极大地推动了浪漫主义诗歌运动的兴起,并影响了其后来的诗人。夏洛特·史密斯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

夏洛特·特纳·史密斯于1749年生于伦敦的一个富裕家庭,从小受过非常良好的教育。她六岁上学,在学校里喜爱舞蹈和表演,酷爱读书。十五岁时,她嫁给本杰明·史密斯,一个富家公子。本杰明·史密斯喝酒、赌博,并且对家庭毫无责任感。史密斯的父亲拥有一个西印度商业公司。老史密斯死前,为了防止儿子把家产挥霍一空,订立了相当复杂而在法律上又不甚严谨的遗嘱,这导致了他去世以后为时几十年的诉讼,而偌大的家产也几乎在旷日持久的诉讼中耗光。接着,夏洛特的丈夫陷入债务危机,夏洛特陪伴她的丈夫在监狱里度过了一些时光。从监狱出来后,他们全家躲债到法国。从法国回到英国后,夫妻离婚,八个孩子全归夏洛特抚养。

自从家庭陷入债务危机开始,夏洛特·史密斯便开始尝试以写作养家。1784年,夏洛特·史密斯出版了她的第一本诗集《悲歌十四行诗诗集》。诗集中,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调歌咏自然的美好,以此来衬托自己的悲伤和苦境。这样的诗,无疑在当时的启蒙主义文风中刮来了一股清新的风,因此诗集大获成功,接着便出版了第二版。在接下来的十多年中,这本诗集又再版八次,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夏洛特·史密斯一生著作颇丰。她出版了三部诗集、十部小说。她是“浪漫主义时代第一位职业女作家”(Wolfson),也是“她的时代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Hunt)。华兹华斯认为,“她对英国诗歌的恩惠远大过人们所承认的或铭记的”。她的诗歌对于开创浪漫主义诗风有着重要的影响,她的小说大大丰富了浪漫主义时期的女性小说。然而在她去世以后,她和她的作品日渐被人遗忘。这并不奇怪,在一个由男性评论家和男性作者主导的文学界里,女性诗人想要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不容易的。史密斯的作品被重新评价和认识得益于西方女性主义的兴起。上世纪80年代末,一大批浪漫主义女诗人重新引起了评论界的注意。作为这些女性诗人中的佼佼者和引路人,史密斯的诗和其他一些女诗人的诗一起被收录到了《英国诺顿文学选》中,牛津大学出版社也出版了由著名浪漫主义研究学者Stuart Curran编辑的《夏洛特·史密斯诗集》。

在浪漫主义诗歌运动中,史密斯无疑是一位真正的先驱。在史密斯发表她的第一本诗集时,还有另外两位早期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布莱克和罗伯特·彭斯。布莱克于1783年发表了他的第一本诗作《诗歌札记》,这本诗集在史密斯的《悲歌十四行诗诗集》之前一年发表。这本诗集于1783年被交到了出版社但从没有上架销售。布莱克其他的作品也从未在印刷机上印刷过。终其一生,布莱克都是他自己作品的作者、设计者和出版者,在他去世的时候甚少有人知道他是一个艺术家,几乎完全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诗人。从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布莱克在有生之年很少为他人所知,因此也谈不上对其他诗人和这个时代的诗歌产生了很大影响。另一位诗人,彭斯,他的第一本诗集发表于1786年,在史密斯的第一本诗集之后。因此,Curran认为当我们今天回顾浪漫主义运动时,夏洛特·史密斯是英国第一个浪漫主义诗人。

