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强
我重述过禅宗个案,用小说的方式重述《盲人掌灯》。这是博尔赫斯惯用的“偷窃”方法。
两个人在山间小道相遇。一个明眼的游僧发现提着灯笼的僧人是个盲人。于是就有了禅味的问答。看不见,怎么还打灯笼,难道你不想让别人看出你是盲人?
漆黑的夜晚,明人和盲人都处在同一种境况:两眼一抹黑。但是,盲僧夜里行脚,就打着灯笼。
明眼的游僧以为盲人是为了给别人带来光明。奉献是我们常使用的大词。禅宗里常用卑微的小词。可是,盲僧说:为了我自己。
盲人怎么看得见灯亮?但盲僧反问:你有没有走夜路跟别人相撞的经历?
明眼的僧人有过这样的经历。盲僧笑了,因为他还一次也没被人撞过。
盲僧丧失了看别人的能力,他采用独特的方式,凭借灯笼让别人看见他。
表面上看,是照亮了别人,其实照亮了自己。
我想,这则禅宗也隐喻着文学的价值吧?
当我获知诗人梁小斌失明的消息,回味他的诗,我想到掌灯的盲僧。诗人是时代的掌灯人。继而,我想起了另外三位与失明相关的作家: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葡萄牙作家若泽·萨拉马戈。由此,思绪还在无序地在延伸。我写此文,有点像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我打算省略萨拉马戈。他有长篇的《失明症漫记》,续篇跳回《复明症漫记》。我仅提供一条阅读线索。我注意的方向是失明但返不回复明的常态。萨拉马戈写了人类的生存寓言。
先说雷蒙德·卡佛。美国简约派大师,凭借71个短篇小说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学中的经典地位。一张标准的卡佛照片,他没戴眼镜,目光像猛兽,我想,那双眼睛,没戴过近视眼(他做过十多种体力活儿),没戴过老花眼镜(仅活到50岁,大半生都为生计所煎熬,业余写作,常感到屁股所坐的椅子随时可能被抽走)。他有很好的眼力,体现在他的短篇小说里。
《大教堂》里的主角是一个盲人。也是漂泊不定,命运不幸,却保持着纯真的好奇心。一对夫妇接待一个盲人,丈夫承担了陪盲人的职能。其实,就是一个明眼人与一个失明人怎么相处的故事,还是第一次见面,两个陌生的男人的交流,从接待的角度来说,多么艰难。
卡佛的小说看似“简约”,却过于丰盛、丰富、丰沛,随便抽取一个细节,都可以感受其中的奇妙、微妙。例如,《大教堂》里,胡须、睡袍、哈欠等细节,它们一凝结起来,形成意向,指向“大教堂”,有种千条江河归大海的气势。正如卡佛如是说:作家要有面对一些简单事情,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而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大教堂》,卡佛修改、润色了三十多遍,足见他对文学的虔诚。很像中国的老农民,守着一亩三分地,不辞辛劳地给庄稼除草、松土、施肥、浇水。
我仅提取《大教堂》里的电视机这个物件来说。两个陌生的男人相处,尴尬的是不能冷场,何况,作为丈夫接待这个盲人,要完成妻子交办的任务,就得没事找事,没话找话,按现在的说法:找话题。偏偏他又不擅长。吃也吃了,说也说了,不得不借助电视。体育、新闻之类的节目,换了几个频道,还是回到原来的频道。卡佛就是这样写丈夫的无聊、盲人的宽容(你看什么都行,我总能学到一点什么)。
丈夫用眼看,盲人用耳看。盲人知道是彩电(盲人家里也有电视,一台彩色的,一台黑白的)。卡佛的小说细微之处相当妥帖、讲究,就如同博尔赫斯所说一滴水落入一条河,一片绿叶藏入一片森林。
终于有了一个交流的载体——电视里的大教堂。前边已铺设了一个细节,盲人与妻子,在大教堂里举行婚礼,这次来访,是丧妻。他没有带来忧伤、悲哀,却持有对一切的好奇。
但是,明眼的男人觉得就大教堂必须说点什么,他不信教,却向盲人描述起电视里的大教堂。还是没话找话。盲人关于大教堂的感受也是听电视里的讲解员和明眼的男人描述综合而成。
大教堂这个意向“往上升、往上、往上”。小说进入了神圣的层面。可明眼的男人仅看和说建筑概念的大教堂,他只是不想冷场。一明一盲的两个男人的交流艰难地进行着。明眼的男人感到语言的贫乏。
如何表达?表达陷入困窘。夜晚到了这个时刻,盲人第一次出面调节:我有个主意,我们一起来画一个。
明眼的男人显然连自己的家也不熟悉(可见他对这个世界也麻木,失去了兴趣),他费了一番周折寻觅笔和纸,最后找到一只留有洋葱皮的购物袋作为画纸。
由描述转入描绘,盲人用手把住明人的手,通过手来感受明人画大教堂,这是一种鼓励。可是,明眼的男人也画不好(我不是什么艺术家)。盲人像看见一样说:画的不错。盲人还要他往里面加几个人,没人还叫什么大教堂?
