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珍整理
2015年是“国际土壤年”,土壤环境安全对人类发展至关重要。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举办的“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战略与决策高层论坛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编制全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根据前期的研究,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确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针对当前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应该按照“一二三四”的总体思路来考虑,即: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二个重点,抓住三个环节,夯实四个基础,切实抓好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个目标,就是争取利用6~7年时间,使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二个重点,即耕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耕地土壤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安全的首要保障,建设用地,特别是居住和商业用地安全是人居环境健康的重要基础。
三个环节,即“防、控、治”。“防”就是通过建立严格的法规制度,实施严格的监督监管,严防新的土壤污染产生,保护现有良好的土壤。“控”就是开展调查、排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采取有效手段,防范和控制污染风险。“治”就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针对不同污染程度、不同污染类型分类施策,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四个基础,即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创新技术,提升能力。摸清底数,就是要在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现状,尽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为进一步搞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和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制度,就是通过推进土壤保护立法,建立部门制度,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使土壤保护和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创新技术,就是不断加大土壤领域科研投入,不断完善土壤修复技术、防控技术、风险管控技术等,加强技术支撑。提升能力,主要是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设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建立“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其次,要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抓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契机,厘清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权限和职责,加强各部门分工和协作,建立健全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方共同参与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同时,要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国家层面出台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也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区域的治理修复计划规划,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稳步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也要积极研究制定。“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之前,先期研究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
李干杰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面临重要机遇和重大挑战,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必须按照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