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文化遗产与水文化创意设计

2015-01-26 18:50涂师平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创意设计遗产文化遗产

涂师平

(中国水利博物馆,浙江 杭州 311215)

随着当今工业化对水资源污染日益严重,以及城市扩张过快造成排水不畅、内涝常发等原因,治水工作成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迫在眉睫.而高质量的治水工程建设,必须要有高品位的文化含金量,才能收到生态、文化、经济一体化效益.新时代的治水工程建设要求,必然要考问水文化创意设计的方略问题:具体是哪些物事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水文化?水文化项目创意设计有哪些形式?怎样在治水工程建设中选择最有价值、最有特色的水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利用?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从现实的角度,作出有科学依据的回答.

1 机遇和挑战

1.1 机遇:新时期治水理念注重水文化创意设计

自然界的水资源量是有限的,水体的纳污能力也是有限的,人类对水资源的需求却在不断增加,对环境的改造甚至破坏在不断加深,很可能引起水资源系统的破坏,导致“不健康的水循环”和“恶化的生态系统”.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支撑系统,就需要协调人水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1993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上,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世界各国在同一天举行相关活动,广泛宣传水的重要性,呼唤公众关心水、爱惜水和保护水.我国将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定为“中国水周”.新时期治水理念追求“人水和谐”,要达到人水和谐,就要从防止水对人类的侵害,转变为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注意防止人类对水的侵害;就要从人类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转变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实现可持续利用.

新时期治水理念比以前出现了明显的提升和创新,许多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倡导全社会要从传统的“就水论水”的单一治理模式,转变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综合治理理念,同时,要将治水工程建设上升到文化建设,提高工程文化品位和综合效益[1-2].

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五水共治”,吹响了浙江大规模治水行动的新号角.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水,不仅是资源要素,也是文化元素,是文明之源、文化之源.”[3]

河海大学教授崔广柏经过受多地地方政府邀请参加治水工程建设规划,他在实践中体会到治水工程建设目标指向五个递进的概念: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旅游.

可以说,新时期治水理念为水文化创意设计提供了机遇与舞台.

1.2 挑战:水文化遗产元素没有真正进入水文化创意设计中

目前各地治水工程建设项目中,大部分都只有水景观设计,而没有真正反映水文化遗产元素的水文化创意设计,有待进一步加强水文化遗产研究,挖掘水文化遗产元素、提升水文化创意设计,使治水工程由一般的公共休闲场所,变为人文旅游线路景点.

要使水文化遗产元素真正进入水文化创意设计中,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1)对“水文化”的空泛认识问题.水,是大自然赐予人类最宝贵的礼物,与水相关的文化遗产形态丰富,既包括崇拜水的仪式性器物,水环境形成的不同聚落,也包括为利用水资源而建成的各类建筑工程.目前许多人普遍认为“水文化”包罗万象,只要是与水有关的,比如酒文化、茶文化、鱼文化等等,都是“水文化”.这样就使“水文化”成为一种太宽泛甚至虚无缥缈的东西.而且,“水文化”概念至今尚无权威机构定论,许多专家学者在谈到“水文化”时,都不得不作一番自我认识上的解释.但解释者一般都是谈概念的多,谈实物的少,这难免给水文化创意设计工作带来无处下手、无处落脚的困惑:在治水工程建设中,到底以什么东西、什么形式来表现当地的水文化好呢?因此,我们在谈水文化创意设计时,一定要落脚到遗产实物元素上.

(2)水利、文化两个部门跨界合作机制问题.目前,似乎只有水利部门在研究水文化,而文化部门却并没有将水文化作为一个门类概念去研究、保护,由于水利部门专家不熟悉国际、国家对文化遗产的分类、分级标准,往往对水文化遗产的范畴、分类不合文化遗产分类的体系,同时也很难把握文化遗产价值分级,很难选择有价值、有代表的遗产、文物和文化元素来表现水文化.同样,文化部门的专家也不熟悉水文化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往往不能主动自觉为水文化创意提供跨界合作.目前,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管理机制相对滞后.遗址类古代水利工程的管理状态令人担忧,水利部门认为它们已不再发挥效益,从而没有将它们纳入管辖范围;文物部门则很少将它们作为文物而加以保护.那些掩埋地下或水中的古代水利工程更是无人问津.

因此,必须加强水利、文化部门在水文化遗产资源整合、水文化创意设计跨界合作.

