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职务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案必须开庭审理
4月29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根据该《规定》,职务犯罪的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罪犯等六类罪犯报请减刑、假释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此外,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中央政法委于2014年年初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中,对严格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规定提出了很多新的更高要求。该《规定》将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影响:该规定进一步增加了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能够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