卡佛在此留了一个空隙,没有交代是不是画了几个人。可以想到,其实,这对夫妇和盲人已在画中。盲人反客为主,把小说推向高潮,像老师对小学生那样,要他闭上眼睛,别停下来,继续画。
男人的手在纸面上移动时,盲人的手指搭在男人的手指上。男人一生也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盲人评价:我觉得你画好了。然后,要他睁开眼看一下。
整个描绘教堂的过程,都是受盲人的指示。盲人一向不去指示别人。
可是,男人坚持闭着眼,他已进入了盲人的状态。他觉得这是件我应该做的事情。他终于当一回事了。
盲人问他“看”画的感受。他还闭着眼,说:真是不一般。
小说再次轻轻地放下,我们能够感到“大教堂”的分量——已在他心里建立。两人的关系融入“大教堂”。
男人闭着眼,感受着盲人的视角:这就是一种融合。由隔膜到融合。仿佛盲人在这个家庭里建起了大教堂。
我小时候,也使用过这个明人闭眼的视角。只不过,这个男人经历了风风雨雨,什么事儿都提不起他的精神。而儿时的我,像盲人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盲人经历那么多苦难仍得保持着孩童般纯真的好奇),上学途中,我沿着防沙林平行的小道,不知怎地,我闭住眼,模仿起了盲人,那是一条不知走过多少来回的窄窄的土路,我走偏了,一下子撞在一棵树上,脸擦破了一点皮,鼻子也出了血。放学回家,妈妈以为我跟同学打架,当知道我撞了一棵树,妈妈说:好端端的路,你瞎了眼?怎么往树上撞?一定是上树掏鸟窝摔下来了吧?
我没透露我在装盲人。但是,我终于也有过一次盲人的视角感受世界的经历。所以,那以后多次遇见过盲人,我就打心底佩服加好奇——毕竟那是一个我陌生的视角。当然,小孩想的没有这么复杂。习惯了能看的眼睛,已忽视了眼睛的重要性。人生相当多的是依靠眼睛生活。明眼人体会不到“爱眼日”的意义。
《大教堂》里的盲人,已不能“看”,却掌握了另一种“看”的本领。用心“看”。明眼人是用眼看。
所以,我获知诗人梁小斌的眼睛猛然看不见了,我闭上眼,许多没有因果关系的物事,像繁星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漫长的人生中,诗人已用惯了眼睛,眼睛已使他养成、积累了一种习惯的经验。看不见,标志着过去的习惯就中止、无效,他怎么面对剩下来的现实?
