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建春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云南丽江 674208)
基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
谭建春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云南丽江674208)
为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促进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基层政府应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使之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或随意丢弃,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畜牧办公室、工商、公安、卫生、水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村委会主要领导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2.2业务指导
镇人民政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包括管理人员的招聘,管理费用的筹措、支付;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技术规范的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登记报表的收集汇总以及屠宰、买卖病死畜禽行政案件查处;工商部门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卫生部门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餐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屠宰、买卖病死畜禽刑事案件;经贸部门负责查处私屠乱宰行为;各村委会领导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病死畜禽和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控。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出相应的工作制度,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2.3 技术队伍建设
镇政府、畜牧办公室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必须涵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安全措施,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投放、消毒等处置全过程以及管理员技能要求、防护措施、定期体检等。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无害化处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管理员由村委会推荐,经镇政府、畜牧办公室按相关技术规范培训、考核合格,再由镇政府聘用,持工作证上岗。
2.4宣传和执法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黑板报、广告牌、粘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病死畜禽对环境、养殖、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性,对屠宰、买卖或随意乱丢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提高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自觉性,营造共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良好氛围。各相关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屠宰、经营、加工、运输病死畜禽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病死畜禽处理。
2.5登记和报送
建立无害化处理定期报送工作制度。各村委会负责无害化处理对象和数量的登记,建立处理台账,并按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逐月上报病死畜禽处理情况,确保无害化处理信息及时报送,动态掌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展情况。
2.6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到经费及时到位,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7考核机制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镇政府制定考核细则,对病死畜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在工作中若出现玩忽职守、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