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朝阳,李崇光
(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0)
在我国种植业中,蔬菜产业种植规模排名第二、产值名列第一,其健康发展是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然而,近些年来,由于生产成本的上涨、价格波动、以及蔬菜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菜农的收益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极大的制约了我国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供应链中菜农获利能力的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菜农获利能力的政策建议对于促进我国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对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的研究主要是对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现状进行描述:殷丽玲[1]研究了农超对接模式利益分配问题,认为农超对接模式利益分配的关键体现在农产品的价格上;于家涛等[2]认为影响“农超对接”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利益分配不合理,而利益分配不合理的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销售规模较小,交易信息不对称引起菜农讨价还价能力较弱,因此“农超对接”中需提高菜农的谈判能力;甘筱青等[3]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猪供应链各节点主体的利润分配情况,认为在整个生猪供应链中生猪养殖环节资金月收益率最低,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植和技术支持力度。陈晓群[4]分析了食用油产业链的构成及特征,并提出了应形成以加工企业为核心、链条上各组织体系支撑、公平合理的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吴罗发等[5]对江西蛋鸡产业链利益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认为不同的蛋鸡养殖模式,会导致产业链中的利润分配不同,但总体来看,蛋鸡养殖利润处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纵观现有文献,对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研究的不多,对蔬菜供应链利益分配研究的更少,站在供应链的角度研究菜农获利能力的文献则少之又少。本文拟以租金理论为理论依据,将菜农看作一个蔬菜供应链中的一个微型企业,构建菜农获利能力影响因素模型并据此提出相关政策启示。
按照租金理论,企业租金的来源主要有受到保护的市场力量(垄断租金)、企业拥有独特资源(李嘉图租金)、企业动态能力(熊彼特租金)、企业家能力(企业家租金)以及网络组织拥有的独特资源与能力(网络租金)。本研究将菜农看作一个微型企业,因此上述因素显然能够影响菜农获取各种租金。对菜农而言,因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整体不高,不具备很强的创新能力,因而不存在垄断租金和熊彼特租金。其利润主要来源于菜农拥有的独特资源和自身能力以及网络拥有的独特资源与能力三个方面。菜农拥有的独特资源主要表现在对土地的拥有上,因而经营规模影响菜农租金的获取;菜农自身能力可以分为讨价还价的能力和技术能力,其中讨价还价的能力受到经营规模、基本素质、信息获取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影响,技术能力受到菜农基本素质的影响;网络组织拥有的独特资源和能力可以用菜农所拥有的关系网络来衡量,除此之外,考虑到风险偏好也是影响菜农租金获取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本研究建立的理论模型如下(见图1)。
图1 菜农获利能力影响因素模型
1.经营规模与菜农获利能力的关系
按照蒂斯[6]的观点,企业拥有的独特的资源和能力能够给企业创造李嘉图租金。对于蔬菜生产最小的经营单位菜农而言,其拥有的最独特的资源能力就是土地,因此菜农所拥有的土地的多少就决定了该其拥有的独特的资源和能力的大小。根据规模经济理论,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先是逐渐下降,当降至最低点时(经济规模),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则呈现上升的变化趋势。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的变化和菜农的收益是呈反方向变化的,因此菜农从单位产品获取的收益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先是逐渐增加,当升到最高点时(经济规模),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则呈现下降的变化趋势。一般认为单个菜农的经济规模均较小,远远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因此处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同规模呈反方向变化,从单位产品中获取的收益与经营规模呈正方向变化的阶段。为此,提出假设1:
假设1:菜农种植规模与获利能力正相关。
2.菜农讨价还价能力与获利能力的关系
