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于父:汪中形象的重塑

2015-01-09 13:06李金松
读书 2014年1期
关键词:阮元墓志铭学术

汪中(一七四四——一七九四)是清代著名的学者、文学家。在其同时代人的印象中,他是以恃才傲物与排斥宋明理学著称的。稍晚于他的凌廷堪(一七五五——一八零九)在所作的《汪容甫墓志铭》中说:“君于时流,恒多否而少可。钱晓徵、程易畴两先生外,惟王怀祖给事、孔众仲检讨、刘端临训导、江子屏太学数人时或称道,馀大半视之蔑如也。”(《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五)焦循在《书谢少宰遗事》中述及他,也说:“容甫素放言,好臧否人。”(《雕菰楼集》卷二十二)汪中这方面最著名的故事,是与他年纪相仿且颇有交情的洪亮吉(一七四六——一八零九)在《书三友人遗事》中叙述的关于他的一则逸事:

中议论故抑扬,以耸众听。时侨居扬州程吏部晋芳、兴化任礼部大椿、顾明经九苞,皆以读书该博有盛名。中众中语曰:“扬州一府,通者三人,不通者三人。”通者,高邮王念孙、宝应刘台拱与中是也。不通者,即指吏部等。适有荐绅里居者,因盛服访中,兼乞针砭。中大言曰:“汝不在不通之列。”其人喜过望,中徐曰:“汝再读三十年书,可以望不通矣!”中诙谐皆此类也。 (《更生斋文甲集》卷第四)

从洪亮吉所述的这一则逸事,我们不难想见汪中是何等的狂傲了。像这类关于他的逸事,想必还有不少。由于汪中在学术上宗尚汉学,因而他对宋明理学是颇为不恭甚至是极力排斥的。孙星衍所撰的 《汪中传》就写到他“生平不肯信宋人理学,及世俗非鬼之祭,斤斤焉斥詈西域金人、一切淫祀之属”(《五松园文稿》) 。前引凌廷堪所作的墓志铭也叙及:“君最恶宋之儒者,闻人举其名,则骂不休。”孙、凌二人在碑传中对汪中思想性格所做的描述,很能见出汪中对“宋人理学”的态度。而汪中对“宋人理学”所持的这种态度,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很大的程度上是头脑中门户之见的意识在作怪了。

汪中辞世时,他的儿子汪喜孙才九岁。等到汪喜孙长大后,整理、编次父亲汪中的遗著,以及阅读父亲同辈人关于父亲的记载,他认为父亲同辈人关于父亲的叙述是相当的不准确,与他记忆中或者说想象中的父亲不大一样。于是,针对他认为的、关于他父亲的不实叙述,他尽可能地予以纠正,改造已在文献中构成的父亲汪中的形象,努力将父亲汪中重塑为一个礼敬尊长、友好同道的恂恂儒者。

汪喜孙对父亲汪中形象的改造与重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驳正汪中同辈人关于汪中的负面叙述,二是修改汪中著述中的某些文字。汪喜孙驳正汪中同辈人关于汪中的负面叙述,既有从性格层面的,也有从思想层面的。如前引洪亮吉《书三友人遗事》中关于汪中狂傲性格的叙述,他针对其中“不通者,即指吏部等”等文字,指出:“先君生前,自刻《述学》小字本,有《冯按察碑铭》,略云:‘歙程编修晋芳,以名节相矜尚,文章议论,咸蕴藉有根本,天下称名德焉。先君称述程编修如此。” (《孤儿编·更生斋文集洪亮吉书友人遗事正误》)的确,在《冯按察碑铭》中,汪中确实如此称赏过程晋芳等,但这不意味着汪中不认为程晋芳的“不通”。因为在汪中的意识中,“不通”是一个很高的、不容易达到的学术境界。即如那位“盛服访中”的“荐绅里居”者,获得的科举功名恐怕至少在秀才以上吧,但是,在汪中看来,这位“荐绅”需要“再读三十年书”,才“可以望不通矣”。也就是说,这位荐绅需要再努力刻苦读书三十年,才可以勉强达到汪中所认为的“不通”的学术境界。可见,达到这样“不通”的学术境界是何等的艰难。

