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札记(四题)

2015-01-07 08:56:22蔡诚
延安文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哈吉劳伦斯托尔斯泰

蔡诚

爱不起来的梅里美

说起作家对自己的影响,我一直记得一位现已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说,他只喜欢梅里美,梅里美惟一对他有过影响——认识的人里,他的阅读并不偏狭,为什么独爱梅里美?记得还和他争论过,我说,我只看过梅里美有限的三个短篇,承认《卡门》出类拔萃,但没有长篇写作的作家终究算不得是伟大的,而且他十足是一个书斋式的资产阶级作家,从中我看不到广阔的社会和人民——朋友并不爱发言,只是微笑着,大概笑我的浅薄吧。

那位朋友实在对我造成了一种要继续阅读梅里美的刺激——后来,通过各种渠道,我得到了梅里美的几本书,特别是集大成的《梅里美小说选》,并且,花了一些时光努力读他的这些作品。印象很深的一点,梅里美爱用第一人称,爱回到历史现场讲故事,是浪漫的,又是现实的,文字简洁、准确,情节奇特、集中,人物性格鲜明、突出,善于写女人,笔下的女人们,一般都会为自己的信仰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包括卡门,甚至最后为坚持自己的价值观而不惜付出生命——评论一般认为,是他把法国中短篇小说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以我对法国小说的初步了解,某种意义上他做到了,至少在梅里美之前的小说,好故事已经被十九世纪的小说家们讲尽了,以致梅里美不得不另辟蹊径。

如何处理故纸堆里易被人忽视的细小的历史,从小阅读广泛的聪明的梅里美找到了自己的好办法——他用放大镜般的态度,爱在远古时代的回忆录和小品文字里寻找蛛丝马迹,特别钟爱点缀在历史文献里的轶事,以为从中可以找出一个时代风气和精神特征——他的高妙还在于,在那些并不是他能经历的故事背景里,他却能写得仿佛如自己离奇的经历。这需要罕见的才华,梅里美的才华就在这里,就像圣手,他能把一个古老的青铜维纳斯雕像复活——但,除了某种人性的揭示与迷人的故事,梅里美究竟还是没有和我发生共鸣——我们实在离得太远,两种文化,而且,梅里美好像并不想对现实世界表达什么看法。

这样说来,梅里美的写作从来就不想和他在现实生活里的爱憎有任何瓜葛——对梅里美来说,他只关心如何用语言和技艺讲好一个读者爱看的精彩的故事,不会对故事中的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行为作出高高在上的哪怕隐蔽的判断,卡门就是卡门,塑造的活生生的一个人而已;对我们读者来说,读他的小说纯粹是出于一种精神上享受的需要,只是在读一个好看的故事而已——一个作家究竟要不要用道德写作,没有道德感的作家能不能称为大作家?我觉得历史的沧海桑田带给我们的幻灭感,需要通过文学还原或艺术地再现,而从中如果没有高尚伟大之人格,也就没有高尚伟大之文学……

当然,我不能就此说梅里美没有伟大的人格,这或许和他的贵族身份有关,他贵为议员,终身衣食无忧,工作之余才有兴趣和时间业余写作,无疑是我们所说的学者型作家——这样的作家,我们难于要求他具有锐利深刻的批判现实的锋芒;而且,其时文学多元价值的时代悄然来临,他充满瑰丽的异域风光和引人入胜的小说给当时现实主义作品盛行的文坛带来了一股强烈的清风——这是梅里美独自探索得来的,用十几个短篇,就把这种小说写作的可能性推向了世界文坛,常盛不衰——文学史上,这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人们谈论他的时候,倒是他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的的身份被人遗忘——我那位现在难于谋面的朋友就引他为知音,凡不喜欢梅里美的,他一概不视为同类——梅里美虽然不是我阅读生涯的过客,但至今我还是爱不起来。

劳伦斯的激情

英国作家劳伦斯的作品尽管是常销书,但在今天的中国远不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辉煌——那个时代,文学爱好者们以拥有他的几册著作为骄傲,以致他的书,特别是他的四部长篇《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时洛阳纸贵。上高中时,我就知道了劳伦斯,知道了这个作家的与众不同之处——他暗合了我无比困惑的青春,我得承认,那时我就在老家的小镇上偷偷藏匿他的书,他的《恋爱中的女人》翻过不下三遍——我喜欢他,他让我窥见了女人的秘密,性的秘密,由此,我开始了我至今还能清晰回忆起来的初恋。

我的初恋是一个热爱诗歌的女孩,我用诗歌征服了她——但后来,我们却因劳伦斯分了手。她是工人的女儿,她守旧的父亲有一天发现了我送给她女儿的《儿子与情人》,大发雷霆,一个星期天甚至找到我们正在劳作的农田要一个说法——还没来得及亲吻的女孩就这样形同陌路,我的日记记述了这种痛苦,后来,我仍然热烈地向往恋爱,向往和劳伦斯一样的情感体验,但高考在即,父亲希望我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我的看管也愈加严厉——除了一本落入父亲之手后来下落不明的《虹》,我把仅有的另一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藏到了地窖里。历经劫难,这本花城出版社出版的书至今还和我在一起,每每拿起她,我就想起了過去——美好又酸涩的青春时代,我没有白过。