根据迈克尔波特[7]、埃里克[8]等人的观点,供应链中讨价还价能力较强的成员能够获得较多的利润。在供应链总利润相等的前提下,讨价还价能力强的成员所获利润在供应链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在菜农出售蔬菜时,由于蔬菜生产成本已经确定,因此出售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收益的多少,讨价还价能力较强的菜农一般能够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出售蔬菜,获得更多的利润,具备较强的获利能力,为此提出假设2。影响讨价还价的因素有很多,赵道致等[9]、张宗益等[10]认为市场份额、信息量、学习能力等是影响讨价还价能力的重要因素;结合菜农的实际情况,菜农的基本素质、种植规模、信息能力、学习能力都能够影响其讨价还价的能力,一般说来菜农基本素质越高,讨价还价的能力越强;种植规模越大,讨价还价的能力越强;学习能力越强,讨价还价的能力越强;信息能力越强,讨价还价的能力越强。为此提出假设 2a、2b、2c、2d:
假设2:菜农讨价还价能力与获利能力正相关。
假设2a:菜农基本素质与讨价还价能力正相关。
假设2b:菜农学习能力与讨价还价能力正相关。
假设2c:菜农信息能力与讨价还价能力正相关。
假设2d:菜农种植规模与讨价还价能力正相关。
3.菜农风险偏好与获利能力的关系
关于风险对收益的影响,传统观点认为不确定性是利润的来源,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风险收益“悖论”则认为大部分产业风险与收益存在负相关关系。传统风险收益正相关的理论隐含着一个重要的假定——风险厌恶的假定,而风险收益“悖论”则认为风险态度与决策所选择的参考点有关,在战略参考点之上决策者往往有风险厌恶行为,而在参考点之下则往往会产生冒风险的行为。由于蔬菜生产受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很大,收益本身就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菜农自身素质所限,加上信息的缺失以及菜农收入整体水平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风险发生对菜农的家庭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等原因,作为单个决策者的菜农在生产决策时绝大部分致力于规避风险(这点在访谈中得到了证实,许多蔬菜生产者在访谈中表示,蔬菜价格上涨并不是他们最大的期望,他们更希望蔬菜价格能够保持相对稳定),这显然与传统的风险-收益观点的假定相符,因而,菜农风险偏好与收益正相关。由此,提出假设3。
假设3:风险偏好与菜农获利能力正相关。
4.菜农关系网络与获利能力的关系
社会关系网络又称社会资本。按照一般经济学的观点,经济主体拥有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水平决定个人的财富创造能力,但当社会关系网络形成后,不同经济主体所拥有的资源可以通过关系网络进行传递,网络成员的资本也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收益。卢福财等[11]提出在网络组织制度条件下,由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和网络成员核心资源共享形成的交易增值效应,所有网络组织成员所创造的总利润在抵消了他们单个利润总和(或其一体化经营利润后)的有一个正的剩余。这就是由关系网络带来的额外的收益。唐为[12]认为在中国的语境中,社会关系网络更趋近于“关系”的概念,社会关系网络对农民收入有显著的正影响,赵剑治,陆铭[13]的研究表明菜农之间关系网络对菜农收入差距的贡献达12.1%—13.4%。从菜农的角度分析,具有较强关系网络的菜农往往能够获得更及时的信息、能够减少搜寻收购商的成本,甚至能够得到一定的特殊关照。由此,提出假设4:
假设4:菜农关系网络与获利能力正相关。
5.菜农技术能力与获利能力的关系
在我国很早就有农民增收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之说,可见科技在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菜农而言,科技就具体化为技术能力,由于素质和基础所限,我国菜农基本不具备技术创新能力,但技术应用能力同样可以影响到菜农收益的高低。技术能力强的菜农能够迅速及时的处理蔬菜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能够更好的规避技术风险,同时技术能力强的菜农能够率先采用新品种和蔬菜生产新技术,获得额外的收益。因此提高技术能力能够增强菜农的获利能力,菜农的基本素质越高,技术能力就越强,由此,提出假设5、5a:
假设5:菜农技术能力与获利能力正相关。
假设5a:菜农基本素质与技术能力正相关。
课题组根据研究目的在参考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为了保证问卷质量,2013年7月,课题组运用初步设计的问卷在湖北荆州和武汉周边发放问卷100份进行了试调查。根据试调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课题组对调研问卷进行了微调,形成了正式的调查问卷。
为了保证调研区域的代表性,选取了湖北武汉周边、湖北长阳、河北张北、山东寿光、甘肃兰州、湖北荆州六个地区作为调研区域,其中武汉、荆州作为城郊蔬菜的代表,长阳作为高山蔬菜的代表,张北、兰州作为高原蔬菜的代表,寿光作为设施蔬菜的代表。每个调研区域发放50-100份调研问卷,在20013年8-10月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完成调查,共完成调研问卷340份,其中有效问卷317份,有效率93.2%。
