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问题与对策——基于广州市的实证分析

2015-01-03 10:54杨铭婷蔡燕旋尹光弘
城市观察 2015年5期
关键词:商贩摊位收费

◎ 杨 芳 张 倩 林 静 杨铭婷 蔡燕旋 尹光弘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法

流动商贩对于大城市来说,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如何既保障流动商贩的经营权,又方便市民生活,保证城市的整洁、安全和秩序,无不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管理水平。广州市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对流动商贩的治理尝试新的管理模式——“堵疏结合”。一方面将城市主干道和人口密集的重点地区划定为乱摆卖严禁区,这些区域严禁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另一方面,选择不影响交通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区域设立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转堵为疏,实行“划地经营,分区管理”。自2011年6月《广州市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实施至2014年底,全市共设立疏导区102个,共计摊位约7600多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商贩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减少了流动商贩给城市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广州市流动商贩的治理带来了新思路。但这几年的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中,也呈现不少问题,直接影响了流动商贩疏导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主要采用访谈、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客观描述广州市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课题组前往多个流动商贩疏导区进行实地考察,主要了解疏导区的选址、摆卖时段、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经营状况等。访谈了25位疏导区内的商贩(见表1),了解其经营情况以及对疏导区的看法、满意度等。

二、广州市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合适的地点以及良好的经营环境,是流动商贩疏导区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而完善规范的日常管理是流动商贩疏导区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良好的社会效应是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的最终目的。但目前,广州市流动商贩疏导区在硬件建设、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待提升。

表1 受访流动商贩基本情况

(一)流动商贩疏导区硬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流动商贩疏导区选址不够科学

在我们走访的多个流动商贩疏导区中有些疏导区的位置比较偏僻,有的较少公交线到达,有的处在深巷中,由于疏导区的人流量达不到流动商贩的预期数量,流动商贩宁愿继续当“走鬼”,也不愿进驻该疏导区,从而导致了流动商贩疏导区档位严重空缺的现象。如合盛市场疏导区,面积为7084.5平方米,摊位400个,但进驻的只有二十几家。即使档位免收租金,但是依旧是无人问津。该疏导区内的一名杂货铺老板告诉我们:

“来这里买东西的人不是不多,一般都是些居住这里附近的人在晚上下班后来买一些菜。你也看到啦,这里卖的东西品种比较少,东西也不齐全,而且附近有很多比这里大的市场,比这里的东西要齐全的多,就在这里不远的前面,那里比较多人,比较旺。还有这里比较偏,交通又不方便,只有一条公交路线经过这里,都不方便其他人来,他们也不愿意来这里买东西。”(A19)

某小贩表示地方偏僻根本就没有什么生意,而且有时还会出现亏损的情况。

甚至有的疏导区因为长期没有流动商贩进入,形同虚设或完全被废弃,只留下了空空的帐篷和石台。

很多人之所以愿意做流动商贩在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其低成本、高人流。如果疏导区处于偏僻之地,不利于流动商贩做生意,影响他们收入,难以维持生计,他们不愿意进入疏导区而更愿意当一名“走鬼”。

2.疏导区过于简陋,卫生状况有待提高

因为疏导区的大小不一,基础条件和投入有差异,有的疏导区设计了精美的门面,有雨篷、指示牌、消防设施等。但还有一些疏导区非常简陋,一些简单的帐篷搭建在一起便成为了疏导区。例如:某疏导区摊位的棚顶是铁皮,除了四个铁柱支撑外,四周没有其他的遮挡板,小贩反映搬东西比较困难,夏天比较炎热,下雨又会淋湿衣服和货品,但因为该疏导区人流量较多且有生意做,他们对于简陋的摊位不是特别介意,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这样的疏导区需要进一步改造和提升。

“以前摆摊的时候看到城管就赶紧跑了。现在比较安稳,不用担心被人赶和丢东西。但是夏天的时候很热,而且搬东西比较困难,特别是下雨天的时候来不及躲,衣服也会被淋湿。位置、周围环境、客流量、基础设施都一般,消防设施较为满意,总体上还是满意的。暂时还没有想过离开疏导区。”(A6)

