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美 李璐璐
(武汉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58)
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路径探析
○何桂美 李璐璐
(武汉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58)
有效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既要注重和改进理论内化的教学机制,又要建立和运用道德实践的激励机制,还要培育和完善知行转换的长效机制。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内涵,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路径,是着力构建贴近生活、具有层次的价值观理论体系,时间连续、形式多样的新型教学模式,知行结合、工学交替的道德外化环境和制度监督、法律约束的明刑弼教格局。
高校 思想政治教育 实效性 路径
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理所当然包括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与改革。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科技人才,因此,更要带头践行和落实党中央的这一决定精神。卓有成效地抓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提升大学生健全人格的有效途径。由于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较之从前在很大程度上不同,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迫切任务。
切实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要根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内涵选择突破的路径,才能收到明显的成效。所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是指通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对大学生施加思想道德影响,使大学生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导向内化于思想、外化于行为、融化于习惯,在“知”与“行”不断地转化升华中,完成思想道德模仿向思想道德自觉的转变。由此可见,要有效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既要注重和改进理论内化的教学机制,又要建立和运用道德实践的激励机制,还要培育和完善知行转换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要通过如下四条路径来实现。
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问题是用什么样的价值倡导去教育人、改造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具有极强的时代性、生活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也具有自主性、差异性,故此,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必须紧扣时代脉搏,构建一个贴近生活、具有层次的价值观理论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6号文件中提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三贴近”要求,是构建新时期价值观理论体系的总体原则。基于全球化时代意识形态多元性和大学生思想复杂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的选择上,要在保留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仍有价值的基础知识和思想道德先进性的同时,特别注重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从当前社会的最新实践中吸取新的知识,增加具有时代性的内容,体现时代特色,这样才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
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关键在于承认并注重生活和学生存在的差异性,建立具有一定层次的价值观理论体系,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观引导既坚持先进性,又具备适应性和实践性,走和谐德育之路。
高校的学生群体来自四面八方,由于城乡、地域、家庭、经济环境等千差万别,学生之间具有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差异性反映在对价值观的认同与践履上,必然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与行为。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这既是对不同个体价值观差异性的认可,也是具有层次感、适应不同群体的价值规范。如果唯以“兼善天下”为道德准则,“穷”者无法践履,势必会产生对这个道德准则的反感与抵触。
在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中,主张“人类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协调一致,使人类社会朝着有利于个人和个人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健康发展”。所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要避免疏离生活的道德规范,构建既张扬公共理想又兼顾个体追求的道德理论体系,使大学生乐于接受、勇于践履。比如在公私观的规范层次上,既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高级层次,又有“先公后私”、“公私兼顾”的一般层次,也有“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合法、合理地追求个人利益”的较低层次。有了这种有层次的价值观体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就能够在积极引导大学生追求道德最高层次的同时,约束大学生
坚守道德底线;有了这种有层次的价值观体系,就能够适应和兼顾大学生群体的差异性,便于大学生根据自身的认知和条件,在守牢最低底线的前提下,奋力实践较高的道德层次。这样才能变浪漫的、无目标的思想政治教育为现实的、理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动态地把握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诱导,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真正的目的。
道德思想的内化,是个人品德修养的前提。知识的内化过程,是人们将自己接受到的信息内容加以储备与使用过程,直白地说就是“记忆”。根据科学的解读,人的记忆包含了两个必需的步骤:第一步是“记”的过程——储备信息内容的过程。也就是心念将内心集结的信息资料,以某种格式保存在记忆的仓库里;第二步是“忆”的过程——使用信息资料的过程。也就是自我在内心进行回忆来重温过去的感觉,或者是将某一信息内容装载到感觉信号中,经由自己的身躯之器官来表达。在第一步“记”的过程中,必须有一定的信息量在大脑里不间断地复制,否则印象过浅,容易淡忘;在第二步“忆”的过程中,必须要求信息接受者本人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主动式反刍,避免储存信息的沉寂。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如何增加大学生对思想政治品德信息的感觉复制、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思想政治品德信息的反刍兴趣,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记忆”的有效途径。
教学的连续性。目前高校的“两课”教学,仅仅针对大一学生,而且真正涉及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则更是集中在第一学期。虽然大学校园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毕竟都是零散的内容、自愿的形式,不能进行系统的、必须的价值观引导,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教育内化作用有限。
