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村上春树
林少华 译
牛排,牛排
[日]村上春树
林少华 译
有时馋牛排馋得不得了。
我本来不太喜欢肉,平素大体只吃鱼和蔬菜,但两个月总有一次脑海里忽地冒出牛排这个图像,死活挥之不去。而且,一旦这么想到牛排就馋得坐不安。这大约是身体自然而然需求肉食所使然。问题是既非鸡素烧又非肉末饼,也不是汉堡包、炸牛排、烤肉,就我来说偏偏是牛排。我猜想大概牛排这东西已作为“肉之符号”或某种纯粹概念输入了我的大脑,而当体内肉类营养成分不足之时便自动发出信号:“缺肉咧!咕、咕……”于是那符号或概念就如白鲸一样浮出了海面。
这么着,身体便时不时发痒似的想吃牛排。
我喜欢的是极其单纯的牛排。把正是时候的上等牛肉三两下麻利地煎好,轻轻淋一点肉汁(注意不让肉汁淌出),调味稍稍用一点儿盐末和胡椒——此外别无他求,便是这么单纯得不能再单纯的牛排。
遗憾的是,能让美美地吃上这么单纯的牛排的地方整个东京城也找不到。求很多人介绍过,自己也物色过,却怎么都碰不上能以适中价钱轻松随意地吃上合我口味的牛排的餐馆。
我生在神户。众所周知,神户这个城市有不少牛排馆,因此小时候要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大多是去吃牛排。当然,说改善也是改善,不过总有一种类似“就在附近”的随意感,而且牛排味道也同样有“就在附近”的随意性。过去的事了,况且终究是小孩子的味觉,不敢保证绝对好吃,但我至今仍隐约记得那种味道,认为牛排必须是那样的才对。至于门面堂而皇之、宣传煞有介事、格调超凡脱俗的东西,至少用在牛排上面我是不以为然的。
毎次回神户,我都进牛排馆确认牛排成了什么味道,并且总这样想:神户的牛排就是和东京的不一样。
不是我偏向神户,不过总的说来同东京的牛排相比,还是神户的接近我的口味。做工单纯,有速度,也许是因为单纯才有速度。不管怎样,能让人产生怀旧情绪。简单说来,牛排这东西乃是不媚不不伪的“有男子汉气”的菜肴。
我在希腊住了半年,那期间常吃牛排,因为牛便宜得难以置信。头等里脊肉一公斤才一千日元,绝对便宜。在厚平底锅里放油炒希腊葱,将肉表面“刷”地煎个半熟,轻轻淋上酱油来吃。希腊葱这东西甚是了得,同牛排十分相配。一公斤肉吃牛排的话,两人可吃上三次。碎肉可做西式炒饭,剩下的可做鲜汤。这才一千日元。这么便宜,做起菜来可以随随便便,味道也相当的粗。在日本说起买里脊肉可是颇叫人紧张的。作为原则,我认为牛排这东西较之自己家里做还是在餐馆吃合适,唯独希腊风味的牛排至今让人怀念得不行。
此外记得的,是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吃的牛排,这个也很便宜。傍晚逛街时忽然想喝啤酒,走进眼前一家不大的酒吧,顺便点了饭菜。看菜谱,有“Surf and turf”,直译就是“波浪与草坪”。
虽然半懂不懂,但心血来潮地点了一份。原来是一只极大的黄油煎海虾和厚达五公分的牛排,加足够量的炒饭,还带一大盘色拉——难怪叫“波浪与草坪”。不过量也大得实在离谱,遗憾的是不能给你看上一眼,反正正常人无论如何也吃不完。记得大概是一千五百日元。关键的味道也算是我所喜欢的单纯的那种,肉也嫩嫩的恰到好处。这么够质够量的牛排能在这普普通通的街头普普通通的酒吧中出现,不由大为惊喜,应该称为美国的实力才是。人们都说美国牛排光是块大而味道不好,其实我在南部吃的大多味道鲜美。作为配菜的炸薯片一咬“咔咔”脆响,多汁的牛肉用叉子一扎,肉汁都渗到两边的炒饭里面了。
这么写起来,渐渐想吃牛排了,难办啊难办。
美国小说常有吃牛排的场面出现,我读过的小说里感觉最好吃的是哈德里·切斯《布朗迪希小姐的兰花》开头部分。小说本身也很有趣,但从另外的角度读这开头部分,每次都让人条件反射似的想大吃一顿牛排。遗憾的是书不在手头,无法引用,记忆中小说的开头是一个男子走进一家位于尘土飞扬的乡村路边的不怎么起眼的小餐馆。男子饿得发慌,让女服务生拿牛排上来,还细细叮嘱了一番煎烤的火候和配什么元葱。厨师用铁板煎烤牛排,炒元葱。炒元葱的强烈气味势不可挡地刺激起男子的食欲,他一边吞口水一边静等牛排端来。外面路上卡车一溜烟驶过,干热干热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切斯简洁而粗犷的语言和男子的食欲以及“吱吱”煎烤牛排的香味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让人不知不觉被拖入了小说的世界。若换了炸肉饼,就没这个效果了。
反正今天得去吃牛排,一定。
(若子摘自上海译文出版社《村上朝日堂 嗨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