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迪
(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51)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在十八大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分组讨论会上表示,央行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深入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随着中国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的深入改革以及国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不断强化,利率与汇率市场化回归终将成为必然。如何理解和研判中国的汇率制度选择一直是学术界与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出发,研究中国汇率制度供求均衡与汇率市场化改革,认为只有兼顾制度供给与需求两方面因素,力求汇率制度的供求均衡,才能使汇率市场化得以实现。
均衡是指一种平衡,各方力量在此时势均力敌、收益满意且无意改变现状。制度供求均衡即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双方达成了共识,对彼此现状满意,对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满意,不想也无力改变现状的一种状态。在不存在暴利和强制情况下,由制度市场供求决定的制度均衡下的制度应该是最优、最有效率的,这类似于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各方在此时达到了最理想的状态,再没有调整的必要。在制度“均衡—非均衡—均衡”过程中构成制度变迁,在每个均衡阶段不断地实现帕累托最优,而又不断地自我超越,形成新的最优,即一个“帕累托改进”过程。同时,制度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稳定性也决定了制度均衡的多重性和全面性。国家的出现,使正式制度供给往往不全由制度需求决定和影响,而是掺杂着政府自身的目标函数和对整个社会的权衡把握。制度选择过程中的每个角色,即制度供给方和制度需求方都会针对当前的形势和对未来的预期,对制度有所偏好。因此,制度均衡被打破,非均衡作为一种常态长期存在。而制度“均衡—非均衡—均衡”正是制度变迁和演变的动力和轨迹。
从制度非均衡的分类来看,主要分为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供给过剩。其中,制度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制度供给的时滞问题上,即制度供给往往晚于制度需求,同时还包括由于外部效应、搭便车等问题出现的制度供给动力不足现象。而制度供给过剩主要存在于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变迁中,主要是由于政府对社会各利益集团力量的权衡、政府行为过程中的“创租”和“抽租”以及政府干预政策的延续性等因素导致,因此政府过多地干预和管制市场公平竞争,制约和束缚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从而滋生管理部门的腐败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垄断,造成广大普通消费者利益的损失。制度供给不足与制度供给过剩清晰地显示出制度供给过程中潜在利益的存在,分别表现在对能增加经济效率的利好制度的渴望和对消除多余规章制度引进竞争机制的追求。
在制度供求双方的力量制衡与博弈过程中,会逐渐形成政府主导模式、社会主导模式以及二者合作互动模式,即我们所谓的供给主导型、需求主导型和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从历史经验来看,西方发达国家主要偏向需求主导型,而发展中国家偏向供给主导型。在整个中国汇率制度市场供求和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市场主体则是进一步的辅助与补充。
长期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采用的都是政府的强制推动,政府作为我国的制度供给者,实施强制性制度供给。因此,汇率制度作为众多制度之一,遵循着统一的改革路径。中国涉外经济的基本国情影响汇率制度不能由市场供求决定,制度变迁中的供给非均衡不可避免,供给主导成为必然。
1.我国的涉外经济发展起步晚,外汇市场发展较缓慢。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外依存度很低,涉外经济规模占全国GDP比重甚小。 1978年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仅为9.7%。改革开放后,涉外经济才逐步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13年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提升至45.6%。另外,中国的外汇市场发展较慢,尽管近年国家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但截至2013年8月,人民币占全球外汇交易市场份额仅为1.49%,与发达国家外汇市场相比,具有市场交易量偏小、外汇品种和市场主体相对单一、市场行为趋同以及市场竞争程度较低的特点。