调查对象中,男性占80.1%,女性占19.9%,反映菜农男性居多;被调查者的年龄绝大部分在40岁以上,占样本总数的79.39%,表明菜农年龄普遍偏大;被调查者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和初中为主,两者占总数的79.8%,表明菜农整体素质偏低;被调查者家庭人数3-5个为主,家庭规模适中;被调查者蔬菜种植面积多集中在5亩以下和5-10亩两个区段,说明目前菜农种植规模很小,很难做到规模经营,其中5亩以下的样本量有140户,占44.2%;5-10亩的样本有98户,占30.9%;68.8%的被调查菜农选择与经纪人(菜贩子)交易的蔬菜销售方式,有27.8%的菜农自己去市场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占总样本的96.6%(见表1)。
表1 样本人口统计特征
本文采用Cronbach's α系数作为信度检验的检验标准,用来考察问卷各项目内部的一致性问题。经计算,问卷 Cronbach's α系数为0.689,表明问卷的项目设计比较可靠;各测量变量的共同度均超过0.50,说明问卷的效度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因子分析的目的是从众多的原有变量中综合出少数具有代表性的因子。这必定有一个潜在的前提要求,即原有变量之间应具有较强的相关关系。因此,在进行因子分析时需首先对原有变量是否存在相关关系进行研究。采用巴特利特球度检验法(Bartlett test of sphericity)和KMO(Kaiser-Meyer-Olkin)检验。当所有变量间的简单相关系数平方和远远大于偏相关系数时,KMO值接近于1。KMO值越接近于1,意味着变量间相关性越强,原有变量越适合作因子分析。
Bartlett和 KMO 检验表明:Bartlett值 =1049.62,Sig.=0.000,KMO 值 =0.597(见表 2),表明本研究适合于做因子分析。
以特征根大于1.2为标准截取数据,结果显示,本问卷各个测量变量能够较好地被6个因子所解释(如图2)。6个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达到60.104%,说明6个因子对原有20个测量变量具有60.104%的解释能力(见表3)。
图2 因子分析碎石图
在分析各因子所包含的测量变量含义的基础上,对6个因子命名如下:讨价还价能力:该因子由四个变量提炼而成,方差贡献率为13.14%;信息能力:该因子由四个变量提炼而成,反映菜农获取价格信息的能力,方差贡献率为12.45%;学习能力:该因子由四个变量提炼而成,反映菜农学习新技术的能力,方差贡献率为10.413%;技术能力:该因子由两个变量提炼而成,反映菜农种植技术水平,方差贡献率为10.088%;关系网络:该因子由两个变量提炼而成,反映菜农与菜贩子和村干部的关系是否融洽,方差贡献率为7.288%;风险偏好:该因子由四个变量提炼而成,反映菜农对风险的偏好程度,方差贡献率为6.727%(见表3)。从分析各因子所包含的测量变量含义的结果来看,本文问卷设计的各个题项都能对测量变量进行较好的测度。
表3 正交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
1.菜农讨价还价能力、关系网络对与获利能力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菜农讨价还价能力与获利能力正相关的相关系数为0.103,显著性为0.003;菜农关系网络与获利能力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91,显著性为0.006,因此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接受原假设2、4,认为菜农讨价还价能力、关系网络与获利能力正相关。
2.菜农种植规模、风险偏好、技术能力与获利能力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但不够显著。菜农种植规模获利能力的相关系数为0.03,显著性为0.740;菜农风险偏好与获利能力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63,显著性为0.069;菜农技术能力与获利能力的相关系数为0.005,显著性为0.953,因此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1、3、5,认为菜农种植规模、风险偏好、技术能力与获利能力之间虽然呈正相关但是不显著。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三个方面。一是与样本构成有关。本研究中,菜农种植规模普遍不大,种植面积在5亩以下的菜农占样本总数的44.2%,5-10亩的样本占30.9%,20亩以上的菜农样本总量的10.8%,所以规模效益虽然存在但不是很明显。二是与样本素质有关。由于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菜农,整体素质的限制使得菜农对风险偏好的测定存在一定的偏差。三是与我国菜农的整体栽培水平不高和调研主要集中于优势产区有关。整体栽培水平不高导致不同菜农之间的蔬菜种植水平没有非常明显的差别,调研主要集中于优势产区,各种植户之间交流学习方便,使各种植户之间种植水平差异不大。
表4 相关性分析结果
3.菜农基本素质、学习能力、信息能力与讨价还价能力正相关关系显著;种植规模与讨价还价能力相关关系不显著。菜农基本素质与讨价还价能力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19,显著性小于0.0001;学习能力与讨价还价能力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29,显著性小于0.0001;信息能力与讨价还价能力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46,显著性小于0.0001;因此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接受原假设2a、2b、2c,认为菜农基本素质、学习能力、信息能力与讨价还价能力正相关。菜农种植规模与讨价还价能力的相关系数为0.134,显著性为0.139,因此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2d,认为蔬菜种植规模与菜农的讨价还价能力和获利能力之间虽然呈正相关但是不显著。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也是由于样本中菜农种植规模普遍不大,造成了不同规模菜农在讨价还价的能力上并不存在着很明显的差异。
