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地区农村非失地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探析

2015-01-15 00:49冯杰赵代博
关键词:收入水平

冯杰+赵代博

摘要: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高龄老人的数量急剧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养老问题的关键在于养老收入的充裕,从养老收入的来源入手,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措施,以助力于养老问题的解决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养老收入;收入来源;高龄农民;收入水平

中图分类号: C913.6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5)01006004

一、T村非失地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现况

(一)相关概念

1.农村非失地高龄农民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和规模不断增加,其中增长最快的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由于生活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的寿命普遍延长。农村非失地高龄农民是指生活在农村,过去以从事农业劳动为主业,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年满80岁及以上的已经停止或者很少从事农业劳动的人群。

2.养老收入

这里的养老收入是指农村非失地高龄农民所有的收入,包括储蓄金及其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惠农政策的收入、养老金收入、社会救助收入、老年人高龄补贴、土地出让收入、子女接济收入等方面。养老收入的用途是多方面的,包括衣食住行病等方面的开支。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的各项机能开始退化,因此生活要求更加精细,日常开支费用也不断加大。在这里,我们把养老收入看作是老年人的生活费用总和。

(二)T村非失地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现况分析

西部“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贫困[2]。T村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区,以果业经济为主,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和针对老年人的各项福利政策的相继出台,T村高龄老人的生活状况虽然近年来有了普遍的改善,但较全国其他地区而言,T村高龄老人的生活水平依然较低。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养老收入来源单一,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土地出让收入和子女接济等;第二,养老收入来源总量不足,T村高龄农民年收入总量一般不超过2000元,高龄老人的收入总额远远满足不了其消费需要;第三,养老收入来源稳定性差,除了国家补助来源相对稳定之外,其余收入都缺乏稳定性,其中稳定性最差的是子女的接济收入,然而子女的接济却是缓解老年人经济状况的重要方面。

二、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种类

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主要有惠农政策收入、高龄补贴和养老金收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承包收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承包收入、子女补贴收入和积蓄金及其利息收入等(图1)。

图1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图

(一)惠农政策收入

1.粮食直接补贴收入

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就是把原来在流通环节通过保护价方式给农民提供的补贴,改为以一定方式和标准向农民直接提供的补贴[3]。这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粮食直补政策是国务院在2004年出台的惠农政策,调查得知该地补贴标准为每亩65元。粮食直补金获得数额不仅与土地的规模挂钩,也与种植粮食的种类相关。甘肃T村的高龄老人的人均耕地——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的格局,为1.2亩。根据调查的补贴标准推算,T村高龄农民获得粮食直补收入,每人不会高于78元。

2.退耕还林项目补贴收入

退耕还林是国家为推进西部环境的治理而开展的一项政策,目的在于保证农民收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促进西部的环境建设。根据不同林业种类执行不同的补贴标准:还生态林补助时间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时间为5年,还草补助年限为2年。根据地域的不同也执行不同的补贴标准:长江流域和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年补助现金额度为105元,黄河流域和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年补助现金额度为70元[4]。此外,退耕还林补贴额度与林地的面积挂钩,同时也与林地所处地区相联系。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老年人并不具有原始林地的使用和收益权,这是由于在同子女分家的时候,大多将林地转换为了子女的财产。所以极少高龄老人能够取得退耕还林补贴这一收入。

(二)高龄补贴和养老金收入

1.高龄补贴收入

全国相当多地方,已经建立有关高龄老年人的补贴制度,但各地的享受条件和标准不尽相同。例如,北京规定6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金额为200元;天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只对80岁以上或百岁老人才发放补贴额,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龄老人发放津贴的标准,实行按档发放,对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每月300元的补贴,90岁到99岁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0%,80岁到89岁按当地低保标准享受高龄津贴[5]。调查得知,T村从80岁开始发放高龄补贴,发放标准是78元 /月,随年龄的增长做弹性调整。高龄补贴金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在每个月固定的时间,高龄老人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数额补贴金,随着年龄的变化,高龄补贴金的金额也会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以适应老年人的生活需要。

2.养老金收入

农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十分的有限,且给付标准低。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中央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老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6]。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是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所以T村大部分的高龄老人在之前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所以领取的金额仅为基础养老金,即每月55元。