作为20世纪英语文学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劳伦斯一生的情感体验也无与伦比,正因此如此,才有了他后来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小说创作——从一个矿工的有肺炎病的可怜的孩子开始,这条路他是怎么做到的?读了他的几本小说后,我渐渐地想了解这个人,后来,在旧书网上,我买到一本他的《激情的自白》,还是花城出版社出版的书(从劳伦斯那里,勇敢的花城出版社赚了不少读者的银子)——这是一部装订容易开裂的大部头书信集,里面的信五花八门,但一律,我能读出劳伦斯的坦率和诚恳,我由此看到了他的激情,以及激情背后轰轰烈烈的传奇般的文学生涯。

年轻的时候,劳伦斯身体虽弱,但青春的荷尔蒙却异常旺盛,以致需要不断地追求女人才能平复躁动不安的心。他在一封信里写道:“我吻过许许多多的女孩子,吻她们的脸,但从来不吻嘴唇。我不能这样做,嘴唇与嘴唇的接触是两股热烈的生命之流的汇合,如一束闪电,带着一股创造力的生命之流,猛地穿过两个人的身体,于是他们充满了同一个生命力量,同一种生命活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劳伦斯曾被人称为“色情小说家”,但实际上他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不轻易亲吻女孩的嘴唇或许就是出于这种考虑,亲吻嘴唇在他看来是一种带有原始的,有创造意味的生命信仰的显示——无疑这是一种需要节制的欲望。所以,劳伦斯通常只吻女人的脸来应对自己滔滔不绝的情欲之网。

后来的研究表明,异性恋之外,劳伦斯可能还是一个同性恋和恋母情结者——这三种复杂的性趋向彼此交错,或隐或显,我们能从他的小说、书信中不难看出、理解和感受。1913年,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我很疑惑为什么所有几近卓越的男人都有同性恋倾向,不管他是否承认这一点。”——命运多舛的作家,他的激情,他直面生活的勇气和内心对写作的希望,在英国当时死气沉沉的病态的英国文化语境中,始终被这三股力量所左右,以至为文学史创造出了他那独一无二的自我世界——这激情,一个平庸的写作爱好者,他如何才能拥有呢?

哈吉穆拉特就是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的小说里,人们谈论《哈吉穆拉特》的不多——但凡一个知名作家,读者普遍以为看看他的代表作就行了,代表作是高峰,高山仰止莫过于此。其实未必全如此,至少在托尔斯泰的写作生涯里,我以为,《哈吉穆拉特》也很重要,我的阅读体会是,主人公哈吉穆拉特也像安娜一样清明,纯真,令人难忘,而且,这背后也是观照作家的一面”镜子”,某种意义上说哈吉穆拉特就是作家自己——难怪哈罗德·布鲁姆在《西方正典》里说这是他读过最好的短篇小说,智慧之见也!

最早读到《哈吉穆拉特》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一本小书,人民文学出版社上世纪80年代一套“文学小丛书”中的一本,黄色的小开本的封面——我还记得,是我在秋天的靠窗的位置上读她的,读了两个大半天,读得如此愉悦,只因为她留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后来,我在一家书店买下了另一个版本,再后来,我在潘家园遇见了和我最初相遇的版本——现在,我家里有三个版本的《哈吉穆拉特》,她们并排在书架的一隅,刘辽逸的译本,我尤喜欢。

和托尔斯泰盛年时的小说不同,《哈吉穆拉特》基调平和细腻,一改之前作品的深刻与冲突,全篇不到十万字,大抵遵循史实:鞑靼人哈吉穆拉特本是高加索穆斯林教派领袖沙米尔的副手,因为战功赫赫,沙米尔疑心渐增,扣押其家人为人质。1851年底哈吉穆拉特投诚沙皇,冀望俄国以俘虏交换其家人,并允诺到时会帮助俄国击败沙米尔,但他渐渐发现俄国人不过让其在等待中虚耗时光,于是决心逃跑,但最终被俄国追兵砍下头颅——三流作家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托尔斯泰也这样想,所以,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访问当事人,几易其稿——盛名之下,托尔斯泰知道如何写作。

托尔斯泰写作的高明还在于故事开始前写了一段引言,着力描写了顽强的牛蒡花。牛蒡花被“我”努力地折下了一枝,“这就像就好像从它身上撕下一块肉,取出了五脏,砍掉了一只胳膊,挖去一只眼睛,但它仍然站起来,对那消灭了周围弟兄们的人,决不低头。”“人战胜了一切,毁灭了成百万的草芥,而这一棵却依然不屈服”。这无疑是一种象征,这其实就是晚年托尔斯泰念念执著的主题:”我们一切困惑的解决之道近在眉睫——答案就在我们身畔周遭,俯拾皆是,昭昭然如化日天光,只要我们不自闭眼睛,不四处瞻望,而肯凝神注目,就会看到清明、单纯、不可抗拒的真理正在瞪着我们。”

