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
业主愕然买来的房子却是别人的
李女士是湖南省岳阳市人,在家乡做百货批发生意赚了不少钱。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炒房风潮搞得她也坐不住。她把自己放在银行里的不菲存款拿出来炒房,在炒房上又赚了不少钱。
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之初,房地产价格一夜攀升,很多炒房者一夜暴富。善于捕捉商机的李女士又把眼光投向了海南,她在三亚、海口、琼海等地屯了多套住房。
2011年10月,李女士经熟人介绍,又花了100多万元在海南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阳光花苑”小区买了一套190平方米的房子。
这房子地理位置非常好,依山傍海,非常适合居住。钱赚得差不多的李女士非常喜欢这房子,想把这房子当做海南的新家,准备用此房养老度假。
房子拿到手后,她花了50多万元装修,将房子修饰得豪华气派,择定日子后,她与老伴搬进了这个新家。
没想到的是,新房刚住上不久,就有人找上门来,说这套房子已经抵押给他了,要李女士退房。
李女士当时就傻眼了,刚住进去的兴奋劲还未消退,就遇上这等烦人的事。李女士与找上门的人吵了起来,然而,对方证据确凿,拿出了抵押协议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等。见多识广的李女士也知道再和对方吵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于是,她赶紧到澄迈县房管局去查备案登记,结果发现这套房子的确已经以买卖合同备案在某贷款公司名下了。
花了一百多万买的、又花了50多万元装修的房子,竟然是别人的!李女士欲哭无泪。
李女士的房子被一房多卖的消息在小区中不胫而走,许多业主也纷纷到房管局查询。一查才知道该小区竟然约有上百名业主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总房产价值上亿元。
业主们纷纷向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公安分局报案。老城公安分局立即依法受理立案,对开发商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取证调查。
一案未破另一案又起。
2013年7月23日,澄迈县警方又接到新疆某单位举报,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购房合同诈骗案件,而该案的主要涉案人员,同样是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聂某。两起诈骗案件迅即在全国引起轰动,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澄迈县纪委、公安局等多部门立即联合组成调查组,将该两起案件并案,警方立为“7·23”专案进行侦查。
快速破案千里追踪抓获犯罪嫌疑人
由于两家公司已交易的房子已达上千套,该案涉及资金大、人员多、地区广,且大部分购房者都是外地人,这给警方的调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澄迈县公安局为此专门从全县民警中抽调精英强将组成调查、追捕等多个小组,进行万里追踪侦查,迅速摸清案情。
很多购房者还不知道自己被骗了,必须得亲自上门一个个去调查取证,工作难度非常大。调查专案小组自立案调查以来,他们总共有20多批次到全国12个省市上门取证和追捕犯罪嫌疑人。
为争取早日破案,还受骗者一个公道,专案组很多民警经常主动放弃假期,一心扑在工作上。2013年12月,办案民警沈运伟的奶奶因病突然去世,因案件侦破正在紧要关头,这位年轻小伙硬是忍下悲痛,没有请假回家,错过了奶奶的葬礼。
由于该案涉及金额较大,地区较广,澄迈县公安局多个小组,先后6次赴湖南、新疆等地进行细致侦查,经过5个月的缜密侦查,终将6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案情取得重大突破。
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一房多卖的房产共计166套(栋),涉案金额约1.4亿元,受害人达104名,涉及19个省市及美国;现已冻结涉案公司及个人名下资金和资产,查扣涉案车辆数辆和游艇,查封涉案房产150套,追回涉案公司资金8000余万元,追缴部分赃款,两项合计追回资金超过1亿元。
投资失误“慈善大使”资金被套
现年60多岁的聂某曾是湖南很有名气的能人。上世纪90年代初,他预测房地产将成为国内新兴行业,便从单位辞职下海,筹集资金,挂靠到一家房地产公司,干起了开发房地产的买卖。
由于聂某头脑活络,又能吃苦,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价格适中,房产销售很红火,很快,他便在家乡房地产开发行业脱颖而出,成为当地的房地产大佬。善于抓住各种机会积累财富,富甲一方后也在乡梓广泛布施,投入大量资金修路补桥、资助教育等,被当地群众称之为“慈善大使”,当地政府部门也多次对他进行歌功颂德。
