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 范雨轩
性别结构的失衡与隐患
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 范雨轩
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的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攀升,性别比例严重失调,成为一个严峻的事实。性别结构的失衡不仅造成适婚男性人口绝对过剩的婚姻挤压现象,也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很大的隐患,提高了未婚成年男性违法犯罪的可能,将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解决性别结构失衡的难题,将关系到未来数十年的中国社会稳定。
性别失衡;婚姻挤压;社会稳定
人口出生性别比是人口性别结构的基础指标,在生物学意义上,出生性别比是一个常数,即在没有外部因素干扰生育行为的情况下,出生性别比应该稳定在105左右(±2)。
表1 我国历年人口出生性别比(1953~2010年)
表1 是我国历年的人口出生性别比数据,从中可以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基本上是在正常值(103~107)之间波动。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到90年代以后,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甚至超过了120,严重偏离了出生性别比的正常值范围。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在高位的120左右徘徊。
关于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一直以来为学者和政府所关注。从生物学意义上讲,出生性别比应该是个稳定在105左右的常数。而如今中国出生性别比已远远超出了这个正常值域,这是外部人为因素干预生育行为的结果。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干预生育行为进而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调呢?关于这一问题,多数学者认为这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对于什么是主要原因产生了很大分歧,有人将之归结为计划生育政策,有的归结为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还有人认为与B超极速的广泛普及有关。
笔者认为,虽然影响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原因是复杂的,而且是多因素的,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的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与出生性别比偏高有关,而且是诸多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严紧的生育政策是导致改革开放后中国性别比长期严重失衡的主要原因。
由于出生性别比偏高已长达近30年,且伴随着每年出生人数的加速减少,这必然使得那些进入适婚年龄的的男性人口绝对过剩,导致部分男性或部分女性不能按照传统的偏好和习惯择偶,在婚姻市场上形成婚姻挤压。婚龄男女性别比的失常与人口出生性别比、死亡率的高低以及一个地区迁移流量的大小和迁移的性别结构有关。在我国,婚姻挤压与近30年来的人口出生性别比超常偏高有直接关系。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且至今未恢复到正常水平,出现了人口史上罕见的、严重的不正常现象。另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人口进入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期,每年出生人口数逐年减少。人口年龄结构基本处于持续的老化状态,且少有波动。在这种情况下,性别结构与年龄结构对婚姻市场的挤压作用到一起,将会导致婚姻市场上女性长期短缺,男性长期过剩。
婚姻挤压会对家庭的稳定带来巨大冲击。婚姻挤压对一夫一妻制家庭来说,是一个来自家庭外部的压力,将可能引起家庭道德危机。一方面,婚外恋、非婚生育等社会现象和道德问题必将更多地滋生,传统家庭结构的稳定和婚姻质量面临威胁。另一方面,适婚年龄的未婚男性对家庭结构内部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婚姻挤压对社会稳定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在男性处于婚姻挤压的状况下,将影响到男性终身未婚人群比例的上升和独身人群的绝对数量的增加。在婚姻市场上,那些贫困落后地区条件差的男性将成为婚姻挤压下最大的受害者,这在客观上刺激并加剧了落后地区拐卖妇女、买卖婚姻、性犯罪现象的发生。一旦社会出现突发事件如民事纠纷、失业等,这些未婚男性都可能是导致社会冲突的不稳定因素。
相关研究指出,与结婚的男性相比,未婚男性更倾向于通过恶习和暴力来得到自身的满足。从世界范围来看,未婚成年男性的暴力行为犯罪比已婚男性多,结婚可以将犯罪的可能性平均减少35%。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未婚成年男性无法找到异性伴侣,整个社会的犯罪风险不断加大。
一些实证研究已经证明,近20年,我国犯罪率较之以前已经增加近两倍,而其中由于出生性别比导致的青年人口男女比例失衡是原因之一。另一项实证研究发现,年轻人口群体(15~29)性别比失衡对犯罪率的上升有很强的解释力,这组人口的性别比每提高0.01,犯罪率相应增加3.03%。近些年来,性别比失衡直接导致了以下几类犯罪的增加: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强奸、侵害婚姻家庭、涉黑类有组织违法犯罪等类型。出生性别比失衡带来了几千万的未婚成年男性人口,这是一个庞大而不稳定的特殊群体,将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将严重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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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64X(2015)01-01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