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佳 ( 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 050000)
对当前群众文艺创作的几点思考
李 佳 ( 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 050000)
群众文艺创作是群众文化事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文明进步起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是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是群众文化事业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当下经济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时代、环境、受众需求等多方面对群文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
群众艺术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它是群众的艺术,又是面向群众的艺术;其主体是群众,其服务对象也是群众。而群众艺术馆及其业务人员是从事群众艺术的专门工作单位和工作者,是群众文化事业的灵魂和核心,更应是群众文艺创作的领跑者。然而事实呢?请看下面两个例子。
实例一:2014年5月,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形式包括歌曲、诗歌、小戏曲、小品、快板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等。在23个县市区征集到的586件文艺作品中,由各县市区群艺馆(文化馆)人员创作的作品共52件,占总数的9%;各级文联创作作品66件,占总数的11%;其他作者是来自学校、国企、民间社团(诗社)、县医院和社区退休人员以及民政局、公安局等事业单位人员。
实例二:2014年9月,市群众艺术馆举办了石家庄市第四届戏剧曲艺小品故事大赛,在参赛的87个节目中,有43个创作作品,占总数的49%;其中由群艺馆(文化馆)创作的作品有10个,占总数的23%;其余为学校教师和业余作者。
由以上两个实例,我市群众文艺创作状况可见一斑:
1.群文工作者创作产量低,创作热情不高。随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逐渐深入,群文工作者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丰厚和重大,而往往最重要、最原始的使命——文艺创作功能有削弱的趋势。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网络等新媒体发展飞速,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文艺爱好者投入到群众文艺创作中。在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之后,群众文艺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创作高峰,但群艺馆(文化馆)创作的脚步明显滞后。
2.群艺馆(文化馆)创作目的较为单一。业余文艺爱好者参与文艺活动的原因极为单纯,那就是:喜爱。市群艺馆群星艺术团舞蹈一队是一支“老牌”的业余文艺团队,她们自2004年开始就在馆里每周两次定期活动,除了装修,或馆里工作安排,她们没有停止过上课和排练,永远保持着一份热情。人们常说:专业演员如果有业余票友那份热情和耐性,早就成名(成功)了。那么当前,群文工作者创作的目的有哪些呢?其一,参加各类比赛、展览、征文活动,力求获奖;
其二,大型主题活动创作。如“三年大变样”“廉政建设”“和谐;社会”“善行河北”“十八大”、“中国梦”等主题的命题创作。其三,为企事业单位的专题创作。
3.擅长戏剧、曲艺创作,舞蹈偏弱;擅长农村题材,都市现代题材偏弱;创作手法笨拙,朴实有余,灵气不足。
2008年市群艺馆获得燕赵群星奖的作品中,美术摄影3件(占30%)、舞蹈3件(占30%)、音乐类2件(占20%)、戏剧曲艺类2件(占20%);2012年获得燕赵群星奖的作品中,美术摄影2件(占20%)、舞蹈3件(占30%)、音乐类1件(占10%)、戏剧曲艺类4件(占40%)。而在全国“群星奖”的作品中,河北梆子小戏曲《审女婿》和快板《这事妈做主》获得全国第九届“群星奖”;小品《讨薪》、丝弦小戏《枫林红了》和歌曲《太行谣》获得第十届中国戏剧节“群星奖”。