3.社会救济收入

低保和五保是国家对于特殊人群而实施的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的福利项目。低保的范围相对于五保来说要广,也是T村部分高龄老人的社会救济收入来源之一。所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目的在于满足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安排[7]274。最低生活的保障标准由当地按照当地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7]279。领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7]282。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甘肃T村2014年第一季度低保金平均为104.18元,低保人数为424人。所谓五保制度,是指我国建立的一种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8]。endprint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承包收入

无力耕种和经营土地的高龄老人,通常将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调查显示,T村的土地出让标准,从80元~120元/亩不等。其中,果园一般是200元/亩,粮食耕地一般不超过120元/亩。以每人1.2亩耕地计算,即使是收益最高的果园耕地,高龄老人一年从中可获得收入也很少。调查发现,高龄农民很少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是把土地直接交给子女耕种,既使子女给高龄老人的回报很低,甚至是不支付报酬。

(四)子女补贴收入

子女的资金援助,是高龄老人获得资金或收入的重要渠道。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子女补贴稳定性极差,且数额极少。多数老人收到子女的资金是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而且给予的额度往往很低,只是出于象征性的孝敬。平常的生活中,老人几乎不会从子女那里得到资金的援助。调查中一位老人谈到自己的四个子女每年过年会给自己压岁钱,每人会给200元左右,而这几乎就是全年子女们孝敬他的全部。子女有固定工作的高龄老人,在这方面的收入相对会高一些。

(五)积蓄金和利息收入

T村高龄老年人的积蓄主要来自粮食和果类农副产品的出售收入,因此T村高龄老年人的积蓄相当有限,并且在发生一些家庭意外事件时,往往会支付掉其中一部分或全部。在调查中发现,T村高龄老年人积蓄少得可怜,出于保密原因,他们大多不愿向调查者透漏具体数额。据悉,有一位老人81岁,老伴去世,他有他们夫妻两个生前的积蓄近2万元,而此前他的家庭情况还算不错,在谈到积蓄的收入来源时,他表示,那时当地无果园,这是每年用出售五谷的钱积攒下来的,而这些钱大概攒了几十年了。储蓄金的数额很小,因此它的利息收入也处于极低的水平。

三、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收入获得水平低,保障力度不到位

如上所述,高龄老人各项养老收入都处于低水平状态。如调查显示,当地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仅为55元/月;土地收入金额小,按当地的平均标准计算,土地的出让额仅为每人240元/年;高龄农民个人储蓄额小,收入途径单一。因此,有限的养老金额收入,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的生活,如发生意外伤害、生病或提高生活质量,目前的养老收入额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二)惠农政策补贴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及养老金发放制度的固化

国家政策规定惠农政策补贴、老年人福利补贴以及养老金,只能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段去领取,错过规定时间段,就要延迟到下一时间段再去领取,期间不得领取。由于高龄老人大多行动不便且记忆力差,因此很多高龄老人往往会错过补贴领取时间。而且缺乏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支付机制,例如因为生病或意外伤害而急需资金时,由于预支领取制度的缺失,这就限制了高龄老人获取资金资助的及时性。

(三)养老收入获得途径单一,养老收入总量低

由于经济条件和地理条件限制,投资收益和其他商业经营性收入薄弱,储蓄存款数额有限,农业经营效益低下,加之处于劳动力年龄阶段的高龄农民所处历史背景和历史环境的限制,高龄农民的收入只有上述的五种类型。此外,社会救助和高龄补贴又极大程度上与当地的经济实力相联系,其资金总额在保障高龄农民生活所需方面依然相当有限。资金来源的单一与资金总量的低下成为了诱发养老收入系列问题的直接原因。

四、完善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制度设计的合理和灵活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发放和领取制度设计

补贴和养老金领取制度的固化是导致领取制度问题的根本原因。领取制度的设计到运行,以及运行的效果,深刻影响着老年群体的利益,然而现行的领取制度却阻碍了服务的有效实现。所以重构与创新领取制度,充分发挥领取制度的灵活性,能够极大地改善养老金和其他优惠补贴的领取状况。例如,运用指纹识别技术做到领取人员识别的准确无误;对于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发放机构可以定期上门发放,确保发放金发放到老人手里。

2.健全法律制度

法律对于规范社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根本所在,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对于缓解养老收入的来源问题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值得指出的是,在规范子女对老人支付赡养费方面,我国的法律几乎是空白的。笔者认为,规范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时间间隔,会不同程度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养老收入来源。

