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
【摘 要】从阐述迅速强化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入手,对我国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现状及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思考。认为我国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跑冒漏滴严重,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化的现象仍较普遍存在,并就如何强化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现状;规范内容;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
一、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
根据最近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即使在新《会计法》全面实施的今天,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跑冒漏滴严重、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化的现象仍较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误区
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的时期,传统美德受到巨大的冲击,这种客观存在的历史必然,引发了一部分人的思想混乱,而财会领域又成了重灾区之一。其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有二:一是“机遇观”。近年来,财会领域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其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不断朝着“自主”的方向变化和调整,因而,相当部分财会人员认为,抓住这一过渡时期的“机遇”大搞一把无碍,等到规范定型后再循规蹈矩不迟。二是“依附观”。随着各地企业民营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特别是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会人员与企业的关系已由过去的半独立型转为依附关系,为“老板”的服务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因而造假账、偷漏税、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2.屈从领导压力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为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3.从众心理
诚然,在我国的财会领域确有不少优秀的“内当家”,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默默奉献,但也有相当部分“中间者”在“大气候”的影响下,职业道德基石动摇,随波逐流,最终走向了拜金主义歧途,成为社会的败类。究其原因,主要是从众心理和个体素质与社会义务相分离的社会认同感在从中作祟。
4.监督不力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社会)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笔者认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爱岗敬业
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它要求财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同时,还要求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自觉主动地履行岗位职责,以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做好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关系;要求财会人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核算规程,杜绝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更不得搞账外账,甚至做假账,偶尔发生失误,必须速查原因,拿出对策,杜绝类似错误再度发生。总之,要切忌患得患失,做到恪尽职守。会计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自始至终都是以他们对职业的认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态度作为行动的指导并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会计人员对所从事的职业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会计不过是“写写算算”、“收收支支”、“琐琐碎碎”的工作,或者认为会计是人人必求的工作,或认为“会计难当,职权难用,成绩难见,违纪难免”,这就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反映到其职业行为之中,或迟或早地表现出“懒”、“惰”、“拖”的不良行为,给会计职业及其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2.熟悉法规
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基础。财会工作涉及面广,为了正确处理各方的关系,要求财会人员必须熟悉财经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计法律法规与制度,确保财务处理的正确性,同时从记账方法、科目运用、账簿设置、核算规程、会计报告等方面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会计专门方法运用恰当、成本费用及损益核算准确、资产负债权益反映真实。为此,需要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经常学习、掌握准则的最新变化,了解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准则,还要在面对实际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准则未涉及的经济业务或事项时,通过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专业理论和技能,做出客观的职业判断,予以妥善处理。
专业技能的提高和学习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不断地学习、研究、充实和提高,“活到老学到老”,学科学的会计理论、高超的会计技术武装自己,以适应会计发展的需要。要做一名业务精、技术硬的会计人员,需要付出终生的努力。
3.依法办事
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财会工作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以会计处理为载体,涉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所有经济事项和各色人等,财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计法》和相关的会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把好关口,依法理财,当一名合格的经济卫士,做到“不唯上,不唯钱,只唯法”。为此,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财经法制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既不助纣为虐,又不监守自盗,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永立潮头。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坚持准则,行使会计监督职权时常会遇到挑战。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或小集团的利益对会计人员施压,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准则,往往会受到单位负责人和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为了切实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责任,改善了会计人员的执法环境。《会计法》还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以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会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对法律负责,对国家和社会公众负责,敢于同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现象作斗争,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客观公正
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财会工作的首要职能就是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其本质特征体现为“真实性”,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账。而公正的本质则体现为合理性,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这不仅是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财会人员个人品德的体现,财会工作实践中经常出现的若干矛盾和问题,大多与此相关。因此,作为掌握一定财权的“内当家”,财会人员必须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必须强化自身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实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程
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虽然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但它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指出,当前左右财会工作质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因素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严重滞后,捉漏网之鱼固然应该,但补漏鱼之网更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要内化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主要还必须强化道德、法制和深层次的伦理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强化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会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即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式系统地传播、阐释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给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以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影响,使其逐步渗透到会计人员的思想深处,从而净化其内心世界,改善认知标准,确立符合道德规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手段除报纸、广播、电视外,还可采用公益广告、城市雕塑、组团宣讲等方式进行,且应以正面宣传为主,做到有的放矢、生动活泼、以理服人。
2.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即通过创造和利用社会物质、精神生活条件以及社会一切有利资源来推进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财会人员德治理念的形成与巩固,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会环境,而致力于创造和利用优良的社会环境,就能使财会人员从中得到道德情操的陶冶和道德修养的内化。我们必须从整个社会背景中去认识和解决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通过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来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3.用先进典型进行榜样示范
即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来影响财会领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应在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会计岗位中选择同龄人中的先进典型进行立体示范,同时应尽可能组织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在榜样示范中,既要注意对先进典型加以爱护和培养,又不能人为地拔高,要在开发与挖掘中正确把握好新、老典型的宣传效果,当然,也可以有目的地利用一些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和揭露,以帮助广大财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良好会计职业道德风尚的树立,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和监督。“银广厦”等会计造假案被发现,媒体的追踪报道功不可没。强化舆论监督,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氛围。要以新闻媒体为阵地,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促进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深入人心。要在全社会会计人员中倡导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职业道德意识,引导会计人员加强职业修养。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正反典型的宣传,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4.将“法、范”结合起来
即通过法制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来约束、制约和激励财会从业人员的道德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当前财会领域根本大法是《会计法》,把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会计法》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起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需要。德治为法治提供理论基础,又是对法治的深化和拓展,而法治则为德治提供有力保障。
因此,既要运用《会计法》等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强制约束,又要运用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业人员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和启迪,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