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应用探讨

2015-01-23 19:36王海洲
中国猪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推广应用

王海洲

(山东省日照市畜牧站,山东日照276800)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应用探讨

王海洲

(山东省日照市畜牧站,山东日照276800)

摘要: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动物数量也不断增大,本文探讨了3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尤以高温生物降解处理模式能有效集中处理县域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处理后的废渣可以作为有机肥料,是较为理想的处理模式。

关键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应用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养殖量不断增大,各种疾病和疫情也越演越烈,需要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动物数量也不断增大,如2014年初发生的羊的小反刍兽疫就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据统计,90%的人类疫病来源于动物,在300余种动物疫病中有70余种属于人畜共患病。构建并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既是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长效防控机制和确保人们食品安全的需要,又是及时、快速、有效地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要保障。

1 目前病死畜禽的来源及处理现状

1.1生产过程中因病死亡

畜禽生产环节发生的大部分病死畜禽都由养殖场(户)以深埋、焚烧的方式自行处置,近年来实施的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要求建设焚尸炉,但大多非常简易,与饲养规模严重不符,形同虚设,基本不用;有条件较好的规模场用动物化尸池处置病死畜禽尸体;有的则被直接抛尸野外造成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还有的将病死畜禽用作动物饲料,饲喂毛皮动物或水产动物等;更有甚者进行违法买卖,被不法分子加工成食品流入市场。

1.2病害动物实施强制扑杀

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需要对染疫动物集中进行强制扑杀并实施无害化处理,具体数量视疫病发生情况而定。由于缺乏必要的设施,近几年来山东省日照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多是采用挖掘机深挖深埋,让其自然消解,这种处理方法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1.3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动物

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生猪,按财政部、商务部规定给予适当的补贴(具体标准为500元/头,中央/市/区按4/3/3比例分担,另加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头),由市、区中心屠宰场采取高温进行无害化处理。

2 目前推广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

2.1发酵床内生物法

2.1.1技术原理

通过营造具有高浓度微生物含量的生物发酵床,将病死猪置于发酵床内,发酵床主要提供碳源,病死猪尸体等有机物主要提供氮源,通过微生物作用,使病死猪尸体得到有效分解,同时该过程是一个好氧放热过程,发酵床长期处于50℃以上的高温状态下,病死猪本身携带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在50℃以上持续高温作用下被杀灭。

2.1.2设施要求

在地面垒砌1.5~2 m高的池子,底部硬化,顶棚为彩钢瓦,锯末加稻壳再加菌种制作的发酵床深度为1~1.5 m,将病死猪从池子的一端开始埋入发酵床中间,一般15~20天基本降解完成,仅剩猪的骨骼,可通过定期翻耙来促进有益微生物的生活、扩繁,以保证发酵床拥有较高的处理温度。

2.1.3性能指标

节省人力,仅需传统焚烧法处理法的1/5,不使用燃料和石灰等,处理费用要比柴油焚烧、挖坑掩埋等常规处理法降低50%以上,提高经济效益50%以上。

2.1.4优点

设施简单,易操作,生物处理,无污染,发酵床可重复利用2年,不排放油烟和有害气体,生态环保,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2.1.5缺点

该模式为有氧发酵,为保障发酵效果需人工对病死畜禽发酵池进行翻堆,这极有可能造成畜禽疫病对人的感染、对翻堆工具的污染以及病原微生物的扩散;不能也不适合处理暴发动物疫情造成的大规模病死动物尸体。

2.2高温高压化制法

2.2.1技术原理

化制法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尸体投入到水解反应罐中,在高温、高压等条件作用下,将病死动物尸体消解转化为无菌水溶液和干物质骨渣,同时将所有病原微生物彻底杀灭的过程。干化法热蒸汽不直接接触肉尸,湿化法蒸汽直接与动物尸体组织接触,当蒸汽遇到肉尸而凝结为水时,可使油脂溶化和蛋白质凝固。目前我国主要采用湿化法。

2.2.2设施要求

需建设专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占地较多,投资较大,日处理5吨的设备需投资200万元以上,还需配备锅炉等专门的配套设施。

2.2.3性能指标

经过化制法灭菌的动物尸体可以转化为动物油和骨粉,动物油可以作为生物机油、肥皂、蜡烛等工业用油,而骨粉含有高蛋白,是有机肥的重要原料。借助于高温、高压,病原微生物的杀灭率可达99.99%。

2.2.4优点

操作较简单,处理能力强,处理时间短,处理量大,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强,不产生烟气,因灭菌彻底而十分安全,处理后成品可再次利用,产品的附加值高,能够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2.2.5缺点

设备投资成本过高,配套设施多,需独立建厂,而且还必须需有专业的公司处理该厂的副产品——动物油,用来定向加工成工业用油、生物柴油等,以杜绝产品通过非法途径加工成食用油,非法流入餐桌等。

2.3高温生物降解法

2.3.1技术原理

病死畜禽发酵床内生物无害化处理模式的机械化改进,将病死畜禽和部分垫料及耐高温菌种投入到特制的密闭容器内,利用机械进行切割、粉碎、搅拌,用电加热容器外层的导热油层从而对容器内的病死畜禽尸体及废弃物进行高温灭菌,经一段时间发酵后直接生产出有机肥。

