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延敏
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建设海洋强国
□ 陈延敏
“海上丝绸之路”规划了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行动方略,赋予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以全球视界;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管控,尤其是面向区域性海权的新型海军力量建设、装备技术研发,带来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新的机遇和挑战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占地球表面近3/4的面积、近1/2的资源和能源储备,被世界发达国家视为核心利益的所在,是国家战略、军事力量和国防科技工业实力较量的主战场。建设海洋强国、促进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既是党总结历史经验、把握时代机遇,推动大国崛起的战略选择,也为国防科技工业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海洋安全作为满足国家总体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国土安全的具体形式,集成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与资源安全等综合因素。海洋权益作为国家利益向海洋的延伸,既是大国战略博弈的重心,也是彰显强国地位的标志。世界海权兴衰500余年的历史表明,只有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才能真正称得上世界大国。而技术与制度创新能力、产业主导能力,是决定海权能否长久存续和发展的支撑性要素。显然,汇聚了国防科研与装备制造领域最顶尖技术、人才与生产力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既代表了一国科技和工业的前沿水平,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基本组成部分,必然在维护海洋安全、拓展海洋权益和发展海洋经济中承担重要的使命任务。
一方面,海洋在引领国防科技工业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和非传统安全威胁需求上的作用更加突出。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对海洋资源、空间与安全的依存度不断上升,面临的可能战争威胁主要来自海上,维护海洋安全与海洋权益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的权重越来越大。据统计,我国部分主粮和矿石的对外依存度已达40%、原油逼近60%,其中80%以上的供应通过海洋贸易来完成。捍卫领海主权完整、保护海洋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资源利益、确保海上通道安全、实现公海合作管辖,不仅是和平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确保我国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国防科技工业服务的主要目标和对象。
另一方面,海洋安全与海洋权益的实现需要强大的国防科技实力作为后盾,对国防科技工业及其建设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海洋大国的影响力来源于强大的海军,海洋科技创新、海洋产业的领先地位也是决定性因素。强大的国防科技工业不仅能够提供海洋作战与执法力量建设亟需的武器装备和设备技术,在海洋突发事件处置、海洋管控活动中发挥支援保障作用;而且通过军民融合海洋装备与技术的研发、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经济渗透扩张,产生正的外部性溢出,增强国家控制和利用海洋的综合实力,形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海洋安全威慑效应。从而维护海洋安全与拓展海洋权益,既体现了国防科技工业的本有功能,也赋予了国防科技工业改革与发展的使命诉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国务院近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进一步将海洋作为大国崛起和联通中国与世界经济复苏的桥梁。所谓海洋强国,是指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创新强劲、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强大的国家。 地缘政治观认为,海洋强国要在更大的空间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就必须建立更加统一、精干和富有效率的海洋安全防卫和海洋权益保障体系。“海上丝绸之路”规划了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行动方略,赋予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以全球视界;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管控,尤其是面向区域性海权的新型海军力量建设、装备技术研发,带来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发展能够助推海洋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又能提供国防科技工业进一步壮大的基础环境。我国上世纪实施的“两弹一星”、“三线建设”以及近年开展的“载人航天”,美国的“曼哈顿工程”、“阿波罗登月计划”、“星球大战计划”,都对国家科技和工业进步、国民经济增长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目前涉及65个国家、总人口约44亿,约占全球29%经济总量、21万亿美元的“一带一路”规划,无论经济规模、人口数量,还是发展潜力、市场空间都史无前例,正创造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更多地参与全球合作的机会,带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国家投资、项目研发、技术引进、人才交流、产品输出、兼并整合等各种发展机遇,并通过更加开放、公平、有序的全球化市场竞争,敦促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不断深化调整改革、优化内部结构治理、做大做强走向世界。
其次,新型海洋作战与应急、执法力量的建设既依赖强大的国防科技工业支撑,又直接牵引国防科学技术、武器装备制造能力以及人才培养的发展。从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到利比亚撤侨,从南海油气田合作开发到东海渔业纠纷治理,伴随中国海军由近海防御型向远海防卫型转变,中国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行政管理由“黄水”走向“蓝海”,建立新型海洋作战力量体系,发展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的海战武器装备,建造满足深蓝海域执行任务需求、具备移动支援与综合保障功能的大型海上平台,已经成为我国海洋军事战略和海防建设的重点,成为以航空航天、通信电子、兵器装备、雷达光电、船舶机械等军工能力运用的重要方向。而借鉴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做法和经验,建立统一的海上应急与综合管控力量,实现海军、海警、海事、渔政、海关、海洋环境保护等大部分职能覆盖,优化海洋管理体制与提升海权治理水平,同样需要先进的海洋执法装备与技术手段支持,这就提出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新要求。
国防科技工业坚持自主创新,是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具体举措,是锻造海洋维权“杀手锏”的必然选择。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武器装备追求的独特和领先属性,决定了国防科技发展是一个高强度、持续的自主创新过程。自主创新是国防科技工业的基石,更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面对尖端武器与核心技术带来己方较高的安全屏蔽和毁伤对手效应,适应新的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建立集情报侦察、指挥控制、火力打击、信息攻防、全维防护、综合保障于一体,海上为主、陆空天联合的新型海洋作战力量体系,发展基于信息系统联合、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功能的海洋应急、执法与综合管控平台,尤其需要国防科技工业实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技术、装备的创新突破。
国防科技工业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是提高国防军工产品投入产出比和增强海洋装备与技术领域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深刻表达了国防科技工业规模与范围经济的优势。由于现代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材料、通信等技术本身具有高度的军民两用性,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既能减少重复建设,加快军地双方科研成果转化利用效率,又能节省军工部门投入和缩短研发制造周期,扩大军民通用性产品的适销对路,提高军工企业的赢利能力。研究表明,美、英、法、德等国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所需的高新技术,80-90%来自地方企业,10-20%来自军方研究机构。“阿波罗登月计划”每投入1美元,大约能获得4-5美元的产出,其二次开发投入产出比更是高达1:14。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科研院所、高技术民营企业合作,特别是在开发与利用海洋装备技术领域合作的意义重大。
当前,应当紧紧把握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历史性机遇,充分认清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紧迫任务,着眼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发展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在推进军工国企深化改革和参与国际国内竞争中,解决“两个不完全相适应”(即:军工核心能力与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数量、素质与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的问题,不断夯实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着眼突破海洋大型高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和基础研发的瓶颈约束,通过国家重大专项和国防科技基础能力科技工程,带动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跃升,不断深化军民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着眼维护海洋安全和海洋权益,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的战略规划和部门协作,以新型海洋作战与执法力量建设为牵引,拓宽资本、技术、装备和人才供应渠道,确保发展的根基更加牢固。
(作者单位:国防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