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文斌 编辑/丁小珊
涉外企业财务运作问题分析
文/吴文斌 编辑/丁小珊
随着涉外经济的发展,企业利用境内外利差、汇差以及外汇管理的便利化政策,通过财务运作降低财务成本的现象日益增多,直接导致了各项统计数据的偏离,也加大了外汇管理的难度。
随着人民币汇改工作的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对汇率、利率等价格信号日益敏感。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资产本币化、负债外币化成为企业的选择,在财务运作上表现为早收汇、多结汇、少购汇、迟付汇。
安徽省涉外收支数据显示,企业的外汇资金运作,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一是收/结汇率和付/购汇率可大致反映企业的外币持有意愿。若人民币处于上升通道,则企业持汇意愿降低,会提前结汇和推迟购汇,导致收/结汇率上升而付/购汇率下降;反之,企业则会推迟结汇和提前购汇,导致收/结汇率下降而付/购汇率上升。
二是企业的贸易融资意愿,与境内外利差密切相关,并受到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企业谈判能力、境内外货币政策对比等因素的影响。一般认为,企业预收或延付货款体现为贸易融入资金,企业延收或预付货款则体现为贸易融出资金。为综合计量企业的融资行为,设贸易融资率=(收汇额+进口额-出口额-付汇额)/(收汇额+进口额+出口额+付汇额)。总结安徽省涉外收支数据,可以得出二者具有以下关系。其一,贸易融资率与利差成正比,但滞后于利差的变动。贸易融资率同利率差具有较强的同向变动关系,即企业主体出于收益最大化考虑,当境外融资成本降低时会更倾向于境外融资,在贸易项下则体现为预收或延付货款。此外,融资率总体滞后于利率差而变动,这主要是由于贸易合同的签订总是先于外汇收支的发生,二者一般间隔在2~3个月。其二,出口不收汇导致贸易融资率锐减。2014年以来,企业贸易融资率大幅下滑,一直在0值附近徘徊。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经济下行,在地方政府政策的鼓励下,出现了大量的出口不收汇企业,整体拉低了企业贸易融资率。其三,企业贸易融资率整体偏低。剔除出口不收汇因素影响,其余各月贸易融资率仍然偏低,这与境内外较大的利率差不符。不难判断,国际市场流动性仍然偏紧,且境内企业出口产品仍缺乏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谈判中仍处弱势地位,贸易项下利用外资的能力依然不足。
其一,影响跨境收支申报与结售汇统计的准确性,加大管理部门对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难度。一是涉外企业财务运作产生的跨境收支、结售汇时机选择,会影响当期统计申报数据。二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对银行结售汇行为的替代作用缩小了银行结售汇规模,且跨境人民币支出对购汇的替代作用,会导致结售汇顺差“被增长”。三是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中的收入与归还融资款,须申报在“获得/偿还境外贷款”项下,跨境融资双向交易虚增了资本与金融账户跨境收支规模,扭曲了资本与金融账户的实际发生情况。
其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套利明显,影响金融稳定。这是因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享有更为宽松、便利的外债管理政策。
其三,涉外企业财务运作背离保值避险初衷,增加经济运行风险。以保值避险、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银行贸易融资产品及其组合,在为企业规避风险创造收益的同时,也让套利行为有了操作空间。从企业看,当前财务运作所涉及的产品设计都是基于人民币升值预期,一旦形势逆转,企业将不得不承担较大损失。
一是要建立更灵敏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其一,明确目标定位。管理部门应将企业财务运作监测重点放在防范该项业务引发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上,而不仅仅局限于对某项业务的合规性监管。因此,管理部门应对企业财务运作导致的资金流动变化,保持必要的容忍度,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对企业合理的财务运作与套利行为进行界定,在强化监测的前提下,对具有真实性贸易背景的财务运作和纯套利的运作模式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其二,改进数据采集方式,进一步完善贸易融资、贸易信贷数据的采集渠道。贸易融资、贸易信贷已成为企业开展财务运作的主要方式,但目前外汇局对两项业务的数据采集仍存在不足:在贸易融资数据统计方面,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贸易融资统计系统,贸易融资数据采集渠道不固定、不顺畅;在贸易信贷数据统计方面,目前贸易信贷数据主要来源于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以及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的企业报告数据,但由于后者取决于企业报告的质量,监管部门无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建立全国适用的贸易融资数据统计系统,建立与银行会计系统的接口规范,确定数据的颗粒化程度,实现贸易融资数据的自动采集;在贸易信贷数据统计方面,建议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制度,扩大抽查面,提高抽样调查的代表性。其三,加大对重点企业财务运作的监测力度。一方面,设立对因财务运作导致的跨境流动资金的监测阈值,对超过阈值的企业,需对其财务运作开展重点监测与管理。另一方面,对区域内外汇收支规模较大、对当地经济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要加大管理力度。可以考虑设立财务运作重点企业监测库,采集与财务运作相关的数据,对财务运作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加以密切关注,以为研究企业财务运作对跨境收支及结售汇的影响提供翔实数据支撑。
二是要关注财务运作导致的本外币市场资金流动,提高本外币综合监管力度。目前,企业财务运作多会利用本币与外币的市场差异进行套利,资金在境内外、本外币市场间进行融通流动,跨市场交易增多。但在当前本外币分开监管的机制下,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无法做到对财务运作资金流的全过程管理,不利于对跨境资金的监测;随着跨境人民币结算进程的快速推进,分开监管的弊端会更加突出。因此人民银行、外汇局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涵盖本外币的综合监管体系。如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管理,对企业整体资金运用情况进行核查、监测与管理,分析发现资金跨市场运作行为,及时识别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和风险,从而逐步实现本外币综合监管。
三是要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对阶段性出现的特殊情况加强监管。如当前在中西部地区出现的出口不收汇情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顺差顺收缺口。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如果企业出口不收汇,就很难判别企业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也无法确定企业是否确实未收汇还是本地本企业未收汇而是异地、其他企业收汇,无法确定企业是否仅为获得地方政府奖励或是还有其他意图。建议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彻底弄清该业务的流程、操作方式与目的,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是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理念和财务管理理念,合理进行财务运作。监管部门可通过宣传、培训、案例剖析、违规查处等方式,引导企业将财务运作视为管理工具而非盈利工具,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外汇局要加强对企业的关注,对其业务要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要加强对银行的窗口指导,要求银行对贸易融资和企业套利行为进行一定的规模控制,预防外汇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企业财务运作在为企业减少风险同时也会带来收益,但也对监管部门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与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外汇局应结合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宏观调控目的,在强化监测、重点管理的同时,引导企业通过财务运作合理套保,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作者单位:外汇局安徽省分局