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网络购物规模已经达到12741亿元,网络交易的迅速发展带动第三方物流的迅速崛起,第三方物流给网络购物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越来越多的网络购物纠纷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因为物流因素导致的纠纷越来越多,因此本文希望通过研究网络购物中第三方物流的法律问题,为人们的网购提供一定的法律帮助。
关键词:网购第三方物流法律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选择网络购物的群体原来越多,网购以其优惠的价格、便捷的物流服务而吸引着广大的消费者,但是由于物流因素导致的货物丢失现象也比价普遍,据淘宝网最新的调查数据,87%的网购消费者对物流服务感到不满意,物流存在丢失货物、损坏货物的现象,而对此种现象,网络卖家与物流企业就相互推卸责任,造成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失,因此在网络购物越来越流行的趋势下,研究网购第三方物流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对网购中第三方物流法律的规定
关于对网购的立法关注起源于1998年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讲话,分析与总结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与网络购物第三方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总共有362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有:《合同法》、《刑法》、《民法》、《电子签名法》等等,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关于网络购物中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更多的是体现在以行政手段和政府决策等进行规定,而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依据现存的各种法律,其主要是对网购中物流企业的法律参考作用,并不是专门针对网络购物中第三方物流的法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电子商务的规模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国必须要尽快建立专门针对网络购物第三方物流的法律法规,以此维护网络购物的良好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2网购中第三方物流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
之所以造成当前网购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主要是因为我国关于网络购物中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规定还存在许多不健全的地方,导致不能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形成法律约束,其主要表现在:
2.1我国法律中对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性质没有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丰富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种类,第三方物流不仅仅提供传统的运输业务,还提供信息管理、委托代理、咨询服务等业务,这就决定了第三方物流纠纷出现概率比较大而且非常的复杂,第三方物流提供的物流服务是网络销售卖家与物流企业依据相关的合同规定而开展的一种业务,但是我国《合同法》却对网络物流合同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结果在发生网购第三方物流纠纷时就会导致不知采取哪条法律条款,而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三方物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但是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依附在网络虚拟环境中,结果导致合同的内容非常的混乱。
2.2网络购物纠纷的管辖权难以确定
网络购物纠纷的管辖权难以确定不仅仅体现在网络销售卖家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还体现在网购买家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一是网络销售卖家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纠纷管辖权难以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因为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管辖具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行驶管辖权,对于发生在实务交易合同的纠纷很容易确定管辖权,而对于因为网购而引起的纠纷则很难确定具体的管辖权:被告的主体很难确定,基于网络环境中的交易,其主要是在虚拟的网络中进行,因此在完成交易以后,不知道交易的真实身份的现象在网购中非常的普遍,而且基于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监管制度的缺失,导致一些网络销售卖家利用虚假的信息进行商品销售,这样一来在发生纠纷时很难追查到销售者的信息。以此也就不能准确地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网络纠纷中的履行地很难确定。借助于网络从事的交易合同存在着很大的虚拟性,因为物流企业开展的业务来自全国各地,其从事的业务依据就是派货单上的信息,这样一来一旦货物上的信息出现错误就会导致难以确定具体的合同履行地;二是在网购中因为货物丢失或者损坏而出现纠纷的现象非常的普遍,而对于此种纠纷,消费者可以按照侵权纠纷提起诉讼,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一因为侵权纠纷的管辖权是依据法人或者组织的场所,但是由于物流企业在一旦出现纠纷后,他们就会玩消失,导致消费者的权利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2.3网购纠纷中的举证比较难
在出现纠纷时,如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由于网络购物中,货物销售方与物流企业都会签订一份物流运输合同,虽然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他们之间的合同不再以纸质的形式,而是以单子文件的形式储存在电脑中,而且在双方完成交易后,他们之间的货款等都会以银行电子转账的形式进行,这样一来网络系统中的消费明细就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数据电文证据有被他人篡改的可能,以此其一般不被法院作为原始证据,或者直接证据,最后导致这因为证据的难以收集而导致诉讼失败。同时第三方物流在运输货物完成以后,其交付给消费者时出现的问题,卖家也很难找出证据证明货物是在运输的过程中损坏的。
2.4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责任缺失
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责任从其接受运输货物开始到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结束,期间发生的所有问题由第三方物流承担责任,但是《合同法》也规定了物流企业免责的一些现象。但是基于网络购物的现实需要,网购货物的卖家并不是在完成网络交易后才将货物发送给第三方物流,而是直接将货物存放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内,在完成网络交易后,直接让物流企业发货,因此想要确定具体的网络购物中货物卖家与物流企业的交付时间与发货时间是很难确定的,同时我国《合同法》中关于保管合同与运输合同中的相关责任制度适用于网购第三方物流中也具有片面性。
3网购中第三方物流存在法律问题的应对措施
3.1明确网购中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性质
首先要确定网购中第三方物流属于无名合同,因此为完善网购第三方物流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应该将此种合同以新型的法律关系确定,以此将其纳入到有名合同管理范畴,以此将其作为单独的民事纠纷处理,从而促进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确定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地位。基于当前第三方物流职能的丰富,因此应该根据第三方物流提供职能的变化而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地位判断,这种依据第三方物流环节进行法律地位的判断也是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比较广泛的形式,尤其是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下。
3.2明确网购第三方物流的诉讼管辖权
网购纠纷法律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第三方诉讼管辖权很难确定,因为在出现网络第三方纠纷时,消费者在向物流企业提出索赔时,他们会将责任推给卖家,而卖家则会将责任推到一些到物流企业中,因此处于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我国应该建立网络环境下合同纠纷和侵权诉讼管辖法院的法院,应该包括消费者所在地的法院,这样一来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诉讼成本,也可以强化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督,有利于及时地将合同纠纷解决掉。
3.3加强对第三方物流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首先我国相关法律对物流企业的操作过程和运输工具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出现因为物流企业的不当行为给货物造成的损失,我国法律要对每个物流运输细节进行监管,保证在法律侵权行为时能够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其次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府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比如河北省唐山市就依托曹妃甸工业港提出了构建现代物流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从而为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最后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物流的监管,为电子商务货物销售卖家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长期合作营造宽松的氛围,构建信誉社会。
3.4提高物流法律法规的普及度,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提高物流法律法规的普及度不仅是建立高效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流数据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和交换的需要也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要求,为有效普及物流法律制度,规范物流企业的行为必须要依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执行,向物流企业传播法律意识,解决物流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使企业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招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风险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1).
[2]张智博.我国第三方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对外经贸,2012(04).
[3]杨婵钰.浅析我国网购中第三方物流的法律问题[J].河南科技,2013(02).
作者简介:薛庆辉(1974-),男,福建莆田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