2.市场发展不完善,企业竞争力较弱。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发展迅速,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极度扩张,但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突然之间呈现出活跃与繁荣景象,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市场管理、竞争机制和资源有效配置等问题,导致一时间市场比较混乱,企业竞争力较弱,无法独立应对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与博弈。
3.经济结构不优,发展欠缺可持续。近年来,在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和本外币利差持续存在背景下,我国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多年出现双顺差,跨境资金净流入和结售汇净结汇规模不断增长,导致外汇占款规模不断扩大、国内货币政策独立性遭受冲击。同时,由于我国货物贸易出口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往往还需要付出高污染、高排放和高耗能的代价,服务贸易占比仍然较低、且处在初级阶段。因此经济结构并不优化,产业仍需升级,涉外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较弱。
4.汇率波动对进出口企业影响较大。近年来人民币持续升值预期对进出口企业而言是把双刃剑。进口企业支付成本逐年降低,出口企业的出口收入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尽管企业抗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逐步提升,但所采取的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手段和措施仍处在较为低级的阶段。2014年,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加大,呈现了明显的双向波动趋势,这给涉外企业的汇率风险防范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因此,若想维护我国经济与金融领域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汇率制度完全由市场供给决定是行不通的,它将有可能对涉外经济中的贸易、投资产生重大的冲击,使我国的社会财富蒙受巨大的损失,给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带来不可想象的破坏性影响。在汇率制度演变过程中,内生于社会但又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与社会脱离的政府成为了政策制度的供给者,其使人民币汇率在一定合理范围内上下波动并升值与贬值。基于制度供求非均衡的种类,我国的供给主导型的制度供给同时呈现出鲜明的稳定性与收益最大化的优势和在不同时期出现制度供给不足与过剩的局限性。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权力全面渗透至社会生活每个方面,构建起以强大的政府与作为附庸的弱小市民社会为两个极端的两极社会结构。在当时,中国经济刚刚起步,市场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也正表现为盲目与混乱。若此时完全由制度需求方来决定制度的制定和走向,显然并不符合常规。即所谓的社会力量“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资源支持,他们很难制定出表达自身利益的政策方案,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由于缺少系统的、完整的表达而被淹没在复杂的官僚体制的运行过程中。”[1]因此,这些市场主体发展得不够完善以及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为政府的强制性政策供给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政府与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上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扮演着核心主导的角色,因此,政府在一开始就充当了我国汇率制度的主动供给者,奠定了制度供给主导模式的建立,这是我国汇率制度的逻辑起点和奠基。近些年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合作和竞争日益频繁情况下,国内外经济金融变化愈加复杂,中国的汇率制度一直保持着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模式,发挥着供给主导带来的预期相对稳定与收益相对最大化的优势,以此不断推动外汇市场和涉外经济快速发展。
1.制度供给主导型带来的相对稳定。制度的供给主导表现为制度变迁路线目标明确与稳定预期,能够规避较大的波动与冲击。政府针对不同阶段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通过法律文件确立汇率制度新内容,然后借助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和灌输,由此将涉外交易费用和国际政治摩擦最小化,进而统一外汇市场管理与服务,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有序,有效保护国内市场免受国际经济动荡与金融危机的冲击。