故此,高校应在自身能够掌控的条件范围内,建立大学时期全程德育教育模式,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从现在的一个学期拓展到整个大学阶段,既搞好新生入学阶段的政治思想教育,又坚持安排“老生”的继续教育,形成从走入校门到走出校门的一条龙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根据各年级学生的特点,大一新生以个人道德养成教育为主,重点在启发刚跨入大学的学生明确个人品德修养对于人生的重要性,培养他们个人品德修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大一以后的“老生”应结合专业知识的传授,开辟“职业道德规范”课程,进行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行规”教育,既授技又授德,帮助学生在校园里打好“德艺双馨”的基础。大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年,是结束学业、步入社会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将要进行实习、投档、面试等等个人工作生涯的前期准备,因此,对毕业生要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开设《社会道德与就业指导》课,帮助学生掌握走进社会、进入职场的有关道德知识和基本规范,增强学生的社会意识。
教学的互动性。现代主体教育思想颠覆了“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的传统主体教育观,提出了“双主体论”的观点,即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教育行为的主体,学生则是学习行为的主体,现代教育过程是教师与学生双主体协同活动的过程。撇开“主客体”论不谈,单从必要性来讲,新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改变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性课堂灌输式教育的模式,提倡和鼓励德育民主化,教师要“充分认可学生的认识能力和分辨能力,主动与学生交流,与学生平等沟通,共同提高”,引导学生“消除对教师、家长的依赖思想,主动进行道德学习,与教师相互探讨,共同思考,日益走向道德成熟”,使德育由单向灌输向平等交流转变。
互动式教学途径与内容相当丰富,例如采取“主题班会”、“专题演讲”等方式促进师生双方的角色转换,实现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教学主体互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将抽象枯燥的政治理论教学与生动具体的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不定期组织一些社会调查、专题报告会、观摩与评介等活动,实现课内与课外之间的互动等等。此外,还要探索将思想教育融汇于文娱活动的方式,开展公共道德、理想信念等德育知识竞赛和文化娱乐活动,变生硬的思想灌输为充满趣味的心灵体验,在美感欣赏、情感体验的过程中受到潜意识和形象化的教育,学生更乐于接受,思想教育也更见成效。
教学的多样化。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除前述实行互动式教学外,还必须在方式多样化上做文章。因为无论多好的形式,都不能长期、反复的运用,久之都有视听觉钝化的时候,因此要千方百计实行教育方式的创新。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虽然有其一定的规律,但教学方法却从来没有固定的模式,教师只有明察课堂,适时调控,灵活选择多样可行的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且网络条件非常便利的今天,可以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虚拟现实的激光技术等现代化工具,制作生动、形象、为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教育产品,进行电化教育,这不仅可以克服教育形式的呆板性,而且还可以大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多元影响的背景下,采取座谈会、个别谈心、结对帮
教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好学生身边的实际问题,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校园文化日益开放的环境下,不定期的组织课外校外活动,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延伸到学生的校外生活中,结合社会生活推行真实教育。总之,新时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涵盖影响大学生思想的多元环境,采取灵活生动的方式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劝化,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收到明显的实效。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道德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根本途径。
“道德规范,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道德只有和人的行为统一起来,才具有其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内化的知识如果不外化为行为,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对个人、对社会、对历史毫无意义。只有在对各种人际关系中用行为诠释道德价值观,才能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同时收获“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硕果,增强道德践履的愉悦感与道德知识进一步内化的效能。由此可见,“躬行践履”是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重要方式。但在现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知行结合是最为被忽视的环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怎么“显效”的原因之一。
思想政治教育的特征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走知行结合的道路,必须着力构建工学交替的德育外化环境。唯有如此,方能增强大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意识,使大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感悟人生,构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理论上说,道德外化存在于一切时空之中,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娱乐、交游,无一不是展示道德行为的舞台,即使个人偏处一隅、独居一室,也是道德外化的环境所在。古人提倡的“慎独”,就是对失去外在制约的个体道德行为的外化要求。但这并不说明“构建”德育外化环境毫无意义。“自然”的道德外化环境,具有随意性、自由性,在这种环境里,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凭个人的好恶各取所需,环境对道德外化的约束功能相对较弱;而“构建”的道德外化环境,具有集中性、组织性、引导性和约束性,个人在这种“刻意创设”的环境中,由于受到外部(组织、规则或制度)的监督,其言其行只能按照道德规范去“模仿”,虽然这种行为具有迫使的成分,但通过不断的知行转换,个人思想道德的养成终会由模仿转变为习惯、由必然升华为自然。
高校创设道德外化环境的途径与内容相当丰富。例如在校园开办超市、物流、实用技术等实训基地,组织大学生定期到实训基地参与工作、管理、劳动,让学生在具体真实的职业环境中体会和感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对道德外化的理解和认同,使学生在实践中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主动与对口专业的校外企业合作,带领大学生到企业观摩工人的劳动并顶岗实习,在向工人们学习技能的同时,学习工人们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境界;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利用有关部门组织的节假日期间或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组织训练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活动,让大学生在浓厚的“正能量”氛围中既释放个人的道德魅力,又经受身边道德气息的熏染洗礼,净化和提升个人的思想道德境界。
