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长容 刘祉圻
(江苏徐淮地区徐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 徐州 221131)
1.1.1 财务核算反映了资金的来源
新会计制度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要求存货及收入支出类等会计科目的明细核算要区分资金的来源。比如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支出会计科目应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要求预付账款及存货等会计科目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其资金性质即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新会计制度区分了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新增了财政补助结转与财政补助结余两个会计科目,年度终了对资金结转结余和分配的会计处理流程有了明确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资金性质的重要性。在年末结转工作中需要将事业支出会计科目下的明细科目按其资金性质分别结转,其中财政补助支出当年发生额结转至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当年发生额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其他资金支出当年发生额结转至事业结余会计科目。
1.1.2 对基建数据的新要求
原会计制度要求农业科研单位的基建账套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来设置,基建账套中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也仅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数据与科研数据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从而形成了一个单位执行两种会计制度,编制两类会计报表的现象。基建数据与科研数据的分别披露使得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无法完整反映,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在新会计制度中对基建账数据有了新的规定,要求科研事业单位在按照基建会计制度单独建账与单独核算的同时,要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科研账套,使基建数据与科研数据成为一个整体。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以及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1.1.3 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原会计制度通过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进行会计核算,没有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相关因素的影响缺乏筹考虑,因此对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不够全面。另外,随着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的增大,知识创新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农业科研单位近年来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由此创造了大量的无形资产,如自行开发的科研成果、专利等[1]。但这些无形资产在农业科研单位的财务核算中却没有体现出来。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首次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作出要求,并对计提折旧和摊销的业务处理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冲减支出。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是否计提折旧与摊销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新会计制度的这一处理充分考虑了预算管理的需要,全面促进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同时,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净值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也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信息的质量。
新会计制度在原制度的基础上,新增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累计摊销”“待处理资产损溢”“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其他支出”会计科目、取消了“对外投资”“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借入款项”“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固定基金”“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销售税金”会计科目,将“库存现金”改为“现金”、“应交税金”改为“应缴税费”、“应缴预算款”改为“应缴国库款”、“结余分配”改为“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附属单位上缴款”改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改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共分5大类48个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对原制度财务报表的排列方式以及结构和项目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并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收入支出类项目在新的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反映,表中的各类项目均按照其流动性予以列示,对收入支出表的结构也进行了优化,在反映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的同时,又按照其资金性质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以及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分别列示,同时可以反映会计年度内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和分配情况。这些改进使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完整、更能满足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
收付实现制是原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的要求,随着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日益发展,收付实现制的缺陷在会计核算中也越来越明显,不利于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新会计制度中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通过权责发生制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起到改革与创新的效果。
新会计制度将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这3个常用的专项类会计科目予以删除,将各类专项资金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分别在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事业支出等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并且要求在按新会计制度建账与衔接转换时,将拨入专款会计科目的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的贷方,将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会计科目的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的借方。这一规定与原会计制度中拨入专款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不相一致,原会计制度中对拨入专款进行了详细的定义,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由此可见,新会计制度在建账时忽略了部分因素没有全面考虑资金的性质并分析相关会计科目的余额,即未将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与专款支出这3个会计科目的余额相抵后的差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使新账中的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和事业结余会计科目的余额无法真实完整地体现其资金的性质,继而导致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内容与其概念不符,影响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性质。
原会计制度对已完工项目在年终结账时是规定要把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两个会计科目的余额相抵减后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会计科目。而新会计制度中规定了收入及支出类会计科目年末结账后均无余额,也就是说未结题的课题专项资金年终也要根据资金的来源将收支类会计科目分别转至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以及事业结余会计科目中。新制度的这一规定便于信息使用者直观地了解不同资金来源项目的结转和结余情况,便于实施预决算管理,但对跨年度项目执行中所涉及每一个会计科目的累计发生额没有原会计制度下清晰明了,必需借助完善后的财务软件来统计汇总。
为协调预算及财务双目标的需求,新会计制度对事业支出会计科目的明细设置也有了新的规定,要求其明细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以及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等会计科目,并按照一定的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可以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设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即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会计科目,四至六级明细应按照项目类别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设置。新会计制度下的事业支出会计科目的层级比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加,导致明细科目的个数多倍增加,给明细科目的汇总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例如,事业支出科目下至少有6个相同的末级明细科目,想要统计整个单位一定期间该项费用的支出情况,需要将这些相同末级明细科目进行汇总统计后方可得出结果,相比原会计制度下要繁琐的多。
目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报送的财务报表更多的是面向内部的,科研数据与基建数据的单独反映更便于本单位领导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如果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科研账套,那么会给单位内部报表的编制带来一些人为的重复性工作,需要将合并后的科研账套再次分解为合并前的科研数据和基建数据。原会计制度下,基建数据虽然没有定期并入科研账套,但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均是将基建数据与科研数据进行分析后编制的合并报表,即表合账不合,因此并未“游离”于科研账套之外。新会计制度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使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能够全面披露财务信息,在对外报送的报表是合并基建数据后编制的前提下,基建数据可以在工程竣工决算后再作账套合并处理。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完善会计科目体系的基础上要求财务核算反映资金的性质,基建数据定期并入科研大账并进一步改进优化了财务报表体系等,这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举措对农业科研单位的财务核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新会计制度实施后,财务人员应尽快改变财务核算及管理的观念,适应新的政策和要求,在财务工作中不断创新与完善,为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迟巍.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论析.现代商业.2013(36).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
[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