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评论员
为法治军工鼓与呼
□ 本刊评论员
改革与法治恰如一体两面,法治为改革提供着有力的保障,改革则让法治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习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当前,国防科技工业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改革,法治军工也因此成为全行业的一个热词。
因为事关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工业对标准、制度、规程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军工无小事,细节不慎,可能会带来大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不应该在这一领域缺席。
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国防科技工业不仅服务国防建设,更对促进国民经济建设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双重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对国防科研生产活动进行科学的调整和规范,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法规像一张绵密的网,渗透到社会经济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防科技工业而言,它既规范着行业的宏观布局,又具体到一个个保障环节和操作流程。它是发展的依据,明晰着思路、途径和节奏,保证了国防科技工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并使行业有机融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当中;它是安全的屏障,确保着责任到位、管理规范、步骤清晰,从保密、质量、成本等各个方面让军工科研生产良性运转。细数国防科技工业一桩桩引发世人赞叹的成就,背后无不有一套严密的制度体系在发挥着坚实的支撑作用。
如果说,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更多地决定着行业的发展; 那么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往单向、强制、刚性的管理方式则要让步于复合、多元、交互的依法治理模式。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军工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中以市场主体身份开展一系列的经营活动,国防科技工业在这样的环境中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须沿着法律确定的轨道运行。
“良法才能善治”,有无“良法”直接关系到法治军工建设的成败,能否不折不扣地守法用法同样对事业施加着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国防科技工业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国防科研生产的运行和管理正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都应当纳入法治的视野。可以说,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宏伟进程,必将历史性地伴随一场法治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