进入21世纪,房地产开发行业诱人的利润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涌入城市,开发房地产,争抢市场份额。而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的聂某,却反其道而行之,带着队伍出征海南大兴土木,开发房地产。
然而,到了海南后,由于竞争日益激烈,一贯精打细算的聂某这次却失算了,他先天不足的资金捉襟见肘。先期开发的房地产在竞争中房价压得很低,种种原因,使得聂某开发的房产几乎无利可图。一时间,已经开发的房产成了滞销的“烫手山芋”,大量资金被套牢,损失惨重。
面对整天上门讨债、逼债的债主,聂某只得躲起来寻找机会东山再起。
剑走偏锋“一房N卖”骗巨款
善于捕捉商机的他很快就洞察了房地产行业的秘诀,他发现很多房地产商在资金吃紧的情况下,采取高息借款购买土地、拿土地作抵押换取银行贷款、一房多卖偿还贷款和借款等伎俩,亦即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诈骗、圈钱、购地。
他为这一发现兴奋得夜不能寐,决定剑走偏锋,试一试这一“连环计”。
2008年,他在海南省澄迈县成立了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注册资金都仅有1000万元。
2010年2月,聂某在明知公司启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指使其公司高管皮某、许某等其他涉案人员,通过虚假注册资本方式,夸大履行合同能力,大肆向银行、小额信贷企业和私人借贷。在银行贷款收紧、楼盘销售不畅的情况下,聂某操纵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利用一些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来进行融资、买地、开发房地产项目。公司承诺给投资者的月息普遍在3%以上,这就意味着年息至少在30%以上,而知情人称房地产项目想要达到30%以上的年投资回报几乎不可能。
于是,他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采取了铤而走险的招数,实施一房多卖,靠抵押房屋回笼资金偿还债务和银行贷款。
聂某建设的阳光花苑小区环境非常优美,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9000元,于是他把目光瞄准这一小区,要求售楼人员将已经出售的房屋,以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的团购价再次出售,每平方米至少净赚8000元。此外,还将用于抵押给借款人的房产通过售楼处出售,涉及资金1.4亿元又用于购买土地、偿还债务等。
由于缺少资金拿地,聂某旗下的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亚·龙湾”小区项目以团购的名义,向新疆某单位1200余购房者收取2亿多元的“团购预订金”,用于缴纳该项目200亩土地所需的5400万元土地出让金。然而,在签订商品房预定合同前,这个名为“熙岸高尔夫公寓二期”的商品房项目中的一宗土地已被聂某抵押给一家海南本地担保公司,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项目贷款和后续开发。
本来资金紧张的聂某,后续“造血”又不能及时补给,对于投资者的本息不能按时支付,众多投资者追要所投的本金和利息,聂某在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建设审批、招投标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也未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的情况下,房地产项目就擅自开工建设和预售房屋。
在“五证全无”的情况下,为了能顺利销售,聂某大肆行贿当地官员,官商勾结,使得一些澄迈县的干部为聂某的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国土、城建、税务等诸多监管部门对聂某实施诈骗的两个项目监管缺位,成了“睁眼瞎”。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7·23”案的发生,与购房者的法律意识低下存在莫大关系。
受害人刘先生告诉笔者,因是熟人介绍,他在没有看房的情况下,从老家直接汇款买房,现在他悔不当初:“当初要是多留个心眼也不会出现今天这种情况,以后买房要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为了有个安居之所,很多人买房花光了积蓄、借遍了亲友。可见,买房对很多人、很多家庭来说的确是件大事。因此,买房之前应做足功课,尤应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或法律专家咨询相关事宜,做到有备无患。
笔者获悉,海南警方对此案的侦办已结束,2014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聂某一伙已进入起诉阶段,很快,他们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