少数疏导区的卫生状况比较差,没有及时清洁,有的连标识牌上都贴满了大大小小的广告以及粘贴后留下的印迹,有的疏导区路面不平,下雨天出现积水,平时灰尘也比较大,影响疏导区的生意。

(二)流动商贩疏导区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疏导区的日常管理需要加强

《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区、街(镇)设立流动商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流动商贩疏导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流动商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流动商贩疏导管理的日常事务”[1]。但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疏导区建成后,大一些的疏导区多数成立专门的市场管理部门来管理,而有些疏导区日常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没有人管理自然也没有人进行监督考核,违规现象较多。如某临时疏导区规定摆卖时间是17∶00-22∶00,但是在此之前却有流动商贩趁此在这里摆摊。细问之下,某小贩说她并不是该档口的档主,而是流动商贩,一般是趁着真正的档主还没有来的时候在这里摆摊的,等到时候他们来了就离开。而有的疏导区会出现越界摆卖的现象,即将商品摆出疏导区划线之外。某疏导区小贩说:

“这里不是每天都有人来管理的,他们只是偶尔来。他们来的时候我们就要把这些摆在外面的架子收进来,架子是不给摆在外面的,那不是我们的地方,是过道,但是没办法,地方太小,我们都会在没有人来管的时候把架子放出去。”(A13)

另外,我们还了解到有些地方的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管理主体异位,即原规定流动商贩疏导区由市场管理者管理,但是实际上这些流动商贩疏导区却承包给他人管理,而且对承包者缺乏监督。

2.转租情况普遍,费用过高

《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流动商贩疏导区(点)的摊位只能由申请者本人摆卖,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摊位;入场摆卖的商贩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摊位”。[1]但目前许多疏导区都存在转租现象,甚至有的档口经过几次的转手。在我们走访过程中也恰好碰到有人正准备将摊位转租给他人,称生意不好做,转租给别人还能赚一点差价,同时也表明他这个档口也是租别人的。在实地调查中,多个疏导区的摊主都表示转租的现象很常见。某商贩说:

“有关系的人拿到档位再转给我们,差价很大,月租被抬高好几百,有些还高出1000多元”(A7)。

《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流动商贩进入临时疏导区(点)摆卖应当缴纳场地使用维护费”[1]。同时,在设立疏导区之初,城管部门对外称,疏导区属于福利性质,优先考虑弱势群体,入场费用并非“租金”,而是“清洁和管理费”。但有些疏导区交纳的维护费远远超出了流动商贩的承受能力,而且由于转租,导致租金不断上涨,尤其是一些较旺地段的租金上涨较快。据2013年3月的报道,某疏导区不少档主均表示目前档位的租价很高,至少要6000元/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档主说,这里的档口被三四次易手,每年都要升一次价。一档口的店员坦言,她们的档口位于疏导区中部,租金要10000元/月。其实,早期该疏导区以抽签的形式出租铺位,成功中签的业主每月只需交纳700~900元管理费。据该疏导区一名档主介绍,疏导区里的店铺都是以合约形式出租的,由于一开始生意比较旺,因此不少业主在转手时都会把租金抬高3~4倍再出让,2012年已经升至3300~3500元,今年最低的租价已经达到6000元左右。[2]课题组在该疏导区进行实地调查时,也有不少档主表示租金比较高,甚至达到了10000元/月。又据2012年报道,沥滘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作为当时最大的流动商贩疏导区,也是全市的示范疏导区,租金每月600元;而在2015年3月我们再次去到沥滘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调查时,了解到中间的店铺需要2000多元,最高的租金需要5000元,且不包括电费。某商贩表示:

“每年都在涨,如果你是直接在市场管理处那边租的话就会比较便宜,但是你跟其他人租的话就会比较贵,我的就是跟别人租的,他们把价格提高后再租给你。”(A15)

