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金萍
摘 要:改革开放前,安徽农村人口流动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1949—1962年期间,农村人口流动活跃;二是1962—1978年期间,农村人口流动处于低潮。农村人口流动是农村社会变动的重要表象之一,安徽省农村人口流动与其间农村社会变动情况有着密切关系。
关键词:安徽;农村;人口流动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2-0073-02
一、农村人口流动活跃(1949—1962)
(一)人口可以自由迁移,农村人口流动相对活跃(1949—1957)
1958年以前,国家延续了建国前那种相对自由的迁移政策,允许城乡居民自由迁移,农村人口流动相对比较活跃。这一时期,农村人口的流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统一组织的农村人口流动,如遣返回乡、城市招工、水库移民、农民集体移民边疆等。解放前,安徽省经济特别落后,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民生活贫困,水旱灾害频仍,皖南地区又流行血吸虫病等瘟疫,导致人口外流数大。解放后,一些逃荒在外的安徽灾民被遣返回乡进行生产自救。如南京市在1950年就对解放前流入其境内的外地灾民进行了大力疏散,其中遣返到安徽省五河、灵璧、凤阳等县和山东睢县、济南、龟山等地的达17万人。同时,随着土地改革的开展,农民分到了土地,有了相对安定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他们愿意回乡。如淮北及皖东等过去因战争、灾害等原因在外地谋生、逃荒要饭的农民,大多陆续返回故乡。
在农民返乡的同时,乡村中的一些人进入城市。一方面,安徽解放之初,需要一批进城接管和管理的干部,农村中一些人尤其是在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中涌现出的农民积极分子被选拔为干部,由此进入到城市中。另一方面,“一五”期间,安徽省新建、扩建了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淮南煤矿、马鞍山钢铁企业、安徽造纸厂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同时还建设和发展了电力、化工、机械、轻纺等多种工业部门。此外,还先后从上海内迁108家企业。这些新式企业的建立和搬迁,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就业机会,农村大量人口通过招工的形式涌向这些城市和工业建设重点地区。“一五”时期,安徽省全民所有制单位共从农村招工8.56万人。
解放前,安徽水涝灾害严重。解放后,为根治水患、兴利除弊,先后在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市、太湖县、泾县等境内兴建了梅山、响洪甸、佛子岭、磨子潭、龙河口、花凉亭、陈村、新安江等水库。建水库必须先移民,据统计,仅建梅山等8大水库,安徽省就移民29万余人。当时水库移民,大多数人都没有迁移出县。20世纪50年代,在金寨县境内建梅山、响洪甸两水库,移民9.45万余人。大部分都就近安插,有极少数人迁到外县。
1956年,国家开始组织农村青壮年支援边疆建设。根据规定,凡年龄在14—45周岁之间,本人愿意,政治历史清楚,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和传染病的青壮年,经过批准,均可前往支边。当年,安徽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从安徽、江苏、河南等省支援一批青壮年投入边疆建设的指示》,从定远、阜阳、界首、亳县(今亳州市)、太和、寿县迁移回民2 942人到青海落户。
二是自发的农村人口流动。这一时期,由于受自然灾害等影响,出现了一些农民、灾民盲目外流的现象。1949年春夏之际、1950年夏、1954年,安徽省先后发生大水,农民受灾严重,开始外流。1953年春秋以来,据山东、安徽、河北、江苏、河南、广西、四川、青海等省不完全统计,盲目外流“即有十四万人,其中灾民占四分之一”。1954年水灾后,灾民流入省内城市31 526人,流入省外城市3 000多人。此后几年,农村连年受灾,农村外流人口渐增。1956年、1957年,全省外流灾民、农民分别为57 982人(次)、75 800人(次)。
(二)人口迁移受到严格限制,农村人口流动依然十分活跃(1958—1962)
1958年以后,国家户籍制度不断严格起来。政府开始对人口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不过,“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国家虽有严格的户籍制度,但农村人口的流动量依然很大,并形成农村人口迁移的高潮期。
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工业,一大批农民通过招工的形式进入城市。当年,安徽省从农村招收66.18万人,占新增职工人数的62.76%。大批农村劳动力“弃农从工”,造成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从1958年冬开始,农村出现粮食严重不足,农村劳动力开始外流,当年,全省外流灾民、农民8万多人(次)。1959年后,农村经济更加恶化,农民外流人数猛增,当年即达15万多人(次),1960年上升到32万人。1961年,安徽省农村实行“责任田”,外流农民中有部分返乡。据1962年1月至7月统计,全省外流36万多人中有18.9万多人回乡。
二、农村人口流动处于低潮(1962—1978)
这一时期,由于农村社会比较稳定,安徽省农村人口流动的规模减小,但农村人口流动还是普遍存在的。
(一)城市人口涌向乡村
“大跃进”中,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导致需求与供给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镇待业人口也逐年增加。为解决以上问题,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城镇富余人口向农村迁移,由此形成了城镇人口下乡流。
