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兴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
学者点评
自治的魅力
●孙兴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
现代经济学、政治学都可以证实市场的缺陷和政府的缺陷存在,都可以发现市场的“恶”或政府的“恶”,市场缺陷需要政府职能来弥补,政府的缺陷需要竞争性市场的扩展来消除,所以结论是要通过良好的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政府与市场的配合来达到善治。也就是说,一些人经常陷入要么是市场要么是政府的思维定式中。200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试图打破这一思维定式,寻找社会治理的“第三条道路”即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的自治。
其实,回溯人类思想演进过程,自治的魅力一直在吸引着人们。研究中国传统的学者时常思考孔子为什么思念“小国寡民”时代,“皇权不下县”不知是否是历史的真实,也被崇尚中国传统的人士作为中国传统优越论的一个佐证,新儒们常说,中国古代皇权国家讲求德治,依靠舆论的威力、道德的威力、乡绅的间接统治手段,这实际上就是说中国历史上有着小共同体自治的实践。
在我看来,中国历史上存在很大的自治领域可能是一种想象,秦政以来,大一统观念成为主流,中国很早就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国家,在中央集权面前,小共同体哪怕是宗族共同体并无太大的生长空间。皇家害怕小共同体壮大的现象蔓延,因为统治者担心“以此众叛,何事不成”。强权制约下不能形成社会组织甚至看到出现大家族还要强制解散,自治如何发展得起来?但是不管怎样,中国古代思想者的确看重自治力量,懂得自治的魅力所在。另外,由于古时冷兵器时代、信息传输缓慢等统治手段与当代相比存在着很多制约,中国古代社会也有自治因素存在的可能。
古时的欧洲和美国理论上存在自治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因为按一些学者的说法,他们存在着小共同体本位观念,用现代术语讲,就是更习惯建立自治式组织。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讲到,“美国乡镇具有强大独立性,几乎每个人都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到乡镇的社会管理中,这使得民主不仅体现在法律制度中,更体现在日常参与管理的现实生活中。自主治理理论认为,要建立不受外部政府权威挑战的自主组织,让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公共事物的治理中,实现自主监督与自主解决冲突。”
如此看来,奥斯特罗姆寻找的第三条道路无论在中国和西方都有深厚的思想土壤。自主治理从古到今都有吸引人之处。这是为什么?孔子“从周”是想回到礼乐时代,“皇权不下县”是向往逃避强权施加的苛政,托克维尔讲乡镇的独立性是揭示民主的生成机制。奥斯特罗姆则发现 “市场和国家在现代政治-经济生活的一些领域里都无法增进福利”;要找到“一组比仅靠市场或者仅靠政府更为丰富的政策设计框架”。
为什么第三条道路是可行的?从实际生活上讲,当代社会市民社会的壮大、各种社会组织、NGO越来越多可以给出回答。奥斯特罗姆对地下水、灌溉、森林等共有资源的实证研究以及其他学者对世界各地的牧场、渔业等治理的个案分析,发现存在许多当地民众自主治理的成功范例也能作出回答。理论上奥斯特罗姆的解释是:第一,人的有限理性使人们产生了自主利用组织性力量的需求。第二,人们的制度设计,包括共有资源的范围界定清晰、大多数人可以参与修改规则、冲突解决机制成本较低、民众具有最低限度的自组织权利等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支持。第三,中国古代学者的德治主张或许与自主治理可以有效的第三类原因有关:非成文的信任、互惠和声望等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对民众的合作与集体行动也具有重要影响。我的理解是自治要以德治为基础,但是德治并非来源于说教,而是博弈中形成的信任和共生共赢的“关系”,也包括组织领导者的“社会性偏好”。第四,我想还可以补充一点,稳定的自治组织也追求声誉效应,自治组织之间在获得声望、资金、吸引参与者方面也存在竞争关系,使得自治组织追求绩效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道路的比较优势何在?这也是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奥斯特罗姆认为,垄断暴力国家固有着官僚化、无效率、寻租以及权力扩张倾向;私有化和纯粹的市场力量,可能会因个人无约束的行为而使资源本身损坏或者耗竭,更何况,有些共有资源(如地下水、海洋渔场等)很难被私有化。政府和市场力量都无法带来公共领域的公平与效率,因此,由民众自主治理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自主治理并不排斥市场和政府的力量,所以,奥斯特罗姆的结论是形成包括不同层级的政府、不同的政府部门、各种非政府组织、各种私人机构及公民个人在内的许多利益中心,这些利益主体在既定的制度约束下共同行动。所以她不是反市场派,也不是无政府主义,她提出的是更加充分发挥公民自治作用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今天,如何处理好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奥斯特罗姆的理论无疑是有价值的。■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