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 风
管住官员“八小时”外的权力延伸
文/清 风
最近,都江堰市某小区的布告栏上,多了一份干部任前公示。让小区居民感到意外的是,这份公示涉及的干部——拟任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的杨斌就住在他们小区。
任前公示,是干部选任的必须程序,旨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但在习惯上,干部任前公示,仅限于官方媒体,或党政机关办公区域。而且公示的内容,也只是与工作相关的。根据《干部选任条例》规定,干部选任,除能、勤、绩外,要以德为先,还要考察其廉洁状况。
然而,干部的德、廉情况,并非完全体现在工作空间和时间内,更多的则是发生在“八小时”外,发生在干部日常生活的空间。尤其是德,更多的是体现在干部与左邻右舍的关系上,表现在与家庭成员的相处上,展现在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上。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诸如接受吃请,收受红包贿赂,甚至权色交易等,亦多发生在工作时空之外。对这些情况的掌握,组织上未必清楚。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在“八小时”外的活动情况,置于群众的眼皮之下,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将干部任前公示延伸到其居住、生活区域,让群众获得更多知情权,参与干部选任的监督,及时反馈干部的日常表现,让组织部门更加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全面掌握其工作、生活的内外情况表现,为综合评判干部,客观分析干部,提供有利条件。
再则,“带病提拔”是干部选任中深受诟病的问题。让群众参与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能督促干部即使在工作时空外,也要以干部的身份、官员的操守,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到思想不松懈,行为不放任,宗旨意识不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