1.精简职工与下放城镇人口。由于“大跃进”一下子吸引了过多人口进城,造成城镇供应紧张,为了给城市减压,20世纪60年代初期出现了大规模的精简人口回乡现象。1961年,安徽省精简城镇人口82.2万,精简国家职工30.8万人。1962年和1963年,又减少城镇人口106万人,精简职工53.7万人。到1963年底,安徽省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任务基本完成。
同时,动员城镇人口下乡插队落户。到1967年底,安徽省共计下放城镇居民18.4万人。其间,安徽省还接收上海市下放的2.6万多人。1968年底,全国掀起下放城镇居民浪潮。在此背景下,安徽省先后下放城镇居民31.5万多人。城镇居民下放农村后,由于生活不习惯,生产、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倒流回城现象十分严重,1971年至1980年,倒流回城年均在2、3万人以上,最多时达5万人。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共安徽省委采取增加安置费、救济粮,加强对回乡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措施。此外,从1975年开始,开始回收下放居民中无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统战对象及孤儿。到1986年底,全省批准回收的城镇下放居民共20多万人,尚有26万余人仍留在农村。endprint
2.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3年,安徽省就开始动员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到1980年,共动员和接收72万多名知青上山下乡。知青下放的安置方式主要有插队、到国营农林牧渔场及生产建设兵团、回乡、到集体所有制场队四种形式,分别占上山下乡人数的84.3%、7.1%、5.6%、3%。
从1968年开始,一些被下放知青通过招工、招生、参军、顶班等多种途径陆续回到城市。至1982年,全省共有62.93万下放知青回到城里。其中,招工占64.08%,大、中专院校招生占7.82%,应征入伍占4.43%,提升为国家干部占0.59%,因患病、伤残或父母退休退职顶替工作照顾回城占21.74%,其他情况回城的占1.34%。
3.城镇干部下放,参与指导农业生产。1969年1月,原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与原中共合肥市委、市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首批5 000余名干部下放农村,插队劳动。到4月下旬,全省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到农村达3.8万人。干部下放时间少则几个月,长则几年;期满后,大部分返回了城镇原工作岗位,也有少数扎根于农村的。
(二)农村人口进城
在城镇人口汹涌下乡的同时,农村也流淌着进城的涓涓细流。农村人口主要通过招工、顶班、参军、升学等途径进入到城市。招工是农民进入城市生活的最主要途径。1970年到1972年,全省从农村招工18.89万人;1973—1978年,又从农村招工18.13万人。从农村人口总量来看,通过顶班进城的人数非常少。参军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社会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方式之一。1970年,安徽省全民单位共接收安置城乡退伍兵3.19万人;1971—1979年,又从农村挑选少数退伍的汽车司机、炊事员等技术兵到工矿企业工作。从1970年代初期,高等学校逐步举办试办班、恢复招生。1977年,全国恢复统一高考制度。从1970年至1978年,安徽省共统一分配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8.11万人。大量上山下乡知青及少数农村青年,通过高考分配的渠道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
三、结论
改革开放前,安徽省农村人口流动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49-1962年期间,农村人口流动活跃;二是1962—1978年期间,农村人口流动陷入低潮。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安徽省农村人口流动活跃,跟其间农村社会变动频繁有很大关系,这一时期安徽省农村社会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三年自然灾害等剧烈变动。1962年到改革开放,安徽省农村人口流动虽然普遍存在,比如城乡互流,但进入低潮期,原因在于农村社会进入比较稳定的时期、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等。目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快速推进,已不再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农村人口的流动已经完全是市场行为。政府要合理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治理结构,避免重蹈“大跃进”时期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不堪重负的覆辙。
参考文献:
[1] 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劳动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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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仲 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