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苏慧
社会抚养费,是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违法生育子女以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公民强制征收的一项社会补偿费用,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调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因此,社会抚养费管理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
近几年来,该县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提高生育成本,转变群众生育观念,遏制政策外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乡收县管、财政监督”征管机制,做到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电脑机打票据,杜绝了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或其他票据的使用。专用票据采用严格“核旧换新制”的管理制度。
为实现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合法,县里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流程,做到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县里依法统一规定了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标准,明确规定不得擅自降低首次征收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建立一案一档,建立了征收分户台账,为续征工作建立数字档案,对已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由各乡镇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2006年以来,全县共执行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 350多例,拘留300人次,执行标的款金额868.84万元,促进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和征收面的大幅提高。加大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近年来查处名人富人20多个,个案最高征收额达15万元。
一是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该县社会抚养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征收,并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二是严格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根据社会抚养费必须全部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原则,严格限定社会抚养费支出范围,主要是农村独生子女奖励与保险、计划生育网络的业务建设费、节育手术费、流动人口管理及服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计生对象后遗症治疗、宣传培训费等。三是强化社会抚养费使用监督。该县每年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督查,通过强化监督,杜绝了截留、挪用、私分、提成社会抚养费的现象,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四是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近几年来,该县出台了一系列落实利益导向工作的相关文件,所有政策的出台都少不了资金的投入,社会抚养费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
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财政按比例返还县、乡计生部门,该县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大部分依赖于社会抚养费,来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成了乡镇财政收入的一大项目,据调查,乡镇社会抚养费收入实际可使用财力比重,视乡镇财力不同而比例不一,大致在15%至35%之间,甚至有的高达40%,返还部分除10%返村居外,其余部分乡镇单独核算,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实际上成了乡镇的“小钱袋”,任由其自由支配,挪作他用。乡镇还存在坐支社会抚养费现象,不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坐收坐支挪作他用。
社会抚养费按比列返还后除一部分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外,大部分用于招待费、办公费、小车修理及燃料费等公务支出、发放奖金补贴,比例均达到70%以上;而用于利益导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等计生方面的支出比例较低。计生举报费票据是自制式的凭证,支出数额大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手续简单不规范,发放以现金方式发放,存在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腐败隐患。
虽然各级政府对社会抚养费都有征收标准,但是因为政策的弹性较大,标准幅度过大,由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这也导致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利过大。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具有一定的控制功能,社会抚养费征收目前成为了许多政府对农民进行控制的一种手段,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户籍办理等方面,也经常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来控制。
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制度衔接配套不够,还有空白或漏洞很多,这是滋生腐败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健全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是做好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的依据。
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以及滞纳金必须全额缴交国库,并按照相关要求全面纳入地方财政收支管理中,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贪污。当计划生育经费不足,地方政府应当以财政资金予以支撑。同时,按照规定,我国保障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我国人口数量的健康增长,也是防止抚养费贪污的有力举措。
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电台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布不同层次的征收标准,让人民群众了解目前的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征收程序和相关的政策,同时县级计生部门和乡镇、村居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将各对夫妇的计划生育情况和社会抚养费收缴情况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健全的监督制约制度,对社会抚养的征收、管理能够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不仅可以提高社会抚养费管理质量,而且可以有效的避免违法情况的发生。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要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树立社会抚养费“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观念。同时,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工作要参与到社会的监督范畴,在特定的区域针对社会抚养费的财务建立公开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通过财务公开制度可以拉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使群众能够充分的认识到社会抚养的用途。
为了能使社会抚养真正做到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的作用。建议各级财政统筹管理,设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生技术服务、优生优育、计生对象养老福利基金账户,基金由财政统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个人,财政直接支付到计生技术服务等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社会抚养费能抚养对人,从源头上杜绝挪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提高社会抚养费缴交网络化的进程,不仅可以使社会抚养费缴交效率提升,还能够切实保障“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从而真正杜绝腐败问题发生。通过计算机控制征收标准,达不到征收标准就不能开过票据;通过银行代收直接缴国库杜绝基层工作人员收现坐支社会抚养费现象;通过财政统管统筹可以基层挪用社会抚养费现象,保证社会抚养费使用合法合规,真正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社会抚养费是调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使用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征收与使用存在的问题还较为严重。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其的重视程度,在征收与使用过程中,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使社会抚养费发挥调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的作用,其价值得到体现,从而推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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