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昕 崔西玉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党中央专门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会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做出了全面的布局。保险作为市场经济中处理风险的最佳方式,有“经济助推器”与“社会稳定器”的功能,同时具有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依托于这些独特的优势,保险将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保险;服务
引言:保险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镇化有着较强的互动机制。首先,城镇化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与繁荣。城镇化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带来人均GDP的增加,从而会对商业保险和保险理财产品的需求增加,进而推动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的同向变化。其次,保险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很多国家的经验表明,保险在提供资金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有效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揮独特的作用。因此,保险应立足于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融入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去,在获取新型城镇化成果的同时回馈和服务于新型城镇化。从当前来看,保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发挥保险资金优势缓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资金需求压力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且周期长的领域来说,钱从哪里来是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需要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拓宽新型城镇化投入资金的渠道,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首先,保险资金期限长且稳定性强。无论是养老人身保险还是中长期财产保险,由于保费收入与保险金支出之间存在一个较长期限的时差,这就为保险资金投资新型城镇化的中长期项目提供了可能。其次,保险资金规模庞大。截至2013年11月末,我国保险资产的规模已达到8.1万亿元,在存量如此大的资金中,大约有20%可以投资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再加上保险通过资本市场上债券等方式提供的投资,保险资金将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提供更大规模的融资。最后,保险资金成本低。同银行与信托资金相比较,保险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对成本比较低,优势比较明显。银行在对外贷款以及信托资金在利用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些额外的相对较高的成本,而保险资金与之相比成本要小得多,具有明显的优势。
二、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水平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只有解决好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农民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问题,才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正融入到城市的生活之中。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以及健康保险来弥补社会保障体系在这方面的漏洞,更好的服务于新型城镇化。一方面,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失地农民的保险保障主要集中在低水平的养老保险上,医疗、意外、失业等其他的保险保障则很少涉及,保障方式十分单一,原来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来承担的养老等保障功能逐渐消失。在这一种传统养老模式受到新型城镇化冲击的背景下,商业保险可以发挥自身的保障优势,对传统保险模式进行一种补充。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密不可分的,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是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两者不能割裂开来,只有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才能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改变原有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组织,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面解放出来,去从事其他的行业,实现就业的多元化,从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当前,我国在农业保险方面进展缓慢,不能有效的满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业的发展,为此我们应大力发展服务“三农”的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发展。
三、运用保险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管理
保险作为市场经济中处理风险的最佳手段,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能够不断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和品质。我国作为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当本国受到自然灾害影响时,在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赔偿中保险赔付所占的比重大约为30%—40%,而在我国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时保险的赔付仅为3%左右,同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运用保险的方式来应对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当前我国依然依靠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主的传统救助模式,因此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巨灾保险,有效地平滑不同年份的政府财政支出,减小财政压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保障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管理。同时,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带来的交通拥挤、公共安全、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纷纷出现,给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可以运用多种形式的责任保险,来有效化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这些社会问题。
四、结束语
新型城镇化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保险业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充分扮演好自身服务新型城镇化的角色,为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注入动力,实现两者之间的互利共赢。(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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