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型学习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以澳大利亚12年级音乐“音响的探究”为例

2015-01-27 11:12浙江省奉化市溪口中学315502
大众文艺 2015年5期
关键词:焦点成果探究

张 蕾 (浙江省奉化市溪口中学 315502)

任务型学习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以澳大利亚12年级音乐“音响的探究”为例

张 蕾 (浙江省奉化市溪口中学 315502)

一、中澳教育舆论对音乐课程设置及音乐学科的认识对比

在国内,教师对于“小三门”“副科”“非中考科目”(特指音乐、美术、体育)等这些名词都耳熟能详。在这些“特定称谓”以及“特殊行为”的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重新审视,而作为非中考科目的音乐学科自然深受其害!

音乐教师Jennifer说:在澳大利亚,音乐在七、八年级为必修,九、十年级为选修,一旦选定,必须要修完十年级,中途不得变更,否则没有学分。十一、十二年级可以重新选择,即九、十年级如果未选修音乐,十一、二年级还可以重新选修,若一经确定,就必须作为HSC考试科目(相当于国内高考,HSC考试科目共10单元,其中音乐占2单元),课时量与国内所谓的主课没有区别,但并不是说选修了音乐的学生就必须在考大学后就读音乐专业,而只是作为HSC考试总分中的一个科目,学生在总分达到了某一所大学的分数线后,可以根据该校相关入取政策,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这一点和国内的音乐专业特长生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国内必须是就读音乐专业)。

同时她认为:音乐教师的主要教学职责就是给学生布置好学习的任务,并且提供给他们一个展示的平台,在课堂上应把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去表现音乐并与同伴互助交流,即Task based learning(任务型学习)。

二、“任务型学习”课例分析:以12年级音乐——“音响的探究”为例

(一)课堂实录

1.教师重申上周布置的任务型学习主题——对音响的探究。要求一:寻找并关注音乐中表现荒诞、怪异或夸张等的“特别”声响;要求二:对作品进行分析,谈一谈音响对作品音乐形象塑造的理解。

2.自学成果展示:学生甲:女高音演唱(美声演唱,怪异地,夸张的)。学生:夸张的声音;老师:very good!学生乙:视频-6人男声无伴奏表演唱(诙谐、夸张的)。学生:多声部的;表情怪异;神情夸张;声音古怪等。教师:very good!学生丙:视频-钢琴独奏(二战时期一作品:荒诞地,宣泄地)。学生:作者介绍;演奏技巧描述——弹琴姿势不常规,用单独的手指夸张的、像小鸡啄米一样的敲击键盘;多用黑键;用拳头砸琴;用手肘敲击键盘等。教师:4’33”作品简单提及。并表示“Thank you” ”very good”。

3.实践与探究:教师小结并肯定学生等创造性作品展示。同时对学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实践中用乐器“木琴”自己探究音乐对声响。

(1)教师播放木琴演奏视频。音乐要素之一 pith(音高)分析: ——melody(旋律):contour(走向)、register(音域)、phrase length(长短);harmony(和声);tonality(调性)。

(2)学生探究。(20分钟).要求:敲击3个键;小组探究;敲击时声部逐一加入,反复演奏直到最后一位学生加入。展示:5人组与6人组分别展示成果。(现场演奏:学生表现良好,每一位学生均能够参与,并且演奏过程中每一个声部均清晰,足见平时学生的音乐探究能力及表现能力训练有素)

(3)小结:肯定了学生的探究活动。

(二)课例分析:对以上“三个焦点”之教学行为及教学观念的思维碰撞

1.下面先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这三个焦点,你就会发现,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在用的教学方法,只不过在这堂课当中的教师把它变得更加的隐性而已。

焦点一:明确学生在“Task-based learning”中的学习目标——提出问题(what);

焦点二:了解学生在“Task-based learning”中的学习情况——分析问题(how);

焦点三:检验学生在“Task-based learning”中的学习成果——解决问题(why);

2.对三个焦点的进一步梳理:

焦点一解析:教师扮演的是引导者的角色,向学生提出了探究声响学习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焦点二解析:学生与教师的角色是主角与配角的各关系,教师扮演的是一位参与者的角色。这一过程中,学生展示其前期任务型学习的成果,学生在播放并介绍各种风格声响在音乐作品中的作用和意义的时候,教师更多的是以一位欣赏者的身份参与到活动中去,同时给予必要的评价与肯定;

焦点三解析:教师与学生都是学习活动中的主角,但学生的地位相对教师而言显得较为突出一些。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对实践与探究中将要运用到的音乐基础知识“Pith”——音高进行了系统性的讲述与传授,这是实践与探究活动能够取得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但是,在实践与探究的过程中,要达成学习目标,实现并使之物化成为学习成果的关键还是在于学生的实践与创造。也就是说,在Task based learning(任务型学习)中,学生始终是学习的主导者,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任务型学习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现实意义

Task-Based Learning(任务型学习)中,教师让学生带着任务和问题去学习和探究音乐。在这一过程中,与其说是教学过程,还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个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音乐的过程。

学生在音乐教师“任务型学习“的要求下,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查阅资料,网络学习,请教老师,同学互助等形式)来落实自己的音乐学习行为,并使之物化——即作为成型的学习成果来展示。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发生了变化。教师不再是单一的音乐知识传授者,学生也不再是单一的被动地接受教师知识传播的受众。老师在此之前向学生提出学习的任务——即音乐学习的主题,并提出相关音乐学习行为的要求(学生眼中的音乐学习“项目”。视内容难易程度而决定学习的周期长短,一般为2周前提出),而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有的放矢;

2.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观能动性以及音乐学习个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张扬。学生不自觉就无法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同时,由于学生的不同个体特性,其选择的学习方式以及学习的成果(如课例中学生选择的不同风格的演唱与演奏视频)也会在教师的参与下使得共性得以呈现的同时而表现出不同的个体特征,使得学习的成果变得多元化;

3.教师引导学生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及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过程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最大限度地使得教师与学生之间“教与学”的关系呈现出了从“破茧”——“化蝶”的飞跃。

深入澳大利亚的音乐课堂已一月有余,联想到国家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欣喜的看到国内音乐课堂教学的模式和教学观念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宁波音乐教育取得了有目共瞩的成就。作为音乐工作者的我们,在为音乐教育鸣不平的同时,不能让抱怨和不平淹没了理智和智慧,更不能在大众漂浮不定的音乐价值取向思潮中随波逐流!应该扬起音乐艺术的风帆,为我们中小学音乐艺术教育积极探究改革和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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