2 水文化遗产的分类和分级

如果要问:具体什么是水文化、什么不是水文化?水文化包含哪些种类?如何判断一种水文化的价值大小?确实,这些都不是容易弄清的问题.但如果将“水文化”加上“遗产”的话,就比较容易找到“水文化”概念的落脚点——遗产.同时也就可以比较容易认识“水文化”范畴的类别、“水文化”价值高低的级别,因为在国际上、在国家层面,对“遗产”的分类、分级管理是有标准的,也是有申报程序、公布结果的.这样,就不存在对“水文化”分类、分级上的困惑了.其实,只要对照通行的“文化遗产”分类、分级标准,同时又根据“文化遗产”与水的关联度,就可以比较准确了解我国有哪些水文化遗产种类、又有哪些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水文化遗产.

2.1 水文化遗产的分类

水文化遗产一词可以理解为有关水的“文化遗产”,而“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法律词汇,不管在国外还是国内,都只是最近几十年出现的概念.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法律文件中正式采用了“文化遗产”一词,“文化遗产”被国际公约正式确定为保护对象.[4]

在我国的法律文件中,“文化遗产”一词的出现也没有多久,之前,我国法律文件中使用的一直是“文物”概念.国务院2005年12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开始提出文化遗产的概念,并将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明确指出“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5]

有了文化遗产分类的法律依据,我们对有关水的水文化遗产分类,只要联系并侧重于水利、水文化就可以了.水利部门近年在水文化遗产分类方面开始了有益的探索.2012年中国水利博物馆主编的《全国水文化遗产分类图录》一书中解释“简单地讲,水文化遗产就是有关水的或是反映人与水关系的遗产”,并把水文化遗产分为不可移动水文化遗产、可移动水文化遗产、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水文化记忆遗产、水文化线路、水文化景观六大类.[6]既对照了文化遗产的分类,又考虑了水文化的特点.水利部海委漳卫南局副局长、中国水利文协水文化研究会会长、研究员靳怀堾也撰文认为:以水利文化遗产为主体的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与非物质两大类.他列举了许多具体的物事,包括堤防、河道、渡口、堰坝、水闸码头、水车、辘轳、水磨、水碓、河道总督署、漕运总督署、钞关、驿站、官仓、龙王庙、禹王宫等物质类遗产,也包括龙舟节、都江堰的开水节、通州的开漕节、傣族泼水节、运河号子、海宁车水号、妈祖信仰、铁牛镇水等非物质类遗产.[7]可以说,越来越多的水利部门水文化研究工作者,已经将视野投向具体的水文化遗产跨界研究,将有助于为水文化创意设计提供发现素材的路径.

2.2 水文化遗产分级

这方面的工作,还在萌芽状态,目前,中国水利博物馆正在开展水文化遗产分级标准的制定研究.其实,文化遗产的分级,是一种根据遗产价值的重要性程度,由国家政府部门实行分级保护的措施.笔者考证,关于遗产保护方面有以下几种分级概念:

2.2.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世界遗产”是遗产保护的最高等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1972年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后,开始“世界遗产”的申报和名录公布工作.至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有3个致力于保护文化遗产的世界级项目:保护具有杰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和自然遗址的“世界遗产名录”、关注口述传统和文化传承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及关注世界文献遗产的“世界记忆名录”.其中“世界遗产名录”又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双重遗产)、文化景观四种名录.

目前我国已经列入世界遗产中属于水文化遗产范畴的有: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青城山、世界文化景观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端午节、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妈祖信俗等.同时,我国还有两大水文化线性遗产也正在申遗:中国大运河、中国海上丝绸之路.

2.2.2 我国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级

在我国,将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一个个“文物保护单位”,按行政级别进行分级保护.我国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分为:文物保护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个级别层次.已经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许许多多是属于水文化遗产范畴的,比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就有安济桥、古莲花池、金门闸、水神堂、黄河栈道遗址、龙江船厂遗址、大运河常州段、高邮明清运河故道、西湖十景、钱塘江大桥、泗洲造纸作坊遗址、河姆渡遗址、浙东沿海灯塔、它山堰、安丰塘、镇海堤、木兰陂、蓬莱水城及蓬莱阁等等,举不胜举.

2.2.3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级

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4级保护体系.其中属于水文化遗产范畴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川江号子、澧水船工号子、蓝田普化水会音乐、傣族泼水节、大禹祭典、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伞制作技艺、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渔民开洋、谢洋节、赛龙舟等.

