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是如何把大清搞垮的?

2015-01-17 14:00
凤凰资讯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定数花钱买举人

清朝做官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正途,科举考试。先考秀才,完了再考举人,举人完了再参加会试,取得贡士的资格,完了再参加殿试,取得进士的资格,进士以后就可以分派官职,派到县里面就可以做七品知县。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清朝的选官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叫“异途”,主要是捐纳,就是花钱。

“捐纳”就是买官卖官。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60%,就是60%的官是捐纳,40%的官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

为什么要捐纳?清朝的钱,收支有定数,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定数。地,它是固定的;丁,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碰到特殊情况,如打仗、黄河决口、大的灾荒,没钱怎么办呢,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捐纳。

清朝捐纳制度开始是捐虚缺儿,不捐正缺儿,开始捐副的,你比如知县捐县丞,县丞二把手没有实权,后来捐正印,知县就有权了。

捐纳制度的弊端很多。第一,在财政上,饮鸩止渴。捐纳的本意是解决财政上的不足,但是,是饮鸩止渴,后患无穷。举一个例子,乾隆时候打仗,前方粮食不够,运输有困难,就捐粮食,捐一个县官,40担米,捐一个京官20担米。有些人,北京市有米,吃钱粮,用那个老陈米凑20担就捐个京官,凑40担就捐个县官,捐完了县官就往回搂,搂可不只那40担米。你搂一个知府,“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第二,在文化上,斯文扫地。本来通过科举考试,从秀才、举人、贡士到进士,进士还不能马上做官,还要等一段时间,因为有缺儿才能做,才能熬到一个知县。你花了20担米就做一个知县,还去搂钱,那不是斯文扫地吗?一些知识分子10年寒窗,穷经皓首,考个举人、进士,你这花一点银子就得到一个举人、进士。甚至还有白丁,花钱买了一个笔帖式,文秘翻译,贪了钱,再花钱再买一个县丞,搂了钱,再花钱买个知县,搂了钱再花钱再买一个知府,再搂钱、再花钱买个道员,这不是斯文扫地吗?

雍正的时候,曾经觉察到这个问题,1100个买的监生让他们考试,结果900多人全不合格,太学的学生白丁!所以捐纳制度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亵渎。

第三,在吏治上,贪污腐败。他买一个官,买一个知县要4600两银子,知县的薪俸是60两银子。他做了知县就贪,先把成本还上,再贪,贪了再买知府,买了知府贪了钱把成本还上,再买道员,形成吏治腐败,贪污成风。官员捐纳之间要有中间人,有一个人,叫黄纯,他就是中间人,来做这个事情,查出来的交通关节得到的银,是白银20万两。所以清朝有人说:“部院衙门之大弊,无过于捐纳一事”,这是王鸿绪《密缮小折》里讲的话。

第四,在政治上,丧失民心。因为贪官比较普遍,贪污比较严重,贿赂比较猖獗,这个事情天长日久,从南到北,从地方到中央,最后就变成一个政治問题了。所以清朝人他自己说了句话,他原话是这样子,他说,盗贼之起,由于吏治之坏,吏治之坏由于捐纳之滥。你这个县官,贪得太厉害了,老百姓生活不下去了,官逼民反,就变成政治问题了。

这么严重的问题不是没有人提,有人提。例如,一个叫贺世盛的书生,他写了一个小册子,痛斥捐纳之弊,26页,毛笔字26页,没有多少字。耒阳县知县知道了,这个人是湖南耒阳的,就把贺世盛抓了,抓完了以后就严刑拷打,问他,你说捐官,谁捐官了?谁的官他是花钱买来的?卖官那人是谁?中间联络那人是谁?他不能确指其人,他是笼统地揭发捐纳制度的弊病,县官呢,就给贺世盛加了一个罪,叫“妄诋朝政,肆其悖逆”,就是大逆不道,完了就上奏,本人凌迟处死,他自己的儿子,他兄弟的儿子16岁以上处斩,16岁以下和妻子给功臣家为奴,就报到北京了。朝廷九卿科道会议讨论,40个大员签署同意,最后报到乾隆那儿,乾隆怎么批呢?“特宥赦之,改为处决”。乾隆皇帝很宽宏大量,不要凌迟了,斩首就可以了,还是处死了。乾隆皇帝你想一想,捐纳制度有什么弊端?开朝廷会议讨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进行改革?没有,把提出批评的人杀了。

清朝的皇帝没有吸取正确的意见,废除捐纳制度,而是对批评捐纳制度的人以杀头来进行回答,结果,问题愈来愈严重,朝政腐败,民心丧尽,再加上其他的原因,导致了清朝的灭亡。摘自《文史月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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