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伟卿 刘长青 曹清云
(河北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河北 沧州 061000)
近年来,城市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加快,日常生活中用油、用火、用气、用电大量增加,大幅度提升了城市火灾发生几率,建筑消防安全倍受关注。
一起起火灾事故表明,建筑消防设施能否及时发挥作用已成为遏制火灾的关键因素,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则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相关消防单位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统一了建筑消防设施规范、标志,并提出了标准化管理,受到广泛好评。
要确保建筑物主要区域位置消防标识的清晰可见,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的张贴必须规范合理。企业在建立相应规章制度时要以消防管理内容为主,必须在较明显的位置张贴相关规章制度,要综合运用可视化管理方式,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和撤离程序。
(2)防火中心控制室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相关工作流程。
(3)如何有效操作相关设备。
(4)建筑内部通道示意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重点部位位置图。
(5)防火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措施。
(6)消防资格证书等相应的防火证书管理表格。
(7)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8)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对于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商品批发市场、餐饮机构等建筑物,应依照相关法令及消防系统专业规定,确立完善的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科学的、规范化的管理条例和制度。面对紧急灾情,首先要制定人群疏散方案。其次应进一步明确上述建筑物内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消防措施。如:电力操作的紧急操作规范和防火监控中心的紧急操作规范。第三要建立防火控制中心轮班制度,相关岗位要求24h有人值守。第四需健全消防人员组织结构,完善消防设备配置,建筑物内防火设备的摆放位置要具备明显性和标志性,定期组织建筑物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习,重视消防检查,积极开展消防防火安全教育,从而全面完善消防预防工作。第五要明确防火主要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责任人和职能部门3个层次的责任和义务。
消防设施管理包括设备日常操作管理、基础资料管理、设备运行管理、消防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一般消防设施管理由建筑物业管理公司完成,所以日常操作管理内容为维护消防设备正常,以及学习、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制定了单位内部不同消防设施的检测、检查与维护管理内容及程序,对责任部门职责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检查维护责任人进行了细化,对各类检查记录表的样式和内容做了统一。明确了消防设施单项检查、每日巡查、联动检查的标准。建立了建筑消防设备维护、管理等制度,进一步确保每个环节内容规范统一,程序环环相扣,职责明确到人。
近年来公安消防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尤其是新修订《消防法》实施后,要求消防部门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但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成效不佳。仍存在消防监督工作应是消防部门的分内之事,与派出无关的想法。很多民警缺乏对于火灾隐患等知识的了解,不知该如何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再加上经费所限,如消防设施器材及相关消防宣传资料等专项经费无法得到保证,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消防监督工作流于表面。
(2)消防监督执法技术含量较低。目前消防救援设施正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但有关监督手段和方法还处于落后状态,监督人员缺少对于现代必要科学技术手段和仪器的了解,造成许多建筑物内配备的火场勘查仪器箱、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箱、消防产品检测箱等常用监督仪器设备的闲置。
(3)各地消防部门在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建设中单纯强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建设及消防标志张贴,而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没有落实到实处。首先,各个部门未形成联动共管体系,无法有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如:消防设施维修保险企业管理没有和工商、建设等部门相协调,无法严格控制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发证关卡。其次,部分监督人员业务水平较低,仅停留在是否处置消防设施的基本层面。第三,执法力度不足,对于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的建筑管理方,除《责令改正通知书》外,还应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加以处罚。
长期以来的英雄主义和爱国奉献思想教育使很多消防人员空有满腔救人热忱,却不懂得正确落实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缺乏科学、灵活的行动意识。而在消防人员发生因公死亡事件后,人们往往更热衷于进行各种表彰、宣扬和缅怀活动,对于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则不够重视。
某些消防人员个人防护意识较弱,缺乏系统的业务训练,不能掌握如登高作业、破拆门窗等操作,缺乏有毒液体、气体泄漏等现场消防安全防护知识,存在盲目蛮干、经验不足等问题,引发消防队员伤亡事故。
近年来,虽然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在实际救援中,仍存在部分基层指挥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准确判断复杂多变的灾情潜在的危险,盲目求快,忽略安全防范,甚至在无保护和无防护的条件下作战,导致消防队员不必要的伤亡。
通常一起火灾事故要从特点、规律及危害程度等方面分析,而有些消防官兵对多样化的灭火救援任务缺少全面了解,过于注重救援的快速性。此外因缺乏模拟训练设施,如火幕墙、燃烧、化工装置等,不能深入开展如高空、浓烟、缺氧、高温、浓烟等仿真环境下的救援演练,欠缺应急避险技能,一旦火灾救援现场突发意外情况,通常会无从下手,增加危险几率。
消防工作的中介组织,如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和维保公司,在消防工程施工、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方面,尤其是消防器材销售和维修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如故障、设施瘫痪等问题,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近年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为公安消防部门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各地也开始添加消防设备,但仅仅是最低配备标准,仍存在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部队的职能不断扩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几乎都需要消防部队协助解决,使消防部队任务从传统单一扑火救灾到排除爆炸险情、高速公路抢险或空难施救等各个层面。当处置风险加大时,现有设备将不足以完成任务。火灾事故频发,抢险救援任务日渐增多,繁重的任务和因编制、薪资待遇所致人员队伍建设的不足,也逐渐开始对消防部队的救援救灾能力造成影响。