虽然租金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疏导区费用过快上涨,其费用远远超过了“清洁和管理费”,也高于流动商贩的承受范围,致使很多流动商贩都不会选择疏导区,使疏导区的建设并没有真正受益于流动商贩,而且在调查中也发现很多进驻流动商贩疏导区的是正规商户而非流动商贩。租金高昂,导致许多有心被“招安”的“走鬼”都无力进驻疏导区,取而代之的是普通商贩。可见,建设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初衷已逐渐被其他利益所取代了。

(三)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社会影响力有待提升

由于政府对流动商贩疏导区的政策宣传不足,导致了流动商贩对于疏导区的不了解甚至是不知道,很多市民更是对疏导区不了解、不关注。

1.流动商贩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对流动商贩疏导区认识不足

《南方都市报》、中山大学、凯迪数据分析中心联合发起的“广州市流动商贩千人调查”结果显示,约60%的受访者不知道“广州为流动商贩划定疏导区”这一政策,超过90%的受访者没在疏导点摆卖过[3]。根据广州大学中国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编制的《广州市流动商贩综合治理研究报告》对流动商贩的随机调查显示,35.48%的流动商贩不了解疏导区,61.29%的流动商贩未使用过此类政府服务[4]。2014年某报曾报道过,在白云区飞翔公园地铁站C出口处,有一位六旬小贩竟然不知道200米外有一个流动商贩疏导区[5]。从2011年到2015年,经过4年多的建设,仍然有小贩对于流动商贩疏导政策内容不了解,甚至近在咫尺的疏导区都不知道,可见,政府关于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宣传工作做得很不够。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建设是为了惠及流动商贩,为提供他们一个新平台以保障他们的利益,然而很多流动商贩却不知道疏导区,这值得我们深思。在疏导区刚建立之初,有媒体报道、基层城管部门也曾向当地流动商贩进行疏导区的宣传,但一阵风后,政府却没有采取有效手段开展进一步的宣传和引导,导致仍然有大量的流动商贩不知疏导区。此外,通过对疏导区内商贩的访谈发现,大部分商贩获得疏导区的摊位都是通过朋友熟人介绍的,而不是通过政府或城管部门的宣传获知信息。

“在刚开始进入这里的时候,我是朋友介绍来的,不是通过什么网上登记办理的,也没有听说过网上可以登记,也不知道怎么弄,而且我又没什么文化,年纪又比较大,都不知道怎么用计算机,怎么上网登记,网上登记对于我来说是很麻烦的。”(A16)

2.市民对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知晓率低,关注度不高

在对市民的问卷调查和访谈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市民都不知道“流动商贩疏导区”这个词,在解释下才得知附近路边的摊位档口就是所谓的疏导区。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5.13%的市民听说过流动商贩疏导区,并有一定了解;而“没有听说过”的市民占44.12%;“仅听说过,并不了解”的占40.76%(见图1)。有的市民即使知道附近有疏导区,但对疏导区也不关注。市民的不关注除了离疏导区较远或不曾去过等原因外,也因政府的宣传不到位。倘若基层政府和社区能采取有效的宣传措施,市民自然而然会对流动商贩疏导区有一定的了解,也可以在疏导区建设的过程中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支持疏导区的建设。

