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庚
为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绿色祁东、美丽祁东”建设,湖南省祁东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自去年出台《祁东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后,今年又重新制订了《祁东县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实施办法》,首次将公安机关纳入管理主体,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可以实施治安处罚。2013年全县共发生3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5.6公顷,因火灾受到政纪处理的干部5人,荣获了全市森林防火第一名。其超常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组织领导上做到“责任到人”。全县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县长杨龙金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分别任乡镇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政委。严格落实县领导及林业局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森林防火“四包”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宣传教育、火源查管、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职责一一分解到每个干部身上,并划分责任区。通过构筑严密的防火巡护网络、防火责任网络、火灾扑救和查处网络,做到环环相扣,严防死守,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宣传教育上做到“家喻户晓”。宣传教育是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认识的重要途径。全县充分利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讯息,充分开展电视屏幕滚动播出、手机短信提醒等形式开展宣传。针对中小学生是森林火灾引发的重点人群,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了森林防火宣传专题教育活动,将《有关森林防火的一封信》分发到每一位中小学生及家长手中。通过实行签收负责制,将《祁东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及《祁东县野外用火行为管理实施办法》发放到每一农户,做到广泛传达,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巡逻检查上做到“全面排查”。在特防期内,要求各乡镇安排一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年轻干部到所包村的辖区山头和林地进行全面密集巡查。综合运用瞭望台哨、地面巡逻等手段,拉网式排查火源,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真正做到见烟查、见火灭,切实做到“早发现”,防患于未然;对高火险区及各乡镇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域,实行巡逻检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发现火情立即汇报。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火源管控上做到“严密防范”。
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管制火源。全县通过发布封山令,依法严管入山火源,截断火种与森林可燃物的接触;严格坚持林区用火审批制度,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村组干部及防火信息员必须佩戴红袖章巡山,发现不文明祭祖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对进山人员实行上山实名登记、下山销号报平安,且进入林区不准携带易燃物品(特别是烟花),不准以抚育为借口,烧杂草等野外用火。对确实需要用火的,必须落实监管人员和防护措施,要求进山人员自带一桶水上山,随时作好扑火准备;对林区小孩、智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强化监护人责任。通过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监管预防格局,确保“山山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打击力度上做到“从重从快”。加大了对火灾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清明节、国庆节及春节等防火期间,从严从重打击那些故意燃放山火,或因用火管理不善而引发火灾的人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火治安案件,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火灾的,必须查清事故原因,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察、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严格追究责任,坚决不放过一次。加强各乡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对森林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案现场,提高森林火案侦破率。
督查督办上做到“不留情面”。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乡镇的组织、人员、经费、车辆、措施等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值班情况等工作。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不走过场。同时,要求各乡镇积极开展自查,进行地毯式排查,针对薄弱环节、薄弱区域及时弥补。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更不允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对擅自脱岗、防火措施不力、火情报告和组织扑救不及时的乡镇和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将按照《祁东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责任。
队伍建设上做到“来之能战”。为全面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县林业局联合县武装部,组建了一支以民兵应急分队为主的扑火后备力量。每个乡镇还召集身体素质好、有经验的青壮年劳动力,组建3~5支得力的扑火队伍,每个队伍40人左右。为增强作战能力,全县组织23个乡镇共计92名森林防火指挥员集中培训。指挥员通过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后,再对所辖区的扑火队伍进行统一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和通讯器材,确保扑火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有力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值班调度上做到“及时有序”。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县委、县政府规定:清明节、国庆节等出现持续高温干旱高火险天气期间,要增加值班力量,确保信息畅通。全县所有乡镇及林业系统干部一律停止休假,县“四大家”分管领导要到防火办坐镇值班调度。各乡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快速、安全、有序”的处置,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保扑火人员安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