而针对凌廷堪在《汪容甫墓志铭》中对汪中的描述,汪喜孙辨正尤多,有些是针对该墓志铭中行实的叙述,而有些则是针对凌廷堪文中对汪中思想性格的描述。在《汪容甫墓志铭》中,凌廷堪曾记载了汪中这样的一则遗事:“忆甲辰岁,阮伯元詹事方弱冠,余偕之访君,君与谈论,颇折服。越数日,治具招焉。伯元畏其好骂,谢不往。君深恨,遂成仇隙。然每与余论及当代学人,终为伯元屈一指也。”凌廷堪在墓志铭中所说的“阮伯元”,即阮元(一七六五——一八四九) 。阮元于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举进士,次年大考第一,被乾隆皇帝超擢太子詹事。乾隆五十八年官山东学政,后历官至两广总督、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太保。凌廷堪于乾隆五十五年进士及第后,由于不愿为官,选为安徽宁国府教授,致力于治学,对官场颇为隔膜。凌氏在墓志铭中称阮元的官衔“詹事”,这说明他写这篇墓志铭的时候,还不知道阮元此时已官山东学政(如果知道,他在文中一定会以学使或学政来称阮元的) 。但是,这同时也说明凌氏写作《汪容甫墓志铭》的时间,大概是在汪中死后不久(凌氏为安徽歙县人,汪中祖籍亦歙县,两人有同乡之谊,交往密切,故其对汪中知之颇悉) 。而对于凌廷堪的此则记载,汪喜孙辨正道:“先君既折服阮公,何以阮公又畏其好骂?治具招之不至,何至遂成仇隙?既成仇隙,何以论及当代学人,终为阮公屈一指?亦可谓自相矛盾矣!”并且,他还指出:“况阮公刻先君《述学》,撰《儒林传》,《揅经室集》每及先君,深所推重,较凌所云为核实,岂仇隙之所为耶!”(《孤儿编》卷三《〈校礼堂集〉凌仲子撰先君墓铭正误》)汪喜孙对凌廷堪记载的质疑,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总给人以强词夺理的感觉。为什么呢?凌氏在墓志中所云之“甲辰年”,即乾隆四十九年(一七八四) 。此时阮元才二十岁,虽然很年轻,汪中的名气与其好骂的脾气,他不会不知道,畏汪中之“好骂”而不赴招,再自然不过了。汪中在当时是颇有名气的。他这样的一位名人,好不容易整治出一桌好酒好菜,款待阮元,而阮元这位后生小子居然不识抬举,拒不赴招,不给自己面子,这让他情何以堪?因此,他恨上阮元,乃情理中应有之事。尽管恨上了阮元,但阮元年纪轻轻在经学上已具有精深的造诣,他赞赏阮元,并为阮元屈上一指,这符合他的性格:“于学术知其条理者,未尝不推挹之。”(凌廷堪:《汪容甫墓志铭》)而阮元后来在经学上的成就,如果汪中活着并看到了的话,又怎能不为之折服呢?尽管汪喜孙对凌廷堪在墓志中关于汪中的叙述的质疑貌似理直气壮,但是,一经仔细的推敲,显然,他的质疑是难以成立的。而汪喜孙以阮元的刊刻《述学》,对汪中的“深所推重”,倒果为因,反证汪中与阮元之间并无仇隙之事。其实,阮元的刊刻《述学》,对汪中的“深所推重”,与两人之间是否有仇隙并无关系,更多的是出于弘扬乡邦学术文化的考虑。汪中既然不会因为自己与阮元有仇隙而不赞赏后者非凡的学术造诣,而阮元也不会因为自己与汪中有仇隙而不推重这位前辈的学术成就。如果阮元连这点雅量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后来官至封疆大吏、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太保呢?(这一点分析,也算是倒果为因吧!)所以,相比较于汪喜孙的质疑、辨驳,凌廷堪的叙述似乎更可信些。endprint

