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刚刚被调到一所专门关押死刑犯的监狱当狱长。上班第一天,巡视牢房时,一名高高瘦瘦的囚犯非常激动地抓着窗棂,向他哭喊自己是被冤枉的。
回到办公室,托马斯对惩教官埃德蒙说:“那个喊冤的年轻人看起来真像是有什么冤枉似的,他叫什么名字?”
埃德蒙笑道:“长官,他叫杰森,不过千万不要被那家伙骗了,这些罪犯有一多半都说自己是冤枉的。尤其这个杰森,非常凶残,在森林公园里杀了两名警察。下周三,他就会被执行死刑了。”
托马斯皱了皱眉,没有再说什么,但他心里还是觉得杰森喊冤的那种神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晚上,托马斯翻阅出了杰森的卷宗。卷宗记载,三个月前的一个雨夜,两名巡警在森林公园被杀害,当他们的尸体第二天被发现时天已经晴了。大雨清洗掉了凶手留下的所有证据,只留下一个深陷在泥里的鞋印。接着警察搜查了整个公园,发现在一平方千米以内,只有杰森声称自己昨晚被大雨困在了这里。警方立即带杰森到案发现场对比,结果杰森的鞋印与案发现场留下的凶手鞋印完全吻合。虽然这种款式的鞋子有很多人穿,但是鞋号完全相同、又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的可能性就实在太小了。因此,杰森被以谋杀罪起诉,并被判处死刑。
托马斯看完卷宗后第二天,就去帮杰森翻案,不久,法官改判杰森无罪,当庭释放。
托马斯到底在卷宗里发现了什么证明杰森无罪的证据呢?
参考答案:关键在于案发现场那个鞋印。天晴的时候,阳光照射到土壤上,让泥土变干的同时,也会让留在泥土上的鞋印收缩,比如一双40码的鞋印,大约会收缩半码。如果案发现场凶手留下的鞋印和杰森的鞋印完全吻合的话,恰恰证明杰森是清白的,凶手所穿的鞋子应该比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大上半码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