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尚桔
摘 要:出版于1999年的《中图法》第四版作为图书资料分类标引的基本依据,主要应用在我国图书馆、各类情报和信息单位和国内机读数据库和检索刊物的日常工作中。其主要将图书分类作为对象进行集合后,按照各个对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分类特征进行有序化的排列和规范。分类标引的规范化和正确化应用及相应步骤的良好运用,是文献标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要求,这也是保障标引质量的基础。本文的分析则主要以《中图法》第四版的分类标引方法为分析基础,围绕类目辨析等进展开解析。
关键词:中图法;第四版;分类标引;类目复分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大数据时代的冲击,为我国图书馆图书的分类修订及改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图法》第四版的分类标引又称为图书归类,需要以一定分类语言为依据,就信息资源的特征和内容进行判断及分析,并对分类标识赋值的过程。《中图法》第四版要求下分类标引工作作为信息资源分类组织的前提和基础,在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标识赋予的过程中,各类信息资源就将会被归类到对应的知识门类中,从而构建起对应的分类检索体系,进一步促进文献开发及管理改革的推动。
一、基于分类标引需要的《中图法》第四版主题分析
标引员进行文献分类之前需要对文献的内容进行预先了解和阅读,以充分掌握文献研究的主旨和主题,只有准确的弄清所需分析问题的主题,才能对问题进行明晰的类目分类和辨析。《中图法》第四版主题的分析需要从主题类型角度入手,按照多主题和单主题两方向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主题包含文献类型面、位置面、主体面、时间面、通用面等五种范畴,此类范畴面及对应的各类主题因素均是读者文献检索的重点,因此进行文献主题概念选定时必须以此类概念的主题词作为重点。
二、基于分类标引需要的《中图法》第四版分类类目辨析
信息资源分类标引拟保持质量分类的标引工作就必须要遵从充分、适用、准确和一致的原则及要求。分类类目的辨析作为《中图法》第四版分类标引的基础,需要对应类目的内容从类表的名称、内涵、特点及相关说明等方面进行多角度的辨析。具体分析的方式如下:
首先,按照类目的辨析要求,需要对上下位类的关系进行明确进而了解类目的内涵。上下位类的关系作为分类标引体系的基本关系类型,需要层层划分后进行构建,一般情况下,以类名的简短为基础,分类法对下位类名进行确定时多省略上位类含义,仅列入子概念。网络分类的体系中,如百度里的“教育>小学教育”下的“期刊”主要指的是“小学教育的期刊”,在分类标引时必须对其进行明确化的理解和认知。
其次,按照同位类间的关系进行信息资源的分类时,则需要以逻辑作为分类规则,同位类间相互交叉,因此类目的范围也较为明确,每次的归类均需要使用一个标准来划分,但是实际应用中也有可能使用两种以上的划分标准来对同位类、相关类的范围和含义进行限定。在具体划分时还需要考虑到体裁和对象进行区分时的类目分割。
第三,按照类目注释和类目的体系展开规律进行类目范围和内涵的分析和了解。《中图法》第四版的体系并不一定以此模式为分类基础,在分类标引时需要使用注释进行说明。在具体的分类中需要按照主题集中的要求进行类目设置,使用超文本链接进行重复反应,但操作时需要将类目和类目结构之间的联系性重视起来,以确保类目辨析的质量。《中图法》第四版主要使用层累制等级列举式的分类法,层级和数目等级主要按照文字、阿拉伯“小数制”的字母顺序、字型、缩格等差异进行显示,在落实时基本使用号码级数代表类,遵从层累制编制原则,使用双位制和八分制的编号法,因此,在内容范围、归属的了解时,就必须围绕分类体系展开的方式来进行。
三、基于分类标引需要的《中图法》第四版号码配置
《中图法》第四版使用分类体系作为类目等级标准,分类标记作为固定类目次序的标记手段,在分类标引运用时,必须充分了解类目体系的特点和界定方式,号码配置与分类体系及标记特点相互对应,并以分类标引基本技能的形式从主表直接获取、仿分、复分表复分、类间组配、使用不同成分号码组配标记等方式进行具体配置。为了保证号码符合类目设置需要,号码的配置需要遵从灵活性要求,如同位类多于10个,使用双位制或者八分制的编号法。在同位类设置时,在重点类和号码缩短方面可以使用较为宽泛的号码配置,如上位类号方式。按照逻辑划分的方式来进行列类和类系设置时,可参看列举式分类法。比如使用同一标准对类目进行划分,再次划分则需要重新构建标准。即同位类目仅能从直接上位类目角度在遵从同一标准进行划分后得出结论。多重列类在划分中并不需要按照逻辑进行划分,因此规避复分就需要使用对应的补救方案。
四、基于分类标引需要的《中图法》第四版“I212/217”类目的分类标引
由于“I212/217”类目的分类标引多为文学作品集,并由上位类的时代属性,因此在遵照“中国时代表”进行复分时,需要考虑是否需要使用加“0”规则,是否需要继续进行转类表进行复分。对以上逻辑及方法的有效梳理,可解决“I212/217”类目因分类标引不当而出现的资源共享障碍问题。当然,针对此问题,可按照中国不同时代的文学作品的综合集属性从完整反映角度,对上下位类目进行分类标引。具体可从《中图法》第四版类目注释的要求角度出发,遵照“中国时代表”进行复分,继而进行专类复分表的复分。涉及到上位类时可按照加“0”规则进行对应的加“0”。《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第三版使用手册里提出,“I212/217”类目进行各时代作品集的号码配置时,“中国时代表”里概括性的时代复分号“2”、“3”、“4”、“5”等在分类时可直接进行专类复分号的组合,不需要加“0”。具有跨时代性质的个人作品集,可从后一时代作品集类目中取号,并以作者生活历史时期的号码、作者卒年的年代号码作为取号的依据。比如原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使用手册所划分的《李白文集》(入I214.22)就可以按照李白的生年701和卒年762进行分类标引划分,为入I214.222。
在《中图法》的每次修订中,均以“断层”为每个版次的预防标准,比如为了防止出现多重列类,在《中图法》第四版里“F429.0”各时代史第一次印刷时,依然存在“按照中国地区表分类,如有必要则遵从中国时代表分的规则”类目注释情况,第二次印刷时则使用“遵从中国时代表分的规则”的类目注释要求。从《中图法》第四版当前的分类标引情况来看,主类目复分不建议过多,类目注释也需要更为准确和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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