2.制度供给主导型实现相对收益最大化。供给主导型能够实现以全局为基调,统筹兼顾,为其他制度安排提供一个相对安定的政治环境,为与其他政策配合与合作达到宏观调控管理的最终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制度供给主导能够解决制度短缺问题,第一时间为制度变迁提供需要的制度安排。同时通过统一管理、明确方式来降低交易费用,以此来实现社会收益最大化。当出现制度不均衡和制度短缺情况时,政府便通过强制性制度安排代替个人自愿合作性安排,实施制度供给,实现制度均衡。
随着我国涉外经济逐渐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和结构不断完善和升级,汇率市场上对制度供给的需求的声音越来越高,制度需求方对制度有了更高更深层次的要求和预期。而此时,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及作为政府本身目标设定的自我矛盾,使供给主导型的中国汇率制度的发展显得有些被动。
尽管近年来政府积极研究和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来形势进行研究与预判,如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与分析、不断推动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等,以此稳步推进汇率制度改革,但仍然逃脱不了制度供给主导局限范围。从制度供给的多与少两个方面,存在制度供给不足与制度供给过剩的现象,即中国汇率制度市场的非均衡状态。
1.制度供给不足。制度供给不足体现在很多方面,最简单基本地体现在制度供给的“时滞”问题上,其次还包括由于“搭便车”、垄断等因素导致的制度供给不足。同时,制度供给的过于谨慎、缺乏鼓励性和开拓性也呈现出制度供给不足的特征。对于中国汇率制度而言,制度供给不足体现为汇率水平、形成机制及变动因素等相关政策的供给不足,即供给不及时或不能满足当期市场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发展。
(1)汇率水平长时间保持基本不变与外汇市场行为相悖。1995~2004年10年中,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基本保持在8.27的水平上。在此期间,中国经济社会经历了快速发展进程:GDP增长了2931.4%,进出口总额增长406.3%,实际利用外商投资增长32.7%。尽管在这段时间中,国际经济社会存在较大的变化与动荡,包括亚洲金融危机等国际金融风暴,但人民币汇率水平长期恒定,与国内经济发展规模与速度、外汇市场的供求存在严重不匹配现象。直到2005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启动,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水平与波动区间才随着市场行为有了相应的变化。
(2)汇率形成机制由盯住美元到参考一篮子货币的转变。2005年汇改以前,中国汇率制度形成机制主要采取盯住美元策略,即随着美元的升贬值,推算人民币汇率的升与贬。然而,伴随着中国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贸易伙伴国的增多,中国的涉外经济中用美元结算的比重逐年降低,中国的贸易伙伴国中美国所占比重也日益减少,因此若仍仅参照美元制定人民币汇率制度则体现出了汇率制度供给的不足。即对非美元结算的贸易与投资中,由于制度的供给不足无形中产生了更多的汇兑成本与转换成本,提高了交易费用,阻碍了经济活动的蓬勃发展。直到2005年7月,中国汇率制度转变为参考一篮子货币,才真正有效地考虑到了主要的贸易投资伙伴国的汇率因素,更加全面和准确地计算和评估人民币汇率价格。
2.制度供给过剩。制度供给过剩,是指相对于社会对制度的需求而言有些制度是多余的,或者是一些过时的制度以及一些无效的制度仍在发挥作用。[2]这体现在没有积极发挥市场的作用,过多干预阻碍市场主体的发展,设置进入门槛、阻碍自由公平竞争;不是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来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升级,而是强制性推动和推进某种政策和意图,导致市场主体缺乏创新方式和动力,阻碍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等等。中国的汇率制度主要体现为在中国特殊的国情背景下,汇率制度形成机制、汇率水平、波动幅度以及外汇管理等相关政策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由最初的完全政府行为到现在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始终没有脱离政府的干预行为,且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及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干预使中国的外汇市场逐步由全封闭过渡到半封闭,市场管理逐步由完全管制到小部分限制,有计划、阶段性地推动中国汇率制度改革和外汇市场发展。
(1)汇率水平较小的弹性幅度。尽管近年中国汇率制度由原有的固定汇率制度过渡到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人民币汇率水平始终掺杂着政府管理的因素,没有完全由外汇市场决定。这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就存在制度供给过剩的现象,政府行为依然存在。汇率制度缺乏弹性使央行承受着巨大的干预压力。近年来人民币升值压力和外贸顺差大幅增长等一系列因素使外汇市场上的供求顺差日益扩大。为保持汇率相对稳定,央行不得不大量购入美元,造成外汇占款下基础货币的激增,进而导致央行通过冲销操作回笼货币,减缓基础货币的增长。但该操作本身导致了利率上升压力增大,进而又吸引了更多的国际游资,从而造成更多的外汇占款,导致输入性通胀,如此反复,造成了恶性循环。