哈吉穆拉特或许就是托尔斯泰理想的化身,还或者作家把自己对英雄的全部想象寄于哈吉穆拉特的故事上——晚年,托尔斯泰的信仰就是如此,他艳羡和钦佩那些真正虔诚的人,像他的主人公,唯一的消遣是每天骑马散心,但却从未忘记向真主祷告;但同时托尔斯泰认为,英雄是那些注定失败的人,所以哈吉穆拉特的命运像作家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一出场就注定了败局——这就是“第一流”的大师和他的作品。他一生的写作虽然都在为现实主义效力,但每一部作品的艺术力量,世界与人心的奥秘却是如此地不同,如此真实、丰富。

哈吉穆拉特孤注一掷的逃亡也像托尔斯泰最后愤怒的出走。“那个血淋淋的光头先抬起来,接着躯体也抬起来,最后他抓住一颗树直立起来。他的模样煞是可怕,吓得冲过来的人都收住脚。忽然,他浑身打了一个哆嗦,一踉跄离开那棵树,整个身子就像一株砍倒的牛蒡花,脸向下倒下来,再也不动了。”——在他乡的车站,托尔斯泰未尝不是如此,但他的人生没有失败,也像他创造的艺术典型一样,只是身体的头颅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被低估的《青铜的种族》

《青铜的种族》是一本我们曾经称之为第三世界的小说,这几天,我又一次在读她——我读的是旧书,二手市场淘来的——我以为,国内还应该再版,这样描写大时代生活里的异国风情和人民斗争的艺术小说,在今天仍然有其重要的价值——我相信,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所倡导的作品,而这样的作品,凭我多年的观察,国内市场上一直稀有而罕见。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从十年文革的政治梦魇中挣扎出来后,我国开始引进出版了不少外国小说,各种风格和流派都有涉猎,其中有一类小说也为数不少,多半受国家政治气候影响而出版,像《青铜的种族》,以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水深火热的生活为书写对象,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人们普遍以为这类作品都为应景之作,毫无艺术生命可言——我收藏有十余种这样的外国小说,阅读体会是,这种小说大多确实如快餐读物,早已被读者和历史遗忘,但尘土堆积中往往埋有金子,《青铜的种族》我相信今天仍在闪光。

《青铜的种族》的出版带有明显的那个时代的印记,特征之一就是前言都带有黑体的领袖语录——很多读者因此而败坏阅读的味口,甚至就此撇下。没有错过她,我得感谢1998年那个无所事事的大二的那年夏天——我没有女友,家乡因为洪水的阻隔无法回去,整天,我呆在宿舍里读借来的一摞小说,《青铜的种族》是留下深刻记忆的一本,我被小说里丰富的色彩和民间传奇所吸引——那是一個梦,后来,我在北京得到了这本书——拉丁美洲文学史说,《青铜的种族》或许属于所有印第安小说中最著名的一部,读过小说,我深以为然。

《青铜的种族》其实并不是一部意识形态观念浓厚的作品,相反,分为两部的小说却带有作家十足的创作个性——前半部里,作者讲了几个来自玻利维亚高原的印第安人到山谷去出卖他们产品的长途行程,写得很美,史诗般的语言;后半部作家着力展现了印第安人在大地主的贪欲之下所受的苦难和凌辱,尊重史实,刻画得真实动人……在小说的许多地方,我作了眉批,以为一个作家,只有为自己生活的土地而歌,为人民的生活纪录或呐喊的时候,他的作品才具有价值的可能性——反观国内作家的同类作品,拘泥条条框框的多,无病呻吟的多——《青铜的种族》真的很值得我们学习。

拉丁美洲文学,特别是小说,一般认为是从独立战争之后才开始慢慢发展起来的,这无法和中国文学的古老博大相比,但其发展的历史不可小视,其“文学爆炸”及其主将科塔萨尔、富恩特斯、巴尔加斯·略萨、马尔克斯等更是为世界所瞩目。《青铜的种族》的作者生活在“文学爆炸”的前夜,某种意义上说是“文学爆炸”的先声——他受到欧美现代主义的影响,又秉承拉美先锋运动的衣钵,作品带有现代主义色彩,又不排除政治化倾向(这归因于拉美当时的政治气候)。他虽然声名远不及四位主将显赫,但同样以他坚实的写作赢得了一流作家的席位——作为一部反映印第安人反抗白人压迫的小说,毫不夸张地说,扎根于本土大地现实的《青铜的种族》,艺术地把握并参与了拉美地区文化和政治的历史——印第安与我在一起,此刻,作为一个读者,我强烈感受到了那个民族青铜一样的色彩。

责任编辑:张天煜  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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