在题材上,小戏曲《审女婿》讲的是进城打工者回村建设家乡,小品《讨薪》讲述了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小戏《枫林红了》表现了进城打工者回到家乡看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基层群艺馆(文化馆)的各门类专业人员配备不均不齐,无法形成人才梯队。目前,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拥有36岁以下在职专业人员22人,其中,音乐类4人,舞蹈类8人,戏剧类3人,美术书法摄影类6人,基本可以承担起创作任务。而县(市)区文化馆的情况就不那么乐观:在23个县(市)区文化馆中,有7个文化馆拥有戏剧曲艺类专业人员,其中有3个文化馆是退休或即将退休人员;11个文化馆拥有舞蹈类专业人员;8个文化馆拥有音乐类专业人员。专业人员严重匮乏,许多基层文化馆干部不得不身兼数职,“跨界”“跨行”创作,受水平所限,艺术质量肯定不高。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审美能力的提高,可以说,以往群文工作最风光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已无法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人们要求的是更精细、更精致、更精美的文化产品。
2.财政投入少,资金短缺,打造群众文艺精品步履蹒跚。任何作品的一度创作都可以停留在纸面上、笔头上,但是一旦要“立”在舞台上,就离不开资金投入,离不开“花钱”。舞蹈作品要制作音乐、服装、头饰、鞋、道具;小戏要进行唱腔设计、录音、舞美设计、服装、道具的购买;歌曲要编曲、MIDI制作、录音;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要装裱、镶框等,如果要进军国家级比赛,更会涉及到剧组人员的交通、食宿、外请演员误工等方面,而很多基层文化馆没有专项资金的投入,只能是从每年的财政拨款中挤出一点做创作经费。没有创作资金,花钱多了自己垫,花钱少了作品质量出不来,专业人员想搞创作还得自己四处求爷爷告奶奶拉赞助跑费用,当然也没有创作的积极性了。
3.缺乏创新意识,缺乏自我突破意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使得燕赵儿女思想较为保守,冒险精神稍逊,性格上较为内敛,这同样也反映在我们的文艺创作中。推开时代的大门,我们需要看看世界。我们擅于写农村题材,相信我们也擅于捕捉潮流的节拍。群众文化不等同于农村文化,群众文化不等同于中老年文化,群众文化有着更为广阔和丰富的内涵,它属于社会的每一个人,是每个公民可以享受的自由,群文工作者恰恰要成为文化统领和精神轴心。
1.客观看待传统,深刻认识时代,领衔燕赵新文化。
传统与历史不仅告诉我们什么是过去,更重要的是通过它,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今天,以及如何创造明天。我们应全面、客观地看待历史,认识传统文化的价值,从中提取为我们今天可以借鉴与发扬的优秀部分,并且在继承中加以“活化”,使之转化为现代精神。我们要在客观看待传统、深刻认识时代的基础上,创造燕赵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只有这样,才能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由此而创作的作品才能既有深厚的民族传统又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而与世界对话。
2.明确创作的目的,常问自己,“我为了什么而创作”。
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群文工作者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我要写”,写的是群众,为的是群众。“我要写”,源于心底对生活的热爱,对群众的热爱。群文工作者要秉承“三贴近”原则,旗帜鲜明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自觉把人民群众作为表现和服务主体,深入生活,动情创作,只有把目光聚焦于人民、聚焦于现实生活,才能获得智慧与灵感,才能落地生花。只有不断创作出具有时代特色群众爱看、爱听、爱唱的文艺作品,才能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
3.不断提高群文工作者的素质和修养,建设创作人才队伍。
做好我市的群众文艺创作,单靠一个群艺馆是不可能的。我们要根据全市各县(市)区的文化馆的专业人员和我市业余作者的具体情况,确立重点县(市)区为某一门类的创作基地,同时保持与重点作者定期交流和沟通,有计划、有目的、有主题地指导和鼓励基层作者创作,抓重点作品、抓精品作品、抓潜力作品,为专题性、常规性和临时性的比赛和活动储备作品。有侧重地培养一批年轻人才,形成“市群艺馆——县文化馆——乡文化站”,同时做好重点业余作者的辅导培训,打造文艺创作网络式人才队伍,逐步推进群众文艺创作的全面发展,不辱群文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神文化产品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道德情操,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群文工作者要用我们熟悉和擅长的各种艺术形式传递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人民构建精神家园;努力创作更多更好、受到群众欢迎和喜爱的文艺作品,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