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芳[装甲兵工程学院军政部人文室,北京100072]
论唐传奇《任氏传》中任氏的狐性和人性
⊙周云芳[装甲兵工程学院军政部人文室,北京100072]
唐传奇《任氏传》是最早借狐仙写人、写现实生活的作品。它一反以往狐妖鬼魅害人的传统观念,塑造了一个聪明美丽、坚贞多情的狐精形象。任氏身上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所推崇的女性之美,亦狐亦人,使狐精形象从外貌到内涵都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具有深刻的反封建意义。
唐传奇狐精形象人性
在世界各地的民间故事中,狐狸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但在东西方文化体系中却有着不同的文化意蕴,在西方正如汉斯·约尔格·乌特《论狐狸的传说及其研究》一文中所指出的:“由于狐狸在身体和智力方面所具备的才能,使他成了计谋、狡猾和阴险,甚至是罪恶的化身。但狐狸也不乏一些受到人们积极评价的特点和能力,如富有创造精神、关怀他人和乐于助人、动作快速和谨慎等,亦即具有所有动物的特征:矛盾性。”而在中国,狐狸不仅是民间故事,更是文人创作中的重要角色。先秦至唐文学出现了一系列动物精灵形象,如狐狸精灵、老虎精灵、龟精灵、猿猴精灵、猪精灵、龙精灵、蛇精灵、蚂蚁精灵等。这些动物精灵大多被拟人化,具有人的思想和情欲,或具有神奇的力量,充满了浪漫幻想与神话色彩。在这些动物精灵的故事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无疑就是狐狸精灵形象,而且其故事也是数量最多、质量最高的,成为我国文言小说中的一个重要题材门类。
狐精形象几乎贯穿了中国古典小说发展的各个阶段,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原型意象。“两千多年来,数百个故事讲到:有一个书生在夜晚读书时,一个迷人的美丽少女来到他的房间,与他相爱。她每日朝逝夕来,书生便越来越虚弱。直到后来,一个道士告诉书生,这美女是个狐狸精,她要吸干书生的精气,以变成狐仙。”这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爱伯哈德在《中国文化象征词典》中关于狐狸精的一段描述,这种描述也非常符合中国人对狐狸精的一般性理解。动物寓言和童话在世界各地都有流传,以狐狸为主角的动物故事在中世纪欧洲几乎家喻户晓,但狐狸精却是中国的特产。因为欧洲此类有关狐狸的童话或寓言,只是“狐狸的故事”,而中国绝大多数以狐狸为主角的故事却是“狐狸精的故事”。
狐精形象的演变大致经过了神、妖、人三个阶段。到了唐代,更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文学形象之一,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就是《任氏传》。从某种意义上说,《任氏传》是最早借狐仙写人、写现实生活的作品,也是《聊斋志异》之前写狐精与人恋爱故事最完整、最优秀的一篇。它一反以往狐妖鬼魅害人的传统观念,塑造了一个聪明美丽、坚贞多情的狐精形象。任氏身上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所推崇的女性之美,亦狐亦人,使狐精形象从外貌到内涵都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具有深刻的反封建意义。
任氏,女妖也。妖,即非人。小说从一开始就提到了这一点,那么妖也有妖的世界、妖的生活方式、妖的思想感情。她的首次亮相是与两个妇人在升平北门大道上行走,这是妖的一种日常行为,但也可认为是她对人间的一种了解。此时,她偶遇郑六,郑六感其美丽,对其一见钟情,而任氏也对郑六“心有灵犀”,因此,二人遂眉目传情。从升平北门大道到任氏住宅,一路上,二人渐渐熟悉、亲昵,并通名定情,最后在任氏住宅中,举杯畅饮,相谈甚欢,成就了一段姻缘。天快亮时,任氏以“教坊、南衙”的理由让郑六离开,因为她非常明白自己的身份是狐精。而郑六是在卖饼胡人那里得知此住宅为荒宅,任氏为狐狸的。此中也展现了妖的另一种生活方式——以荒宅为家,引诱男人同宿。应当说在此阶段,任氏身上较多地体现的还是一种狐性,她与所有的狐仙一样,容貌姝丽,“多诱男子偶宿”。初遇“贫无家,托身于妻族”的郑六,可能也只是想诱其“偶宿”。
随着情节的发展,任氏身上的人性渐渐压倒了狐性,或者说,任氏所具备的人性特征本就多于狐性。郑六得知任氏是妖而非人,本不应去见她,奈何任氏的美貌久久萦绕在其心头,使他渴望再一次见到任氏,天公刚好作美,郑六与任氏又相逢于西市。任氏此时面对郑六心里是有着严重的异性自卑感的,此时的她也渴望这段感情,但却不知如何面对,所以她选择了背向郑六站住,用扇子挡在身后。但郑六并不在乎任氏的身份,恳求任氏不要抛弃自己。也许,正是这一番深情感动了任氏,再次相见,任氏便“愿终己以奉巾栉”。从这里可知妖对待感情并不是随心所欲,更何况任氏经常引诱男人同宿,可谓阅人无数,但她偏偏选择了郑六,不能不说妖亦通人情,亦知珍重情爱。
事情本来可以到此为止,但为了进一步刻画任氏的人情世故和人间生活,作者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写任氏与韦之间的纠葛。韦“少落拓,好饮酒”,“夙从逸游,多识美丽”。初见任氏,情不自禁,“爱之发狂,乃拥而凌之”。此时,任氏已为郑六妇,贞操观念已入“妖心”,“不服”,“既缓,悍御如初”,“自度不免……而神色惨变”。然后,经过一番深情表白,使韦“爱之重之,无所吝惜,一食一饭,未尝忘焉”。对如此钟爱自己的韦,任氏无法做到以身心相许,便先后引荐了张十五娘、将军缅之宠奴,与“通之”。原来,妖不仅懂得享受人间情爱,亦重义厚谊。面对韦的深情厚谊,任氏虽不能以身相许,用自己的情爱回馈报答,亦知投其所好,为其引荐“姝丽”,满足其猎艳之心。这样做,虽然不太道德,其行为本身可能会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嫌疑,但是,我们若撇开这种行为本身,则不能不说任氏实在是个多义女子。此时的任氏,已不仅仅是一个人间知情晓爱的普通女子,而是也具有了为朋友肝脑涂地、两肋插刀的男儿豪情。
更让人泫然的是任氏的悲惨结局。作为妖或仙,她已经知道“是岁不利西行”,但依然经不住郑六“恳请如此”,“遂行”。路遇苍犬,“然坠于地”,“为犬所毙”。这种为爱献身的大义,岂是一般女子所能为?在这里,任氏不但是为了信守她要服侍郑六一生的诺言,更重要的是她要用死来证明她的爱,证明她的爱之深!
