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伟 林松柏
(1湖南九鼎集团南县养殖场袁湖南南县 413200;2湖南南县畜牧局袁湖南南县 413200)
小猪疑似砷制剂中毒的报告
贾志伟1林松柏2
(1湖南九鼎集团南县养殖场袁湖南南县 413200;2湖南南县畜牧局袁湖南南县 413200)
某猪场为片面追求小猪的皮红毛亮袁在体重35 kg阶段猪饲料中违规添加砷制剂,致使少部分长势好、肌肉丰满、体重偏大的猪只突然出现肌肉猛烈震颤、后退及尖叫等症状。结合临床表现、剖检变化及饲料的检测袁确定为砷制剂中毒。
小猪;肌肉震颤;砷制剂;中毒
砷中毒是指猪通过饲料或饮水采食过量的砷而表现出临床症状的疾病。我国农业部曾批准对氨基苯砷酸(商品名:阿散酸)及其钠盐和硝基羟基苯砷酸(商品名:洛克沙生)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后来取消。
目前个别厂家或猪场擅自违规添加有机砷,小猪采食后表现出皮红毛亮的外观,卖相较好,但这实际上是人畜健康的隐患,重者可导致猪群出现临床症状。笔者于2014年12月初遇到一例猪场擅自添加砷制剂导致小猪全身肌肉颤抖的案例,现报告如下。
该老板以前办过猪场,也办过小型全价颗粒饲料厂,曾接触过砷制剂。2014年由于浙江“五水共治”,转移到丽水市某地重新养猪。
该场由于效益不好,将大猪全部卖掉。当下存栏约200头母猪和2个批次的小猪。第一批小猪约300头,70日龄左右,重约25~35 kg,使用嘉兴某厂“定制”的全价颗粒饲料,该批次猪群发病;第二批小猪断奶10多天,使用上海富捷饲料公司生产的“九鼎”牌20%浓缩料并自配全价饲料,该批次猪群正常。
饲主介绍:猪群外观很正常。前几天发现猪吃料或玩耍之后,有个别猪突然出现全身肌肉猛烈震颤,有两种表现方式。第一种:当猪站立时,肩部、后背肌肉和后踝开始颤抖,紧接着猛烈震颤,继而共济失调、焦虑不安和尖叫。猛烈震颤持续一分钟后慢慢趴在地上;如果让其安静休息则颤抖减轻,逐渐恢复正常。第二种:猪突然出现全身肌肉发抖震颤,接着不停向后退,同时尖叫,直至退至墙角才能站稳或坐在地上;如果让其稍微休息,则慢慢恢复正常。
猪恢复正常后又慢慢去吃料,但后腿走路有点不自然。发抖时体温40.5℃左右,休息一段时间后体温下降至40.2℃左右。第一批300头小猪中约15头猪发病,第二批猪正常。
发现病猪后立即将其调入单栏管理则病猪慢慢康复,没有死亡;但如病猪调出不及时,则病猪会被其他猪欺负,有2头病猪被咬死。
笔者去现场查看时,的确如饲主所介绍的那样,发病猪表现极具特色的肌肉猛烈震颤、后退及尖叫,猪吃料时表现最为突出,尤以病猪最为明显。病猪一般都是长势好、肌肉丰满、体重偏大的猪,而且皮肤特别红(尤其是晚上用手电筒照射皮肤时更为明显)。猪场内其他猪群均表现正常。
笔者剖检了一头发病的猪,体重近35 kg,外观很壮实,生长良好,是栏内偏大的一头。剖检发现除眼睑稍肿和肝、肾稍呈灰色之外,其他如脑、脾、心、肺、淋巴结、肌肉、血色、血凝等均显示正常。
将猪场所用饲料采样后,按《GB/T 13079-2006饲料中总砷的测定》的方法进行检测,饲料中砷的含量为58mg/kg。
经过和猪场老板交流,其饲料为定制饲料,饲料中已违规添加砷制剂,再结合临床表现及剖检变化初步诊断为饲料中砷混合不均,导致猪食用过量后中毒,出现特异性的肌肉震颤。建议立即停用“定制”的颗粒料改用自配料。采取措施5~7天后,发病停止,病猪逐步好转。
本病例中越是强壮的猪吃料越多,也越易于发病,发病猪只外观皮肤特别红,肌肉很强壮,个体在栏内属上等,未发病时吃料等表现均正常,发病时出现特异性的肌肉震颤等,这是最大的特点。再加上和老板沟通,了解到饲料中已额外添加砷制剂,同时死亡很少,停用料后发病情况停止。综合情况最终确认本病例为砷中毒。
动物发生砷中毒后,在有饲料和饮水的情况下,其中瘫痪的个体仍可以生存和生长,同时由于苯砷酸类化合物在停止给药后数天内即被排泄[1],恢复正常,这些同本病例表现一致。
实际生产中还有一些情况也会引起肌肉震颤。如B族维生素尤其是泛酸和吡哆醇缺乏[2];某些中毒(如有机汞、有机磷、鼠药、亚硝酸盐等)和某些病毒性疾病也会引起类似的肌肉震颤,这些易与苯砷酸类化合物中毒相混淆,但这些均有各自相关的症状,在本病例中均未发现,发病猪只外观正常、生长良好、个体大小均属上等,同时其他猪群如母猪和第二批次小猪均正常。据此可以排除这些因素。
该场是以卖小猪为主,为片面追求皮红毛亮而违规添加砷制剂。本病例中砷制剂检测结果为58mg/kg,可以确定添加的砷制剂混合不均匀,导致越是长得快、吃得多的猪临床表现越明显。
砷制剂中毒在正常的养猪生产中一般很少发生,即使发生后也很快自行调整,很少见有报道,如徐丽梅等[3]报告的砷制剂中毒症状及严重程度少之又少。现在,随着养猪业的发展,只要小猪的营养、环境及保温措施等适当,完全可以达到正常的皮红毛亮,猪场完全没有必要去走类似本病例的“偏门”。
[1]【美】Barbara E.Straw,Jeffery J.Zimm erm an,Sylvie D’Allaire,等.猪病学[M].第九版.赵德明,张仲秋,沈建忠.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1113-1125.
[2]甘孟侯,杨汉春.中国猪病学 [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3]徐丽梅,徐远生.非法产品阿散酸造成猪砷特大中毒事故的调查报告.见: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营养学分会猪营养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全国猪营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广州: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1999.124-128.
S828.28
B
1673-4645(2015)11-0053-02
10.16174/j.cnki.115435.2015.11.017
20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