(二)拓宽老年人收入渠道,增加收入总量

一方面增大国家对于这些地区的补偿性支付渠道,在开拓支付补偿渠道的同时,也要注重养老收入总量的增长。因为,只有养老收入总量的增加,才能解决养老难这一根本问题。收入总量的增加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子女给付标准,从而有效地提升高龄老人养老收入水平。

(三)提升子女养老意识,优化老年人收入格局

子女给付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构成了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的主要方面。我们不仅要从法律的层面去完善子女给付的机制,更要从道德的层面去提升子女给付的意识,这就需要国家在养老给付方面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对于给付突出人物实施激励性措施。在道德上增加子女给付养老收入的可能和给付的额度,从而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收入来源。

(四)努力发展经济,增加土地生产要素收入

经济的发展是带动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也是从根本上解决高龄老人养老收入来源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努力发展经济,特别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土地要素的使用成本,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提升当地的经济实力,特别是增加高龄老年人的土地出让收入,从而达到增加高龄老年人养老总收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敖晋,柳玉芝.中国高龄老人认知下降及相关因素[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2):119.

[2]聂华林,杨建国.中国西部农村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

[3]杨光焰.粮食直接补贴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经济经纬,2005,(1):117.

[4]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2007-11-26)[2014-06-30].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8/.

[5]张秀兰,王振耀. 2011中国社会福利发展报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71.

[6]国务院出台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中央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N].新华社,2009-09-05(02).

[7]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8]王向前,栗佳音.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制度区别及趋势[J].工会博览,2012,3月中旬刊:39.

编辑:鲁彦琪endprint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承包收入

无力耕种和经营土地的高龄老人,通常将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调查显示,T村的土地出让标准,从80元~120元/亩不等。其中,果园一般是200元/亩,粮食耕地一般不超过120元/亩。以每人1.2亩耕地计算,即使是收益最高的果园耕地,高龄老人一年从中可获得收入也很少。调查发现,高龄农民很少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是把土地直接交给子女耕种,既使子女给高龄老人的回报很低,甚至是不支付报酬。

(四)子女补贴收入

子女的资金援助,是高龄老人获得资金或收入的重要渠道。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子女补贴稳定性极差,且数额极少。多数老人收到子女的资金是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而且给予的额度往往很低,只是出于象征性的孝敬。平常的生活中,老人几乎不会从子女那里得到资金的援助。调查中一位老人谈到自己的四个子女每年过年会给自己压岁钱,每人会给200元左右,而这几乎就是全年子女们孝敬他的全部。子女有固定工作的高龄老人,在这方面的收入相对会高一些。

(五)积蓄金和利息收入

T村高龄老年人的积蓄主要来自粮食和果类农副产品的出售收入,因此T村高龄老年人的积蓄相当有限,并且在发生一些家庭意外事件时,往往会支付掉其中一部分或全部。在调查中发现,T村高龄老年人积蓄少得可怜,出于保密原因,他们大多不愿向调查者透漏具体数额。据悉,有一位老人81岁,老伴去世,他有他们夫妻两个生前的积蓄近2万元,而此前他的家庭情况还算不错,在谈到积蓄的收入来源时,他表示,那时当地无果园,这是每年用出售五谷的钱积攒下来的,而这些钱大概攒了几十年了。储蓄金的数额很小,因此它的利息收入也处于极低的水平。

三、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收入获得水平低,保障力度不到位

如上所述,高龄老人各项养老收入都处于低水平状态。如调查显示,当地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仅为55元/月;土地收入金额小,按当地的平均标准计算,土地的出让额仅为每人240元/年;高龄农民个人储蓄额小,收入途径单一。因此,有限的养老金额收入,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的生活,如发生意外伤害、生病或提高生活质量,目前的养老收入额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二)惠农政策补贴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及养老金发放制度的固化

国家政策规定惠农政策补贴、老年人福利补贴以及养老金,只能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段去领取,错过规定时间段,就要延迟到下一时间段再去领取,期间不得领取。由于高龄老人大多行动不便且记忆力差,因此很多高龄老人往往会错过补贴领取时间。而且缺乏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支付机制,例如因为生病或意外伤害而急需资金时,由于预支领取制度的缺失,这就限制了高龄老人获取资金资助的及时性。

