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共性思考与个性思考

2015-01-02 19:23
税务与经济 2015年2期
关键词:共性广播电视广播

田 静

(1.吉林财经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2.复旦大学 新闻学院,上海 200433)

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再普通不过的经济行为,然而,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大背景下,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广播电视媒体,其融资活动却基本上是一片空白。2013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达1387.01亿元,比上年增长9.19%[1],仍是广播电视媒体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尽管以版权为代表的其他收入比重有所提高,但总体上,广播电视媒体仍然是靠自身积累来发展,媒体融资少得可怜。

要不要进行融资活动,怎样开展融资活动,这些对于其他经济领域根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对于广播电视媒体这种特殊的经营机构来说,却是亟需在理论上和具体运作层面上予以解答的重要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可以从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展开思考。

一、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共性思考

广播电视媒体要不要进行融资?答案是肯定的。

从共性角度来看,广播电视业也是一个产业;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现在很多省市合并形成的广播电视台,也是经营单位。早在1992年,我国就提出了新闻媒体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体制。近年来,更明确了非时政类传媒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化经营。可见,广播电视媒体具有企业的属性,因此它也一定具有企业的内在需求。从共性的角度来说,广播电视媒体与一般企业并无本质区别,它也有发展扩张的内在冲动,也一定有着通过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来融资的需求。

从资本的本性来看,也有着进军广播电视媒体的冲动。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而广播电视媒体恰恰是能够带来丰厚利润的领域。电视广告收入是我国电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2010年间,我国电视产业广告投放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广告额不断增长。据中国广告协会统计,1990年,我国电视广告投放总额仅为5.1亿元,之后逐年增长。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年份包括1997年、2002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这些年份的广告投放额分别达到114.1亿元、231.3亿元、355.9亿元、404亿元和600.6亿元,不断突破新的百亿大关,且时间间隔越来越短。2008年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电视业广告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增长态势。2011年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额超过126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15.2%,2010年增幅为18.7%,创17年来的新高。[2]收入如此可观的产业,受到资本的青睐应该是很自然的事。

可见,从产业发展和资本属性的一般规律来看,无论是广播电视媒体还是资本,相互都有着内在的需求,广播电视媒体融资具有客观必要性。那么,为什么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发展如此滞后呢?这就要从广播电视媒体特殊属性的个性角度来思考了。

二、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个性思考

我国的新闻媒体都兼具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宣传机构,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为了保证舆论安全,要保证“血统”的纯正性,要远离资本;另一方面,又具有企业的属性,要自负盈亏,自筹资金,这又要求其接近资本。这种双重性在广播电视媒体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中国的广播电视媒体从产生到发展,始终带着行政化的烙印。1983年,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提出并落实“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决定,即在中央、省、大中城市和县级市开办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保证广播电视传播的覆盖面。在此背景下,各地开始了电视台开办热潮。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无线电视台已经超过900家;到1995年全国有线电视台发展到1200家,其中城市电视台占据了绝大部分。[3]截至2013年底,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79%和98.42%。全国共设播出机构2568座,包括电台153座,电视台166座,教育电视台42座,广播电视台2207座(其中含县级广播电视台1996座)。上述播出机构共开办4199套节目,其中广播节目2863套(不含中国国际广播电台65种语言的对外广播),电视节目1336套。[4]

从上述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广播电视媒体与资本有着先天性的隔阂,从广播电视媒体的上级部门到广播电视媒体人,都缺乏融资的意识,体制上也存在着比其他媒体更多的限制。这种限制出于对舆论安全的考虑。广播电视媒体具有更强的“喉舌”属性,又是拥有最多受众的大众媒体,媒体中的“天之骄子”。如果广播电视媒体与资本联姻,就有可能被资本左右,“喉舌”的作用就可能被削弱。因此,我国的所谓“四级办电视”,其实就是每一级地方政府出资建立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广播电视台,再靠它们的积累,复制了一个又一个 “小台”。在这样的投资体制下,广播电视媒体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台与台之间同质化严重,资金不足,竞争力弱。

抛开产业和资本的一般属性,从广播电视媒体自身的个性角度思考,就会发现,广播电视媒体融资面临着更多的特殊问题。除了上面说的双重属性这一特殊之处以外,广播电视媒体还有一些与融资有关的特点:

1.广播电视业是内容产业。与一般产业不同,广播电视业是内容产业,要靠精彩的节目来吸引人的眼球,才能换来收视率进而得到广告收入。内容,是决定广播电视媒体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资本要进入广播电视媒体,除了要了解一般的经营规律,还要对广播电视媒体的运作、节目策划制作有相当的了解。

2.广播电视媒体竞争激烈。随着数字广播、数字电视、卫星电视的普及,人们能够收听到的广播节目、收看到的电视频道越来越多,电视观众面对的往往是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数十甚至上百个频道。所以,不管是哪一级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广播电视台,其实它所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国家级”的。这就使得广播电视媒体的竞争异常残酷。

3.广播电视媒体成本高,投资周期长。电视节目制作是综合的艺术,需要多个部门、多种技术、多种设备的配合,因此成本很高。美国学者布雷德利测算得出:同一个新闻选题,报纸、广播、电视记者的前期采访成本比例大约是1:1.8:3.5。[5]广播媒体虽然制作成本较低,但前期投入较多,而其广告收费标准也比电视低得多。所以,从总体上看,广播电视媒体投资需要较长的回收期,这是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必须考虑到的问题。