三、流动商贩疏导区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运动式管理,政策的持续性不足

图1 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的知晓率

运动式管理,指政府机关为解决某一领域内突出存在的问题而通过集中优势人力、物力,采取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活动,现实生活中往往表现为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6]运动式治理固然成效显著,但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建设和完善直至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一个逐步完善和不断探索的过程。这项政策需要长期运行才能看出其能否解决问题,如果在执行中发生偏差或中断,就可能导致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但对基层政府来说,一方面为了追求政绩,会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但过了一段时间后,随着经济、社会情势的变化,领导关注的侧重点会转移,使政策缺乏持续性,往往“轰轰烈烈开始、马马虎虎收场”;另一方面,随着领导者的替换,新领导需要作出新的政绩,会将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将要解决的问题上,忽视对以前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管。在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之初,备受关注,但近两年由于关注度降低,就产生了后续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甚至有些流动商贩疏导区已远离建设的初衷。2011年《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实施后,2011年建立了一批示范疏导区,2012年各区、街道积极推进,建立了59个疏导区,疏导区的建立初具成效。但从2013年开始,疏导区的建立则呈现下降趋势,2013年仅建立了22个,2014年只有8个(见图2)。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部门对于疏导区后续的建设投入不足。可以说,政府的运动式治理忽视了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后期建设和管理,也因此出现了转租、违规经营等不良现象,影响了疏导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利益因素的驱动

流动商贩疏导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无外乎两个字:利益。可以说,人们都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行为上便会倾向于选择能获得更多利益的事项。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建设本是为了解决流动商贩的生计问题,为了保持城市的良好秩序,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有些地方和直接的管理者却从地方、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去决定执行以及如何执行上级的政策。

作为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管理者,忽视日常管理和监督,也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一方面,他们既是疏导区的管理者又是疏导区政策的执行者,某个时期,上级重视疏导区的工作并有相应的经费支持时,下级就会积极响应,当上级不重视该项工作时,基层也会转变工作方向,以减轻自身管理部门人力、物力、时间等管理成本,将较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上级更重视的事项。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疏导区的管理者为了增加其部门或个人的收入,趁机哄抬价格,使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租金价格上涨过快,甚至超出一般流动商贩所能承受的范围,导致疏导区的受益者并非是流动商贩。

图2 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每年建设情况

作为经济理性人,人们都会在行动之前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分析当下和行动之后的成本与利益是否有较大的差别,进而选择一种成本低、收益高的行为方式,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流动商贩,他们同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考虑的是短期内的成本与收益,所以对于地方偏僻、人流量少的疏导区,他们宁愿冒着被驱赶的风险也不愿进入。另一方面,在疏导区内的商贩或拥有几个档位的档主,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将档位转租,以收取其中的差价来获得利益,这也是租金上涨的另一主要原因。

(三)流动商贩权利与自律意识不足

目前,国家或各地方政府都没有颁布过有关流动商贩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面对自身权益被侵害,流动商贩无法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维权。即使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建立和相关管理条例的出台,也难以有效地维护流动商贩的合法权益。同时,流动商贩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不高,素质较低,相较于他们的自身权益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比较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并不会寻求法律帮助,而是默认服从或者暴力抗法。

另外,进入疏导区的流动商贩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自我管理和约束差,处于一种散乱的状态,因此,出现如转让摊位等违规行为。在某流动商贩疏导区实地调查时,刚好碰到有人想把店铺转出去,而且也已经找好下家了。在询问之下,店主表示说:

“店铺可以转租的,我也是租的别人的,现在生意不好做,准备不做了。不需要什么手续,而且租金可以适当的提高一点租给别人,然后我们就赚一个差价,这里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A10)

在韩国,政府鼓励流动商贩摊主们成立了“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联合会拥有自己的网站,争取商贩的合法地位,帮助加入的摊主维护自身权利,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主动举报非法经营或是不按规定设摊的商贩,协助政府维护城市秩序[7]。但是目前广州尚未有这样的自主性组织,也没有商贩的自主管理模式,导致流动商贩一直以来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

四、推进流动商贩疏导区发展的路径

流动商贩疏导区的建设虽有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种种问题,亟须采取措施来加以弥补和修正,提高其建设成效,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效益

流动商贩作为政策的直接相关对象,也是被服务的对象,政府部门只有深入了解这个群体的特性、需求,才能开展有效地宣传政策。在前期,做好对疏导区的信息宣传和发动工作,主要方式包括在官网上公示,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上进行宣传等。除了线上宣传,对于没有掌握网络能力的流动商贩,可以在报刊上刊载,或是各社区公布栏上进行公告,并发动志愿组织进行派发宣传单、开设问询点等行动方式来多方面地宣传,让流动商贩了解疏导区的地点、申请方式、管理规范等,引导流动商贩进驻疏导区并合法经营。

