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如
三网融合思考
◎唐慧如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将信息服务业列为国民经济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任务。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三网融合并不意味着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三网融合打破了此前广电在内容输送、电信在宽带运营领域各自的垄断,明确了互相进入的准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广电网络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等;而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
有线电视网络是三网融合的重要相关方,但是电信企业长期实行的是产业体制,市场化程度已很高;而有线电视过去是事业体制,刚刚向企业方面转换,且仍承担着很强的宣传服务与公益性服务职能,运营实体也非常分散。广电网络企业和电信企业在市场中处于严重不对等状况,因此,我国要真正实现三网融合的国家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一个非常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我国三网融合目前应用到了教育云平台,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进行三网融合,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 《素质教育云平台》要求,由亚教网进行研发使用的“三网合一智慧教育云”平台,将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进行三网融合,在教育领域中达到资源共享。
目前,在产业的各个方面,三网融合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其中,三大电信运营商相继实施宽带升级提速,推进全光网络建设,积极实施光纤入户工程;同时,广电运营商也加大了双向改造和光进铜退的网络改造力度。
三网融合实质是信息产品传播网络的融合,其前提是产品生产与产品传播相分离。信息产品往往通过电话线、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络、无线频道等渠道进行传播,传统上信息产品与传播渠道是紧密联系的,比如电话一般只能通过电话线来接打,电视也只能通过有线电视网接入家庭,广播节目则往往通过无线电频段发送到收音机用户。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播手段之间的鸿沟逐渐消弭,不同的传播途径之间同质化现象日益明显。现在,用一根电话线,技术上不但可以接打电话,还可以接入互联网传输网络信号,可以接收IPTV电视节目;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技术上也可以接打电话、接入互联网传输网络信号;通过无线电技术,也可以轻易完成上述业务。由于技术上的进步,使得某种特定的信息产品不再强烈的依附于某种特定的传播手段,某一类信息传播网络可以传送多类信息产品,信息产品传播网络得以单独作为一个经营领域,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去。
欧洲国家较早完成了信息产品制作与信息产品传输的市场分野,理论上,传统的电视台、电台生产节目后,可以将节目作为产品出售给信息产品传播企业,通过各类途径将节目传送给最终用户;用户也可以通过一根电话线享受接打电话、上网和看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
在欧洲,国有信息网络企业大部分已转变成为民营企业(少数国家存在国有、民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随着我国国有信息网络企业的改革发展,十多年来,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特大型国有信息网络企业也都完成了资本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并早已在美国、香港及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形成了事实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目前这些公司经营的产品、服务(固定、移动电话,互联网接入等)已经是完全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应该说,这与欧洲国家的一些国有信息网络发展情况是相似的,只是这些国家信息网络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和“市场化”推进更早,力度更大。与欧洲国家相比,我国广电传播网络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国存在一张由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和调频广播组成的广播电视专用传输网络。目前这张网还正在推进体制改革过程中,广播电视网提供的服务仍主要是政治性、公益性很强的公用事业性质的服务。结合世情、国情和信息网络发展的基本规律,在中国信息网络行业推进“三网融合”,应首先对国有信息网络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进行分类,明确界定市场化产品服务和公用产品服务范围,分类制定有效法规加以严格监管。一是只对产品、服务进行分类,即对信息消费产业中的产品、服务大致分为政策公益性和市场商业性两大类。二是不论分类性质,所有产品、服务均视为商品,公平向信息网络传播企业提供。三是对于市场化产品、服务,要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促进企业竞争,鼓励优胜劣汰;对于公益性服务,则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企业予以一定扶持。
三网融合并不是在物理上将电话线、网线、有线电视线融成一根线,而是要实现不管用哪根线,都能实现接打电话、接受电视信号、上网等信息服务功能。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就是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健全市场竞争机制,破除垄断,从根本上打破电话只能通过电话线接打,电视节目只能通过有线电视网收看,上网必须依赖网线的体制机制障碍。欧洲各国还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求掌握互联网国际接入主干网等基础性资源的经营者必须公平、公开的将资源与其他人分享,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制造行业准入壁垒;另一方面禁止处于产业上游的主干网运营商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垄断资源,打压排挤竞争对手。
我国有线电视网络运行多年,各级政府、各类投资主体对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其网络设施基本完备,在完成现有传输有线电视信号任务的基础上,完全有剩余资源拓展对居民的宽带网络、电话通讯等服务。
“宽带中国”战略已上升至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各大型国有信息网络企业目前正在实施光纤到户工程,耗资巨大。借鉴欧洲信息网络企业的经验,在下一代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中,应注重充分盘活已有资源的产业价值,使其发挥更大效用,避免不必要的“推倒重来”,造成资源的重复配置和浪费。我国有线电视传输干线和入户网均有高带宽的特点,尤其是入户网,早已普遍实现了860兆至1000兆带宽规模,而目前互联网接入带宽仅为4兆,中国电信今年也才启动100兆带宽入户工程。我国应切实统筹“宽带中国”项目的实施,避免有的企业因入户带宽不够而投入巨资搞光纤入户;有线电视网络则有大量的入户带宽闲置,却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有线电视行业应抓住机遇,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原有网络的自身优势,运用和研发新技术,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做好参与公平竞争的准备。
信息传播网络在技术上具有同质性的同时还各具特点。有线电视网信号传输能力大,但拉线入户、维护网线等运营成本较高;电话出现时间早于其他信息产品,电话线入户率高,但由于技术限制,电话线传送信号能力相对不足;无线通讯不需要布设线缆网络,使用方便,但需要建设基站,且受到地形地貌的限制等等。由于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各有优劣,欧洲各国三网融合的并非 “一根线入户”的方式,而是各自根据本国国情,鼓励各类信息传播网络并行发展,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本国优势信息传播网络,从而形成三网融合。比如,由于历史原因,法国有线电视网线入户率并不高,随着技术发展,有很多用户选择通过电话线来收看IPTV和实现上网功能。而在比利时,情况恰恰相反,有线电视入户率很高,很多用户选择通过有线电视网线来接受电话、电视和上网服务。
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过去我们曾经有过广播电视“四级办”的经验,近20年来,随着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城乡基层广播电视服务不足或缺失,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就更加突出了。目前的情况是,中央和省的声音以及各主流媒体对社区、农村的覆盖较好,而市、县、社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声音,以及社区、农村经济、社会信息的覆盖传送则存在着明显的“短板”。基层党委、政府对社区、农村的社会管理是我国政府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农村的群众对当地经济、社会各类信息的了解也是他们生活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各基层党委、政府对加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服务社会管理的要求十分强烈;社区、农村群众对更多地获取地方信息服务的愿望也十分迫切。广播影视和现代信息网络如何更好地服务各级党委、政府,服务社区和农村群众,是三网融合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近几年来,基于信息网络的智慧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已在我国一些城市悄然兴起;国家也在不断加大对我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城镇化率较低的省(区、市)农村实施广播影视村村通、户户通的力度。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精神,深入探讨如何建立我国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广播影视服务平台,创建适应基层需要,多网综合利用,并能长期发挥作用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是我们需要尽快研究的重大课题。
(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