《大教堂》里的盲人,人生的起点就是“看不见”,而梁小斌是人生的中途突然“看不见”。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也如此。博尔赫斯和梁小斌稍有区别。博尔赫斯是渐盲,梁小斌是顿盲。这是套用了佛教里的渐悟、顿悟的概念。对生理的眼睛而言,是丧失、绝缘了光明。博尔赫斯的渐盲(拖了许多年),如同蜡烛泪始尽,梁小斌的顿盲似同保险丝熔断(短时间突然发生)。我想诗人梁小斌可能用眼过度了?而博尔赫斯之盲,是家族的遗传起作用,他早有这样的宿命。梁小斌则是遭遇了意外,人生的不可知不可控。
博尔赫斯渐盲了,还担任阿根廷最大的国立图书馆的馆长。拥有几十万册书,却不能看。他是位“作家的作家”,从书到书的作家,他博览群书,却跟书绝缘——幸亏那些书已提前由眼转入了心。博氏这样对待渐盲:一是回忆读过的书,他的记性超强。
二是靠别人来读书。《大教堂》里的妻子,就是读了报上的一则广告(招聘——帮盲人读书),当了盲人的助手。严格来说,是助眼。由此结下了深厚友谊。博氏起先依靠母亲,后靠女秘书,日裔的玉儿,这一点跟《大教堂》里盲人类似,第二位女助手跟盲人在大教堂里举行了婚礼。晚年,博氏跟玉儿结婚。
渐盲后的博尔赫斯,幸亏有了玉儿这双眼睛,大和民族的视角竟能跟阿根廷的博氏融合。她帮他读书,还记录——博氏口拙,却开始了他另一种创作方式:口授小说。后来,博氏发挥了他口才的潜能,常常出国演讲,博览过群书的他,出口成章,还出了一本论诗艺的演讲集。
以“盲”为界,博氏前后的小说发生了变化。渐盲后的小说,返璞归真,保持着“说”的语态(小说是“说”的文体,许多作家已忽视了这个特质)。博氏口述过一篇小说《小圆盘》,实为他杜撰的只有一面的古代硬币。估计灵感来自他明眼时的阅读:民间故事。博氏擅长利用民间故事的资源(《一千零一夜》生成前也是民间传说)。
《小圆盘》里,那个拥有罕见的一面硬币的人,被杀了的一瞬间,出现一道光亮,当谋财者将尸体抛入河流,返回找硬币,已找不到。
只有一面的硬币是个隐喻。现实中的硬币都有两面,如同光明和黑暗共存、美丽和丑陋同在、上帝和魔鬼依存。只有一面的硬币就似失明的人,但是,我们不是在《大教堂》里读到了盲人的另一面吗?他传达了光明。那是卡佛经历过艰苦之后,生活有了安宁——最安稳的一段生活,就是第二次结婚。他的小说的温度,由冷转暖。出现了温暖的小说。包括《一件有益的小事》。卡佛的生活和创作总是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他不是刻意,而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呈现。冷峻的卡佛,温暖的卡佛,他的小说,像一枚硬币的两个面。
什么是朋友?我把文学朋友分为两类。一类是未曾谋面,甚至不可能相见。比如,国外的许多我心仪的作家,即使去世了,他们还活在我的心中,我通过他们的作品跟他们交流,密切而又热烈。对这类朋友,我选择读其书诵其诗,而不必识其人(诗人周梦蝶之诗句)。这是一厢情愿的朋友。二类是经常相聚的朋友,有共同的兴趣和话题。
我读梁小斌、雷平阳的诗,已将不曾谋面的他们视为朋友。我悄悄地读诗,不敢公开评论,因为,我对陌生的领域不敢妄加评论,仅是喜欢而已。不过,我会对写小说的朋友推荐,而且煽动,要在诗歌里偷东西,为小说所用。有一回,我莫名其妙地参加了一次只有我一个写小说的诗歌研讨会。我跟一个浙江的诗人说:我常常在诗歌里偷东西,你们诗人在小说里偷过东西吗?