二、夏洛特·史密斯诗中的浪漫主义诗歌萌芽

作为一个文学运动,浪漫主义是复杂的,并且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定义。在被誉为浪漫主义宣言的《抒情歌谣集》第二版序言中,华兹华斯指出:所有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诗人应该为他的诗选择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他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语言,他还应该在诗中表现自然的法则和乡村生活。根据Abrams的定义,浪漫主义是一个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的文学运动。该文学运动的特征是使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和素材,强调诗人的个人感情,在诗中持续表达热爱自然这一主题,让读者认为诗中的叙述者即为诗人自己以及和法国大革命的关系。这两个表述,一个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个是当代评论家做出的。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都可以发现史密斯的诗歌中已经充分显露出了浪漫主义诗歌的特点。

与启蒙主义相比,浪漫主义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将对社会外在事物的关注转到自身情感及自我的关注上。个人主义是18世纪晚期欧洲精神危机的中心,它为浪漫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于英国浪漫主义来说,个人主义是一个明显的特征,在几乎所有浪漫主义时代的作家作品里都可以找到。在这个由外在转为内省的过程中,史密斯可以称得上一个重要的人物。

史密斯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由启蒙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的时期。在启蒙主义后期,伤感主义文学开始兴起。在文学作品当中表达忧伤的感情,成为了当时的一种风潮。著名的前浪漫主义诗人托马斯·格雷则是其中的代表。史密斯所处的时代比格雷晚大概三十年。在史密斯的诗歌中,既留存着伤感主义的痕迹,又体现出了忧伤感情之外的一些个人经历和思想的表达。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同辈的诗人中,史密斯是率先在诗歌中表达浪漫主义时代的个人主义的,而她的诗歌所受到的广泛欢迎和巨大成功则说明她的诗符合当时大众审美情趣的转变,并且进一步加强了这种趋势。

史密斯主要有三部重要的诗歌作品:《悲歌十四行诗诗集》《移民》和《海滩之顶》。在《悲歌十四行诗诗集》中,经过十次出版的不断扩充,一共收录了九十二首十四行诗。在这些诗歌中,顾名思义,悲伤是一个重要的主题。但是在史密斯的其他两部诗歌作品《移民》和《海滩之顶》中,史密斯表达了一种真正属于浪漫主义的个人主义。在《移民》中,史密斯写了她的个人经历、她对从法国大革命中逃亡的人的同情以及她对生活的思考;在《海滩之顶》中她表达了她的个人感情、对自然和乡村生活的热爱、她的爱国之情和她的一些哲学思考。这些都使得她诗歌中的个人主义具有了属于浪漫主义的一些特征。因此有评论家认为“史密斯的《移民》和《海滩之顶》是可以和华兹华斯的《序曲》和《丁登寺旁》想媲美的作品”(Labbe)。

尽管在诗歌中表达对自然的热爱并非起源于浪漫主义,但在浪漫主义诗歌中,对自然和乡村生活进行歌咏的诗歌在艺术水平和数量上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因此,对自然和乡村生活的热爱就成为了浪漫主义诗歌的一个显著主题。

浪漫主义诗歌中的自然是对浪漫主义精神的诠释。在浪漫主义时代,有一种对启蒙主义时代的理性精神的强烈反动和对于工业革命的普遍不满,因此人们想要回到自然寻找丢失的人性。在浪漫主义诗歌中,诗人的情感和自然是融合在一起的,自然就是诗人的一部分。人和自然融合的这种理想,是浪漫主义诗歌的一个重要特征。

史密斯对自然有一种敏锐的感受,她是最先在诗歌中表达对自然的浓厚兴趣并在诗歌中大量表达对自然的热爱之情的诗人。与华兹华斯等后来者不同,她的十四行诗,大多是以歌咏自然的美景为背景来衬托自己的忧伤,在诗中表现出一种自然、想象力和个人思想感情的结合。如她的《写于春末》(1784)①:“春天不久前编织的花环凋零,/每朵她在露珠中哺育的素花,/银莲花儿闪烁在每片树林,/樱草褪白,蓝铃淡然无华。/紫罗兰不再徘徊于山间谷地,/紫色红门兰也不再遍布平原,/要等春天再把每个风铃敲起,/用她湿润双手再把花环装点。/可怜的人性!如此脆弱美好,/她是人生之初的美丽图景,/直到狂暴的激情,过度的关照,/使你所有美丽颜色褪尽!/来年五月新芽新花绽放;/哎呀!为何欢乐不复再降?”