2.3.2设施要求

单独的成套设备,占用场地小,投资相对较少,日处理1.5吨的设备约需资金50万元。

2.3.3性能指标

一个处理周期一般约6~8小时,靠机械操作,使用人工少,主要成本为电费,一般处理1吨病死动物(避开用电高峰)约需360元,比焚烧、深埋的处理成本下降54%,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2.3.4优点

该项技术节能、运行成本较低、机械化程度高,不产生废水和烟气,无异味,不需高压和锅炉,杜绝了安全隐患,设备内处理温度达到95℃,可完全杀灭所有病原微生物;处理后的产品可加工成生物有机肥,符合《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 -1996)的要求。

2.3.5缺点

设备投资成本稍高,约50万元/台,处理量为80~2000 kg,不适用于集中处理大批量的病死畜禽尸体。

3 实用案例介绍

日照市岚山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14年11月从台湾引入山东省首个生物发酵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设备。现介绍如下。

3.1技术原理

将病死畜禽尸体及废弃物和部分锯末、秸秆及耐高温菌种投入到特制的密闭容器内,利用机械进行切割、粉碎、搅拌,用电加热容器外层的导热油层从而对容器内的病死畜禽尸体及废弃物进行高温灭菌,经好氧生物6~8小时发酵降解处理可生产出制造生物有机肥的原料;经过24~36小时可直接生产出优质有机肥料,达到灭菌、减量、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3.2工艺流程

3.2.1上料系统

将辅料、动物尸体装入上料车,通过自动升降机上料。上料前降解反应器自动开盖,上料完毕,自动关闭。该设备配有动物尸体破碎机、生物发酵罐、电动操作台。通过操作台手动控制将动物尸体打碎后,用特殊的耐高温生物菌种来降解24~48小时,动物尸体经高温灭菌后可分解为有机肥料。

3.2.2降解灭菌系统

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过程分降解、灭菌两个程序:当设备仓内温度为50~70℃时,生物菌种对动物尸体进行降解,约需4~6小时;降解处理完毕后,仓内温度升至140℃左右,持续2~3小时,对降解尸体进行高温杀菌消毒,彻底杀灭各种病原微生物。

3.2.3有关气体的处理与环境消毒

降解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气体(主要为氨气、二氧化碳等),经系统设备除味塔、冷却塔冷凝、过滤、消毒。现场处理没有恶臭和污水,无二次污染。

3.2.4消毒

污染处理区定期消毒,装运动物的车辆喷雾消毒,车间用紫外线灯消毒。

岚山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依托日照金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有机肥生产相结合,总投资280余万元。全区共设置7个病死动物收储站,配备50 m3冷库7座,使用密闭冷藏运输车运往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统一处理,现已购置密闭冷藏运输车4台。目前,各项配套设施正在筹备建设中,建成后将对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减少环境污染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4 对三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的应用体会

通过实践比较,病死畜禽发酵床内生物无害化处理模式适合规模养殖场,用于零星死亡的病死畜禽的日常处理,高温化制模式适合建设大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集中大批病死动物。高温生物降解处理模式能够人为控制发酵温度,机械化程度高,密闭的环境下能有效杀灭病死动物尸体中细菌和病毒而不会使病原微生物扩散,是目前较为理想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适用于在县域范围内建设区域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套乡镇依托生活垃圾收运站建设病死动物收储站,根据周边养殖规模配备适当大小的冷库,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代管,发挥村级防疫员和乡镇监管兽医的监督作用,监督养殖场(户)将病死畜禽及时送往乡镇病死动物收储站进行冷冻保存,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5 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5.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专题报道、媒体专栏以及发放告知书、张贴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国家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相关人员随意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危害性的教育和相应处罚,严格依法落实病死动物“五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抛弃,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措施,确保区域内产生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能得到有效处理。

5.2加大惩治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当前畜禽养殖行业效益低迷,个别养殖场(户)为降低损失而铤而走险,将病死畜禽非法出售,这与政府的执法不力也存在一定关系。2015年市县农业执法职能将从各农业部门中分离出来,集中交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实现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新的运营机制,加强了队伍建设,增加了执法力量。要在畜禽的养殖、检疫、调运、屠宰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对病死畜禽监管的关口前移,不留死角,对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使畜禽养殖场(户)从不敢违法处理病死畜禽到主动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还要做到定期进行巡查,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从而建立起病死畜禽处理长效监管机制。

5.3推行养殖保险

养殖业受市场和疫病的双重影响,事关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推行畜禽养殖保险能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养殖场(户)因疫病造成的损失,但是受疫病难以控制等因素的影响,个别地区政府、保险公司不愿开展此项工作,从而造成养殖场(户)参保数量较少,因此,政府亟需完善和推行更加全面的养殖保险政策,2012年4月5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文件),通知提到对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给予80元补助,这仅用于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养殖场(户)要得到补助须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深埋、焚烧等处理后,完成有关手续才能拿到,80元甚至不够处理费用,这也是养殖场(户)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主要原因,如把这项费用用于生猪养殖保险,死亡1头生猪养殖场(户)能够得到较多的赔偿,这样便为病死畜禽的处理找到了合适的突破口,养殖场(户)凭补贴保险获得了理赔,降低了损失,自然不会非法销售,县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与保险公司联动,确保了生产的原料来源,用加工的有机肥收益来保证处理厂的日常运行,从而建立起病死畜禽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S85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4645(2015)04-0046-04

收稿日期:2014-12-15

作者简介:王海洲(1970-),男,山东日照人,高级兽医师,E-mail:wanghzh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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