真像小偷交流偷窃的经验。我想到卡尔维诺的一篇不足千字的小说。小说写了一个居民都是小偷的小镇,小镇立了规矩,一到夜晚,居民就要相互偷,每个人去别人家偷,而且腾出自己的家让别人来偷。但是,小镇来了个陌生人,他每天晚上呆在屋里看书。那条偷窃的长链,到他这里断裂了一环,导致小镇居民习惯的生态被破坏——而且坏了规矩,本来,相互偷窃,生活平衡,贫富均等。这个陌生人不偷窃,也不出行,于是,出现了差别,偷的人富了,没偷的人穷了,把陌生人驱逐出小镇,但是生态结构发生变化,富人开始雇佣穷人替他偷。这个不偷的陌生人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这是另一种隐喻。我和朋友雷默都写小说。2014年7月1日,无意中聊起了雷平阳的诗《杀狗的过程》。没有相互通气,却有共同的阅读经验。我和他谈了四十多分钟雷平阳的诗,像给雷平阳开了一次研讨会,而雷平阳不在场。我把雷平阳的诗歌界定为诗小说。读他的诗,有种读着一部高度浓缩的小说的感觉:厚重。厚重不是以字数来衡量。我俩也提起了梁小斌。现实的一个电话插足,不得不中断电话研讨诗歌。主人杀自己的一条狗,杀的惊心动魄。这首诗使我想到我们的历史,有历史的纵深感。
读诗,我就觉得像个小偷,已金盆洗手了,却技痒。想象自己也模仿着写诗,然后,去自己的诗里偷。我对诗人的背景总是充满了好奇。我试图使用盲人的视角去想象梁小斌顿盲后的生活——黑暗中怎么看见光明?
我相信梁小斌有他的方式。当他进入失明状态后,各地的朋友(诗人)纷纷伸出援手,他确实体会到光明和黑暗的区别。不过,在感知“黑暗”这一点上,他还得靠自己。失明的孤独。
2013年秋,余姚发了大水,整座城市浸泡在水中。我所在的住宅小区,污浊的水满至腰,呆在楼上,像被围困在了孤岛,而且数天断电。我恐惧起黑暗,看不成书和电视,这跟盲人的境遇差不多,幸亏天还会复明。不断用想象跳过夜晚直达天明。
我对黑暗无可奈何,不得不提前躺在床上,没有睡意,只能瞎想。这跟梁小斌顿盲的处境相似吧?他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回想明眼时期的生活——怎么把一只偷来的鸡吃进肚子的往事。之前,他遗忘了。失明唤醒了活跃了他的记忆。
以前,我总以为只有我干过偷窃的勾当,接受“再教育“时,偷过瓜和鸡。后来,跟朋友、同事交谈,欣慰他(她)们也是“同伙”,都有过见不得阳光的小偷小摸。我欣慰了。而且,大家共同的“偷”在回忆中那么美妙、温馨。提醒读者,这是回忆,不是倡导。
梁小斌也是我们的同伙——一代人的记忆。顺便,我也老实坦白交代(但我不知怎么给自己上纲上线?),1974年,我高中毕业,下到农场一个连队接受“再教育”,那时,劳动很苦很累,体力消耗大,可是伙食极差,一碗名曰炒白菜,实为清水煮白菜,需从侧面水平线观察碗中的汤表面,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样寻找稀罕的油珠。身体的收支失衡。单身职工就打双职工的主意(规定双职工一家只能养三只鸡,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尾巴。现在的疑问是: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我和同宿舍职工是高中同学,锁定了结了婚的男同学家的一只生蛋的母鸡。我省出食堂打来的米饭,将米饭撒在鸡前,鸡追啄着米饭,一步一步吃进了我们的宿舍。炖了鸡,还请了那位同学来一起享受。想不到他说:你们做贼,怎么不知道销赃?竟把鸡毛杂碎倒在宿舍门口的垃圾坑里。