2.2.4 可移动文物分级

对于可移动文物,我国文物行政部门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两种.而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国家一级文物中,属于水文化遗产范畴的有:禹鼎、吴王夫差鉴、羽人竞渡纹铜钺、《清明上河图》、宋拓兰亭序、汝窑三足洗、白釉莲花托注壶、龙泉窑舟形砚滴等等.

2.2.5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分级

2008年7月1日,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针对较大范围的文化遗产丰富的地域,实行保护的一种方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命名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两个层级.其中,属于水文化范畴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桂林、丽江、蓬莱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等.

通过对照以上文化遗产各种分类、分级的情况分析,可以发现:水文化遗产是一种渗透性、跨界性、包容性非常强的文化遗产,它往往依托、藏身于其他文化遗产,有时候集多种文化内容于一身,有时候又包容万事万物于一河(大运河)或一湖(西湖),而我们要善于从已经公布的各种、各级文化遗产名录中,去寻找与水有关的文化遗产并认知它们的价值级别.

3 水文化创意设计的形式

在治水工程建设中,必须“努力丰富和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8]这一理念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共识,水利部于2011年11月18日颁布的《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此也提出了要求.然而,在治水工程中提升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的方法有哪些?换句话说,水文化创意设计的形式有哪几种?结合当今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主要模式,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水文化创意设计的形式.

3.1 建水文化类的博物馆

这是水文化创意设计的最好形式,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开放的水文化类博物馆已超过150家,类型丰富,主要有综合性的水利博物馆,如中国水利博物馆;有节水科技馆或展览馆,如天津节水科技馆、北京节水展馆等;有供水或自来水方面的,如北京自来水博物馆、江苏南通供水技术博物馆等;有污水、排水方面的,如北京排水科普展览馆;有地热水方面的,如北京南宫世界地热博览园(地热科普展览中心);有运河方面的,如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有水土保持方面的,如浙江安吉水土保持展示馆等;有水利工程方面的,如都江堰水利博物馆、河南林州红旗渠纪念馆、三峡工程展览馆、新安江水电站展览馆等;有防洪方面的,如板桥水库河南防洪展览馆;有湿地方面的,如中国湿地博物馆、黄河口湿地博物馆、宁夏湿地博物馆等;有河湖方面的,如黄河博物馆、洪泽湖博物馆等;有调水方面的,如十堰博物馆暨湖北南水北调博物馆;有用水工具方面的,如中国水龙头博物馆;有山水方面的,如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田水文化馆等;有历史名人方面的,如北京和河北的郭守敬纪念馆;有水下方面的,如重庆涪陵白鹤梁水下博物馆.

3.2 将水文化遗产元素进行人文景观式的开发利用

在治水工程建设中,通常要有历史视野和敏锐的水文化发现眼光.不但要保护利用那些至今还保存在地面的古代水文化遗产,如古桥、古庙、古堰等,还要善于考证文献记载、历史传说,去探寻那些已经荒废埋没在泥土、水下、荒草的水文化遗址,比如古闸、古堤坝、古纤道、古码头等.而对于那些已经脱离原来的文物环境,散落各地的水文化文物,如古代水利生产工具、水利工程构件、镇水神人神兽、水利碑刻、各种闲置水力机具等,则要从民间访寻回来.这些文物,不管是完整的还是残缺的,我们都要采取保护措施,进行合理布局,陈列展示,以供游客参观.

而对于那些反映水文化的故事、传说、人物等,则要创作水文化雕塑场景来进行表现.比如:清代乾隆年间,曾经创作了《大禹治水图》玉山子,作品高224 cm,重5350 kg.创作时乾隆皇帝钦定用内府藏宋人《大禹治水图》画轴为稿本,由清宫造办处画出纸样,扬州玉师用6年时间雕刻而成.玉师以剔地起突的雕琢法,巧妙地表现出凿山导水的劳动大军、瀑布急涌的水势.名贵巨大的和田玉、名画故事,使这件玉雕称得上是国之瑰宝.又比如,广东汕尾凤山妈祖雕像,高16.83 m,由468块花岗岩雕造而成,冰心题写“天后圣母”四字;湖南长沙的“白沙古井”碑廊长30多m,刻置“百水图”,汇集了几十个书法名家、文人名士所题的“水”字.

