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娟赵云庆于淼崔海龙张志刚
(1,吉林省洮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37100;2,吉林省洮南市草原工作站 137100)
推进职能划转 切实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李秀娟1赵云庆2于淼2崔海龙2张志刚2
(1,吉林省洮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37100;2,吉林省洮南市草原工作站 137100)
本文根据吉林省洮南市畜禽屠宰场的现状,按照吉林省关于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重点介绍洮南市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具体做法。
职能划转;畜禽屠宰;监管;督促;检验;洮南市
为顺利完成吉林省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转,做好职能划转后的屠宰行业管理,对洮南市28家畜禽屠宰场进行调研,发现屠宰企业规模小,设备老化,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质量安全隐患大,屠宰不规范,代宰制度等普遍存在问题。因此,对洮南市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屠宰监管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屠宰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有序衔接,确保了洮南市职能调整期屠宰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牧质发[2015]80号)要求,检查频率应保持每个月对所辖企业检查一次以上,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首先是畜禽屠宰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要督促企业落实进厂查验登记、屠宰检验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等三项登记,督促落实进厂查验、台账管理、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等管理制度。其次是督促企业严格屠宰与检验行为。按照操作规程、工艺流程、检验规程实施屠宰与检验。对未配备肉品检验人员、未开展检验活动的,要立即停止屠宰活动;对不按屠宰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不按标准实施同步检验、不登记保存肉品检验记录的要依法处罚。第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证章管理。按照规定样式印制或组织屠宰厂(场)自行印制《禽产品品质检验印章》和《禽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规范证章管理、严格出章出证,畜类胴体实行一头(条)一证;禽类产品一批(50只以内)一证,畜禽脏器、分割肉、小包装肉按包装件一件(份)一证,随货同行。第四是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和人员。企业要指定专门的无害化处理人员,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程序。处理结束后,无害化处理员、屠宰厂负责人、行政监督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及时报送无害化处理信息。
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三员”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肉品品质检验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步检验制度、出章出证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等关键点进行监督检查。
每次监管都要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要对生猪入厂、停食静养、麻电放血、同步检验、产品出厂等关键点进行监督监控。如发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
杜绝发现违法行为时不作为现象,做到及时制止并处理、处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妥善处理屠宰企业信访事件。
及时上报屠宰企业周报、屠宰情况月报、综合情况半年报、综合情况年报。每月月末准时上报当月监管总结。对于重大处理处罚案件及吊销许可案例,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一时间汇报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