所以,任氏是狐仙,但读完之后给人的却是另一种印象:机智、勇敢、善良。任氏虽为狐身,但又具有中国传统女性的贤淑品德,为了维持永久的爱情,她在明知与郑六出行有危险时,仍不惜拿生命做赌注,结果做了无畏的牺牲,以死表明了对爱情的忠贞不二。
关于任氏的美貌,小说采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古人描写女子美貌的诗文有很多,《诗经》里有“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式的感观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里有“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式的恰到好处的美,《洛神赋》里有“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式的体态美,最打动人心的是罗敷令“耕者忘耕”的美。本篇小说中,作者写任氏之美,也采用了这种烘云托月的方法,达到了最佳叙述效果。作者没用直接的文字描述任氏的美貌(这一点同唐传奇中其他作品有些区别),郑、任第一次相遇,郑六见到的是身着白衣的任氏,只用了“容色殊丽”四字以区分她与随行的两个女子,而郑六的表现是“惊悦,策其驴,忽先之,忽后之,将挑而未敢”,任氏则“时时盼睐”,后“相视大笑”。郑六入任氏宅,并夜宿,见到的任氏是“妍姿美质,歌笑态度,举措皆艳,殆非人世所有”。韦同任氏的冲突即是由任氏的美貌所引起:韦先是不信郑六的实力,认为凭着他的陋质获得绝丽女子是不可能的事。接下来便是派家童中“慧黠者”前去窥探,家童“俄而奔走返命,气吁汗洽”,说“奇怪也,天下未尝见之也”。接下来,便是万花丛中过的韦,拿出很多绝色女子试图和任氏一比高下,家童皆言“非其伦”,连他“艳如神仙”的内妹都无法胜出,“抚手大骇”,“遂命汲水澡颈,巾首膏唇而往”。在韦眼里,身着红裳的任氏,其美色“殆过于所传也”,所以韦才有爱之发狂,欲“拥而凌之”的举动,故事发展到此处,一切人物的表现,都是为了突出任氏的美而无意安排的。
总之,任氏是一个美丽温柔、聪明机智、任侠仗义、痴情善良的妖。很遗憾,任氏如此一位情感丰富的狐仙,在郑六、韦等人眼里却只是貌美而已,这两个男人始终只停留在对她的浅层了解上。除韦对任氏“神色惨变”而说的一席话“敛衽而谢”,可以说初步深入“妖”心外,几无男人对任氏有深层次的喜欢和理解。她的一生,是没有人能真正读懂的。怪不得作者在小说的最后叹道:“惜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貌而不征其情性;向使渊识之士,必能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于情,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惜哉!”
《任氏传》与后来,特别是《聊斋志异》里的狐仙故事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男主人公的身份。任氏遇到两个男子,均是落拓不羁的浪子、武人。到了蒲松龄笔下,狐仙们钟情的男子却多为读书人。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后来的小说作者是有意无意地将自己“内化”于故事,想象着美丽艳绝的狐仙钟情于己;也许,唐代“武功”可为,而宋明清“文治”的理念深入人心,作者便自觉不自觉地塑造狐仙喜欢书生;也许,这既是人文底蕴沉入小说的自觉,也是文人张力凸现于小说的自恋。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狐仙们喜欢的多是“穷”而后“达”的人,唐代如此,宋明清依然如此。
[1]胡梅.魏晋南北朝志怪中的人妖恋小说[D].南京师范大学,2005.
[2]杨洁.试论西安、洛阳地区唐墓出土的武士俑、天王俑[D].西北大学,2007.
作者:周云芳,文学硕士,装甲兵工程学院军政部人文室讲师。
编辑:杜碧媛E-mail:dub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