这首诗描写了春末田野中的自然。诗的主题是人性的脆弱和人世欢乐的短暂,诗人用自然的景色抒发对人生的感叹。以自然的美景衬托人世的悲哀,这样的诗在史密斯的诗集里大量存在。尽管在这些诗中,自然都是诗人用来衬托和对比的对象,然而这些诗中大量出现的对自然的赞颂和吟唱还是让她的诗歌具有了浪漫主义诗歌的清新风气,也使她的诗在从伤感主义到浪漫主义的转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对日常生活语言的使用是浪漫主义与启蒙主义或前浪漫主义相区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抒情歌谣集》第二版序言中,华兹华斯反复强调,诗人必须在诗里“使用老百姓使用的语言”,诗歌的叙述者必须“使用更加朴实和有力的语言”。的确,在一种回归自然和拥抱乡村生活的思潮中,启蒙主义时期正式、深奥和精心雕琢的语言已不再适合表达诗人时刻流露奔放的感情,取而代之的平实、朴素但充满力量的语言才是表达自然之美和诗人心中强烈感情的最佳选择。研究史密斯的诗歌,我们可以发现她诗歌中的语言平实、质朴,但很好地表现了诗歌的主题。从诗歌形式上来说,她创作的早期采用的都是格律限制较多的十四行诗。在她的诗歌创作愈趋近成熟后,她更多地采用了格律限制较小的素体诗。这样的诗歌形式可以在语言上给她更大的自由,让她能够以更加贴近生活的语言来表达她诗歌的主题,如她的《海滩之顶》中的一段:“作为自然圣坛上早到的朝圣者;/我爱她的素景——兔窝、石南从、/黄色草地、桦树遮盖的山洞、/和那僻静小道边排排树篱/野玫瑰和缠结忍冬洒下凉阴,/在那里,野豌豆紫色流苏交缠着/白英藤蔓,还有野葡萄的枝藤,/露珠装满了田旋花银色的杯子——/我爱沿小溪而行,湿润的岸边/滋养了蓝铃和长满斑点的贝果。”

在这段诗中,史密斯以一种敏锐的洞察力,生动地描写了自然的美景。她使用的语言生动丰富,既描写了田野里各种植物的色彩——黄色的草地、紫色的野豌豆、银色的田旋花等,还描写了它们的形态,有的一排排,有的缠结,还有的被其他植物遮盖。在描写这一幅春天五彩斑斓的田野美景的时候,她用的都是平常的词汇和平凡的句式。如果不是以诗歌这种分行形式排列的话,这段描述可以变成一段非常优美的散文。正如华氏在《序言》中所说:“每一首好诗的语言不应该和一篇好的散文相异。”Flecher也指出史密斯的语言“常常都是日常生活中的语言”。

想象力是浪漫主义的重要特征,是浪漫主义区别于现实主义和其他文学运动的标志。想象力是评价一个诗人的做诗能力和创造力的标准,它展示一个诗人的才华并能甄别一流和二流诗人。

在浪漫主义的想象力中,对意象的使用处于中心的地位。作为对潜意识中的创作冲动的外在表达,意象在创作过程中处于中心位置,因此它是意义的承载主体。对意象的使用可以使诗人通过对外在事物的歌咏,表达人类的普遍经验和生存状态,因此浪漫主义诗歌中大量使用意象和象征性的语言。

