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北京 100048)
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策略研究
柳 林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北京 100048)
摘 要从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历程及现状入手,剖析了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国外航天企业的发展经验,从完善航天企业军民融合顶层设计、加快航天企业军民融合管理体制机制转变、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混合所有制建设、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等5个方面对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策略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航天,军民融合,发展策略
随着1956年10月8日我国首个火箭导弹研制机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的成立,我国航天发展史拉开了序幕。经过50多年的奋斗,我国航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逐步发展并形成了进入空间、空间应用及载人航天的能力,现在正在发展深空探测的能力。目前,我国研制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成功实施了200余次发射,将200多个航天器送入了太空。我国实际控制的在轨飞行器达到100多个,居世界第三位。本文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为代表,研究分析航天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问题。我国航天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历程从改革开放之初的阵痛起步,到被迫干民品找饭吃,再到主动融合,一步步走来,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
1.1 军民结合——被动军转民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十六字方针,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军民结合”的战略思想,开启了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的征程。在这一阶段,整个国家战略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品任务不足,为解决生存和吃饭问题,航天军工企业被迫实施军转民策略,但基本上是饥不择食,没有明确的产业方向,呈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局面。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遵照邓小平同志对军工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了军工管理体制,原航天工业部改制为由国务院直接管理的航天总公司,为将航天军工企业民品发展纳入国家统筹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创造了有利条件,解决了管理体制的军民分离问题。航天企业开始探索将航天技术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发展方式,逐步涉足数控、工控和机电产品等行业领域,尝试利用其技术优势消化富余能力。
1.2 寓军于民——主动开发阶段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机制,实现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此时,航天科技集团开始大力推动民用产业发展,在第三次工作会上作出了《关于加速发展民用产业的决定》,提出了由发展民品到发展航天民用产业的转变,并着手制定民品发展战略、明确民品产业发展方向、组建民品业务发展机构和专业队伍,逐渐形成了包括应用卫星、卫星应用、电子信息和汽车零部件等在内的从航天优势技术转化而来的民用支柱产业。航天企业的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效益进一步提升。
1.3 军民融合——军民互动阶段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201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新时期军民融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目前,航天科技集团正积极发挥航天技术优势服务于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航天技术的延伸和拓展,形成了以卫星应用、特种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为代表的航天技术应用产业领域,以及卫星及其地面运营等航天特色服务业,积累了一大批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形成了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成都、内蒙古、深圳(香港)、海南等八大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基地。2013年,航天科技集团的民用产业收入超过军用产业收入,成为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3个阶段中关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提法是党和国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新变化,适应改革发展不同阶段,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战略方针。
尽管航天企业的军民融合发展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距离党和国家赋予的“富国强军”的历史使命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很多制约军民深度融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军民融合的顶层设计尚待完善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鼓励军民融合,但对于军工企业而言,对“军转民”的制约因素研究不足,有关推动军与民之间人、财、物、技术等方面充分融合的配套政策有所缺失,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同时,航天领域一直沿袭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顶层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二元结构一元管理的问题,单凭军品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民品业务市场发展需求。军品业务所沿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与民品市场开拓所需要的灵活的管理体制如何实现有机兼容,还需进一步研究突破。
2.2 “重军轻民”的思想观念尚需扭转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航天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以军品型号任务为中心的企业文化,重军品、轻民品的思想普遍存在。军品业务在各方面拥有较为充足的资源投入,企业领导者更是高度重视军品,无暇顾及民品发展。民品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有时即使投入大量资源、精力,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在没有对民品发展倾斜的支持政策下,各种资源、人才都难以流向民品业务领域。长期以来形成的军民分离体制,让许多转入民品战线的人感受到的是与军品不同的待遇、不同的发展前途,导致有的民品业务人员干好民品的终极目标就是能再回到军品业务领域。
2.3 军民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尚待进一步挖潜
航天领域军民资源共享的局面尚未形成。军工能力建设、军工技术研发较少考虑在民用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可能,而民用领域的技术及项目研究也不了解军工市场的现状和需求;军用产业及民用产业在实施主体、设施、设备、人才等方面界限明显,资源未能得到统筹利用。例如,某些军品领域报废的设备在相关民品单位却高价难求。
2.4 与市场有效接轨不足
目前,航天民用产业发展普遍存在对市场研究不够、对市场变化反应不够敏锐等问题,难以抓住市场需求的核心要素;市场需求分析、行业技术经济分析、竞争对手分析、销售渠道建立、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的能力较弱;市场化用人程度不高,通市场、懂经营、善营销的人才严重缺乏;管理人员习惯于军品任务多型号、小批量生产任务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民品市场规模化批量生产的需要,导致民用产业仍面临着小、散、弱的问题,尚未形成规模大、产业高度聚集、盈利能力强的民用产业。
3.1 对国民经济建设的意义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曾经指出:“利用空间技术是发展中国家接近先进国家技术水平、发展经济的一条捷径,因为它可以超越先进国家经历过的传统技术发展阶段,航天技术可以直接带动产业的发展,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国经济发展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力量,使科技创新的潜力更好地释放出来。航天企业作为我国首批创新型企业,拥有突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创新成果,将其与社会资本、人力、市场等诸多要素充分结合,发挥其带动力和倍增效应,能够提升我国的创新能力。目前,航天技术已有效应用于农业、林业、渔业、电信、气象等行业,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航天领域的军民融合能够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最终实现“国家强”的创新之路。
