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水利局
精心组织开拓创新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徐州市水利局
徐州市地处南北过渡地带,位于淮河流域,分属废黄河水系、沂沭泗水系和濉安河水系,黄河故道斜穿东西,京杭大运河横贯南北,湖沼、水库星罗棋布。徐州市是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和四个特大城市之一,机械、矿业较为发达,是江苏省煤炭工业基地,也是江苏省实施苏北振兴和开发建设沿东陇海线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降雨时空分布不均,调蓄量少,地面径流和过境客水大量废弃入海,徐州市正常年份缺水10亿m3,干旱年份缺水15亿m3,是全国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徐州市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省的“北大门”和省际源头,为维系徐州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同时打造南水北调“清水走廊”,确保南水北调水量和水质安全,保障南水北调这一战略工程的顺利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成为徐州市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高度重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水管理体制和协调激励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徐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资金支持,市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等各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资金调配、规划编制、污染控制、节水设施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为徐州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节水、水环境治理、水源地保护、饮水安全等工程项目;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调研和专项课题的研究;市财政对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的节水技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对农业从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等项目中专门安排节水灌溉工程;“十二五”期间年徐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共计投入约5.8亿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将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推向市场,通过引入TOT、BOT等建设管理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先后投入20.19亿元,建成荆马河污水处理厂、三八河污水处理厂、奎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2010年成立徐州市水务局之后,新投资9.5亿元,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5座,提标改造2座,新增处理规模18万t/d。项目建成后,城区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试点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节水防污管理制度的要求,市法制办、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相继制定出台了《徐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徐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徐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徐州市还按照建立法制化政府的要求,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配置、节约、保护及回用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着力开展了《徐州市中水利用管理实施办法》《徐州市水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全面提高了徐州市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加快水务体制改革,走水务一体化管理道路,是建立健全城市与农村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必由之路。市水利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水务管理新途径,提交《关于徐州市实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归并城乡水利建设、防汛、供水、污水处理、节水管理、水环境整治六大职能,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在2010年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徐州市明确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利局,实现了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体制。
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以来,徐州市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积极开展封井限采工作,地下水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徐州矿务局勘探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等多家监测数据显示,枯水期水位标高较2003年上升达13~14m,七里沟水源地中心区域的地下水位大幅度回升,较地下水开采高峰期年份地下水位上升了24m。地下水开采量不断降至低于可采资源量范围内,实现了采补均衡的良性发展局面,地下水水文地质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近年来市区范围内没有再发生过因地下水超量开采而引发的岩溶塌陷或地面沉降,地下水环境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多渠道开发利用非传统水资源,近年来受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是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模式。徐州市非传统水资源利用主要有雨洪资源、矿坑排水和再生水等。一是高度重视雨洪资源利用。针对徐州市降水时间空间分布不均和雨洪资源利用特点,以市、县骨干河道为纽带,大力推广“长藤结瓜”的雨洪利用模式,把雨季和丰水年的水蓄积起来,提高蓄水库容。积极建设集雨工程,修建集雨窖、小型塘坝等,拦蓄降水径流,增加蓄水能力,提高雨洪资源利用水平。近几年徐州市平均每年多拦蓄雨洪水约3亿m3,既达到防洪除涝效果,又缓解干旱缺水之苦。二是大力开发再生废水利用。城市废水是污染源,必须加以净化处理,但是净化后的城市废水可以成为新的、不受季节、降雨影响的稳定水资源。近年来,徐州市实施了徐州坝山热电厂、贾汪建平热电厂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建设,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三是积极开展煤矿矿坑排水回用。针对徐州市煤矿开采点多、矿坑排水量大的特点,坚持多渠道开发利用矿坑排水。相继组织实施了大屯煤电公司、徐矿集团新河煤矿、庞庄煤矿、夹河煤矿等10多家矿坑排水利用工程,把原先直接排放的矿坑排水主要用于防尘、洗选、洗浴、绿化和河湖生态补水等方面,矿坑排水年利用总量达5000万m3。现代高效的用水新格局初具雏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沿河水源地保护工作,成立了分管领导任水源地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市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水源地保护领导小组,定期会商,研究部署各项日常工作,加大对小沿河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在水源地保护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大胆创新,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河长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市区主要河道的“河长”,为实现水环境治理目标提供行政保障。先后投资3亿元实施了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河道生态清淤及产业结构调整、二级保护区农田产业结构调整、准保护区农田水系调整和生态保护工程等,全力打造水源地保护生态屏障。加强巡查监测,不断规范管理。推行饮用水源地旬测制度,设置12个断面,水利、环保等部门与城市供水企业建立信息同步互动的联合保护机制。
按照《徐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用水效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一般干旱年份全市生活、生产用水基本保证,特殊干旱年份城乡居民饮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有保障。2020年,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水保证率达到75%~90%,控制总用水量44.08亿m3(其中深层地下水利用总量2.44亿m3),市区12.75亿m3(其中深层承压地下水利用总量0.73亿m3);万元GDP用水量全市不高于80m3,市区不高于38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15m3,市区不高于13m3;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30%,力争达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