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拨
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一直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面对城市垃圾泛滥成灾的状况,我们已不能仅限于控制和销毁垃圾这种被动“防守”,而是应该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实践,借鉴或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处理利用垃圾,开发适合孝义市的技术工艺路线,达到垃圾处理彻底的资源化。孝义市对国内外建筑垃圾的管理现状及综合利用技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总结,分析了建筑垃圾的成分及特征,指出了孝义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该市的建筑垃圾循环管理模式。
重建改造引后患
当前,在如火如荼的新城市建设中,城中村改造、拆临拆违、旧城改造等工程实施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变得越来越美的同时,建筑垃圾产生量却在与日俱增,成为环境保护的又一大难点。建筑垃圾犹如城市建设的伴生“疮”,既侵占土地,还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带来围城之患,若不及时有效治理,必将后患无穷。
违规消纳不断,污染形势日益严峻。长期以来,大量的建筑垃圾,在给人民的生活带来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环境埋下了更多的污染隐患。据了解,近年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规范的处置场所,城市大量建筑垃圾多采取扔弃、填埋等简单方式处理。
侵占土地、随意丢弃填埋、粉尘漂浮,乃至下雨天从垃圾堆流出的污水,这些问题只是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冰山一角。据了解,由于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属于难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并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它们被埋到地下,会污染地下水,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这一世界性的难题,在山西省孝义市政府和有关企业的攻坚克难下,不仅迎刃而解,而且打造出山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典范。建筑垃圾的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鉴于建筑垃圾的组成特点和它产生于建设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其回收作为建筑材料,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有效手段。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旧城改造过程中拆除旧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施工垃圾的成分有:土、渣土、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废竹木、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搬运过程中散落的黄砂、石子和块石等。这些材料约占建筑施工垃圾总量的80%。对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垃圾组成比例略有不同。而垃圾数量因施工管理情况不同在各工地差异很大。
打造资源综合利用优质示范工程
近日,孝义市创建了建筑垃圾处理项目,这是全省首家资源综合利用优质示范工程。在空场地上堆满了固体废弃物处理而成的不同规格砖制品。在整个制作生产过程中,被运来的建筑垃圾、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经过筛选(除去土、钢筋等)—破损(骨料)—配料—加压成型—保养—成品6道工序,分别制成各类转制品、干粉砂浆、泡沫混凝土、公路垫层、建筑材料等原料。创建该项目以来,已发展成为山西首次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地区。比如:孝义市三皇庙、偏城新苑、大众路、太原理工大学现代技术学院等地。随着城中村整体拆迁改造力度的加快加大,孝义市区范围内目前仅存的10个城中村将在2017年前全部完成拆迁改造,届时每年将产生150吨左右的建筑垃圾。这些固体废弃物,无疑为孝义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增加了压力,同时也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新机制
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和再利用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建材生产企业、建筑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步伐,孝义市成立由该市领导组织,发改、国土、财政、经信、国税、地税、住建、环保、拆迁等16个部门以及所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
2012年4月,孝义市引进了年处理120万吨建筑垃圾、尾矿40万吨再利用项目,这个项目作为孝义市当年重点转型亿元项目之一。2012年10月,孝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形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孝义市要求发改、国土等部门要在项目立项、 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经信、财政、环保、住建、税务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并争取上级支持,帮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已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社会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新机制。
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驾护航
机制建立了,项目上马了,但是,如何帮助企业摆脱“无米下锅”困境,进而做大做强,是摆在孝义市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对此,孝义市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城市规划范围内及东许、梧桐、高阳等平川乡镇产生建筑垃圾的企业,按照“谁产生垃圾,谁清运倾倒”的原则,将建筑垃圾无偿倾倒至建筑垃圾处置场。
二是加大处置补贴力度。从2013年1月起,孝义市拆迁中心将市财政每年建筑垃圾倾倒相关场地租赁费用支付给企业。同时规定,政府工程、安置房建设以及公共利益涉及以外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再交纳处置费;其他产生建筑垃圾企业、单位按每吨建筑垃圾缴纳5元处置费,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属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产业结构,是关乎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关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使该产业得到迅速、健康的发展,政府除应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外,还须运用政策、价格、财税、金融等多种手段给予扶持。如停止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审批,促使建筑垃圾走综合利用之路,同时把现在的填埋场变成垃圾综合处理厂;对从事垃圾综合利用的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开辟社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自有资金不足问题;政府工程带头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等。
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尽管已经经历较长时间,但至目前仍是一个新的课题,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要把该项工作向前推进,除了要有很多企业参与其中并积极努力、艰苦奋斗之外,还需要得到社会更广泛关注,从而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更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继而从技术、政策、经济、市场、法制、管理等层面进行系统研究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