史密斯的诗歌中大量使用了意象,她对意象的使用影响了在她之后的诗人。史密斯的想象力和柯勒律治及布莱克不同,后者喜欢从东方、中世纪或神秘和宗教事务中获得灵感。而史密斯的想象力大部分构建于她对自然的热爱。在她的诗中,反复出现的意象是月亮、春天、睡眠、夜莺和阿茹那河。史密斯赋予了这些自然界中的存在物象征意义。在《致春天》中,月亮、春天、夜莺都是她内心情感的表达:“树林和那久已失色的山谷/再次披上几抹淡绿新颜,/嫩绿树阴下面,新叶轻吐/无法遮住雀鸟半就的巢穴;/淡红樱草和那繁茂的九轮,/遍布四野,直把它们甜蜜/心情托付给了叹息的山风。/美好的季节!可否找寻到你/片刻舒缓心中刺蛰的痛苦,/和悲伤的袖箭,治愈伤口,/再次带来青春年少的幻想,/这些全得靠你——你前程远大,/你那和音优美,空气温暖/可疗所有悲伤——除了绝望。”

在这首诗中,诗人使用了非常具体的描写来表达春天的景色。然而,诗人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描写春天,而是用春天万物复苏的景色来映衬她内心的绝望。在诗中,她细致地描写了春天的山谷、新叶、树阴、花朵,这些都是欢乐和生命的意象,这些意象表达了大自然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以及她对生活的向往。然而在诗的最后两行,她用对句点出全诗的主旨,指出这一派生机之景可以治愈悲伤,却无法治愈绝望,以此表达出她的巨大痛苦和人世间的悲伤。同时,这些春天中出现的景物的意象还包含一种短暂和易逝的含义,这也表现出欢乐的短暂和痛苦的永恒这一意义。

史密斯的想象力并不局限于对自然界事物的歌咏。在一些诗歌中,她还表达出了对神秘事物的兴趣并在诗中采用了哥特式因素,如她的《写于苏塞克斯米德尔顿的教堂墓地》:“头顶的月亮无声指挥潮汐,/喧嚣的春分汲取它的力量,/大海不再限制涨起的海浪,/宏伟地拍打不断退缩的陆地。/狂暴大风,从西边山洞劲吹,/把滔天巨浪从层叠海床上激怒;/把乡村先人从青葱坟墓里扯出,/打破墓园里边沉寂的安睡!/他们的尸骨混杂贝壳海草/岸上海浪冲刷,尸骨变白;/但是他们不怕风浪咆哮怒拍/他们再不闻这些战斗号角/我注定受到狂暴命运压迫,/妒忌凝视他们死后的窘迫。”

这首诗可以算史密斯诗歌中最为沉重的,其中充满了死亡的意象和浓重的哥特式气氛。诗中,“教堂墓地”“月亮”“坟墓”“先人”“墓地”和“尸骨”等词都充满了死亡的意象。其他意象,如“大海”“山洞”可能暗示给人带来安宁的母亲的子宫。通过这些意象,诗人在她自己和死亡之间建立了一种关系,通过描写大海的狂暴和死亡的可怖,暗示她的生活比死亡更加悲苦。

通过这两首诗,我们可以看到史密斯在浪漫主义初期所表现出来的想象力。她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和诗歌才能预示了在其后四十多年中诗歌的发展方向,开启了一个新的文学时代。在她的诗歌里,我们可以看到浪漫主义诗歌的雏形。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史密斯毫无疑问可以称得上英国浪漫主义的一位先行者。在这个文学运动中,史密斯充当的是一个探路者和引导者。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在诗中歌咏自然、记录自己的经历、抒发自己的情感,这些都给继她之后的浪漫主义诗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她也因此为浪漫主义诗歌运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今天,我们重新审视并研究夏洛特·史密斯的诗歌,可以更好地了解浪漫主义诗歌的全貌,更加深刻地认识这个大师辈出的时代。

① 本文所用夏洛特·史密斯的诗歌均为本文作者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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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杜 荣,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后,新乡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俄罗斯文学、比较文学。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by@sina.com

本文系云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夏洛特·史密斯及其诗歌研究》的结题论文,项目编号2012C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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