第二天,他的妻子开骂。他成了我们的同谋。他妻子心疼正当生蛋的鸡:哪个三只手偷了我家的鸡,生出小孩没屁眼。咒骂延续一天,我怕别人咒,不怕骂。假若能叫分赴到自己身体各处的碎片,集合起来组成一只鸡,我一定放出来。我对那位同学说:你劝劝你老婆,生气伤身,别骂了,她生小孩时,我们上巴扎买只鸡补上不就得了。他说:我们吃了我老婆心爱的鸡,让她骂一骂,消消气吧,我也没办法。
后来,班里开生活会,抖落“活思想”,我们互相交换“坏事”,以方便供他人狠斗“私字一闪念”。可是,深挖思想根源,我为难了,我说违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可我的地位也不比同学那两口子高,只能算接受“再教育”的群众。同学顺手给我选了一顶帽子扣上: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作怪。不知资产阶级究竟是个啥?我已经习惯,不管合不合适,我也凑合着被戴上了,反正往高里取帽戴没错。1975年,我由连队被抽掉到学校任教。我永远难忘同住在一个寝室里的巫老师,他是右派,曾是学法律的高材生。学校每次接到团部“上挂下联”的批判任务,巫老师理所当然地成了“运动员”。他为了让我在学校组织的批判会发言有新意,就主动给我提供他的“罪行”,后来,我知道,他给好几位年轻教师分别提供过自己的“罪行”,以供揭发批判,从而方便我们“进步”。他主动让我们踩上他的肩膀“进步”,批判会上他还用鼓励的目光对怯场的我,示意:向我开炮。离题了。
梁小斌也把偷村民的鸡视为“干过的坏事”(读者可以玩一玩智力游戏,给他挖一挖思想根源)。他的侧重点是回忆如何败露。这段回忆的文字像“说”,这跟顿盲有关,改变了他的叙事语言(不妨对比阅读渐盲后博氏的小说)。他的文章题为《趁着雷声我敲碎鸡蛋》。雷声当然比蛋碎的声音响,雷声掩护了蛋碎。偷吃鸡蛋也要借助来自大自然伟力的掩护。
我选择了雷同的经验:偷鸡。读者会察觉,写小说的和写诗的有共同的自我发现。梁小斌偷鸡败露在什么方面?
就像卡尔维诺虚构的贼镇,都遵遁潜规则。我和梁小斌在那个年代,处在不同的时空里,都偷鸡,他采用的是笨拙的办法,控制雄鸡的咽喉,不等雄鸡一唱天下白。想必他也采取了我同样的方式:蒙住窗户。我们炖鸡时用羊毛毡蒙住了窗户,增加房子的密封度。严防香气钻出细微的缝隙。那个年代,人们对食物的气味高度敏感。鼻子由此进化了许多吧?至今,我的嗅觉还像狗鼻子对食物了。
但是,梁小斌遭遇了来自大自然的介入,“猛然刮起了一阵大风”,风破门而入。他起身,想挡住风,其实是想挡住鸡的香味。狂风要进,香气要出。门一旦张开,控制局面,多难。
这当儿,奇迹发生了:这个鸡的香味在大步疾走,犹如带着红冠的少年在天亮之前把它被杀害的消息通知千家万户。不是鸡实体的形象,而是鸡香气的形象大步疾走。阻止不了“气”。而且,“大步疾走”,唯有雄鸡才能有如此姿态,完成了一次突围。我偷的那个母鸡不可能展现“雄性”的姿态。梁小斌准确地把握了形象,哪怕是香气,也是雄性。
一个村庄有多少户人家?梁小斌用了诗的夸张,“千家万户”,是个辽阔的泛指。如同毛主席语录: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这体现了诗人的想象和胸襟。
不是鸡,而是鸡的香味把受害的消息采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通知“千家万户”。求助不了别人,那么,自己来“揭示”。这个魔幻的细节,体现了顿盲梁小斌作为诗人独特的视角。