(2)外汇市场干预。由于中国经济社会较西方无论是市场机制、市场主体还是市场监管方面都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在发展国内经济过程中,政府有序地在不同阶段制定了相应的外汇管理政策。如曾经一度实行的强制结售汇制度就导致了扭曲的外汇供给结构。当时,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所反映的外汇供求并非根据市场主体自由意愿决定的真实供求,而是强制结售汇制度下形成的强制供给和受限制的需求。供给方面,外汇指定银行和出口商或投资者,都缺乏持汇水平的灵活性。需求方面也存在严格外汇管制,导致外汇需求缺乏弹性。
对于中国汇率制度而言,制度供给均衡呈现的应是理论分析中汇率供给与汇率需求的一致性。但在现实经济社会中,这种无摩擦、全透明、皆为理性人的社会状态并不存在。目前,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贸易、储备大国,第二大债权国,人民币国际化已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市场对中国建立更加合理和科学的汇率制度提出了迫切的需求。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深入推进汇率制度改革,逐步实现汇率市场化。对于目前中国而言,汇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汇率价格和波动区间完全由市场供需决定、汇率制度供需完全均衡,“渐进式小步走”的过程必不可少,要逐步实现市场在汇率形成机制中发挥主导决定作用,有效发挥政府的监督保护、防范风险职能。
单方面的供给与需求,都会在推动制度变迁高效的同时带来一定的低效后果。如供给主导型政策能够获得较为高效的政策安排,但同时由于政府的主观臆断,可能带来低效的政策结果,甚至是失效。而需求主导型政策尽管在保证决策更好地契合社会偏好方面具有优势,但这种自下而上的政策制定过程将消耗极高的决策成本以及导致随之而来的政策时滞。因此,“单一的供给主导型政策和需求主导型政策所内在的价值假设仍然导致政府与社会的对立与分离”。[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领域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合作的日益紧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已经成为我国长期的发展目标。中国要逐渐关注微观主体的市场行为与政策反馈,更加重视制度需求方的诉求和意愿,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实现由传统供给主导型决策向需求主导型决策的逐步转变,这是现实经济社会中达到汇率政策供需均衡的必经途径。
多元主体所形成的复杂关系并将政策过程视为由多元主体相互依赖并持续互动的过程,成为了政策分析中新理论框架与发展路径。[3]汇率制度的供给主导型与需求主导型的相互融合与互补,需要经历一系列长期、系统性的政策变革,但却是我国涉外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汇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强加快的必经之路。一方面,汇率制度制定者要对当前国家面临的国内外经济金融新环境、新形势具有清晰的审视以及对涉外经济主体行为及政策需求取向全面有效把握,在经济金融危机及重大国际经济事件发生时,能够发挥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优势,有效保护国内市场、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同时,也能客观认识到政府自身的有限理性,注重汇率制度的市场需求和偏好,充分做好调查和研究,选择最为合适和科学的汇率制度。另一方面,涉外主体的市场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要经历逐步提升,涉外主体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参政议政以及合理表达自身利益需求的能力和素质需要得到广泛的支持与拓展。
制度变迁时机要适宜。中国汇率制度改革在用事实证实着制度变迁时机适宜程度的对与错。中国汇率制度的改革需要循序渐进,在每个历史阶段都存在每个历史阶段的特殊使命与任务,要做到认清形势、选对时机、及时出手,踏踏实实完成每个历史阶段的任务。同时,要充分考虑本国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随着中国银行体系的改革与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汇率市场化的脚步也将逐渐加快。短期内的改革,必将引起市场小幅震荡和混乱,而这是达到最终回归目标的必经之路。随着市场主导因素影响的不断强化,市场会通过自身的消化与理解,解决政策效果短期的暂时偏离。因此,眼光和战略要放长远。短期、中期、长期的政策目标可以不同,但都要为最终的目标服务。
[1]郭涛,杨莹.封闭性与开放性公共政策制定[J].社会科学论坛,2005,(2).
[2]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3]向良云.从供给主导型政策到需求主导型政策——我国公共政策形态的嬗变及其关系调适[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