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碧波
超声在胎儿消化道异常的诊断价值分析
韩碧波
目的分析超声在胎儿消化道异常中的诊断价值。方法回顾45例产前超声诊断为消化道异常胎儿的临床资料,对比分娩或引产后胎儿消化道异常发生率。结果45例产前超声诊断消化道异常胎儿,引产或分娩后经超声、手术病理检查,符合率91.1%。结论加强对胎儿产前超声检查,可以提高消化道异常检出率,为临床诊治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超声;胎儿消化道异常;诊断价值
超声技术的发展,使各种先天胎儿畸形在妊娠早期、中期得以检测出来。但胎儿消化道畸形具有较多种类,在发育期间,超声图像变化大[1],掌握消化道畸形超声变化,对提高胎儿消化道畸形检出率起到积极促进意义。现作者以45例消化道异常胎儿为例,采取产前超声诊断,其结果分析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45例消化道异常胎儿为2013年10月~2015年1月在本院经产前超声诊断为消化道畸形;母体年龄20 ~ 37岁,平均年龄(27.3±2.8)岁;孕周20~40周,平均孕周32周;初产妇37例,经产妇8例;所有孕产妇均知情此次研究,并签署了研究同意书。
1.2 诊断方法 选取GE-730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为3.5~5.0 MHz。产妇仰卧位,根据产科系统筛查原则对胎儿全身及胎儿附属结构进行仔细观察,准确测量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肱骨长等生长指标。超声科医师应认真全面观察胎儿颅脑、胸腔、腹腔、腹壁、脊柱、四肢等部位,重点观察胎儿胃泡、肠道、双肾、肝脏、膀胱等结构。若出现消化道异常,立即改变体位,重点扫查,一旦出现异常,在30 min后对异常部位予以二次复查,并在第2天再次复查。由经验丰富的超声医生核查此次诊断结果,并记录存档。
1.3 随访 所有孕妇根据超声结果采取引产或分娩等方式,根据分娩后胎儿实际情况与产前筛查结果进行对比,以胎儿实际情况作为超声诊断结果。
2.1 超声检查与分娩胎儿实际情况对比 45例胎儿产前超声诊断: 先天性食道闭锁11例,占24.4%;十二指肠梗阻20例,占44.4%;小肠狭窄或闭锁5例,占11.1%;结肠闭锁4例,占8.9%;肠重复畸形3例,占6.7%;胎粪性腹膜炎2例,占4.4%。18例胎儿引产后尸检证实全部符合超声诊断,27例分娩后胎儿经超声、其他影像学检查及手术病理检查,产前超声诊断符合23例,占85.2%,误诊4例。因此在45例产前超声诊断消化道异常胎儿中,符合率91.1%(41/45)。在4例超声误诊中,1例先天性食道闭锁被误诊,1例小肠狭窄或闭锁被误诊,1例结肠闭锁被误诊,1例肠重复畸形误诊。
2.2 超声检查消化道异常具体表现分析 20例十二指肠梗阻胎儿超声表现胃部和梗阻近端十二指肠扩张显著,存在液体留滞,发生“双泡征”,胃肠蠕动时,会发生形态、大小变化,伴大量羊水。
11例先天性食道闭锁中,超声见上腹部无或较少胃泡影,少数胎儿见近端食管盲端的扩张,伴大量羊水。1例误诊胎儿超声见胃泡正常,经手术证实合并气管食管瘘。
小肠狭窄或闭锁通常在孕周晚期才可确诊,1例误诊原因是孕周较短。超声见闭锁近端肠端扩张,内容物留滞,存在多个柱状肠管影或囊泡;高位空肠闭锁伴大量羊水,低位羊水量正常。在诊断小肠狭窄或闭锁时,需准确区别导致肠管扩张或囊性病变的疾病。
超声见结肠闭锁者结肠扩张,孕周增加而大肠直径增大。1例误诊胎儿超声见结肠无明显扩张,经手术证实为直肠尿道瘘。
肠重复畸形超声显示腹腔内存在呈椭圆形或圆形囊性暗区,易与腹腔囊肿混淆,1例被误诊为腹腔囊性包块。
胎粪性腹膜炎超声见胎粪性假性囊肿,体积不一,囊壁较厚,囊内呈中、低回声,伴粗细不等的强回声光点,若合并肠闭锁,见大量羊水。
据相关资料[2]显示,国内先天性畸形胎儿发生率占到4.7%~6.5%,对我国整体人口质量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消化道畸形是胎儿先天性畸形主要症状,对胎儿早期产前诊断,及早掌握胎儿实际情况,利于临床治疗,也可显著提高人口出生质量。当孕妇孕周在7~10周时,胎儿大部分消化器官逐渐成形,消化道是胎儿生存及生长发育的关键部分,若消化道发育不正常,会导致新生儿死亡。
消化道异常是指胎儿胃肠道发育期间出现形态结构异常,表现为器官发育位置异常,部分胚胎结构残余,组织分化阻碍致管腔狭窄和闭锁以及器官分隔异常[3]。产前超声是目前常用检查手段,通过采用产前超声检查,可掌握胎儿消化道发育情况,明确消化道生理活动和形态学,及时检查消化道各个部位发育状况,可及早发现胎儿消化道异常。
在产前超声检查消化道异常中,主要表现为先天性食道闭锁、十二指肠梗、小肠狭窄或闭锁、结肠闭锁、肠重复畸形和胎粪性腹膜炎。而掌握消化道异常超声表现,对判断疾病起到显著意义。通常孕妇在孕16周时,各脏器和体表畸形超声可准确显示,在孕28周后,胎儿先天畸形才能得出诊断,因此孕中期是发现先天畸形的主要时间段。因此孕妇需在18~24周采取规范性系统性的超声诊断检查,尤其是存在家族遗传史的产妇,必需要重点检查。通常消化道异常容易漏诊,早期消化道异常无特异临床表现,待28周后消化道超声图像才会出现异常变化。因此对于发现异常难以确诊的胎儿,需采取动态连续性观察,在超声诊断时,需联合羊水情况,准确诊断,必要时需终止妊娠。
总之,加强对胎儿产前超声检查,利于对消化道异常的诊断。但对于存在异常反应的胎儿,需动态观察,多次重复检查,以此明确疾病,为临床诊治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1]杨晴,夏飞,陆伟.产前超声诊断胎儿消化道发育异常的临床价值.实用医学杂志,2010,26(22):4167-4169.
[2]周爱霞,强春香,刘静怡,等.产前超声在胎儿消化道异常诊断中的价值.临床超声医学杂志,2011,13(12):850-851.
[3]周爱霞,葛素红.基层医院产前超声在消化道先天异常诊断中的应用35例分析.中国误诊学杂志,2011,11(30):390-391.
10.14164/j.cnki.cn11-5581/r.2015.24.039
2015-08-24]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超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