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政
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往往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四方面展开。在这四项能力中,营运能力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营运能力的提高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而利润的增加一方面保证了企业能按时保质地偿付到期债务,另一方面也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金。在现有的营运能力分析过程中,各类资产的周转率往往被作为切入点来考核企业对于资产的运用效率和使用效果。然而,这些经典的营运能力分析指标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
周转率是各项营运能力分析指标的核心要素,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构成了营运能力分析体系的主体。按照公认的说法,周转率所代表的资产营运能力与流动性和获利性存在正向的联动效应,即周转率越高,营运能力越强,所产生的充裕现金流量既能扩大生产规模,又能按时还本付息,进而形成企业可持续经营的良性循环。在既有各项资产的周转率公式中,都将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分子。主营业务收入是权责发生制下对企业当期获利能力的总括反映,将其与各项资产相匹配,固然能够衡量企业各项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支持力度,却无法反映转化为现金的效率。例如,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作用在于说明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计算公式中的分子应该是本年应收账款不断收回现金所形成的周转额。如果将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作为分子,则意味着无论何种经营状况、无论何时发生销售,企业都能够在本期收回全部现金,这显然与大多数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大相径庭。因此,周转率现金循环的本质特征与现有计算公式中作为分子的主营业务收入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矛盾。
在周转率指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往往为各项资产期初数与期末数的平均值。如果当期某项资产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即期初数与期末数相等,则其平均值根本无法反映该项资产在当期真正的周转情况,计算得出的周转率不具备任何真实的经济信息含量。另外,作为一个动态的概念,周转率体现的是某一期间资产增减与现金变动的关系。资产的期初数与期末数只是静态时点上的数值,并不能体现资产在当期增加或者减少的全貌。因此,将资产期初数与期末数的平均值作为周转率指标的分母,会在很大程度上扭曲结算结果,使其偏离周转率指标的本质内涵。
资产的属性各异,获利能力不一,创利形式不同。固定资产的买入是为企业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生产场所和设备;存货的购进和销售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主要的获利途径;金融资产的买卖则有利于企业最高程度地发挥资本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闲置资金,对经营活动形成有益补充。应该说,不同类别的资产因其属性的差异会形成长短不一的业务循环链和快慢不同的现金周转期。存货和短期性金融投资业务循环短,现金周转快;固定资产和长期性金融投资业务循环长,现金周转慢。根据资产属性以及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入流出,才能分门别类地构建出具有较高理论适宜性和现实解释度的周转率指标。从这个角度看,既有的周转率指标只是粗略地罗列了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没有按照资产属性和与之对应的现金变化进行分类,不利于周转率指标精准地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营运能力。
从字面意思上看,周转率是指一种项目在一定时期内转化生成为另外一种项目的速率。在财务学中,现金的投入与增值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企业整体的创立、发展和终结可以视为第一层级的现金循环;在每个阶段内,现金购买资产、资产带来现金这样一种资产与现金的交互性转换可以视为第二层级的现金循环。
现有会计准则给出的资产定义为“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难发现,“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主要指企业运用现金购买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表示资产的出售或者变卖会为企业带来现金。因此,企业任何一项资产与现金的转换流程都涵盖了现金购买资产、资产产生现金这两个阶段。而现有的周转率指标均忽略了这点,所计算出的资产周转率以及资产周转天数,根本无法体现资产与现金的转换速率,以及资产在其业务属性内的周转天数。
从字面意思上看,周转率是指一种项目在一定时期内转化生成为另外一种项目的速率。在财务学中,现金的投入与增值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企业整体的创立、发展和终结可以视为第一层级的现金循环;在每个阶段内,现金购买资产、资产带来现金这样一种资产与现金的交互性转换可以视为第二层级的现金循环。透过这两个层级的现金循环可以看出,“始于现金,终于现金”是企业所有业务活动的核心脉络,正是在这一次次资产与现金相互转换、对等生成的过程中,企业实现了资本保值与增值。因此,运营能力中的周转率可以定义为在一定时期内,企业某项资产或负债转化为与该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现金流出量与现金流入量的速率。因此,某项资产或者负债的周转率可用公式表示为:对应活动的现金流入量或现金流出量/(累计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发生笔数)。
按照本文提出的周转率定义,本文以经营性生产活动、金融性投资活动和商业性信用活动作为具体分类,根据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属性差异以及对应产生的现金流量,重新设计了周转率指标以及对应的周转天数。
1.经营性生产活动
(1)存货周转率。存货的业务循环包括购买存货和销售存货,因此存货周转率由存货购进周转率和存货售出周转率构成,二者的计算公式分别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存货累计借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存货累计贷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则存货周转天数为“365/存货购进周转率+365/存货售出周转率”。采用该种计算方式得出的存货周转率可以测度企业能否在较短的时间内买卖存货并回款,而存货周转天数能够体现企业花费现金购买存货、销售存货获取现金所需的平均天数。
(2)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周转率。与存货类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周转率可分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进周转率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售周转率,计算公式分别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借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贷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周转天数为“36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进周转率+36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售出周转率”。与存货相比,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企业内部的存续时间较长,其对企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对经营活动的支持和保障,而非出售时所获取的价款。因此相对于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周转速率较慢,周转天数也较长。