总之,通过“工学交替”、“教学做合一”,把思想道德教育渗透在实训、实习、活动等各个实践环节,使大学生在教育中实践、在实践中自我教育,达到加强和巩固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育效果。
2013年5月4日,习近平在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上,引用“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来警戒广大青年。人的惰性普遍存在且难以克服,人要舍恶从善,除了内心具有强大的信念做“防护堤”外,还必须具有外在的约束与监督,才能达到抑恶扬善的目的。
扬善与抑恶,目的一致,手段迥异。扬善的本质是自律,抑恶的本质是他律。如何合理选择利用“扬善”或“抑恶”的手段,这实际上也是道德教育与传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张明澎在《中国人想要什么样的民主》一书中说道:中西方政治文化最大的不同,可以用“抑恶扬善”来概括:在西方,政治的目的和功用是“抑恶”;在中国,政治的目的和功用,主要是“扬善”。中华民族是一个谦恭礼让、与人为善的民族,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扬善”始终占据道德传承的主要地位。但先人们既然知道“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道理,于是也有“明刑弼教”的主张。在道德滑坡的今天,仅仅依靠思想道德教育的“扬善”,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要使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高的实效性、要使社会风气得到根本的好转,必须重温古训、借鉴外国,在继续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基础上,辅以制度与法律上的“抑恶”,才能固守道德底线。
征信记录。征信在中国是个古老的词汇,《左传》中就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的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是可以得到验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我国征信系统正在发展完善:2013年3月15日,国务院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以道德为支撑”而建立的全国企业征信系统(11315系统)业已投入运行……全国征信体系逐步构建与完善,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更有意义的是,通过征信活动,使人们产生对制度的尊重敬畏、通过他律的作用激活自律的本源,进而产生“明刑弼教”的效果。
高校与其它全日制普通学校不同,是集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交游于一体的场所,因此为了配合社会的征信活动,也为了对思想政治教育起到“明刑弼教”的效果,高校应当建立校内大学生征信系统,对大学生特有的“考试作弊”、“逃课旷课”、“论文抄袭”、“恶意欠贷”等不良行为进行征信记载并定期向本人通报,让大学生感受到持续的压力而不是就事论事的批评;感受到如芒在背的污点负担而不是既往不咎的精神解脱,促使大学生进行自觉的道德修养与道德自律。
道德入法(制度)。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见危不救”入法、“常回家看看”入法、“公交让座”入法等等道德入法的尝试,并由此引发“道德问题能不能用法律来解决”的大讨论,虽然最终尚无一致的意见,但主流舆论认为,“三鹿奶粉事件”、“郭美美事件”、“小悦悦事件”等一再挑战中国社会的道德底线,很多人没有了对人性道德的坚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法律加以推动,提高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
诚然,道德标准要高于法律标准,道德入法也并非要“用法律代替道德”,但因某些人对于公众的普遍价值判断缺乏免疫力,因而他们无法感受来自公众的道德谴责,为了坚守道德的最低底线,就必须用法律的形式进行强制性纠正,达到惩戒当事人、警示其他人、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的目的。如果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可以轻易击穿,何谈道德的高尚性、先进性?人们都说西方国家公民的道德水平高,除了教育差异外,还与他们较为健全的法制、相当严厉的处罚作为“弼教”措施有很大关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法治建设能为良好公民道德的形成提供法治化社会环境,法治社会是公民美德形成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高校虽然不是制定法律法规的机关,但作为综合性的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有权利也有义务在遵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制订校规、校纪,用以管理学校、端正校风,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人们在以往的认识中,认为道德作为校规校纪的依据,代表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支配着学生们日常最基本的行为,因此一个学校的风气与秩序,应该靠学生的自觉与理性来维系,而不是靠校规校纪强制性的支撑。之所以形成这种认识,直接来源于“高校是神圣的艺术殿堂、大学生是天之骄子”的盲目自信。殊不知,这些“天之骄子”来自于社会,来自于千差万别的环境之中,其道德素质难免参差不齐,其中也不乏“对于公众的普遍价值判断缺乏免疫力、无法感受来自公众的道德谴责”的个体,这些个体虽然比例很小,但影响力相当于围桶的“短板”,某种不健康行为如考试抄袭甚至可能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降低学校整体道德水平。“靠学生的自觉与理性来维系学校风气与秩序”,往轻了说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往重了说是粉饰道德整体水平。所以,要将最低层次的价值观(如考试不作弊、论文不抄袭等)纳入校规校纪范畴,通过《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寝室公约》、《实验室守则》、《绿色课堂公约》和《学生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约束大学生的行为,达到警示、激励、自我矫正的目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与其说是宣扬封建迷信的因果报应思想,还不如视为人们对建立良好社会道德秩序的美好追求,这个追求只有在法制社会才能变为现实。在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成为人们坚信无疑的认知和社会现实,道德底线才能固守,人们也只有站在道德底线的坚实基础上,才有可能沿着道德的高峰不断攀登。
[1]何桂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内涵与影响因素[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8).
[2]石凤妍、徐建康:论以人为本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道德与文明,2007(2).
[3]徐明森:论学校德育方法的重心转移[J].现代教育探索,2008(8).
[4]张继缅:中华儒学精髓[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
[5]张明澎:中国人想要什么样的民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谌盼)
本文属何桂美主持的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课题编号2013B29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