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的审计监管与金融监管分析

2015-01-02 04:55姜福龙
当代经济 2015年31期
关键词:影子监管银行

○姜福龙

(南京审计学院 江苏 南京 211815)

影子银行的审计监管与金融监管分析

○姜福龙

(南京审计学院 江苏 南京 211815)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金融创新领域的不断发展,影子银行体系在国内发展迅猛。然而,我国影子银行却与国外影子银行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在分析我国影子银行发展及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的基础上,从审计的视角探讨了影子银行的金融监管,从而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影子银行 审计监管 金融监管

一、引言

普遍认为,欧美国家游离于监管之外的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影子银行风险是造成2008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在此之后,各主要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相继采取出台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法案、成立监管机构等措施以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试图改变过去监管缺失的状态。与国外有所不同,影子银行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产物,它的产生与中国独特的经济金融体制密切相关。危机之前,国内几乎不存在影子银行,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入、货币政策的不断调整以及社会融资需求的逐渐多元化,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体系已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作为对传统金融机构功能补充的影子银行机构和业务在危机之后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膨胀。由于影子银行本身的内生脆弱性,其所承担的风险程度较传统银行体系更大,加之大部分影子银行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其规模迅速扩张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旦影子银行体系出现危机,将对我国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冲击。审计作为一项经济监督活动因其独立客观的本质属性,不论是作为国家治理“免疫系统”的政府审计,还是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重要手段的社会审计,亦或是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的内部审计,在促进影子银行监管、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影子银行概述

2007年时任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的Paul McCulley首次提出影子银行的概念,他将那些游离于监管之外但从事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统一概括为影子银行体系。金融理事委员会(FSB)在2011年4月发布的《银子银行:内涵与外延》中将具有期限/流动性转换、信用风险转移和杠杆化特征,能够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监管套利风险且游离于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界定为银子银行体系。上述定义将包括投资银行、金融集团公司、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商业票据、各类表外资产等业务均纳入影子银行的范畴。前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将影子银行系统总结为“除了接受监管的存款机构之外的充当储蓄转化为投资中介的金融机构”。虽然对影子银行定义和范围的界定存在差异,但“影子银行是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创造机构”这一事实得到了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的普遍认可。

在我国,不同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影子银行的界定也有所不同。周小川认为,开展银信理财合作的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民间借贷机构是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组成部分。银监会在其2011年年报中,将传统银行体系之外涉及信用中介的活动和机构界定为广义的影子银行;而狭义的影子银行则是指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的非银行信用中介机构。银监会在2012年年报中,将属于银监会监管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在内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以及商业银行理财等表外业务排除在影子银行体系之外。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107号文”)将中国影子银行机构分为三类:一类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第二类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第三类是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三、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及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1、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

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与国外有所不同,欧美国家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影子银行发展是金融创新、自由化的监管环境以及监管套利的结果,忽视风险下过度创新的影子银行业务是导致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在危机爆发之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特征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资金需求。然而,当时我国社会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传统的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较为单一的融资渠道与多元化的社会融资需求之间的矛盾为日后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温床。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遭受重创,为了应对此次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冲击,防止经济下滑,中央政府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4万亿投资计划刺激经济增长,通过商业银行向市场释放大量流动性。随着政府投资计划的不断推行,房地产泡沫、严重产能过剩以及高通货膨胀等不良经济现象日益凸显。为此,政府开始推行紧缩的货币政策,限制商业银行放贷的同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之不断严格的银行资本金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压抑。为了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往往会把资金贷给大型国有企业,众多同样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被银行拒之门外,不得不另辟出路寻求更高成本的资金。因此,以信托、互联网金融公司、民间金融为代表的影子银行和以传统银行资产负债业务表外化、资产证券化、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业务应运而生。另外,我国金融体系实行分业经营的发展模式,为了增强竞争、规避金融监管以及实现利润最大化,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合作,综合经营也有所发展。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在合作监管方面还存在较多漏洞,这些漏洞也为金融机构通过设计跨部门、跨产品的复杂金融产品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了可能,具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体系形成。可以看出,我国的影子银行是金融压抑下融资结构多元化的需求以及金融监管套利的结果,其迅猛发展与我国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相关。

根据金融理事委员会(FSB)发布的《2014年全球影子银行监测报告》,2013年中国影子银行资产总额接近3万亿美元,仅次于美英两国,高居全球第三,资产规模同比增长超过37%。而中国社科院此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显示,截止2013年底,中国广义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约为27万亿人民币(约合4.39万亿美元),占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比重约为19%。虽然由于国内外研究机构对我国影子银行规模采用统计口径的不同导致统计结果存在差异,但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和发展速度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已不容忽视。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子银行在促进社会投融资、资金的有效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如果监管不力,由影子银行引发的风险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也会产生较大的冲击。