依法治国,恰当的法律法规对于消防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当然,消防法律必须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适应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最主要的是同步于国家民族法制建设。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可制定《消防设施维护规程》、《消防设施维护质量技术评价标准》、《消防技术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条例,通过消防立法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建设法律中遵循民主立法和公开立法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为其提供参与立法和监督立法的渠道,改变传统由公安消防部门起草、人大审议通过的立法程序。从发展、全局及本质等不同角度把握消防法律体系内部的规律性,部门之间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要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消防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清理时,要遵循有效性、适用性及合法性,修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坚决废止失去法律效力的法规、条款、章节,使其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而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方面,其标准化管理可借助立法规范,依靠消防中介服务力量,必要时可建立消防与保险的互动促进机制,设立火灾险种,从法律层面规定火灾损失理赔程序,借助法律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系数,进一步增加自觉消除火灾隐患的意识,促进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009年5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谷饶镇张某家庭作坊因室内电线短路,引燃原材料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张某的作坊为自建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面积930m2。该5层建筑未经审批,生产车间、居住区、杂物房混杂其中,缺乏公共消防设施,缺少安全疏散楼梯且门窗被铁栅封死。再加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少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火灾初期,也未组织有效的扑救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为杜绝此类事故,要加大消防宣传和培训力度,消防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下乡”活动,指导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对个体私营业主和自防自救能力弱的流动务工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宣讲消防知识,使其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报警、组织疏散、灭火器使用等最基本的消防知识。
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方面,通过立法确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地位,以此鼓励中介服务组织从事安全评估、技术检测、技术咨询等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防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使消防技术人员能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提高自身价值。加大消防设施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可配合实施限期整改、罚款、行政拘留,以提高消防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制定法律法规时需设立相应的部门予以完善、解释和修改。在完善法律法规时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处理事务相对漫长且复杂,具备解释权的部门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没有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导致各项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所以应设置常设的、中立的、专业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明确其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设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在政务督查和综合治理中融入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内容,明确消防建设目标、细化建设步骤、定期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对于消防不达标单位,政府应给予相应处罚,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作为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年审或许可的关键参考指标,由消防部门对不达标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强制社会单位严格执行落。
消防部门及时更新消防车辆,合理配备先进设施,特勤消防站细化装备,提高灭火救援战斗能力等措施自不待言,还要主动改善建筑消防设施,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确保灾害发生时,消防设施能够发挥其决定性的作用。
除单纯的行政强制手段外,还可借助市场经济方式调节引导,如减免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的税费,将财产保险费率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及消防安全技术水平挂钩等手段,对引导企业管理者投入资金、完善消防设施,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建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消防、工商部门的联系,规范资质发放规程,确保资质发放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过程中,要拒绝施工单位超范围承接维保业务,严格执行施工的等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合同,应严把消防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验收源头关,逐步加大对消防中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处理情况,建立维保、检测、施工单位质量信誉体系,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在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中,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科学性的维护工作,重视消防设施系统维修管理,把标准化、规范化及标识化作为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要根据规范化要求建立排查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因此,有必要根据任务要求提高参战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各级消防官兵进行理论学习、实战演习等。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大量投入的建筑消防设施需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做好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把消防施工检查和验收质量关,加大对建设消防设施中介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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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备工程2015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