3.3 开发设计具有地域传统特色的水文化体验活动项目

现代旅游方式在由看客式转向游学式.游学是在游玩体验当中的娱乐学习方式.这便要求在水文化创意项目设计中,必须考虑两大实用价值:在文化效益上,要达到传承传统水文化的目的;在经济效益上,要达到发展水文化产业的目的.这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10]比如杭州宋城集团构建了浙江旅游休闲业的主流产品“山、海、湖、城”和“西湖观光,宋城怀古,休博园杭州乐园度假游”的杭州主流旅游线路.宋城旅游景区有“清明上河图”再现区、南宋风情苑区、大型歌舞剧《宋城千古情》等文化体验项目.尤其《宋城千古情》中有一场《美丽的西子,美丽的传说》,将西湖水文化演绎得淋漓尽致,该剧是杭州唯一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的旅游演艺类作品,每年逾300万游客争相观看.

4 水文化创意设计的价值选择

在水文化创意设计中,最难的还是对水文化要素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也就是说,水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具体有哪些?

我们可以参照世界上有关文化遗产和我国有关文物藏品所描述的价值内容去分析、把握.

《世界遗产公约实施指南》解释了文化遗产包括三方面的价值:情感价值(惊叹称奇、趋同性、延续性、精神的和象征的崇拜);文化价值(文献的、历史的、考古的、古老和珍稀、古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美学的、建筑艺术的、城市景观的、风景的和生态学的、科学的);使用价值(功能的、经济的,包括旅游、教育的,包括展现、社会的、政治的).[11]

我国文化部令第19号《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则是根据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程度,对文物进行分级.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重要的为二级文物;比较重要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文化遗产最核心的是历史、艺术、科学三方面价值,其他诸如:情感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使用价值、生态价值及环境价值,都可以归入以上三个核心价值的派生.

关键问题是,面对一个文化遗产,应该从什么角度去区分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性呢?这其中有一定的技巧.

(1)历史价值判断技巧

历史价值断技巧从判断年代历史长短程度,遗产品相完好程度、是否与历史上著名的人物相关、是否和历史上重大的事件有关这些方面考虑.比如,安微省泾县陈村镇有一处桃花潭景观,它与唐代“诗仙”李白《赠汪伦》名诗有关:“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无疑具有极高的水文化历史价值,非常适合在桃花潭岸边采用雕塑艺术来表现此诗历史情景.

(2)艺术价值判断技巧

艺术价值判断从是否是罕见的、唯一的类型、是否是一种特殊材料、特殊方式的结构物和构图、工艺是否代表当时最高艺术水平这几个因素来考虑.比如,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南宋杰出画家马远创作的《水图》,绢本设色,共描绘了黄河、长江等十二幅水图,除个别画有极少岩岸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景物.作者完全通过水波来描写不同条件下江河湖海的运动神韵,艺术形式可谓独一无二,具有独特的水文化价值,除了具有很高的博物馆展览审美价值外,还非常适合作为水文化艺术品、纪念品复制开发.

(3)科学价值判断技巧

一般来说,科学价值从结构、用材和施工等方面的科学成就、形式反映出来的历史上的科技成果和科技水平、是否是某一事物、某一领域科技水平的代表角度来考虑.比如,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赵州桥,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大跨度单孔敞肩坦弧石拱桥,代表了世界古代桥梁建筑水平,集科技、美观于一体,欧洲出现这样的敞肩拱桥,比我国晚1200多年.这是水文化遗产代表作之一,既适合开展水文化游学活动创意设计,也适合开发成科研、教学用水文化模型.

通过以上价值判断,在水文化创意设计时,应该尽量选择反映当地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具有较久历史年代、较高艺术水平、较高科技含量的水文化遗产,以恰当、适用的形式,进行创意设计,展示利用.

[1]涂师平.五水共治与宁波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J].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14(1):1-6.

[2]涂师平.新时期治水理念与浙江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0(4):12-15.

[3]夏宝龙.以“五水共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N].人民日报,2014-01-22(15).

[4]王云霞.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分类探析[J].理论月刊,2010(11):5-9.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M].北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6]张志荣.全国水文化遗产分类图录[M].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12.

[7]靳怀堾.南运河德州段治理、开发与保护研究[C]//邱志荣,李云鹏.中国大运河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战略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

[8]陈 雷.弘扬和发展先进水文化,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J].中国水利,2009(22):17-21.

[9]傅才武,陈 庚.当代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模式[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7(4):93-98.

[10]宋俊华.文化生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J].文化遗产,2012(1):1-5.

[11]陈志华.介绍几份关于文物建筑和历史性城市保护的国际性文件(二)[J].世界建筑,1989(4):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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