2、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稳定的影响

(1)宏观层面。首先,影子银行会削弱国家宏观信贷政策的调控效力,影响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宏观经济走势超预期时,国家往往通过采用调整社会总体信贷规模、信贷投放结构等手段,以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的目的。然而影子银行机构能以更灵活的方式突破国家信贷规模控制和信贷限制,将资金投向政府限制资金过度流入的行业,从而降低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其次,影子银行业务干扰了国家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本质上讲,我国影子银行是在融资需求驱动下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的补充和部分替代,以及作为银行信贷资产表外化的通道,具备与商业银行平行的信用创造及货币供给机制。由于影子银行的负债资金不在传统基础货币的统计范围内,因此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越大,传统基础货币的规模计量也就愈加不准确。另外,影子银行不受央行存款准备金政策的限制和存贷比等条件的约束,与商业银行相比,影子银行体系的货币乘数更大。在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均受到干扰的情况下所估算出的货币总量必然会出现偏差,从而弱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2)微观层面。首先,由于期限错配及流动性转换所隐含的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的资金主要依靠短期市场融资,但其往往倾向于投资期限相对较长、流行性较差的资产,这对银子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影子银行的这种操作犹如“庞氏骗局”,依赖于长期稳定的新资金不断流入才得以维持。一旦市场出现整体流动性紧缩、原有资金退出或新资金不进入的情况,影子银行的业务将难以为继。其次,影子银行的内生脆弱性导致的信用风险。影子银行机构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不完善、经营不透明。在利率高企的诱惑和刺激下,在市场上逐利的大量游资通过影子银行体系被投向非标资产或高风险领域。在当前经济下行和实体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这些投资往往无法产生收益,甚至资金无法正常退出,从而产生大量的信用风险。再次,影子银行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交叉放大的系统性风险。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商业银行从事着更多的影子银行业务,相当部分的影子银行业务是由商业银行主导并推进的,如银信合作业务就是商业银行在逐利和规避监管的驱动下与影子银行合作的产物。由于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体系之间缺乏有效的隔离机制,会导致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染,两者之间的合作在取得协同效应的同时也放大了系统性风险。加上它们高度相似的业务类型,一旦影子银行出现危机,风险将通过传染机制向传统金融体系蔓延,从而增大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防范影子银行风险,促进影子银行有序发展的审计建议

1、揭露影子银行运行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影子银行宏观全面监管

影子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业一种新型市场模式,由于起步较晚在有效补充传统金融体系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体制机制及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机制缺失、交易业务范围广且产品结构复杂、信息不透明且风险不易识别等问题突出。因此,审计应在揭露合规合法性、真实性问题,反映影子银行隐蔽性强、缺乏监管等表面问题的基础上,深层次探索影子银行运行的体制机制障碍,从而推动健全影子银行宏观监管的相关制度,形成金融创新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2、分析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重点关注风险高发环节和领域

相较于传统金融业务,影子银行业务更加复杂、风险更加隐蔽,审计人员应充分厘清相关业务的金融属性和风险特征,尤其要对其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充分了解影子银行机构发展模式、金融业务风险、金融机构违规等领域,揭示影子银行是否存在结构性矛盾并通过调整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切实关注影子银行风险传导机制和风险交叉传染机制,对其流动性指标、信息披露程度、运作透明度、风险隔离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灵活调整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发挥专项审计的优势

与传统审计相比,专项审计项目目的更明确、内容更具体、重点更突出、针对性更强。针对影子银行相关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具有涉案领域广、违规有段隐蔽、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审计人员应该灵活调整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面,充分发挥专项审计灵活、高效、及时、针对性强的优势。专项审计不仅可以对影子银行单一领域和业务开展审计,还可以对影子银行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执行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摸清影子银行的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为监管部门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4、加强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合作,发挥审计协同效应

我国现有的审计组织模式和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在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等方面有所不同,部分银子银行机构不在政府审计的审计范围之内,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金融审计部门在银子银行审计监管中所发挥的作用。因此,政府审计部门可以通过指导影子银行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工作,开展影子银行内部排查和社会监督工作,扩大审计监督的参与度;同时还可以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充分合作,合理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提高影子银行监管效果。

5、处理好与监管部门间的关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我国金融体系的分业监管和影子银行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当前影子银行的监管窘境。政府审计的相对独立性使其具有得天独厚的协同领导优势,由审计部门联合其他监管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可以跨越监管部门所面临的监管边界问题,从而切实解决影子银行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的问题。另外,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有权利对金融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合理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开展绩效审计,督促其有效开展影子银行监管工作。同时还应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影子银行监管体系的发展。

[1]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加强银子银行监管的政策建议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发展评论,2011(8).

[2]王家华、蔡泽祥: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传染与审计免疫机制研究[J].经济问题,2014(8).

[3]齐红倩、黄宝敏: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深圳大学学报,2013(6).

[4]李蕊: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与监管[J].新金融,2014(10).

[5]刘西友、张玉竹:促进影子银行体系有序发展的审计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2014(12).

(责任编辑: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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