(三)养老收入获得途径单一,养老收入总量低

由于经济条件和地理条件限制,投资收益和其他商业经营性收入薄弱,储蓄存款数额有限,农业经营效益低下,加之处于劳动力年龄阶段的高龄农民所处历史背景和历史环境的限制,高龄农民的收入只有上述的五种类型。此外,社会救助和高龄补贴又极大程度上与当地的经济实力相联系,其资金总额在保障高龄农民生活所需方面依然相当有限。资金来源的单一与资金总量的低下成为了诱发养老收入系列问题的直接原因。

四、完善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制度设计的合理和灵活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发放和领取制度设计

补贴和养老金领取制度的固化是导致领取制度问题的根本原因。领取制度的设计到运行,以及运行的效果,深刻影响着老年群体的利益,然而现行的领取制度却阻碍了服务的有效实现。所以重构与创新领取制度,充分发挥领取制度的灵活性,能够极大地改善养老金和其他优惠补贴的领取状况。例如,运用指纹识别技术做到领取人员识别的准确无误;对于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发放机构可以定期上门发放,确保发放金发放到老人手里。

2.健全法律制度

法律对于规范社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根本所在,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对于缓解养老收入的来源问题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值得指出的是,在规范子女对老人支付赡养费方面,我国的法律几乎是空白的。笔者认为,规范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时间间隔,会不同程度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养老收入来源。

(二)拓宽老年人收入渠道,增加收入总量

一方面增大国家对于这些地区的补偿性支付渠道,在开拓支付补偿渠道的同时,也要注重养老收入总量的增长。因为,只有养老收入总量的增加,才能解决养老难这一根本问题。收入总量的增加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子女给付标准,从而有效地提升高龄老人养老收入水平。

(三)提升子女养老意识,优化老年人收入格局

子女给付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构成了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的主要方面。我们不仅要从法律的层面去完善子女给付的机制,更要从道德的层面去提升子女给付的意识,这就需要国家在养老给付方面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对于给付突出人物实施激励性措施。在道德上增加子女给付养老收入的可能和给付的额度,从而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收入来源。

(四)努力发展经济,增加土地生产要素收入

经济的发展是带动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也是从根本上解决高龄老人养老收入来源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努力发展经济,特别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土地要素的使用成本,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提升当地的经济实力,特别是增加高龄老年人的土地出让收入,从而达到增加高龄老年人养老总收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敖晋,柳玉芝.中国高龄老人认知下降及相关因素[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2):119.

[2]聂华林,杨建国.中国西部农村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

[3]杨光焰.粮食直接补贴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经济经纬,2005,(1):117.

[4]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2007-11-26)[2014-06-30].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8/.

[5]张秀兰,王振耀. 2011中国社会福利发展报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71.

[6]国务院出台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中央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N].新华社,2009-09-05(02).

[7]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8]王向前,栗佳音.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制度区别及趋势[J].工会博览,2012,3月中旬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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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承包收入

无力耕种和经营土地的高龄老人,通常将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调查显示,T村的土地出让标准,从80元~120元/亩不等。其中,果园一般是200元/亩,粮食耕地一般不超过120元/亩。以每人1.2亩耕地计算,即使是收益最高的果园耕地,高龄老人一年从中可获得收入也很少。调查发现,高龄农民很少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是把土地直接交给子女耕种,既使子女给高龄老人的回报很低,甚至是不支付报酬。

(四)子女补贴收入

子女的资金援助,是高龄老人获得资金或收入的重要渠道。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子女补贴稳定性极差,且数额极少。多数老人收到子女的资金是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而且给予的额度往往很低,只是出于象征性的孝敬。平常的生活中,老人几乎不会从子女那里得到资金的援助。调查中一位老人谈到自己的四个子女每年过年会给自己压岁钱,每人会给200元左右,而这几乎就是全年子女们孝敬他的全部。子女有固定工作的高龄老人,在这方面的收入相对会高一些。