同时,要扩大疏导区政策在市民中的知晓率和支持率。首先,通过广播电台、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媒介,在制定流动商贩管理的相关政策及疏导区选址时,充分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让他们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同时也奠定政策实施的群众基础,使政策实施过程中能够取得社会大众的支持与配合。其次,要发动社区居委、社会团体的力量扩大宣传范围,最大程度地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对流动商贩治理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并调动市民参与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的积极性,发挥支持和监督作用。

(二)规范管理,保障疏导区的持续发展

1.理顺管理模式,建立四方管理机制

公众参与、公私合作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式。面对庞大的流动商贩群体,单靠政府的力量远远是不够的,只有各相关主体结成伙伴协作关系,共同应对管理中的问题,才能实现多赢。流动商贩疏导区的管理要变“单一的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为“多中心”管理模式,要理顺管理关系,改变城管部门一家管的现状,实现政府服务、城管执法、社区委员会辅助、流动商贩行业协会协商监督的“四位一体”的流动商贩疏导区的治理模式[8](见图3)。政府方主要负责科学规划流动商贩疏导区的位置及摆卖位,流动商贩经营牌照的发放、年审,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流动商贩的考核和奖惩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严重违章、违法的流动商贩进行执法。在疏导区这个新的商贩治理网络中,由于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城管队伍将从以前“猫”角色转变为服务、咨询、仲裁、协管的角色;社区居民则拥有对该生活区域的流动商贩疏导区的摆卖、政府管理服务、城管的执法等监督与建议的权利;第四方流动商贩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章程,细化行业管理规则,化解行业纠纷,反映行业需求,在流动商贩个体与其他相关主体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

2.综合考量,科学选址

疏导点选址的科学与否,关系到疏导区的客流量,也关乎商贩的经营收益及疏导区的长期发展。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网上服务系统公示的102个流动商贩疏导区中,某些疏导区的摆卖情况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位置不当。合理选址首先要建立双向考量机制。疏导点选址面临的不仅是流动商贩的经营收益问题,市民的权益问题亦需考量。在选点过程中,应该充分了解商贩、市民的不同需求,让政策的利益相关方不断进行对话交流,综合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的建议,在反复交换选点意见过程中尽可能地达成一致,让流动商贩和居民认识到疏导区于他们的意义,关注疏导区的发展。

图3 四位管理机制图

其次,选址还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疏导区选址要遵循以下原则:1.选址要符合规划且不影响市民生活。2.公开透明原则,选址过程与结果都应该向流动商贩与市民公示。3.补救要及时的原则。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疏导点或疏导区由于选址不当而荒废,这就需要管理部门实时关注并及时进行调整,一方面减少人力和财力的浪费,另一方面,重新选择合适的疏导区,真正实现对流动商贩的引导分流。

3.建立合理的价格调节机制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某些疏导区的摊位收费令人咂舌,即使是在同一疏导区内,商贩们缴纳的费用差异也很大。除了选址与人流量原因外,收费太高也是很多商贩离开疏导区的重要原因。在实地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些疏导区的收费是租金,有些则是清洁费,有些则是管理费,依据不一。由于收费标准是根据各个区的实际情况来核定的,不同区域的商业价值有所差异,服务管理方式和内容不同,摊位收费有差别可以理解,但疏导区收费太高,而且同一疏导区商贩们所交费用差异较大。这种随意式的收费缺乏透明公开机制以及充足的收费依据,让商贩对疏导区的满意度不断下降,也就引发了越来越多商贩由固定又回到了“流动”。为此,(1)设定收费的各项标准及细则,并制定各区域收费的最高限额,防范各区域收费被有关部门暗箱操作,任意增长费用;(2)完善收费听证制度。在收费前召开听证会,综合来自各区摊贩、市民、媒体、专家等的收费意见,以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3)开具统一的收费票据。每一项收费都应向商贩开具相关收费票据,公开透明每一项收费的依据,合理收费,同时也便于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4)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商贩公开相关收费信息,积极向商贩明确摊位租金收费的法律依据、收费标准、上缴部门、收费用途、费用的日常管理办法等,保障商贩的知情权。

