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娜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州 510045)
污泥处理处置业是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逐年提高,污泥处理处置逐渐成为近年来环保产业发展中极具潜力的领域。发展污泥处理处置业,是有效解决污水处理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促进污染减排、巩固减排成果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广东省发布并实施了一系列与污泥处理处置业紧密相关的政策和规划,推动了该行业的快速发展。
1.1 行业发展概况
广东省的污泥处理处置业起步较晚,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被列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06。污泥的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均需领取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2011年,广东全省仅有5家持证企业,核准处理规模不足56×104t/a。随着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污泥处置的相关政策规范不断出台,行业发展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底,广东全省共有持证企业25家,核准处理能力298.6×104t/a。据调查,2013年全省实际处理污泥230.1×104t,设施运行负荷率在77.9%。
1.2 污泥处理处置现状
广东省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目前已从最初的以简易填埋和堆肥为主,发展到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其中,土地利用(包括制肥、制营养土、厌氧消化沼渣制肥)占42.6%,填埋占21.9%,干化(包括余热干化、干化造粒、干化焚烧)占17.3%,建材利用(制砖、制陶粒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占18.2%,详见下表。
广东省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应用情况一览表
污泥的处理处置方式较多,在经济性、环境影响及技术可靠性等方面各有优缺点。现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评述如下:
(1)固化填埋
污泥与石灰搅拌混合、改性后作填埋土,可满足单独填埋泥质要求[1]。特点是一次性投资少、运行成本低,但仍存在二次污染,属过渡性处置措施。
(2)土地利用
前处理工艺包括好氧发酵制肥、污水调理 + 机械深度脱水制营养土[2]、餐厨垃圾协同厌氧消化制腐殖土。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经济速生林种植,成本总体较低,资源化利用率高,但对原始泥质的要求较高,处理占地规模较大,处理周期长,产品销售受市场影响大,缺乏对施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可能会造成土地板结[3]。
(3)建材利用
按利用途径可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4]、制砖、制陶粒[5]三种。特点是占地面积小、处理快速、不受污泥性质和季节因素限制、可消纳途径广泛、资源化利用率高、有一定的资源化效益,但成本较高,对烟气处理的环境要求也高。
(4)污泥焚烧
处理效率高、处理彻底、减容减量减害效果显著,但投资相对较大。利用垃圾焚烧处理厂余热锅炉蒸汽干化污泥,再与生活垃圾混烧,增加烟气净化和废水处理负荷,飞灰产出率也略有提高[6];利用热电厂锅炉烟气干化污泥,可降低污泥含水率,提高污泥热值,减少后续运输和贮存成本,但热效率低、电耗大、投资和处理成本高[7];污泥生产衍生燃料的工艺复杂,处理成本高,产品销路不畅,燃料燃烧适用排放标准尚有争议。
1.3 行业发展特征
(1)行业发展迅速
“十二五”期间,在《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的推动下,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速,污泥处理处置业无论从数量、规模及技术水平上均有很大提升。广东省的污水处理设施从2011年的371座增至2013年的713座,同期污水排放量从60.7×108t增至69.1×108t[8],年均分别增长38.6%和6.8%;按万吨污水产生5吨含水率为80%的污泥计[9],污泥相应增至345.6×104t。按处理费300元/吨估算,广东全省仅污泥处理费的收入就达10.4亿元。
(2)市场机制初步建立
2002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开始推进引入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2009年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纳入严控废物管理,初步建立了具有广东特色的特许经营制度;2010年,广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考虑到污泥的环境污染外部性和区域垄断经营性质,2011年发布的《关于我省严控类污泥处理处置价格管理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构成和确定程序。正是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激发了市场潜力,推动了行业较快发展。
(3)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得到发展
许多社会企业进入污泥处理处置业,带来较大规模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产业队伍初步健全,产业基础初步具备,以民营资本为市场主体的行业初步形成,并逐渐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上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公众的认可。
近年来,广东省的污泥处理处置业发展较快,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但总体而言,技术水平不高,整体经济规模较小,规范化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影响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1)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
污泥处理涉及环保、排水、物价等多个部门,但现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及全过程监管制度,造成监管不力、政出多门和管理缺位的问题同时存在;由于受认识、技术和管理水平限制,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未能将污泥无害化处置纳入环保部门的管理重点,污泥转移联单、申报登记、信息公开、定期检查等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许多城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跨区域转移处置现象普遍,个别企业超规模处置严重,污泥随意转移倾倒现象及污泥处置不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问题时有发生。
(2)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缺失
产业发展缺乏系统规划,行业规范和标准不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行业评估机制和体系缺乏,市场选择时往往注重经济性,较少考虑环境的外部性。
(3)技术创新不足,产业基础薄弱,设施建设滞后
污泥处理处置的关键和核心技术还较落后,关键设备还需依赖进口和外省引入,技术创新、研发推广、工程咨询等还不能充分满足行业发展的要求;行业基础薄弱,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规范化处理处置水平和人员素质尚待提高;污泥处置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于污水处理;珠三角地区核心城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粤东、粤北、粤西地区城市大多尚未建设污泥处理设施。
(4)产业市场化程度不够
由于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决定了污水处理服务主要由政府或国营单位提供,具有天然的独占性,相应的污泥处理市场化亦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1)完善监管体系
建立污泥规范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评估体系,以规范市场、内化成本为重点,开展行业治理整顿;完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制度,细化许可条件和管理细则,明确退出机制,实施淘汰与鼓励并重,逐步形成“国家规范、地方监管、行业自律”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完善污泥产生和转移管理制度,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管理手段,追踪污泥流向。
(2)落实和完善行业发展管理制度
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方向;制订污泥处理处置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的技术选择机制;建立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核算机制,使污泥处置成本透明化、公开化;加强行业监督,建立规范、扶持行业发展的制度链条。
(3)加快完善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
加快推进行业市场化、专业化,健全污泥处置收费和设施运营补贴制度,落实行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增加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财政投入,拓宽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快研究和推进填埋税征收制度,内化污泥填埋处置的边际成本,减少污泥填埋量;出台鼓励处置技术自主创新政策,设立产业化示范专项资金,建立研发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力度支持污泥处置关键技术与设备的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
[1]李智勤,陈凤凯,史吉航,等.深圳市污泥固化处理对策探讨[J].广东化工,2010(08):147-148.
[2]李碧清,唐瑶,冯新,等.广州市城市污泥处理方法[J].环境工程,2011(S1): 220-222.
[3]周鑫根.浙江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划介绍[J].给水排水,2010(10):12-15.
[4]李碧清,唐瑶,冯新,等.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广州市城市污泥[J].给水排水,2010(S1):162-164.
[5]李宇翔,邓加曦,王德汉,等.污泥生物干化与烧制陶粒工艺在惠州污泥厂的应用[J].中国给水排水, 2013(14):73-76.
[6]刘英,叶东,王建兴.污泥干燥机在污泥干化焚烧工艺中的应用[J].广州化工,2010(03):158-160.
[7]孙卫东,姜立安,汪泳,等.大型污水厂利用电厂锅炉烟气余热干化脱水污泥[J].中国给水排水,2012(20):93-96.
[8]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S].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