(五)积蓄金和利息收入

T村高龄老年人的积蓄主要来自粮食和果类农副产品的出售收入,因此T村高龄老年人的积蓄相当有限,并且在发生一些家庭意外事件时,往往会支付掉其中一部分或全部。在调查中发现,T村高龄老年人积蓄少得可怜,出于保密原因,他们大多不愿向调查者透漏具体数额。据悉,有一位老人81岁,老伴去世,他有他们夫妻两个生前的积蓄近2万元,而此前他的家庭情况还算不错,在谈到积蓄的收入来源时,他表示,那时当地无果园,这是每年用出售五谷的钱积攒下来的,而这些钱大概攒了几十年了。储蓄金的数额很小,因此它的利息收入也处于极低的水平。

三、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收入获得水平低,保障力度不到位

如上所述,高龄老人各项养老收入都处于低水平状态。如调查显示,当地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仅为55元/月;土地收入金额小,按当地的平均标准计算,土地的出让额仅为每人240元/年;高龄农民个人储蓄额小,收入途径单一。因此,有限的养老金额收入,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的生活,如发生意外伤害、生病或提高生活质量,目前的养老收入额无法满足上述要求。

(二)惠农政策补贴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及养老金发放制度的固化

国家政策规定惠农政策补贴、老年人福利补贴以及养老金,只能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段去领取,错过规定时间段,就要延迟到下一时间段再去领取,期间不得领取。由于高龄老人大多行动不便且记忆力差,因此很多高龄老人往往会错过补贴领取时间。而且缺乏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支付机制,例如因为生病或意外伤害而急需资金时,由于预支领取制度的缺失,这就限制了高龄老人获取资金资助的及时性。

(三)养老收入获得途径单一,养老收入总量低

由于经济条件和地理条件限制,投资收益和其他商业经营性收入薄弱,储蓄存款数额有限,农业经营效益低下,加之处于劳动力年龄阶段的高龄农民所处历史背景和历史环境的限制,高龄农民的收入只有上述的五种类型。此外,社会救助和高龄补贴又极大程度上与当地的经济实力相联系,其资金总额在保障高龄农民生活所需方面依然相当有限。资金来源的单一与资金总量的低下成为了诱发养老收入系列问题的直接原因。

四、完善T村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制度设计的合理和灵活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发放和领取制度设计

补贴和养老金领取制度的固化是导致领取制度问题的根本原因。领取制度的设计到运行,以及运行的效果,深刻影响着老年群体的利益,然而现行的领取制度却阻碍了服务的有效实现。所以重构与创新领取制度,充分发挥领取制度的灵活性,能够极大地改善养老金和其他优惠补贴的领取状况。例如,运用指纹识别技术做到领取人员识别的准确无误;对于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发放机构可以定期上门发放,确保发放金发放到老人手里。

2.健全法律制度

法律对于规范社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根本所在,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对于缓解养老收入的来源问题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值得指出的是,在规范子女对老人支付赡养费方面,我国的法律几乎是空白的。笔者认为,规范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时间间隔,会不同程度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养老收入来源。

(二)拓宽老年人收入渠道,增加收入总量

一方面增大国家对于这些地区的补偿性支付渠道,在开拓支付补偿渠道的同时,也要注重养老收入总量的增长。因为,只有养老收入总量的增加,才能解决养老难这一根本问题。收入总量的增加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子女给付标准,从而有效地提升高龄老人养老收入水平。

(三)提升子女养老意识,优化老年人收入格局

子女给付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构成了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的主要方面。我们不仅要从法律的层面去完善子女给付的机制,更要从道德的层面去提升子女给付的意识,这就需要国家在养老给付方面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对于给付突出人物实施激励性措施。在道德上增加子女给付养老收入的可能和给付的额度,从而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收入来源。

(四)努力发展经济,增加土地生产要素收入

经济的发展是带动高龄农民养老收入来源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也是从根本上解决高龄老人养老收入来源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努力发展经济,特别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土地要素的使用成本,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提升当地的经济实力,特别是增加高龄老年人的土地出让收入,从而达到增加高龄老年人养老总收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敖晋,柳玉芝.中国高龄老人认知下降及相关因素[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2):119.

[2]聂华林,杨建国.中国西部农村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

[3]杨光焰.粮食直接补贴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经济经纬,2005,(1):117.

[4]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2007-11-26)[2014-06-30].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8/.

[5]张秀兰,王振耀. 2011中国社会福利发展报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71.

[6]国务院出台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中央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N].新华社,2009-09-05(02).

[7]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8]王向前,栗佳音.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制度区别及趋势[J].工会博览,2012,3月中旬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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