在《汪容甫墓志铭》中,凌廷堪这样描述汪中的思想性格:“君最恶宋之儒者,闻人举其名,则骂不休。……所极骂者一二人,皆负当世盛名。人或规之,则应曰:‘吾所骂,皆非不知古今者,盖恶莠,恐其乱苗也。若方苞、袁枚辈,岂屑屑骂之哉!其傲兀类如此。”针对凌廷堪对汪中的这一节描述,汪喜孙先引述段玉裁的话:“段先生云:‘凌仲子撰《容甫墓志铭》,称其不屑骂方灵皋,容甫实无其言,语太重矣!”借此力证父亲汪中并无骂方苞或不屑骂方苞之事。然后说,“先君评《望溪集》云:‘于存殁之际,多有情至之文,亦其才美,不可没也。又撰《沈按察行状》云:‘学文于方侍郎苞,冲融醇懿。《望溪集》为刘端临先生所藏,《行状》今刊入《述学》;《即妇人无主》,驳方灵皋说,亦何致不屑骂之?方为凌仲子乡前辈,仲子骂之,无所不至,同时人所共闻,殆欲引先君以自证耶?”汪喜孙所援引的段玉裁的话在《经韵楼集》中是没有的。因此,段玉裁(一七三五——一八一五)是否说过这样的话,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凌廷堪的《校礼堂文集》最早刻于道光六年(一八二六) ,这时段玉裁已谢世十多年。按道理,段玉裁是不大可能读到《校礼堂文集》中《汪容甫墓志铭》的。既然没有可能读到凌廷堪所写的《汪容甫墓志铭》,段玉裁又怎么可能议论其中叙述汪中的文字呢?这不能不让心细的读者心生疑窦,即汪喜孙所引述段玉裁的话很可能是出自他自己的捏造。他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出于维护自己父亲汪中的形象。至于汪喜孙所说的汪中称赞方苞的文章,汪中撰行状叙及沈廷芳学文于方苞,是事实。然而,“冲融醇懿”这一关于人品的评价是用来褒美沈廷芳,而不是方苞。尽管汪中有过称赞方苞文章的话,但与汪中不屑于骂方苞是两回事。就学术选择而言,方苞是宗尚宋人理学的,即所谓“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苏惇元:《望溪先生年谱》) 。而汪中是宗尚汉学的,是乾嘉时期汉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乾嘉之际,汉学大盛,汉学与宋学的对立几乎有如水火。汪中是“最恶宋之儒者,闻人举其名,则骂不休”。宋人之儒如程、朱等,其分量是够汪中痛骂不休的。而宗尚宋儒的方苞,其分量恐怕还不够汪中的痛骂不休。因此,“若方苞、袁枚辈,岂屑屑骂之哉!”是很能见出汪中的思想性情的。在对凌廷堪的批驳中,汪喜孙认为凌氏之所以在墓志中描述汪中不屑于骂方苞,是因为凌氏自己痛骂方苞,无所不至,所以才引汪中以“自证”。他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凌廷堪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凌廷堪在其他场合是否有过骂方苞的话,现在难以考知,但细检凌氏的《校礼堂文集》,仅《复姚姬传先生书》中有过“集中假索伦、蒙古人之射为喻,以为非有定法。此诚不易之论。窃谓诗既如此,文亦宜然,故于方望溪义法之说,终不能无疑也”的话。虽然提及了方苞,但只不过是平实讨论,怀疑方苞的古文“义法”之说而已,并无痛骂之意。汪喜孙云云,不知何所据而言也。如果凌廷堪没有痛骂方苞无所不至的言语行为,那么,而汪喜孙如此云云,则是强诬凌氏了。