(三)完善监督机制,实现有序经营

1.加强对疏导区管理者的监督

疏导区管理者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办事,对疏导区以及流动商贩管理是否到位,关系到政策能否发挥其应有的成效。缺乏对疏导区管理者的监督是政策执行走样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疏导区的管理者,应完善以下机制:(1)建立定期的疏导区管理者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让管理部门内部工作人员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保持对日常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疏导区管理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对流动商贩的服务质量。(2)建立举报、投诉机制。流动商贩对于管理者的失范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进行举报,社区居民也可以检举管理者的不当行为,上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对摊位申请、治安、卫生等方面的测评,客观地对疏导区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效果进行评估,防止基层权力的滥用,保证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3)建立对管理者权力寻租等违法行为的惩罚机制。对于不作为,甚至是违法的管理者进行严厉打击。在对疏导区内的商贩的访谈中,我们发现很多商贩并非是亲自申请疏导区内的摊位的。很多私营企业或是个人采用特殊手段在流动商贩之前,以合理的甚至是较低的价格拿到多个档口的经营权与使用权,再以较高的价格转手给小贩,谋取差价。管理者与私人、企业的私相授受、暗箱操作的行为违背了政策的初衷,违背公平原则,侵犯了流动商贩的权益。而一旦流动商贩想离开疏导区,又开始随意转租。管理者的不作为又导致了这个转租成为抬升租金的过程,不断地恶性循环。这样的结果不仅违反了《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也无法将摊位公平公正地给予合法申请的有需要的人,使得政策无法正常运行并发挥良好的效应。

2.加强对疏导区经营者的监督

对疏导区流动商贩的监督,主要包括疏导区内商贩经营行为与退出疏导区行为的监督。首先,通过建立起内外部监督体系对商贩的摆卖行为进行监督。按照规定,商贩不得变更摆卖物品种类,不得超出划定的区域摆卖的,且不能售卖违法的物品,不得发生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1]。但事实上,疏导区的实际运作与城管委网站对疏导区的公示并不一致。有的违反固定摆卖的时间、有的超出摆卖的区域,有的经营货物种类变化较大,加大了疏导区管理者的管理难度。为了做好对摆卖行为的监督,要鼓励流动商贩成立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加强商贩之间的相互监督,如果有违反规范的行为应主动举报。而且,要发动市民、城管、社区、行业协会等定期对商贩进行评估,共同促进疏导区内商贩规范经营;其次,管理者要做好对入场摆卖的商贩退出疏导区行为的监督。商贩离开疏导区应该严格遵守疏导区管理的规范,不能随意转让档口,商贩应主动到疏导区管理办公室注销其入场权,并按规定办理手续,管理者应做好商贩的引导工作,帮助其有序退出,保障疏导区的正常运作。

[1]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领导小组.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Z],2011,5,11.

[2]张建林,钟键挺.商铺几经转手炒高租金流动商贩疏导区无“走鬼”[N].信息时报,2013,3,22.

[3]苏少鑫.路边摆摊应力避重蹈小贩疏导区覆辙[N].南方日报,2014,7,4.

[4]赵一菲,成广伟.部分摊位人少消费力弱 商贩“不买账”[N].南方日报,2014,9,2.

[5]黄少宏,吕政桦.小贩首次摆摊不知200米外有疏导区[N].南方日报,2014,4,10.

[6]师容,周实.论依法行政下的政府管理创新——从运动式执法说起[J].沈阳干部学刊,2011(3):35-37.

[7]孙朝方等.“走鬼”虽招安“转正”路还长[N].羊城晚报,2012,7,3.

[8]陈永明.浅议流动商贩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J].企业导报,20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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