3.2 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要求。当前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不仅是对国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号召的响应,更是从根本上挖掘航天优势技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潜力的有效途径,发挥航天技术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提升产品经济附加值和产业价值创造能力,并进一步促进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的重要措施。军民融合将进一步推动航天军工企业释放内生潜力,为军工优势技术转化提供推动力,推动民用资源、社会资本与军工技术、军工市场融合,激发出新的活力和创造力,最终带动经济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军民融合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3.3 对发展航天事业的意义
美国波音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欧洲空中客车集团等国际一流航空航天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军民融合是国际航天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推动军民融合,也是我国航天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向市场化机制转变,从而增强整体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航天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航天领域内的体制机制改革,将充分利用军品业务的人、财、物、技术成果等各类资源促进民用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和民品业务收入支持军品能力建设和研发投入,减少对国家经费投入的依赖;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能够实现军品任务与民品业务互补,缓解军品任务出现波动时的压力,保持航天人才队伍的完整性,形成航天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保障;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还可依托航天技术优势,挖掘民用市场,发现和开拓航天产业发展的新领域,形成航天产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目前,国内外航天市场正在悄然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以美国SpaceX公司为例,其大幅降低运载火箭制造及发射成本,以争夺全球发射服务市场。面对这些国际竞争对手的涌现,如果我们没有充分的准备,只能被动挨打,而更可怕的是,现在我国很多航天企业尚未意识到危机迫近。所以,推动航天企业加快军民融合,实现航天领域体制机制变革已迫在眉睫。
4.1 完善航天领域军民融合顶层政策体系
建议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的顶层政策,核心是“军转民”、“民参军”如何同步推进、良性互动,关键是解决行业封闭问题。航天科技工业不应该是独立、封闭的体系,而应融入整个国家科技工业体系之中;航天产业只有融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航天领域军民融合顶层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军民用技术转化的支持政策、军民融合重点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及发展目标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落实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文件精神,促进军民用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应在财政支持、税收政策方面给予军民融合项目一定的政策支持。
4.2 加快航天企业军民融合体制机制转变
实践证明,用军品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去管理民品是低效的,甚至是行不通的,同时,军、民品也不能完全割裂、独自发展。建议加快推进研究院、研究所全面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以任务或产品为导向,形成不同的运行机制。
推进航天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实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转变传统军工思维定势中围绕现有业务和产品线的观念,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发挥航天系统集成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产业链体系,实现产业链与企业价值链、供应链与客户价值的有机融合,开辟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管理模式创新要为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搭建好的运行平台,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互动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创新激励机制,激发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活力,使军、民品资源真正有机融合,发挥军民融合的聚合效应,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4.3 加快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可以分解为军与民的技术融合、资源融合、产品融合等方面。
技术融合方面,在项目技术研发工作的前期,要兼顾技术在军用和民用两个领域的发展前景,便于军用和民用领域未来发展应用相结合,使得对技术的研发投入能够带来双重效应,特别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技术、高性能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等方面的军民两用技术。在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的基础上,还要大力推进军民技术转移,包括军转民和民参军两个方面,尤其要加强对现有军工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等。
资源融合方面,要通过政策和利益引导,使现有的军品业务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建立共享开放机制,进而推动重要设备设施、基础资源的共享使用;鼓励军用设备与民用设备在不同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包括租用、转让及报废处置等方式;在能力建设方面,构建协同一体的军民共用能力基础平台,如设计研发平台、试验验证平台、加工制造平台及总装集成平台等。
产品融合方面,建立军民品统一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使设计、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等技术统一服务于军、民品;促进军民共用产品行业标准的统一制定;在优势军品技术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技术进行二次开发,形成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民用产品。
4.4 加快实现航天企业的混合所有制
国外军工企业普遍经历了从国有独资、绝对控股、国家直接管控到国有相对控股、参股,甚至完全民营化等发展阶段。目前,美国、日本及欧洲等国家或地区的军工企业主要为公众上市公司,国家主要通过特殊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军工企业实施控制,保障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
建议我国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股进入除承担核心战略型号任务总体以外的航天企业,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航天企业整体上市或分板块上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从而转变传统国有军工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使产权多元化的航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由此,航天企业可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发展资金,而投资者则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这是从产权角度来看军民融合发展的理想路径之一。同时,积极鼓励并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民间资本参与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交易和孵化机构的设立,推动军用技术转化。
4.5 大力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
以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产业园)为载体,通过统筹规划,推动从研发、生产到中介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军民深度融合,优化航天领域产业空间、产业布局。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中,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建设各类军民共享的基础设施、实验室、重要设备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从研发机构、技术转化孵化机构、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到中介服务机构,以产业链为主导的对区域经济和航天经济具有带动作用的航天军民融合产业集群,有效推动航天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