针对凌廷堪在墓志中对汪中“最恶宋之儒者,闻人举其名,则骂不休”的描述,汪喜孙是这样进行批驳的:“先君与刘先生为学问交,刘先生素习有宋诸儒之学。先君若‘闻人举宋儒,则骂不休,则不与之友矣。刘先生与先君交深,四海所知也。胡竹邨云:‘仲子先生骂宋儒最甚,此不能为之讳。然则凌假先君以自附耶?”其论辩的思维逻辑与前如出一辙。汪喜孙在此提及的“刘先生”,即刘台拱(一七五一——一八零五) ,他与汪中交情最深,堪称莫逆,他在抚养汪喜孙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出力最多。《清史稿·刘台拱传》说:“ (汪)中殁,抚其孤喜孙,赖以成立。”在学术上,刘台拱汉、宋兼采,不专一家,与汪中还是有很多共同语言的。而刘台拱最令汪中折服的,不是他的 “有宋诸儒之学”,而是他针对汪中在性格上呈现出的褊急狂傲的毛病提出的中肯的批评:“中见族兄观鲁,道足下涵养宁静之言,以为深中吾病,相对咨嗟累日。”(《述学·别录》之《与端临书》)因而被汪中认为是难得的诤友。汪中虽然与信奉宋人理学的刘台拱交情深厚,但并不意味着他改变了自己对宋儒的憎恶与批判态度。在《与端临书》(《述学·别录》)中,汪中通过称述李惇的话,对刘端临信奉宋人理学,委婉、隐晦地表示了自己的遗憾:“李君相见时,每以足下笃信宋人为恨。”而在《讲学释义》 (《述学·别录》)中,汪中则指出:“后世群居,终日高谈性命,而谓之讲学,讲学之贼也。”此“后世”,是相对于孔子之后的“后世”;所提到的“高谈性命”者,即探讨心性之学的理学家们,自然包括了宋代的二程兄弟与朱熹等。汪中认为:“高谈性命”者,实乃“讲学之贼也”,骂得是如此的恶毒。而在《〈大学〉平义》一文中,汪中指出:《大学》本来是《礼记》中的一篇,在孔子的学术系统中不过是支流余裔,而宋代的理学家把它次于《论语》之前,可以说是不伦不类。所以在这篇文章的末尾,汪中揭示出宋代理学家次《大学》于《论语》之前的狡狯用心:“欲其说先入乎人心,使之合同而化,然后变易孔氏之义,而莫之非。”他这一针见血的揭示,使宋代理学家尊崇《大学》的狡狯用心昭然若揭。综观《〈大学〉平义》,通篇都是斥责宋儒的。所以,无论汪喜孙怎样为父亲进行辩白,重塑父亲的形象,而在父亲的这些斑斑文字面前,他所有的努力都显得苍白无力,都是徒劳的。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达到重塑父亲汪中形象的目的,汪喜孙不仅驳正汪中同辈人关于汪中的负面叙述,而且,配合自己的驳正,他修改汪中著述中的某些文字,借以改变世人认识里汪中“最恶宋之儒者”的形象。汪中的《述学》在汪中生前即有三卷小字自刻本,后来又有阮元所刻的文选楼二卷本,汪喜孙所刻的问礼堂四卷本,以及嘉庆十八年刊刻的江宁六卷本、道光三年刊刻的六卷本以及同治时扬州书局所刻的六卷本等。将这些不同的《述学》版本进行比勘,往往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如今传《述学·外篇》本中《大清故高邮州学生贾君之铭》一文,汪中写到贾田祖“发言深挚,哀乐过人。性明达,于释老神怪、阴阳拘忌及宋诸儒道学,无所惑”。其中“宋诸儒道学”这五个字,在《述学》文选楼本、问礼堂本、江宁本都是一以贯之的;而在道光本中,这五个字被挖去;在扬州书局本中,则被更改为“宋以后禅学”。为什么在道光本中“宋诸儒道学”这五个字被挖去呢?原因很简单,在汪中本来的叙述里,他认同或者说表彰了贾田祖对宋儒道学(理学)的拒斥。汪喜孙主持刊刻《述学》问礼堂本与江宁本时,年纪不到三十,思想还不够成熟,因此,他没有发现《大清故高邮州学生贾君之铭》一文中的这五个字透露出父亲汪中对宋儒的憎恶态度。可等到刊行道光本时,汪喜孙年纪已接近四十,思想认识与此前相比,已大有提高,意识到这五个字如果继续保留在这篇文章中,会有损于父亲汪中的形象。所以,在对嘉庆本进行覆刻时,汪喜孙就挖去了这五个字,因而嘉庆本原有的这五个字之处在道光本中呈现出来的是空白。至于扬州书局本将这五个字更改为“宋以后禅学”,那是在汪喜孙身后,姑且不论。再如在《讲学释义》一文中,汪中论述到“后世群居,终日高谈性命,而谓之讲学,讲学之贼也”,指斥宋儒等为“讲学之贼”。汪中生前《述学》自刻本中“讲学之贼也”这五个字,在江宁本、道光本、扬州书局本被更改作“吾未之前闻也”。“讲学之贼”这四个字为什么被汪喜孙更改呢?因为这四个字对宋儒的咒骂可以用恶毒之极来形容,它充分地体现了汪中对宋儒的憎恶态度。出于重塑父亲形象的考虑,这四个字对于汪喜孙而言,则是非改不可了。所以,这四个字我们只能在汪中自刻本《述学》中看到,而在江宁本、道光本、扬州书局本中,它被“吾未之前闻”这五个字所替代。而这五个字对“讲学之贼”的替代,正是汪喜孙修改的结果。

汪喜孙对汪中《述学》的修改当然不止上述两处,《墨子序》一文也多处被他所修改。不过,同对《墨子序》一文的修改相比,他对上述两处所做的修改,最具学术史与思想史意义。汪喜孙主要生活在清代的嘉、道时期,这时候的学术由此前的汉、宋对立趋向于汉、宋兼采,阮元便是这一时期在学术上汉、宋兼采的标志性人物。汪喜孙通过对汪中《述学》中某些斥骂宋儒的文字的修改,努力将其父亲汪中重塑为一个不反对宋儒的学术形象。他的这种努力,正是嘉、道时期汉、宋兼采的学术趋向的反映。因此,在这一意义上,他对《述学》中某些文字的修改以及对父亲汪中形象的重塑,既是一种思想行为,也是一种学术行为,正透现了学术史与思想史的双重意义。

(《述学校笺》,〔清〕汪中原著,李金松撰,中华书局即将出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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