4.广播电视媒体属于传统媒体,已经开始受到新媒体的冲击。广播电视媒体,相对于网络媒体来说,属于传统媒体。尽管到目前为止,广播电视媒体仍然有着庞大的忠实受众群体,但是已经越来越受到新媒体的冲击。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调查统计,受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冲击,北京地区电视机开机率从三年前的70%下降至30%,传统广播电视收听收视群体向老年人集中,40岁以上的消费者成为收看电视的主流人群,电视观看人群的年龄结构呈现“老龄化”趋势。对于同时收看网络视频和电视的“双屏用户”,网络已经成为收看热播电视剧的主要渠道。

三、广播电视媒体融资共性要求与个性要求的关系

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共性要求与个性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但却不是不可协调的。

我们要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产业,就必须改革现行的投融资体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尊重资本的本质属性,遵从融资的一般规律。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广播电视媒体是可以按照资本运作的一般规律来吸收社会资本的,这是广播电视媒体作为一个产业所必须享有的共性的要求。广播电视媒体要获得社会资本,就要多从共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要给资本以相应的权利和回报。这与其他领域的投融资行为没有本质的区别。

同时,我们也必须尊重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个性化要求。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媒体承担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职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舆论安全是必须要保证的。同时,广播电视媒体长期的发展历程及其特殊的运作规律都决定了它不能像普通企业那样,自由地吸收社会资本,而必须有一定的限制。这些特殊的个性化要求,是投资方必须要考虑和尊重的。尊重资本、尊重融资的一般规律,这是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共性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尊重广播电视媒体的“喉舌”作用,尊重广播电视媒体的特殊运作规律,是在共性要求基础上的个性要求,是对基本要求的修正。广播电视媒体融资,就是要在尊重共性要求的基础上,强调个性要求,达到共性要求与个性要求的统一。

四、基于共性思考与个性思考的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策略

从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认识和把握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特殊规律,构成了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策略的理论基础。

从政策的层面,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广电领域。比如在2004年2月广电总局出台的《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就明确提出“逐步加大广播影视市场的开放力度,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吸引、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广播影视产业的社会化程度”。2004年11月28日,《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44号令)正式实施,外资媒体公司不仅可以入股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对外资进入大型国有媒体集团的要求也大为降低。

这些改革举措主要集中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其实还没有进入到真正意义上的广播电视媒体。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广播电视媒体融资的共性要求,从政策层面上允许资本直接进入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仿照出版界的做法,将广播电视媒体也分为时政类与非时政类两大类。时政类广播电视媒体完全由国家独资经营,非时政类广播电视媒体则可进行转企改制,引入社会资本。

除了政策层面以外,从共性和个性两方面思考,广播电视媒体融资还要注意以下策略:

1.加强广播电视媒体内部重组。如上所述,由于“四级办广播电视”的体制,我国广播电视媒体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同质化严重。我国的电视台数量比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11个国家电视台总和还多,这显然是不正常的。所以,应鼓励广播电视媒体内部的兼并重组,通过优势广播电视媒体的重组活动,精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数量,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也可以解决一些“小台”资金不足、生存艰难的问题。对于优势广播电视媒体,则可以通过这种行业内的“重新洗牌”,实现扩张,提高竞争力。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施蒂格勒指出:“纵观世界上著名的大企业集团,几乎没有哪一家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以某种方式,通过资本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哪家是完全通过内部积累发展起来的”。[6]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媒体,甚至可以跨行业组成传媒集团,参与国际竞争。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资源融资。广播电视媒体拥有一些特有的资源,如知名频道、名栏目、名主持人等。这些资源,可以作为融资的重要依托。2011年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栏目以全年1.3333亿元冠名费名列湖南卫视之首。[7]这就充分说明,广播电视媒体虽然存在着一些其他行业所没有的关于融资的限制,同时也存在着其他行业所没有的优势,广播电视媒体经营者应该善于挖掘资源,充分地利用资源。

3.争取实现广播电视媒体直接或间接上市。早在2002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就将“传播与文化产业”确定为上市公司的13个基本门类之一。2003~2010年间,国家陆续颁布了一批有助于传媒企业上市融资的文件。截至2013年底,传媒板块总市值达到5876亿元。截至2014年2月28日,在国内上市的传媒类上市公司达到46家。在这些传媒企业中,有的虽间接与广播电视媒体有关,但目前还没有广播电视媒体上市的先例。囿于目前政策的限制,电视媒体可以通过注资等方式,借助上市的传媒企业实现间接上市,创造条件争取直接上市,通过股市来获得资金。

4.结合新媒体形态,引入风险资金。传统广播电视媒体融资发展滞后,而网络新媒体在融资方面却得天独厚,究其原因,就在于新媒体得到了风险资金的光顾。风险资金的注入,使得新媒体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广播电视媒体作为传统媒体,在保留原有的传播属性、保住忠实的老受众的前提下,完全可以与新媒体融合,并在融合过程中将传统的传播方式与新媒体形态有机结合起来,让投资者看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所带来的勃勃生机,从而吸引资本的目光,引入风险资金,实现快速发展。

5.培养资本运营专家。作为一种传统媒体,尤其是作为行政色彩相对浓厚的广播电视媒体,对于现代企业运营模式了解不多,缺乏资本运营方面的专门人才,这是广播电视媒体进行融资活动的最大障碍。广播电视媒体不仅要有节目制作专家,也要引进和培养资本运营专家,这样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环境,才能有效开展融资活动。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广播电视发展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中国电视产业发展概况[EB/OL].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1-06/30/content_23838068.htm.

[3]王兰柱,吕值友.中国城市电视台可持续发展路径[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3.

[4]2013年广电行业总收入3734亿元[N].人民日报,2014-07-10.

[5]张良成.多媒体融合:媒体生存法则[J].传媒,2006,(7).

[6][美]施蒂格勒.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3.

[7]彦芳,李宓.资本驱动下电视媒体多元化经营路向探微[J].南方论坛,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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