(3)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周转率。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购进周转率和出售周转率计算公式分别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累计借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累计贷方发生额÷发生笔数”,相应的周转天数为“365/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进周转率+365/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售出周转率”。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主要是在经营活动上与母公司相互配合、协同并作,因此其周转天数可以衡量母公司对于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平均持有期。周转率越慢、持有期越长,意味着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对母公司业务的支持力度越强、贡献幅度越大。
2.金融性投资活动
金融性投资活动是与经营性生产活动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企业除了重复性、经常性的日常经营活动之外所开展的有价证券买卖行为。因此,与金融性投资活动密切相关的便是有价证券周转率,其购进周转率和出售周转率的计算公式分别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有价证券累计借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和“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有价证券累计贷方发生额÷发生笔数”,相应的周转天数为“365/有价证券购进周转率+365/有价证券售出周转率”。这里的有价证券主要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有价证券的周转率和周转天数反映了企业对于有价证券的投资理念,较快的周转率和较短的周转天数表示企业倾向于快进快出的短期性投资,而较慢的周转率和较长的周转天数则意味着企业青睐于细水长流的长期性投资。
3.商业性信用活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自发产生的非金融性信贷关系,而商业性信用活动便是指企业的赊购赊销行为,其周转率可分为付款类项目周转率和收款类项目周转率,计算公式分别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付款类项目累计借方发生额÷发生笔数)”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款类项目累计贷方发生额÷发生笔数)”。付款类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产生于企业的赊购行为,预付账款来源于企业的预先付款行为;收款类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产生于企业的赊销行为,预收账款来源于企业的预先收款行为。付款类项目周转率和收款类项目周转率分别衡量了企业偿付商业性债务与收回商业性债权的效率。相应的商业信用周转天数为“365/付款类项目周转率-365/收款类项目周转率”,此处用二者相减而非二者相加的原因在于商业性信用活动自身的经济内涵。“365/付款类项目周转率”表示企业利用商业信用挤占上游供货方资金的平均天数,“365/收款类项目周转率”表示下游购货方利用商业信用挤占企业资金的平均天数,二者的差额表示商业性信用活动给企业带来的无偿资金净享有期。商业信用周转天数越长,表明企业越有充分的时间利用商业信用所带来的无偿资金。
在传统的周转率指标体系中,一般认为各项资产的周转率越快,企业对于资产的运用效率越高、运用能力越强。从本文构建的周转率指标体系来看,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各项目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方式不同,其周转率的快慢和周转天数的长短也蕴含着不同的经济信息,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经营性信用活动中,存货周转率越快,表示企业运用现金购买存货、出售存货获取现金的周期越短,反映了企业能够有效地购销存货来创造现金流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周转率越快,意味着企业买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频率越高,反映了企业经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稳定;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周转率越快,表示企业经常性地变更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反映了企业可能在进行业务范围的调整。对于金融性投资活动而言,有价证券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在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二者之间的选择倾向,数值高低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商业性信用活动中的付款类项目周转率越低、收款类项目周转率越高,则企业经由商业信用获取的无偿资金使用期便越长,但过低的付款类项目周转率又使得企业面临着信誉下降风险,甚至法律诉讼风险,企业必须结合实际的资金存量和流量做出合理决策。总而言之,本文基于现金循环构建出的周转率指标体系能够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做出更为丰富的信息解读,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结合各个项目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经济特质来分析。
在本文构建的周转率指标体系计算公式中,运用“借方或者贷方累计发生额÷发生笔数”的方法来计算分母,相较于传统周转率指标用“(期初数额+期末数额)÷2”的方法来计算分母,本文的计算方法真实地体现了资产周转的动态含义。然而,按照现有的会计准则规定,各个资产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不一定表示资产发生了交易行为中的购买和出售,因此在计算时必须将这些情况予以排除。在经营性生产活动中,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会形成贷方发生额;在金融性投资活动所指的有价证券中,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利息和利息调整,与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均会形成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在商业性信用活动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会形成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这些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是按照会计信息质量要对企业资产真实价值的一种修正,并不代表企业发生了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在计算周转率指标的分母时应排除这些会计处理造成的影响。
本文设计的周转率指标建立在现金循环的假设之上,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企业有相当一部分资产并非通过现金购买取得,出售资产所获取的也并非现金。例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的过程中,企业获取资产的方式包括资产置换、债务豁免、发行股票等非现金性行为,出售资产获得的对价可能是对债务的偿还和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这些资产购买和出售中的非现金性行为突破了“始于现金,终于现金”的基本假设,会降低周转率指标的计算准确性和现实解释度。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企业应该排除资产购买和出售活动中的非现金性交易,尽可能地遵循本文研究的逻辑假设。如果这些非现金性交易行为的频率较低、数额较小,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也可以不对其进行特别调整。
本文剖析了传统营运能力分析中的周转率指标所存在的种种弊端,提出了“始于现金,终于现金”的周转率指标重构路径。在现金循环视角下,给出了周转率指标的理论内涵,以经营性生产活动、金融性投资活动和商业性信用活动为具体类别,设计了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有价证券、付款类项目、收款类项目周转率和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并对其现实的经济意义进行了解读。最后总结了周转率指标在实际运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升了周转率指标体系的现实适用性。综合来看,本文从理论探讨和实务运用两个层面完善了周转率指标的逻辑架构,提高了财务分析体系整体的合理性。
1.蔡阳,马海峰.基于现金流视角的财务分析体系探讨.财会通讯.2012(08)
2.蓝菲菲.管理用财务分析体系的改进及应用——净负债为负数时的应用.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09)
3.邓小军.论构建现金流量型杜邦综合财务分析体系.财会月刊.2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