我有了共鸣。这不就是写小说的要“偷”的东西吗?这个俗套的偷鸡故事,香味就是新意。香味顿然从所有的偷鸡故事模式里,像梁小斌从床上一跃而起,去挡不可能挡住的风那样,却叫香味趁机逃跑了。我们吃的是鸡肉,不是香味,但香味败露“小偷”的勾当。局面失控。
倘若从小说的元素看待诗人关于蛋和鸡的故事。那么,蛋是外在情节。蛋之声由雷之声来庇护。蛋被动而鸡主动。而鸡是内在情节。香味大于肉身。由肉弥漫出的香味独立传报肉亡的消息,是自我拯救。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里一个死者的鲜血,在街上像蛇一样游动,执着地寻找本源。香味,鲜血从主体中独立出来,构成有灵性的形象。梁小斌通过香味写出了中国式的孤独。
梁小斌把这件偷窃之事记入当时的日记。他现在看不成日记了,可在回想中,他说:那个鸡的香味仍然在大步疾走。
量词暗示着等级观念。我习惯了鸡用量词“只”,而梁小斌用“个”,一个人,一个鸡。把人用的量词用在鸡上。表示歉意?尊重?平等?我在沙漠里待过(迷失像失明),在无垠的沙漠里,我发现了自己的渺小。那里,物种的等级观念自然失效、取消。某种程度上,一个人像一粒沙。要是走不出,人就同化为沙粒——消失在沙漠里,无踪无迹。
梁小斌的回忆点亮了往事。其中,传达出他的心境:宁静。处在黑暗里的宁静。顿盲为界,前为光明,后为黑暗。但是,我看出了他黑暗中的光明。塔克拉玛干沙漠,译为进去出不来,他进去,却出来了。他走出了黑暗。
明眼和盲眼,是硬币的两个面。我不能贴切地体会博尔赫斯、梁小斌的盲境。就如同死亡,要体验到了,可能来不及传达,除非像那个雄鸡,借助于香味的形象奔走相告。
梁小斌的顿盲,使我想起念小学时关于光明和黑暗的趣事。上海知青当老师,她拿了个地球仪,我有了世界的概念,之前,我以为巴掌大的绿洲就是整个世界(想当然地认为没涉足的地方就是不存在)。
老师转动地球仪,东半球转到上,西半球转到下,她说:我们这里是白天,美国那边是夜晚。我就好奇:我们踩在美帝国主义的上边,他们在下边,头在下,脚在上,会不会掉出地球。老师说:地球有引力,而且,在西半球,不会有头朝下脚在上的感觉,跟我们在上边的姿势一样,除非做倒立的动作。记得上了那一堂地理课,我就乱思瞎想起来。想到戈壁滩上的一个涝坝。那个涝坝很深很凉,谁也钓不出里边的鱼。据传,涝坝深处有一条大红鱼(夕阳映照出的幻觉),而且,涝坝通向地球的另半边。
我获得地理课新鲜的知识,就想实践潜入涝坝,穿越地心,抵达美国,把美帝国主义(当时就这么个说法)吓一跳。不过,我总是潜不深,怎么可能憋那么长的一口气呢?但是,小孩还建立不起这个概念,反复尝试,夏日的水下,冷得我嘴唇发白。
我还本能地担忧一个问题:万一有人知道我的行动,我不就是个投敌叛国的人了吗?紧接着,会连累父母。小孩已有了政治意识,那时,有一句话:我们不但要解放自己,而且要解放全人类,因为,世界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做语文作业,造句:不但……而且……常套用此类复句表达。我潜入涝坝,幻想自己是拯救人类的英雄。
梁小斌使我由失明,想到了失忆。失忆是精神上的失明。还带出了相关的作家和作品。我们的文学是否存在“失明”?经历了一次文学的漫游,我想,其实,在文学意义上,梁小斌复明了。于是,我温习我的童年的同时还学习《大教堂》里的明眼男人,我闭上眼,我看见,我的前边,那个雄鸡的香味仍然在大步疾走。
我将密封的房子里雄鸡的香味视为一种文学的隐喻。真正的诗人、作家追求的是唯一性,独特性,希望自己的作品,犹如香味夺门而出——一个唯一跑出来传报信息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