4.菜农基本素质与技术能力的相关性不显著。菜农基本素质与技术能力的相关系数为0.029,显著性为0.746,因此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5a,认为菜农技术能力与获利能力之间相关性不显著。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菜农技术能力之间差异不显著。
讨价还价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菜农的获利能力,菜农在蔬菜产业链获利偏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讨价还价能力弱。在我国现阶段,蔬菜生产处于一种分散的小菜农生产状态,其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收购商无论经营规模还是信息能力、学习能力都远强于分散生产的小农,因此无论是农资采购价格还是蔬菜销售价格,蔬菜生产者都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因此培育和规范蔬菜专业合作社、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蔬菜生产者讨价还价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蔬菜生产分散化的状态,使菜农在和上下游的供应商、收购商打交道时以集体的力量出现,提升规模、信息能力和学习能力。
菜农的社会关系网络和风险偏好对获利能力有一定的影响,社会关系网络越广,风险意识越强,获利能力就越高。因此,强化菜农社会关系网络,增强风险意识是提高获利能力的有效途径。首先要求提高菜农经济和社会地位。陈颖[14]认为:农民获得更多更优的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基础是采取各种手段提高和提升农民的能力和地位,从而使他们成为真正的行为主体。提高菜农经济和社会地位,使其拥有获得社会资本的必要条件是强化菜农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提高菜农经济和社会地位同样能够起到增强风险意识的作用,张跃华等[15]认为农民在收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时,其对于风险的偏好随着收入或者财富的增加而趋于规避,可见菜农的风险意识也会随着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而加强。其次要通过教育,使广大菜农认识到社会关系网络和风险意识的重要性,促使他们积极的强化社会关系网络,增强风险意识。再次,要鼓励菜农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考察,以开阔眼界、扩大关系网络,提高风险意识。
虽然本研究中种植规模与菜农获利能力之间存在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由于每亩耕地的蔬菜产量有限,在蔬菜价格不能大幅度提高和菜农经营规模小的情况下,菜农的总收入绝对不可能很高。因此扩大单个菜农的蔬菜种植规模、实现蔬菜生产规模经济是提高菜农收益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就需要通过有效的土地流转,使单个菜农的生产规模能够在保持现有土地制度下得以扩大。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与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相匹配的规模才是合适的经营规模,这就需要通过研发和推广生产过程中相对耗费劳动力较少的蔬菜品种和价格不高、适用用于小规模生产的小型实用性农业机械以及优化蔬菜生产流程等手段来提高蔬菜生产的规模。
蔬菜生产者技术能力虽然与获利能力正相关关系不显著,但技术能力越高,种植同一品种蔬菜的单产就越高,投入中的耗费也越少,另外由于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准,接收新品种和新技术的速度也越快,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提高蔬菜生产者的获利能力。蔬菜科研单位要围绕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多研发能够应用于实践的新品种、新农资、新规程。乡村干部、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技人员以及广大蔬菜经纪人、种植大户要既提高受训者的生产技术水平,又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蔬菜生产者素质的高低与菜农的讨价还价能力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提高菜农获利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提高菜农的基本素质来提高其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菜农素质一是确保菜农基础教育年限稳步提升;二是要关注菜农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并且难以得到改善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受过一定蔬菜种植技术培训的年青人前往蔬菜种植区创业,投身蔬菜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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